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程及基本经验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安增 时间:2010-08-10
[摘 要]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的化进程尽管发生过曲折,但的确取得了巨大进展。在经历了良好的开端、曲折、重大挫折、恢复与推进等发展阶段后,开创了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政治现代化的新局面。从这一历程可以看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不能脱离具体国情,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根本的保障,必须以政治稳定为前提,正确处理西方文明成果、本国政治传统和政治现代化的关系。

  [关键词] 当代中国 政治现代化 进程 基本经验

         政治现代化是指随着经济和社会其他方面的现代化所引起的从传统政治体系向现代政治体系转变的过程。由于诸多原因,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经历了艰辛和坎坷,但向这一目标发展和进步的总趋势一直没有改变。梳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其中所积累的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将有助于未来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推进。

  (一)政治现代化的良好开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中国社会有组织地向政治现代化迈进创造了最重要的前提。通过一系列努力,在建国后的政治实践中,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框架。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这既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同时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民主,缩小了专政的范围,真正实现了人民大众当家作主。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政权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议行合一”是马克思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提出来的,基本含义是决策权与执行权合二为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不仅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而且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职能,是一个兼有立法、司法、行政三种职能的统一领导机构。随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的制定和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且是唯一的立法机关,而国务院则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不再与政府机关有隶属关系,它们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种格局一直成为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基本规范,对人民民主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1954年12月,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标志着人民政协职能的重大转变。会议明确了今后人民政协的性质既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党派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共事的亲密友党,从而建立起了新型的政党制度。

  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是现代政治的一个通则。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男女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此外,选举法还把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结合起来,创造了灵活多样、极富操作性的选举办法。 [1] 这是中国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选举法》,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以普选为基础的《选举法》。根据选举法规定,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的民主意识。

  初步确立了法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公、检、法和司法行政机关相继建立起来,并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陆续制定了《土地改革法》、《婚姻法》、《工会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一系列的法令、法规,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各项政治运动的开展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展开,政治实践强烈要求社会秩序规范化,1954年宪法适应了这种要求,用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固定下来,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有了最根本的法律依据,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是我国政治现代化发展史上划时代的成就。

        (二)政治现代化在探索中曲折发展

  中国共产党从1956年开始较系统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制定和提出了许多至今仍有指导价值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但这一良好起步,因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而中断,至“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政治现代化发展步入误区。

  1956~1957年初,中国在民主政治建设上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就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是非关系等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中共八大就党政职能分开、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反对个人崇拜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中,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深入阐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把民主从政治领域扩大到了精神生活领域,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些重要的思想成果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1957年夏季开始的全党整风运动是中共八大以来加强执政党建设、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新路的继续。但是由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阶级斗争的状况和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把本属必要的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整风运动过后,非但没有达到毛泽东倡导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2] 的目标,而且出现了相反的政治景观:政治体制中党政不分和党委过分集权的现象逐渐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日益受到削弱,法律虚无主义开始抬头;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受到损害,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个人崇拜开始盛行,群众性政治运动接连不断;思想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由活跃转入沉寂。尤其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继续发展,庐山会议把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引入了党内,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则认为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存在着“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将阶级斗争进一步扩大化;在社教运动中又把斗争矛头对准了党的领导机关,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这些现象的不断发展和“左”倾错误的蔓延,一度造成了民主政治进程的巨大挫折和中断。

  (三)政治现代化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重大挫折

  “文化大革命”破坏性地冲击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及其运行程序,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结构和功能陷于瘫痪状态,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原有优势。1967年1月,以上海“一月风暴”为发端,夺权狂潮一发而不可收拾。与夺权斗争紧密相连的是除省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革命委员会”这一领导机构。革命委员会由军人、领导干部、人民群众代表三部分组成,集党政财文大权于一身,形成党政合一、政企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取消了现代国家内部所必需的基本分工。这是我们在政治现代化道路上的一次重大倒退。中共九大以后,由于政治实践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党内外正确力量的共同努力,各级党政组织和机构得以逐步恢复。这对于恢复社会正常的政治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和“文化大革命”根本性的错误,不可能真正解决政治体制的弊端。

  “文化大革命”削弱了党和国家的社会整合能力。“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踢开党委闹革命”及“砸烂公检法”等行为,使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和公检法机关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就因受到冲击而停止了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最高权力机关遭到严重破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整整十年没有召开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停止活动,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成了毫无保障的空文。建国后重视法制的良好态势不但没有保持下来,反而使现有法制遭到空前破坏。一方面,立法工作陷于停滞状态,法律体系不健全,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党大于法、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盛行,轻视法治而热衷于人治的思想依然有较大市场。这使得在长时期内无政府主义空前泛滥,整个社会陷入动荡和混乱之中。作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生活陷入极不正常局面,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实践中难以贯彻,毛泽东的个人领导取代了中央的集体领导。民主法制废弛,推行盲目政治参与的所谓“大民主”,使党和国家在建国后确立的民主政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中国政治现代化呈现停滞甚至倒退局面。

  (四)政治现代化的恢复与推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文化大革命”以来的政治发展历史和现状作了深刻的反思,更深入地触及我国政治现代化发展的本质和。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 [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了中央政治局委员,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着手加强集体领导和建立对权力的监督制衡机制;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重新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初步起到了分权、制衡的作用,有利于集体交接班。1979年,邓小平在中共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旗帜鲜明地指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 [4] 民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开始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

  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邓小平提出全党要“学会使用和用好法律武器” [4](p.253) ,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7部法律,恢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实行县级直接选举;整顿和恢复公、检、法系统,重建司法体系,依法整顿社会秩序。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我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有了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从1979年至1982年,我国8个民主党派共发展新成员3.5万多人、人员总数已近10万、建立地方组织700多个、基层支部4000多个。 [5] 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对现行体制的弊端进行了深刻分析,论述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指导思想及评价标准等,为新时期我国政治现代化建设开辟了正确道路。

  中共十二大肯定了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指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中共十二大对党的组织制度作了重要改革,中央及各省设立顾问委员会,这是实现干部新老交替的重要措施,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个创举。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国家的领导体制进行了重要改革,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的立法权,明确规定国家级领导人的任职期限,从制度上消除了产生终身制的可能。按照十二大部署,进行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及地方以党、政、企分开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设立乡镇政府。这些都有效地推进了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

  中共十三大第一次较为完整地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蓝图,以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为主要内容的七项改革逐步推进。这次改革是站在政治现代化的高度,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的广阔视角提出问题的,认识远比以往深刻、透彻,有关措施是针对制约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瓶颈因素而提出的。但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权力结构调整等深层次的矛盾,加上国际国内其他因素(主要是苏东剧变和“六四风波”)的冲击,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治现代化的新局面

  中共十四大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进行政治现代化的探索,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将我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1.提出并有效推行依法治国方略

  化是以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为特征的,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的状况是衡量其政治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1996年2月,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6] 1997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更加完整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的基本方略和基本目标。这是我们党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政治现代化建设的新的里程碑。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已经深入人心,在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实践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 ,并就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明确的主张:坚持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这表明我们党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极为重要的成就。立法数量进一步增加,立法质量得到空前的重视,尤其是执法的有效性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进展,消除司法腐败、追求司法公正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人们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和期望在不断提高。

        2.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高效能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围绕着精简机构和转变职能的双重目标,于1982、1988、1993、1998、2003和2008年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这些改革进一步实现了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制约市场发展的因素大大减少。机构改革的绩效要给予肯定,但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公共品保障能力。中共十七大报告系统阐述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主张。例如,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部门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等等。 [8](pp.31~32)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是全面而深刻的,采取的改革措施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进而推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社会主义基本民主制度日臻完善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共十七大报告从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上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8](p.28) ;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些主张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次,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渠道。中共十七大报告则特别强调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指出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 [8](p.28-29) 再次,强调发展基层民主。中共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新概念,要求不断地扩大基层群众的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做到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自我监督,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基层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8](p.29) 4.有步骤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参与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中共十六大在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时,提出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9] 这为实现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为了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8](p.28) 进一步加大了解决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问题的力度,把社会公平正义赋予了民主新意。当然,尽管我国在推动公民政治参与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不够高,参与的领域不够广、参与的程度不够深、参与的机制和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而且现有的参与中动员型参与多于自觉型参与、情感型参与多于理性化参与。按照中共十七大的精神,要做到公民有序、广泛的政治参与,就必须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机制,通过立法手段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的进程,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制度创新、制度安排,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参政权、监督权,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一个具体、有序的行动过程。

  (六)几点启示与经验

  新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深刻的经验教训,对此应该加以科学的。

  1.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实践不能脱离具体国情

  每个国家的政治现代化都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推进的。在中国,要顺利推动政治现代化就必须充分了解并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两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东方大国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政治现代化建设是无法照抄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模式的,它必然在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交往方式上富有中国特色。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 [10] 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曾经出现两种忽视国情的倾向:一是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主的一般理论,把结论当成现实,以致在抽象的理论原则下掩盖了许多与现代民主相背离的因素;二是企图照搬西方国家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模糊和混淆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历史经验说明,以上两种倾向,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尤其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所必须时刻警惕的。任何正确的民主政治理论,任何先进的民主政治模式,只有在符合国情的情况下才能发挥积极效应。

  我国当前的社会生产力落后和市场经济不发达等条件,决定了我国仍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一般意义上说,具有现代化水平的民主政治是现代化市场经济的产物。中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还不能算十分成熟,这就对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极为复杂的影响,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地适应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主政治进程。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对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决定性的积极影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培养公民科学的民主、平等观念,是我国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尤其是我国现阶段多种性质、多种形式的市场经济形态,对民主政治建设也必然会带来某种程度的消极影响。因此,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必须考虑到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大环境这一现实。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治都是政党政治,政党在各国政治中都发挥着核心或主导的作用。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需要有效和强大的政治支持,这不仅是“后发”现代化国家的普遍发展,更是中国特殊的社会现实向政治系统提出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系统为现代化发展提供的政治支持。

  一个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需要政治稳定,政治稳定需要政府权威来保障,而政府权威又根植于强大的政党。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最根本历史条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产生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最根本因素,而且是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中国实现政治现代化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其间也出现过失误和挫折,但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我们不仅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制度,而且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初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的道路。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中国13亿人就会没有凝聚的核心,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四分五裂。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 [4](pp.2267~268) 3.中国的政治现代化必须以政治稳定为前提

  从社会发展总趋势说,民主政治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是内在统一的。然而,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政治总是涉及社会稳定的最敏感问题,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在种种复杂情况和因素的作用下,政治变革往往会带来某些不稳定因素,把握不好甚至有可能造成全局性社会动乱。所以,现代化问题专家亨廷顿指出:“现代性蕴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 [11] 政治稳定是我国政治现代化所追求的目标之一,也是政治现代化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邓小平以政治家的敏锐眼光反复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10](p.274) 只要我们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大胆探索,同时注意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就一定会顺利向前推进。

  正确处理政治变革和政治稳定的关系,是我国现阶段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沿袭多年,与高度集权型领导体制密切相联系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不仅表现在党和国家机构中,而且极为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政治民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企图毕其功于一役,不仅难以建立起有利于民主发展的政治新秩序,而且会由于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不成熟而造成暂时的政治不协调甚至政治动乱。这些都要求推进现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保持政治稳定为前提,并以促进政治稳定发展为现实目标。

  4.必须正确处理西方文明成果、本国政治传统与政治现代化的关系

  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是建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完全符合历史的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其发展中对人类政治文明的贡献,指出:“资产阶级的这种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相应的政治上的进展。” [12] 马克思说的“政治上的进展”,主要表现为一系列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列宁在谈到资本主义的代议制度时说:“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 [13] 过去我们在对待资本主义的问题上,往往只看到它与社会主义对立和斗争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或很少看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还有学习、借鉴、合作和利用的一面。邓小平正确地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 [10](p.373) 邓小平说的“文明成果”显然包括“政治文明的成果”。中国决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但应该学习和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政治文明;中国公共权力机关不搞三权分立,但必须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权力制衡的制度文明精神;中国政党政治不搞西方的多党制或两党轮流执政,但必须完善和健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充分发展执政党的党内民主;中国政治不搞西方的议会民主、两院制,但必须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提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意的程度,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不搞西方式的民主政治,而是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并通过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质性民主、通过现代政治文明的程序性的量化民主来确认和保证。此外,西方的普选制度、议会开放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民意测验活动等也值得我们结合国情加以吸收和借鉴。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制度是在批判和扬弃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也必须在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政治现代化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超越资本主义的政治现代化。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如果舍弃本土文明,一味地在异质文明之间选择,是找不到出路的。中国传统政治中存在着高度集权而否定个性自由、强调道德至上而否定法治等缺陷。然而,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其中也包括中华政治文明遗产。其中强调政治平等、人格平等的德治主义和民生主义以及“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精神等传统政治文化,也深深地影响着当今社会的政治生活,其历史价值要给予肯定。因此,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注意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化的双重结构,摒弃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糟粕,吸收其精华,建立起新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从而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参引] [1]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5、34~35页。[2]《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56~457页。 [3]《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5]萧超然、晓伟主编《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107页。[6]《人民日报》,1996年2月9日。 [7]《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0页。 [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页。[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1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0页。 [11]〔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8页。[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13]《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2、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