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对诺思国家理论的补充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0
一、诺思的国家理论
诺斯将制度定义为“博弈的规则”,并认为产权制度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制度。在诺思看来,国家是一暴力组织,向社会提供安全和公正等公共产品,并以此为根据迫使公民纳税。由于国家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国家成为产权界定的主体。诺思(1973)从西方民族国家兴起的分析中对上述观点提供了支持,即国家是一具有规模经济性质的暴力组织,并由此成为产权界定的主体。既然国家成为产权制度决定的主体,那么按照经济制度与经济效率的顺向逻辑,国家就必然要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状况负全部的责任。在诺思看来,国家具有契约的性质,表现在国家以公正和保护换取公民的税收;同时,国家又具有暴力的性质,表现在其界定产权的强制性上。由此出发,诺思认为,国家是一具有独立利益的垄断集团,具有追求垄断租金最大化的组织目标。这既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的说法不同,也与关于国家是万民契约集结的国家契约论不同。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既然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状况决定于国家的产权界定状况,而国家又是以对社会的征税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那么为什么国家要做出有悖于经济增长之举措呢?制定一套有利促进经济效率的产权制度岂不更顺乎民意,而且更有利于自己?诺思指出,国家在界定产权、获取垄断租金最大化的过程中,受到双重约束。
首先是交易成本的约束,国家在获取垄断租金最大化的过程中,涉及到对社会产出的考核与衡量,由于社会投入----产出结构的复杂性,为获得租金最大化的考核与衡量成本必定存在,这种成本必然要进入国家的成本----收益核算之中,构成对垄断租金最大化的国家行为的一种约束。例如,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由于羊毛是一种更容易进行税收监管的产品,处于对财政收入极端饥渴状态的西班牙政府便采取有利于“羊主团”的产权界定,妨碍了有效的土地所有权的展开。又如,我国消费税的征收环节设在生产环节,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不同。虽然这样做,引入了地方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干预,阻碍了商品的正常流通,但一个明显的好处是政府可以低成本的征税。
国家在界定产权的时候受到的另一约束是竞争约束。统治者总存在对手,与之竞争的国家或本国内部的潜在统治者。在竞争约束下,统治者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国家往往会在界定产权的时候,对这些有势力的集团加以特殊照顾,而无视这样做可能会对效率产生的影响。
由于上述两个约束,国家追求垄断租金最大化与该社会的经济效率之间可能会存在冲突,国家追求自身利益所界定的产权制度与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之间可能并不一致,用诺思(1983)的话讲,是存在持久的冲突。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民族国家的出现源于其界定产权的规模经济,在于其对产权的保护;但是,国家反过来又可能对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构成潜在的威胁,国家要对低效率产权制度负责。这就是被温家斯特称之为“经济制度的一个根本性悖论”1
二、资源约束、交易成本与产权制度
在诺思看来,如果国家的双重约束不存在,即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如果不存在对现统治集团的竞争威胁,国家就有动力制定促进经济效率的产权制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垄断租金(财政收入)与社会的经济效率是正向相关的。既然如此,“坏制度”必然与社会交易成本过高相联系,必然与社会政治不稳定或者利益集团相关。
科斯在其经典中将交易成本定义为利用市场机制的成本,张五常将这一概念为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经济中的不存在的成本,并且对科斯关于是对市场的替代的观点提出了质疑,指出,企业只是要素合约对产品合约的替代,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消除机会主义,只是将产品合约中的机会主义引入到要素合约中而已。企业和市场是人类社会劳动分工的两种组织方式,交易成本也可以说是一种分工的成本,也是一种资源的耗费,过高的交易成本将阻碍劳动分工进而阻碍效率的提高。肯尼斯.阿罗将交易成本明确的定义为“经济制度运作的成本”。我们知道,交易成本的存在源于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矛盾,如果没有交易成本,社会运作肯定会更有效率,个体福利也会提高。交易成本在经济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但问题是,既然产权制度与经济效率与社会的交易成本有关,为什么不同的经济社会会有不同的交易成本状态呢?决定一个社会出现高交易成本的因素是什么呢?吴思在《潜规则----中的真实游戏》讲了一个假货的故事,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启发。
“纪晓岚的从兄万周,一天晚上,见灯下有吆喝叫卖烤鸭的,买了一只回去,竟然也是泥做的。这鸭子的肉已被吃尽,只剩下鸭头、鸭脖子、鸭脚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里搪上泥,外面糊上纸,染成烤鸭的颜色,再涂上油,灯下难分真假。。。。。。我没有统计数字,但是不妨在情理之中推测一番。就说那做烤鸭的,肯花如工艺品一般精细的做工,再搭上等鱼上钩的时间和被人识破打一顿的风险,只为了赚一只烤鸭的价钱,这种高成本低收人的买卖,当今还有几个人肯做?。。。。。。这恐怕也是当时人生之艰难和资源之贫乏所决定的。”2
很明显,制造和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提高了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因为,人们在购买之前必须费时费力地仔细甄别,甚至于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有关防伪的知识。下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跟制造假货有关的交易成本。
如果我们从经济理性假定出发,假设假烤鸭的生产函数是:
,
上式中Q表示假烤鸭的产量,L表示制造假烤鸭投入的劳动数量,R表示制造假烤鸭所需要的原材料,如泥土、纸等廉价原材料。再假设劳动的价格为PL,原材料的价格是PR,
假设:要素的边际产出为正,即有
,
假设:
即泥土等原材料的价值极低。
假设:假烤鸭生产出来即可以卖掉,忽略掉售卖的成本(如果加入这种成本和风险将能更好的支持结论)。
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是:
由于 , , ,上述一阶条件成立的必要条件是:
这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大量剩余。自然资源(鸭子,进而鸭子生长所需要的池塘)的匮乏导致了劳动对鸭子的替代,由此制造了假鸭子,同时也制造了交易成本。可以想见,与劳动力价值下降相伴随的是人的道德观念的贬值,礼仪廉耻观念的丧失,这进一步推动了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偏离。
资源约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生产的角度来讲,可能会出现物质资源相对于劳动的稀缺,也可能出现劳动相对于物质资源的稀缺。与吴思所讲的故事相似,诺思(1973)讲了一个劳动资源约束下的人口增长与产权的故事。诺思故事的逻辑是:人口增长导致了劳动边际生产力的下降和土地价值的提高,引发了边疆拓殖运动,土地价值的上升推动了对公共土地产权的私有化界定进程。在诺思看来,私有产权比公有产权更能保证个体收率率与社会收益率的一致,因而也是一种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吴思和诺思的故事仿佛说明了产权制度的内生性质,即资源约束的状况变化推动产权制度的变迁。受吴思和诺思所讲述故事的启发,下面对资源约束、交易成本和产权制度的内在逻辑作一分析。
人有两种获得财富的方式:生产方式和非生产方式。所谓生产方式获得财富就是加入社会劳动分工之中,按照在分工中的贡献分配报酬。非生产的方式获得财富就是运用欺骗或者暴力的手段将财富从别人那里转移到自己手中。如果我们把前一种获得财富的方式比喻成做蛋糕并分蛋糕,那么把后一种方式比喻为抢蛋糕、骗蛋糕就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了。从具有理性的个体来讲,并不存在哪一种方式更文明或者更道德的问题。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我们发现,河南的一些“造假村”村民并不为自己造假而承担道德的负担。同样,政府的征税也具有暴力性质,正所谓是成者王侯败者寇。很明显,如果以非生产方式获得财富的人数增多,则该经济社会必然是高交易成本的,在产权制度界定上必然是掠夺性的。那么,决定个体行为选择的因素有哪些呢,个体的行为选择又是怎样影响社会交易成本和产权制度的呢?
我们假定,具有经济理性的个人要获得生存资料,会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加入劳动分工队伍进行生产,要么加入欺骗集团或者掠夺者集团(包括法定的政府)。理性的个体在做出选择的时候,要在这两种选择之间进行比较与权衡,看何种选择会给其带来更大的收益。我么假设存在两种生产函数:
一种是财富生产的生产函数,有如下形式(符号定义与上同)
一种是财富掠夺的生产函数,具有下形式
假设:上述两种生产函数均满足边际劳动生产效率递减,即有
假设:从比较静态的意义上,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与人均资源数量正向相关,即有
表达理性个体对这两种选择之间无差异的均衡条件是
决定参加暴力与欺骗集团的人数,而值 的决定,除了函数 本身的技术特性以外,又依赖于生产性劳动的边际生产力 。生产性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决定于技术水平(函数形式 )与资源禀赋R。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性劳动的边际生产力直接决定于资源禀赋R,由于 ,物质资源R越丰富,则从事欺骗与掠夺的人数越少。
从上述逻辑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在技术水平不变或者进步缓慢的情况下,一个封闭社会中从事欺骗与暴力活动的人数决定于该社会的物质资源状况。一个社会的物质资源越贫乏,从事欺骗与暴力活动的人数也就越多,从事欺骗与暴力的人数也就越多,社会的交易成本也就越高,对强硬政府管制的需求也就越大,出现大政府的机会也就越多,相对于大政府的规模和实力,个体显然不具有平等对话的可能,因而,这样一个社会也就越可能是一个不民主的社会。虽然国家在界定产权上具有规模经济的性质,但这并没有改变其自身所具有的掠夺性质。大政府存在极高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是又一种交易成本,这使得国家的整体理性与官僚层级的个体理性存在冲突。官僚层级利益集团的出现更增加了这一冲突,奥尔森对这一冲突进行了分析:
“用分蛋糕来比喻社会收益的重分配还不够恰当,更近似的比喻是在瓷器店里争夺瓷器:一部分人虽然多拿了一些,但还会同时打破一些本来大家可以分到手的瓷器。如果社会中的典型组织只代表其中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则该组织必然不肯增加全社会的利益而作出自我牺牲;更为可能的是它将为其成员在社会总利益中争取更大的份额。尤有甚者,即使社会利益重分配所招致的损失超过该集团由此种重分配所得利益的许多倍,仍会发生上述情况。在任何集团为其本身争取社会总收入的更大份额时,该集团不会关心此种重分配对全社会造成的任何数量的损失。。。。。。。因此,我们所讨论的各种社会组织采取集体行动的目标几乎无例外地都是争取重新分配财富,而不是为了增加总的产出——换句话说,它们都是“分利集团”(或者,用一句比较文雅的语言说,都希望“坐享其成”)” 1
黄仁宇以约束(黄河泛滥、旱涝灾害和十五英寸等雨线)来解释上反复出现的中央集权统治2,其逻辑结论也是制度受制于资源约束。一种没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反过来又进一步制约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用经济学家的话讲,贫困的原因是贫困,如此恶性循环不止。
通过上述对诺思国家理论的延伸,我们得出结论,产权制度内生于资源的约束。一般情况下,贫乏的物质资源环境更可能导致无效率产权制度的产生。而我们在现象层面上,却只看到低效产权制度对生产力的束缚作用,由此可能得出“制度是重要的”、“制度重于技术”等结论,但对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率的产权制度这个问题却难以深入展开。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引进,往往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忽视了制度在本质上具有内生的特点,内生于资源的约束。
刘伟(2001)认为,当一个社会的产权制度中存在超经济性质的权利时,经济主体必然首先遵循超经济性质的权利规则。按此逻辑,由于国有的所有者是国家或政府,而国家或政府又是、司法、军事等超经济性质权利的主体,因而国有企业首先将遵循超经济性质的权利规则运行,这样,国有企业比重占优势的经济便不可能是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要求的是按照财产权利的规则运行。虽然,这一点不难理解,而且行政权优先于财产权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司空见惯,但是,从分析的意义上,我们却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超经济性质的权利与财产权利同时存在时,超经济性质的权利具有优先被遵循的等级,或者说,为什么国有企业就不能优先遵循产权规则。
如果衔接上面的逻辑,我们对这一问题,可以做出这样一下解释:如果把企业看作是各个要素主体所缔结的契约的联结(nexus of contracts),一个国有企业是遵循基于财产权利的市场规则,还是遵循基于超经济性质的行政规则,决定于遵循何种规则更能满足各要素主体的利益要求。对于企业管理者和工人来说,如果政府能够对企业提供各种补贴,为企业经营风险提供保险,那么,管理者和工人可能就会更倾向于遵循政府的行政规则;同样,如果企业具有足够高的技术水平和足够强的竞争实力,企业对政府的利润回报超出政府干预企业可能获得的收益,那么理性的政府也倾向于放开企业,让企业更多地接受市场规则的制约。是选择遵循产权制度规则,还是选择遵循超经济性质的规则,同样存在一个经济的权衡。一般情况下,由于政府是博弈规则的制定者,企业遵循政府的行政规则可能更加有利可图,但这不是绝对的。国有企业独立经营的意愿与政府希望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经济计算。因而,国有企业政企分开的程度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内生于整个经济体系的变量。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可能与更个经济的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和政府掌握资源的多少有关,对这一变量变动的进一步展开分析超出了笔者目前的能力。
二、对我国化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性以及市场化进程艰难性的认识
在我们得出产权制度内生于资源约束的结论以后,我们必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现今已经开始的工业化进程以及对外开放的政策的重要性。刘伟(1995)将工业化归结为发展的实质:
“就历史内在逻辑的证明而言,只有工业化才能将转变为生产力,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挣脱内在限制不断加速前进提供了能动力量1,越是经济发展深化,这种能动力量的作用就越突出;只有工业化才真正历史的改变和扩展了社会经济过程的内部结构框架,将封闭的生产过程改造为专业化、社会化的生产体系;由此,工业化也就不仅历史地改造着人类物质生活面貌,而且历史地改造着人类精神生活方式。这也就是把经济发展实质归结工业化进程的历史的也是逻辑根据。”2
工业化拉长了社会生产的链条,扩展了人类社会可以利用的资源种类和数量,改变了经济社会原有的资源约束状况,从而对经济社会的制度变迁产生了推动作用。在前面讨论过的简单模型中,工业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取得技术进步的过程,突破了原有生产函数的形式,提高了 的值,也就是提高了人们从事欺骗与掠夺的机会成本,约束了非生产性活动。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后发优势之一在于可以低成本的引进先进技术(相对于我们自身的技术),这为我们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快的技术进步提供了可能。
同时工业化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源形式----资本(K),原生产函数转变为如下形式:
新资源----资本(K)的出现及其增长显然提高了 的值,这同样也提高了人们从事欺骗与掠夺的机会成本,约束了非生产性活动。从工业化对制度变迁的积极影响来看,工业化的进程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发展中国家产权制度有效性。
但问题是,工业化不是自动地在一夜之间就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一定的体制环境,在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里(如中国)如何实现工业化又是另一个严峻的课题。如此,就出现了一个二难悖论:工业化需要一定的体制环境;同时,在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社会里,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又以工业化为前提。这正是目前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困难所在,这也解释了世界上150多个市场化国家为什么仅有少数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之中。市场化并不必然意味着一定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一定能弥合个体理性与社会理性的不一致,这也就是吴敬琏先生所讲的市场经济也有“好”与“坏”之分。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在于具体国家历史传统的优势以及对历史机遇的把握,我们国家工业化基础的奠定是建立在强制的基础之上的,林毅夫(1994)的“发展战略----城市国有化----集体化”模型是对这种强制型工业化的描述,这一过程的实现实际上依赖于新政权的权威性和其强大的组织能力,这种历史条件不可复制。
我国采取的对外开放战略对制度变迁的积极意义在于缓解资源约束的压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相当于劳动要素的输出,根据劳动要素生产效率递减规律( )的假定,劳动要素的输出提高了劳动要素的边际产出( ),这实际上鼓励了人们更多地从事生产性活动,是在机会成本意义上对非生产性活动的抑制,根据前面模型的逻辑,这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有效率产权制度的形成。
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具有较强物质资源约束的情况下,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如果按照市场原则来配置资源和分配收益,由于物质资源(土地和资本,主要是资本)相对于劳动资源来说是稀缺的,按照边际生产力原则分配的结果必将造成极大的分配不均。根据刘伟等(2001)的测算,我国的市场化与非国有化极大的提高了要素的效率,虽然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的效率都在提升,但提升度速度大为不同,所有制变化对资本要素效率提升的作用是对劳动要素效率提升作用的900多倍。劳动与资本边际生产率差距变大的直接结果是增大了非生产性劳动可能的边际收益(对富有阶层掠夺的收益),也就是上面模型中的变量 ,由此产生的逻辑结论是,这将诱发非生产性劳动人数增加,而这对于经济增长以及建立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是不利的。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要素所有者收入差距的急速拉大,会对社会稳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甚至会扭曲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与我们的初衷相反,不是建立了一套有效率的产权制度,而是出现了“坏”的 市场经济。
四、小结
本文对诺思提出的国家理论作了补充,通过建立一个简单的新古典成本----收益模型,对有效率的产权制度产生的两个制约因素(尤其是交易成本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产权制度的内生于资源约束的观点。笔者认为,该论点的理论价值在于,当我们在进行比较制度分析的时候,我们似乎应该深入到更基本的层面,即经济社会的资源状况,以使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哪一个是因变量,哪一个十字变量,可以看明白,诸如“制度重于技术”之类说法其实是似是而非的说法,它只是说了一个事实,不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操作价值。本文提出论点的现实意义在于,我们制定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看到制度背后的约束条件。一项制度在美国是有效率的,搬到中国来未必有效率,根据正在于制度背后的约束不同。制度、技术与资源之间具有错综复杂的关系,如何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理顺,形成良性循环,对每一个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诺斯: 《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北京,1999
《制度、制度变迁与绩效》,三联书店,北京,1994
《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商务印书馆,北京,1991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2001
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 商务印书馆,北京, 1999
吴思: 《潜规则----中的真实游戏》,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北京,1997,第23—26页
刘伟: 《经济改革与的产权制度解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95
刘伟,李绍荣:《所有制变化与经济增长和要素效率提升》,《经济研究》,200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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