社会发展观的演变及其民族意义追问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岳天明 时间:2010-08-12
内容摘要: 
社会观的不断演变是人类智慧的再现,也表征和折射着时代的兴趣。同时,社会发展观的演变也蕴藏着非常丰厚的民族意义,对这种意义作出分析和追问,就能够从总体上为把握民族社会的发展方向提供全局性和时代性意义。
 
关 键 词:  社会发展观;公正;人道性;“双重挤压困境”;和谐社会;民族和谐

一般说来,早期的“发展”特指生物有机体的生长过程和演变阶段。18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将与个人的生活历程置于社会之中,对于社会的新的好奇使他们获得了全新的思维方式,[1](P4—6)比如,斯宾塞以“浮华、综合和纵观全局”为理论特质明确地提出了社会有机论的思想。这样,社会历史生活的变化就纳入了发展研究的视角,于是就有了社会发展。本文在分析社会发展观演变的基础上,就社会发展观的民族意义作出必要的分析,而就目前的学术研究倾向来看,这种探究的向度不仅符合时代发展的话语要求,而且也能够相互汲取概念和理论的灵感以求得学科更为健康的发展。[2](P156—158)

 
二战以前的发展研究主要涉及的是西方社会自身的问题,而对西方国家以外的研究则由“富有创造性意义的寄生性研究”——人类学和人类学家——来完成,从而形成了“经常具有民族中心主义色彩的人类理论”。[3](P39)虽然,稍早时期的社会学大家(如孔德、涂尔干、韦伯、马克思等)所阐述的观点和社会理论模式与社会发展研究已经有了某种直接的渊源关系,但实际上这种研究并没有摆脱十九世纪的社会进化论的影子。
当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兴起,与二战以后世界、格局的变化有密切的关系。二战后,一方面,政治上获得独立的发展家面临着具有普遍性的问题,[1]而这些问题在根本上来看表现在他们在经济上独立发展的前景十分暗淡;另一方面,和发展中国家的独立相伴而生的是西方国家的衰落,他们对自己在先前殖民地影响的丧失感到忧虑,这样,更多地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西方学者在六十年代以来对不发达国家的研究迅速展开。所以,虽说真正的发展研究是上个世纪中叶以后在西方出现的一个新的跨学科领域,它涉及到了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等,但是发展理论首先产生在经济学领域。[2]如果说社会学强调结构功能的“分化”的话,那么,经济学则更强调的是“起飞”,[4](P129)而“发展”的算术法则涵义使它有了“通常只是‘更多’”的意思,[5](P4)这种认识移植到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中,发展就“不外乎是指工农业生产的增长之类”[5](P5)[3]的涵义。
到了20世纪中叶,所有传统社会都变成了过渡性社会或处于化之中的社会。[6](P38)进入六十年代以后,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迅速增长,但经济的增长并没有全面改善普通民众的生活状况,正如巴西总统所说:“巴西经济很好,但巴西人过得很苦”。[4](P332)据沃勒斯坦的估计,贫困人口“与世界顶端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七的人相比,收入的差距大得惊人”。[5](P10)另外,也引发了腐败、失业、动乱等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乃至于有的学者认为,“西方的发展概念就如西方的效率概念一样狭隘和丑恶”,因为它“不能保证最终结果是良好的”。[4](P100)社会现实逐渐让人们认识到,“从长远的观点看来,经济增长对穷国来说是减少贫困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它不是充分条件。”[4](P53)实际上,经济增长高速度的潜力的发挥程度还取决于其他社会政策的有效配合,否则,“无发展的增长”的出现就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战后世界范围的“增长热”,罗马俱乐部在70年代提出了“增长极限论”,认为经济增长已临近生态极限,谴责技术对环境的破坏。罗马俱乐部跳出了单纯的经济角度,开辟了认识未来和发展的新角度。于是,公平、公正与增长结合起来而成为发展问题的中心目标。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名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认为任何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为危害”。从此,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就成了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中心课题和关键问题。[7](P49)
由此看来,从对经济增长的反思中,人们发现,发展应该是全面的,“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8](P4)美国学者亨廷顿又指出了增长、公平、民主、稳定以及自主对发展中社会的重要性,认为“落后社会是贫困的、不平等的、压制性的、粗暴的、和依附于人的。发展就是从后者转变为前者的过程。”[4](P333)基于对发展是全面的认识,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观又应运而生。
综合发展观主要体现在法国学者佩鲁的《新发展观》一书中,它强调“发展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9](P2)强调人的因素,指出发展就是要通过人的自觉努力,实现主观选择的自由,强调“关注文化价值”,[9](P15)也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均衡,认为“发展是活动,是辩证法和精心建立的组织”,“它要求有更高级的组织为其提供相互的和谐”,[9](P93)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社会福利设施的改善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很明显,这实际上是由“狭义的发展”向“广义的发展”的转变,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以客体为中心的发展,在经历了几十年的以“物”为中心的发展之后,人们逐渐从异化的物质财富增长中解脱了出来,把发展的目光投向了人的自由的拓展和人的能力的发展上,形成了 “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与此相随的是,对“人”的理解也经历了由现实的个体人向“类人”的转变,[10]于是,可持续发展观的出现便成为必然。正如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在《1992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所指出的:人文发展“使发展围绕人的中心,而不是使人围绕发展的中心”。[11](P2)1995年3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发展首脑会议上正式将以人为中心的观念提高到发展观的高度,在会议通过的《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指出,社会发展“以人为中心”,“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改善和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人民是从事可持续发展的中心课题”,“社会发展与其发生的文化、生态、经济、政治和精神环境不可分割”。
1990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首次提出了“人类发展”的概念,指出发展是一个不断扩大人们选择的过程,进一步拓展了发展目标的内涵。在此基础上,著名学者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指出,发展的目的不仅在于增加人的商品消费数量,而且更重要在于使人们获得能力;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促进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而若以自由为中心去理解发展过程,则发展必然是面向主体的。[12] (P8)他还指出:“人类发展是穷国——而不是富国——第一位的、最终要的盟友”,[12] (P136)这体现了人们对发展问题研究和认识上的不断深入。
发展是现代整个社会的永恒主题。近些年来,中国在发展问题上的探索为世人所注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的新要求,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把握发展、探索发展意蕴、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和破解发展难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蕴含着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和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又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在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指出要不断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社会建设。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讲,所谓“社会和谐”,就是社会系统内部结构上的配合、功能上的配合以及结构和功能之间的配合达到相当的程度,这也是社会运行规范化的基本要求之一,在这个意义上,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延伸,换言之,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说科学发展观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前提,那么,和谐社会的构建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根基、结果和最终的落脚点。[13]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理论的符合国情的新探索和新发展。
 

 
社会发展观的不断演变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同时也表征和折射着时代的兴趣。无庸赘言,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从社会发展观的演变中获得福祉,但社会发展观的演变也蕴藏着非常丰厚的民族意义,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就能够从总体上为把握民族社会的发展方向提供全局性和时代性意义。
1.经济发展是民族社会的永恒主题,应当确认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先的原则,而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必须给予高度的关注。
对于那些连温饱还没有解决的民族来说,在没有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来奢谈可持续发展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在现代化的最初‘起飞’之后,经济领域在发展和现代化方面居首要地位,经济问题的解决,对于现代社会及其政治体制的存活与发展、保障现代化的延续、持续增长,以及任何制度领域的持续发展(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组织的领域),都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7](P57-58)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相对滞后的,所以,就要通过民族经济的发展,掌握推进社会发展的物质手段,“在现实中,还没有经济不发展而社会发展的先例”,[14](P380-381)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回答了为什么社会发展观是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开始的。现代社会总是能够以人们无法想像的方式把地方性和全球性的因素结合起来,而且通过这种结合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15](P18)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也不再是“一种带有个人性质的事务,”[15](P21—22)因为现代生活风格的理性主义特点凸显了货币影响的痕迹。[16](P444)当商品的价格作为发展的共同语言,商品本身成为所有成员获得满足的依凭时,现代社会就会将整个世界融化在统一的市场观念体系当中,任何民族都必须无一例外地遵从世界市场的统一法则,这大概就是经济文化全球化的无法阻止的进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发展观的演变给民族社会发展的最具重要意义的启示就在于:经济发展是民族社会的永恒的主题。
但诚如佩鲁指出:“经济体系总是沉浸于文化环境的汪洋大海中,在这种文化环境中,每个人都遵守自己所属群体的规则、习俗和行为模式”,[9](P19)不仅如此,经济体系还“嵌入变幻不定的社会关系之中”。[17](P132)所以,从人类发展的视角出发,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有民族差异的。[18](P479—500)任何经济活动的主体都会将其民族文化特征赋予价值观念、道德认同和行为意愿当中,并成为经济活动的最基本要素,[19]从而体现了经济活动的人文内容和各民族不同的经济发展文化,而经济活动也难以离弃区域资源环境的差异。以上两个方面不仅使不同民族经活动的内容,更重要的是使其经济活动的方式和道路的选择都表现出极大的差异,“经济类型的问题并非是一个纯经济的问题”,[18](P387)这就决定了经济运行的民族特征。尤其当我国多民族社会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产生了相应的矛盾和张力,但同时又要获得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时,强调这一点的意义尤为突出和明显。我们强调关注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一方面是由于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模式和唯一的发展道路,每个民族“都应按照其自身的文化价值和生活方式自觉地、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发展模式”,[8](P6)否则会歪曲发展概念的本质内涵;另一方面,也自然会防止民族文化价值的失衡。如今,人们大多是在经济领域内理解和论及“可持续发展”的,而民族文化的失衡问题似乎还没有提到“发展观”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事实上,民族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就是民族经济发展的时代意义的深层次的折光。
2.充分认识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双重挤压困境”,坚持走经济与社会和谐协调的道路。
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还应该包含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们认识到贫苦状况、失业状况和不平等状况应该成为发展事项中的主要方面,“倘若这三个中心问题中的一个或两个更加严重,特别是三方面都更为恶化,那么把这种结局称作‘发展’就是一件怪事,即使人均收入业已大幅度提高。这方法当然也适用于将来。一个没有包含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现象诸目标的‘计划’,难以被认为是‘发展计划’”。[4](P51)
社会发展观的演变已经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属于‘必然王国’”,是“为‘自由王国’准备条件的”。[8](P33)面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民族地区一方面必须快速经济发展的步伐,比如,2003年,甘肃省人均GDP为4984元,为全国第30位,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5.2%临夏人均GDP为1940元,为甘肃省倒数第3位,只相当于甘肃省平均水平的38.9%,仅为全国水平的21.5%。[20]临夏的情况实际上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现状的一个缩影,反映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的严峻事实。另一方面,其社会发展更是任重而道远,这种双重的任务也是来自于无法摆脱的外部挤压,我将其概括为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挤压困境”。事实上,我国对于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认识就是在西方发展理论的输入和我国社会实践的“双重挤压”中逐渐领悟到的,以民族地区为基本的立足点,这种双重挤压的意味更加突出和明显。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总要让各层成员具有积极发展民族经济的强烈冲动,该冲动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又获得了政策上的应许。罗蒂曾经中指出,“一个从着魔状态中解脱出来的世界必然是宽容性的。”[21](P166)顺此,我们可以认为,一个进入着魔状态的世界可能是无序的。惟其如此,强调我国民族地区坚持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道路的意义更为彰显。
3.社会发展的现实性和公正性要求必须关注民族社会公平和正义,要尽力实现民族社会发展的人道性。
德尼·古莱从广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生活美好、社会公正以及人类群体与大自然的关系问题,[22](“导论”P3)以此而言,发展应该是现实的、公正的。人们在谈论发展的最终目的时,总是有文化绝对观念的成分,所以,无需害怕使用自身的价值观语言,若从实际选择层面来看,人们围绕发展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改善人类生活和社会安排,以便于提供日益广泛的选择并寻求共同的和个人的福祉。在这一进程中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能够将民族成员和民族社会的发展视为可有可无的随机性安排,因为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所有个人和社会的共同目标,而当我们把这一目标细化为生存、尊重和自由三种价值观时,[4]发展的人道性意义便不言自明。60多年前,经济与人道主义运动奠基人勒布雷特认为,所谓发展就是一个特定的人群以及构成它的所有近邻人群单位,以可能的最快节奏和可能的最低代价,以相互之间的团结为物质和精神纽带,从较少的人道性向较多的人道阶段的一系列过渡的过程。[22](“导论”P6)时至今日,再去慢慢回味这个充满着人类重要价值观的关于发展的定义时,我们仍能体悟到其中的人道真蕴,能够“为精彩的平民文化和平民精神所欢欣鼓舞,并对自身和许多自我固有的观念进行必要的反思,从而不断挖掘为学和为人的高度自觉”。[23]我们甚至可以说,所谓的发展研究,实际上就是对于如何达到更加人道的研究。难怪古莱指出:尽管保护生命、培育尊重和尽可能地使自己取得自由是非常传统的目标,但如今已经成为评判发展的标准,而不是由发展反过来评判这些标准。[22](P57—58)
罗尔斯曾经指出,社会正义有两个原则:第一,每个人都享有与其他人同样的基本自由体系相类似的权利和自由;第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符合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和群体的最大利益,在机会平等的条件下,公共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24](P60—61)这两个原则的更一般性的表述是: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他非常看重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社会发展机会,否则会产生一种对于作为人类基本善的自我实现的被剥夺感。[24](P84—85)民族社会公平与正义更为强调公平与正义的“民族”内容和民族意味。比方说,当我们承认民族社会具有民族资源的优势秉赋而他们又由于种种原因难能因此更多获益时,补偿原则就应该凸显出来,因此,它是代表着正义观念中的一个成分,它能够“按照平等的方向补偿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倾斜”,[24](P101)民族社会成员的发展权的落实必然性地要在这种倾斜中得到实现。如能在此机制下实现民族社会成员生存状况的改善,那么他们就能在“更加充裕”的基础上实现生活得“更加充实”,民族社会的发展才能更加人道。[5]毕竟,在现今的社会中,收入和地位构成了人的自尊和自尊的重要基础。[25](P80)
4.构建和谐社会的民族意义还在于它体现了对民族关系的和谐共生和民族社会的和谐运行的内在要求。
十六大报告指出,“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之一。结合我国多民族社会的现实,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和民族社会的和谐。
事实上,发展和谐的民族关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和谐共生的民族关系的建立就要求必须重视少数民族的存在,要使少数民族社会成员必须能够自觉、自愿地加入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事业当中。有的学者在论及西方民族主义古典理论的盲点时认为:当代国家与民族格局,虽然主要是强势人民间政治互动的结果,弱势人民在强势人民的政治互动中虽然只能自愿或不自愿地被结合进这个或那个国家中,但他们的存在和地位决不应被忽略不计,凡是不承认弱势人民的存在而进行民族同化的国家,无不是以族际冲突和民族牺牲为代价的。[26]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我们不能正视少数民族社会成员的经济发展现状、不重视其文化传统的独特性和社会生活的相对低下,则一个和谐共生的民族关系的构建和民族社会的运行也就失去了搭建的基本平台。
这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时代,而民族的发展又不能不落脚于每一个民族成员的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对民族差别的承认和尊重就预设了对世界多样性的承认和尊重,就预设着世间万物都难以自足因而每个人、每个民族都必须相互依赖。这种思考的路径不仅可以使人与自然之间,更重要的是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断地得到协调,共同健康发展。[13]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势头之猛以及对人们心态影响之复杂堪称空前。对此,一方面,人们尚无足够的心理准备,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准备也有待完善。社会和谐以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维持为基本前提,社会秩序是以规则来维持的,而个人总是“根据个人利益的不同情况,来决定是维护还是破坏这些规则。”[27](P403)面对我国民族社会转型的现实,面对社会急剧分化的客观情境,和谐共生的民族关系的创建要求人们在两重意义上重视民族社会分层:民族地区的实证调研不断地告知我们,一方面,民族社会结构内部的贫富分化早已在形成过程之中并在悄然蔓延,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整体滞后性又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说,前者对民族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设置了直接的障碍的话,那么,后者则会将多民族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要素推到了分析的前台。不平等的感觉会侵蚀社会的凝聚力,也会阻碍效率的实现。[12](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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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这些问题,可参阅鲍宗豪主编:《当代社会发展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65—68页,1999。
[2] 美国发展伦理学研究的先驱者德尼·古莱认为:“原先,发展被视为经济学领域的一个研究主题。”参见[美]德尼·古莱著,高铦、温平、李继红译:《发展伦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2页,2003。
[3] 再比方说,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西尔斯就指出:发展研究和发展政策制订的共同基础在于,“为了解决诸如失业之类的社会问题,并取得作为现代国家的体面地位,穷国需要可以用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的‘发展’。事实上,经济增长就是发展。”这种基本上属于新古典主义的发展范式,在60年代已经丧失可信性了。[美] 塞缪尔·亨廷顿等著,罗荣渠主编:《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第67页,1993。
[4] 德尼·古莱认为,人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最大限度的生存、尊重与自由。详参德尼·古莱著,高铦、温平、李继红译:《发展伦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48-54页,2003。
[5] “当人们的生活‘更加充实’而不是‘更加充裕’时,社会才更加人道或更加发达。发展的主要标准并不是生产或物质福利的增加,而是人们生活质量的充实。”[美]德尼·古莱著,高铦、温平、李继红译:《发展伦理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7页,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