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社会的复合平等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杜凡 时间:2010-08-12

  [摘要] 复合平等是沃尔泽多元正义的社会理想。多元正义以物品理论为基础,把自主分配作为根本的分配原则,视支配为非正义。以沃尔泽的多元正义为视角,支配是转型社会凸显出的非正义现象,转型中的也存在着支配问题。在转型社会中,必须尊重物品的社会意义,发挥政府限制支配的作用,界定并保护各物品相互独立的领域,才能实现复合平等的社会理想。

  [关键词] 转型;复合平等;多元正义;自主分配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家沃尔泽(Michael Walzer)开创的多元正义理论在与罗尔斯、诺齐克的论战中,渐成一支,“沃尔泽与米勒从多元主义角度切入社会正义领域,备受理论界的关注,形成了当代正义理论的第三条蹊径”[1]。但是,与国内学界对新自由主义和综合正义论的代表如罗尔斯、诺齐克、哈贝马斯等人的思想研究热潮相比,沃尔泽的多元正义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沃尔泽从社会解释学出发对物品意义的性考察准确地抓住了转型社会的正义特征,相对于其他正义流派为分析转型社会的问题开创了一个新颖的视角,沃尔泽本人相信对多元正义进行研究“能够对在中国必将日益热烈的有关分配正义的辩论有所助益”[2]。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沃尔泽多元正义具有的相对性趋向以及缺乏实践性的缺点,只有在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和借鉴的基础上,才能使复合平等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理论资源。
  
  一、复合平等——多元正义的理想
  
  沃尔泽认为,从柏拉图到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分配标准虽然不同,但是他们共同的缺陷是仅仅关注分配者和分配接收者,企图用一个分配系统来分配所有物品,忽视了所分配物品的社会意义。基于此,沃尔泽提出了多元正义,认为分配的核心是物品,物品的意义决定着物品的分配原则,按照物品的社会意义进行分配就是自主分配,自主分配是多元正义分配的根本原则。
  首先,物品具有社会意义。沃尔泽认为待分配的物品包括资格、工作、权力、荣誉、爱、知识、财富、身体、安全、休闲、奖励、惩罚等抽象物品以及食物、住所、、医疗等各种具体物品,无论是抽象物品还是具体物品都具有丰富的社会意义。例如,在中国的宗法社会,礼制赋予服饰器用不同的社会意义:“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癣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椁、绞衾、圹垄之度。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毋其禄不敢用其财。”[3]在此,物品不仅是衣食住行的手段,而且被赋予了政治意义,物品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文化的。
  其次,物品的分配依据其社会意义进行。分配要尊重物品的社会意义,并依照其意义分配,这是多元正义的根本分配原则。如果物品的意义是“公共需要”,其分配就要按照平等原则进行供给;如果物品的意义是“商品”,其分配就是按照交换原则分配。“物品并非只是出现在分配代理人手中让他们随心所欲地处置或按某个一般原则来分配。相反,物品及其意义——正是因为它们的意义——是社会关系中决定性的中介;它们在处于人们手中以前就已经进入人们的脑海中了;分配是依据人们所共享的关于善是什么和他们的用途何在的观念摹制出来的。分配代理人受他们所掌握的物品的制约,几乎可以说:物品在人们中间自行分配。”[4]除了作为根本的自主分配原则外,多元正义还包括三个正义分配原则:交换、需要和应得。但是,究竟哪一种物品应该按照交换、需要、应得原则分配要由物品意义决定。因此,这三个原则反而不是沃尔泽着墨的重点,他的主要精力放在物品的意义分析上。他认为如果我们理解一个物品是“商品”还是“公共物品”,那么,我们就理解它应当怎样、由谁、为何原因而分配。
  第三,物品的分配原则是变化的。沃尔泽指出,当物品的社会意义发生变化时,分配的原则也随之变化。“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它的成员开始对他们的生活赖以依存的制度安排进行反省的时候,这个问题(什么是正义?)就会被不可避免地提出来。通过与其他社会的接触,人们认识到,社会安排不是一个自然现象,而是人们的创造物。可以被人们制定的东西也可以被人们改变。”[5]因此,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会赋予同样的物品不同的涵义,物品的社会意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公共物品”和“商品”之间的转变上,这种转变在人类历史上是经常发生的,发生的原因与群体之间的博弈有关,其结果直接影响对其进行分配的原则。例如,在中世纪欧洲,灵魂的救治是公共物品,教堂和牧师作为公共物品被平等分配,而医疗保健却是市场中的商品,按交换原则分配。在社会,灵魂的救治成为个人的,政府不再供给,而基本医疗由商品转化为公共物品,分配原则由交换原则变为平等分配原则。
  第四,分配正义是多元的。这种多元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分配机制是多元的。沃尔泽的分配机制主要包括市场、国家和家庭等。市场是最重要的分配机制,但是市场不是一个最完善的分配系统,也不能分配所有物品,并非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货币有自己无法买到的物品。国家作为一个重要的分配系统,也无法控制并分配所有的物品,国家只能收税、征兵、配给、奖赏、惩罚,它不能控制所有物品。第二,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是多元的。需要、交换、贡献、资格、出身、民主决策都曾经是而且现在也是分配的标准,每一个标准都有自己的领域,从来不存在可以用于所有物品的单一标准,各种标准共存于一个社会。
  复合平等理想是多元正义的社会理想。沃尔泽指出,当代社会中主要的社会善是资本、政治权力、知识,这三种善是不能被平等分配的,强行平等分配虽然带来平等,但是这种“简单平等”(simple equality)的结果是无法维持长久的。沃尔泽批判罗尔斯致力于照顾弱势,强调分配结果平等的努力在现代社会是失败的。沃尔泽的推导是这样的:货币是一种主要善,假设社会的货币被平等地分给公民,而其他的善都是可以出售的,这样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能力为其孩子买到。但是由于判断不同,有些人投资教育,有些人不投资教育,而教育是一种比其他投资更优的选择,智力、技巧、教养就会代替金钱成为重要性善,新的特权阶层就会形成。马克斯·韦伯也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大学、技术学院与商学院文凭的发达,以及进一步要求在各个领域皆设立教育文凭助长了办公室与营业所内一个特权阶层的形成。此种文凭构成其持有者要求与望族通婚(在私人公司里,文凭也会导致其期望能拥有向老板女儿求婚的优先权),要求加入‘荣誉法典’的阶层,要求一份‘适合其身份’的薪水(而非以其表现),要求稳固的升迁与退休保障,以及(尤其是)要求独占一切社会与之有利地位的基础。当我们听到各方传来要求课程的标准化与专业考试的呼声时,可别以为突然来了‘教育热’,其毋宁说是要限制这些位子的供应量,并由教育文凭持有者独占这些位子。就独占而言,考试在今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手段——这也是它之所以持续推展的缘故”[6]。沃尔泽和韦伯的批判在转型的中国已经有所表现,许多大城市的政策都在向高学历持有者倾斜,例如户口,甚至生育权也有人提出向高学历者倾斜。这就是罗尔斯差异原则的背景,罗尔斯的公平原则要求:不平等将被设计成将最大可能的利益带给最少受惠者阶层时才是正当的。这种平分和限制将由国家来做,其结果是简单平等,“简单平等将要求国家用连续不断的干涉来打破或限制早期的垄断并抑制支配的新形式,但那时国家权力自身将成为竞夺的中心目标。不同群体将试图去垄断国家权力,将国家用于巩固他们对别的社会物品的控制,或者,国家将由于寡头铁律而被代理人垄断”[7]。为了对权力进行限制,现代社会的方法是推进民主政治权力的简单平等,将权力广泛分配,这使得虚弱的民主难以对付整个社会重新出现的垄断,如财阀、官僚、技术专家、实力政治家,政治权力将要求权力重新集中,这样依赖简单平等进行分配的社会将陷入循环的冲突中而不能自拔。
  沃尔泽的多元正义以“复合平等”(complex equality)而非“简单平等”为目标。他认为资本、政治权力、知识等善,不可能被罗尔斯简单平等分配,只要这些善在自己的领域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分配,即使出现差异的结果分配也是正当的。例如,只要政治权力是依个人的政治才能为标准进行的分配,即使政治权力被拥有政治能力的那个群体独占,这种独占也是以“应得”为标准的分配,这种独占就是公正的。同样,如果金钱按照市场经营能力进行分配,即使大部分金钱被经济精英占有,这种独占也是公正的。如果学术职称按照智慧的标准分配,学术职称即使被知识精英独占,这种分配也是公正的。多元正义强调分配只要是按照相应品质进行的,即使结果是存在差异的,分配过程也是正义的,这种独占也是应得的。一种物品的分配结果可能是不平等的,但是众多物品的不平等分配却可以形成复合平等。一个有娱乐天赋的人在政治领域可能处于金字塔底端,但是在娱乐金字塔内,却可能处于顶端,只要政治金字塔和娱乐金字塔享有同样的尊严和尊重,在一个金字塔内的挫折感将会被在另一个金字塔内的成功所补充,自尊会同样实现。因此,多元社会由一系列林立的政治金字塔、经济金字塔、教育金字塔和娱乐金字塔等构成,而且它们具有同等尊严和价值。

  二、支配——转型社会的非正义问题
  
  多元分配正义认为真正的敌人不是结果的不平等,而是“支配”(domination),支配是一种非正义分配,以往社会的冲突“都源自将垄断而非支配当作分配正义的中心问题”[8]。多元分配正义承认物品分配结果的不平等的正义性,致力于维护领域之间的边界,防止一种物品对其他物品的购买,确保在自主分配原则下,实现复合平等。
  沃尔泽认为支配是对物品意义的僭越。多元正义认为如果被垄断的一种善或少数善在所有分配领域都处于优势地位,可以转换成另一种善或许多别的善,侵入到和它的分配原则完全不同的善领域,这就是一种支配。例如,1863年美国的征兵法案规定:对于任何一个被列入征兵名册的男子,只要他愿意并有能力提供300美元给替身,他就可以免除服兵役的义务。在中世纪的欧洲,兵役和苦役的社会意义并没有区别,都是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和购买的商品,不会产生不公平感。到了社会,社会的已经使兵役由可以买卖的劳动变成了每个公民的平等负担的义务。这样兵役就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不再是一种商品,不能按照市场的交易原则进行分配了,兵役已经成为了一项公民责任,由市场进入领域,要求由国家平等分配。因此,在1863年的美国,金钱购买兵役就被下层美国公民认为是金钱对公共物品的支配,金钱越出了市场领域,进入了政治领域,是一种僭越,是对已经成为义务的兵役的社会意义的践踏。传统的人类社会,信仰、出身、血统、资本、技术知识等在不同的时期都曾经是支配性的。
  沃尔泽强调支配是社会冲突的根源。支配感往往引起社会冲突,如美国1863年的征兵法案就导致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冲突,曼哈顿发生了反兵役法案的暴乱。历史证明当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解释能力降低,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种占有是侵占的时候,广泛的被支配感就会产生,社会就会发生大规模的冲突。如中世纪的欧洲,贵族创造了一套以血统为分配标准的封建意识形态,确立了血统强大的统治地位,贵族据此垄断着政治职务、荣誉和财富。近代的新教改革和启蒙运动逐渐构建了以资本为主要善的资本意识形态,挑战处于支配地位的封建意识形态。于是新兴资产阶级的被支配感产生了,引致了新兴资产阶级和贵族之间的冲突,甚至出现了暴力革命,最后资本取代了血缘,资产阶级占据了社会的统治地位。沃尔泽称赞马克思的阶级冲突理论是对支配的经典解释,与马克思不同的是,他认为只要支配存在,资产阶级决不是最后一个被推翻的阶级。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支配也是我国转型社会凸显的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物品的原有的社会意义被急剧地解构,而新的物品意义处于建构之中,此时,最易产生支配,弱势群体会产生被支配感。改革开放过程中,一部分物品由政治领域进入市场,由政治供给变为市场交易,例如,住房、医疗、等基本善。但是,这些物品没有在社会中形成统一的社会意义,不同的群体对物品持有不同的观念,有的群体认为住房是一种公民资格,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分,是公共物品,应当被平等地由政府分配;有的群体认为住房是商品,应当在市场中,按照交换原则购买。于是,人们就认为医疗、住房、教育的商品化,完全在市场中交易,就是金钱买到了不应该买的,越过了自己的界限,是金钱对公民资格的支配。
  同时,多元价值观也是转型社会不公平感产生的重要原因。我国社会逐渐从价值一元化向价值多元化转型,多元社会认为物品的性质可以不同,但是,它们在价值上是平等的,物品的价值不能按照等级排列。在转型中,许多被贬低的社会领域的价值上升,边缘价值观主流化,主流价值观被逐渐边缘化,于是每个领域都有了自己的精英,而且不同领域需求被社会赋予同样的尊重,例如,商业、娱乐、等一直处于尊敬价值链下端的活动要求获得社会的认可,这些价值反对把荣誉仅仅赋予政治、学术等传统物品,认为这是政治、学术对荣誉的支配。他们认为荣誉的意义就是社会对于出色劳动的褒奖,不应该被个别领域垄断,太阳底下没有最光辉的事业,只有干得最出色的人。
  我国目前分配的特征是物品之间的边界模糊,权力、金钱和知识等主要善之间支配性的交易成为社会批判的焦点,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结果的差异,而是支配成为社会批判的焦点,人们不是批判富人而是批判“不配”的富人;不是批判官员而是批判“不配”的官员;人们不是批判学者而是批判“不配”的学者,人们感到了自己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被支配感成为转型期中的社会不公平感的根源。
  
  三、美美与共——转型社会复合平等的实现
  
  首先,确立并保护各领域的边界。目前社会的主要善是政治权力、金钱和知识。自主分配要求划清三者的界限,“政治的归政治,市场的归市场,学界的归学界。”金钱和权力是当代社会支配能力最强的善,多元主义警惕它们对其他物品的支配。沃尔泽列出了14种非商品的物品:人口、政治权力和影响、刑事司法、言论新闻宗教集会自由、婚姻和生育权、免服兵役、政治职位、基本的公共服务、绝望交易、奖品和荣誉、爱和友谊等。当这些物品的社会意义被社会广泛接受的时候,就意味着它们是公共领域或者家庭领域的物品,它们就不能进入市场,不能被金钱所购买。同时,爱的领域是家庭,家庭尽自己所能保护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不能决定和保护他们的职业,否则就是对政治权力和市场的侵犯。
  其次,加强政府对支配的限制。人类曾经利用政府对暴力、血缘、信仰的支配行为进行了成功的限制和消除。在当代社会,仍然要加强政府的力量,约束各种支配性善,尤其是对目前占据优势的货币进行限制,把货币限制在市场中,维护其他领域的边界安全。把已经被社会认为是共同体的基本需要的物品纳入到公共供给的范围,防范货币的支配。例如,当基本住房、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教育被社会普遍认为是公民资格时,它们就不再是商品,而是政治领域的物品,不能任由货币控制,政府就应该限制资本对它们的支配。在加强政府力量的同时,要防止政府权力的支配。政府的政治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和支配性,也需要限制。对政府的限制依赖于宪政,依赖于来自各领域对其监督,民主和宪政是维护其他边界的篱笆,也是对政府的有力约束。
  最后,建立复合平等的社会结构。多元正义的社会既不追求简单平等,也不追求橄榄形的社会结构,多元正义的理想社会结构由多元金字塔组成。多元社会中的人们擅长不同事物,每个人都将找到成功,找到自尊,不同的人将拥有不同的物品。同时,没有人会在每个地方都取得成功,也没有在任何领域都不擅长的人,“如果我们打破这种支配,我们就会看到新的人们——先前消极的微不足道的人们——突然在意想不到的方面有所擅长,并一举成名,甚至说在他们自己的领域取得领导地位”[9]。“在一个复杂的现代社会里,人们可以分别成为商业精英、官僚精英、军队精英、农业精英、劳工精英,等等。”[10]因此,多元的社会既反对“官本位”也反对“资本本位”,同样反对“知识本位”,多元的社会要求政治的归政治,资本的归资本,知识的归知识,反对它们之间的交换和支配,因此,多元正义的社会中每个塔的顶部都是一个精英集团,下层是群众,金字塔的形成是按照自己的规则自主形成的,独占被认可,每个金字塔靠塔顶精英领导,金字塔之间靠精英之间的协调和谐相处。不同的善被不同金字塔群体拥有,政治金字塔占有权力,学者的金字塔占有知识,家金字塔占有财富,明星金字塔占有娱乐,但是,它们不能通约,不能交换,因此,虽有垄断,各领域界限清楚,物品之间的支配性弱。这样就可以实现各得其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复合平等理想。
  
  注释:
  [1]马文彬.20世纪正义问题研究综述[J].上海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2).
  [2][4][7][8][9迈克尔·沃尔泽.褚松燕译.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M].上海:译林出版社,2002(4):1,5-6,17,19,3.
  [3]姜涛.管子新注[M].山东:齐鲁出版社,2006(12):29.
  [5][英]布莱恩·巴里.正义诸理论[M].吉林出版社,2004(10):3.
  [6][德]马克斯·韦伯.康乐,简惠美译.支配社会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7).
  [10][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林震译.政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