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日关系新思维(下)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冯昭奎 时间:2010-08-10

 三、利益:中日利益交汇的基础和核心

  中日两国的国家利益既有相互重叠、交汇的部分,又有相互矛盾、冲突的部分,通过本文的上述分析,可以认为两国利益的相互重叠、交汇部分大于相互矛盾、冲突部分(当然其中也有表面重合实际冲突、表面冲突实际重合、眼前冲突长远重合的部分,需根据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这就是中日两国的共同利益之所在,这就是中日关系的基础之所在。

  一国的国家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利益、社会利益等,其中,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础(更确切地说是"物质基础")和核心(这种说法仅限于"以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的国家"),鉴于中日两国都把发展经济作为国家的首要任务,因此可以说经济利益也是中日两国利益交汇的基础和核心,与此同时,利用表1进行深入而具体的分析,也可证明中日两国的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社会利益也有交汇之处。当今仍面临着实现化的伟大事业,既然身旁有日本这样的先进工业国,一个通过对欧美的追赶而成为世界工业化上最大成功者的国家,那么,如何利用和借鉴日本的工业化技术和经验来加快中国工业化,就成为我国发展对日关系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对于进入经济低增长期、亟须进行改革却又步履维艰的日本,更需要从中国经济增长中吸取增长的活力和改革的动力,这又成为日本发展对华关系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中日两国有着各自的生产要素优势(中国在劳动力、土地等方面拥有优势;日本在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拥有优势),通过发展中日经济合作,促使两国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促使两国创造社会财富的各种源泉充分涌流,这就是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的本质在于"解放生产力".中日经济利益包括三个层次,其表层(利益表现)包括贸易利益、投资(或接受投资)利益、接受援助(或提供援助)利益、环保等方面的利益;其中层(利益获得者)包括利益、政府利益、东亚地区利益、对全球的贡献;其深层(利益本质)包括先进生产力发展利益、先进文化发展利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子孙后代利益(见表2)。

  与此同时,中日经济利益的交汇点又可以分为:(1)以"互利"为特征的经济利益;(2)表面有些"冲突"而实质"互利"的经济利益;(3)看似"给予"实为"互利"的经济利益;(4)双方不分你我的共同利益;(5)双方所在的地区合作利益;(6)非物质形态的共同利益等6个方面。下面就从这6个方面来作一分析。

  第一、贸易和投资——典型的互利领域

  从1972年到2002年,中日贸易额从10.4亿美元增加到1019亿美元,30年间增长了近100倍。从1992年以来,日本已连续10年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则连续7年成为日本的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02年日本从中国的进口金额占其全部进口金额的比重达到18.3%,超过美国的17.1%,历史上中国首次成为日本最大进口来源国。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也呈持续增长势头,就国别而言,日本是中国吸收外企直接投资方面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来源国。

  中日贸易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给中日双方都带来了巨大利益,其中给中方带来的利益主要是:(1)通过从日本进口技术和高技术商品(特别是机械设备)等,引进了为中国工业化、信息化所需的先进技术,特别是通过吸收日本企业的直接投资,实现了包括技术、管理、营销、人才培养等等在内的"广义的技术引进";(2)引进了中国工业化和化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3)随着中国工业化的不断进展,需要有更大的市场来吸纳中国的工业产品,而向来以进口中国的农产品及其他初级产品为主的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日益成为吸纳中国的工业产品的重要市场(进入90年代以来工业品出口占中国对日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在2000年达到81.8%,2002年机电产品超过纺织品成为中国对日最大出口商品)。

  中日贸易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给日方带来的利益是:(1)经济增长迅速的中国为日本制造业及其他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特别是在日本经济低迷的形势下,对华出口增长成为支撑日本景气的重要因素(目前日本对我国大陆、香港的出口占日本全部出口的15.7%,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日本第二大出口市场。预计到2010年日本对中国的出口将与对美出口持平,这意味着从外需方面支撑日本经济增长的"中国因素"的份量将日益接近"美国因素"的份量)。(2)中国向日本出口大量的价廉物美的工农业产品,给日本广大消费者带来实惠,成为在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状态下国民实际生活水平没有明显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3)日本企业到中国投资办厂,直接带动了日本的机械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对华出口,这会导致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又由于在中国从事生产和经营的日资企业的一部分利润是属于日本的(根据日中投资促进机构的调查,日本在华投资企业的80%出现盈利),这又会增加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日本企业利用其在中国赚取的利润在日本国内更多地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产业,又起到了促进整个日本的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总之,日企对华投资起到了增加日本出口、增加日本GNP 以及促进日本产业结构调整这三方面的作用。

  事实证明发展中日经贸关系有利于促进两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扩大两国先进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增进两国广大人民的利益,总之,应该积极肯定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的重要意义。

  发展中日经贸关系也符合十六大关于积极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的主张。事实证明,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正是经济全球化潮流在中日两国间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东亚地区,中日经济关系已发展成为该地区日趋兴起的型经济与国际分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中国对日的工农业产品出口——表面有些"冲突"而实质"互利"的领域

  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主要向日出口原油、煤炭等能源和农副产品等初级产品,以换取日本的机械设备、汽车、家电、钢材等。随着中国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对日工业晶出口迅速增长,日本日益成为吸纳中国工业晶的重要市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向日本大量出口廉价工业晶,使日本国内制造同类产品的产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但是,在这种表面上的"冲突"背后,必须注意到以下两个事实:其一,中日贸易晶的竞争主要发生在日本的"夕阳产业"(比较劣势产业)部门。正如日本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日本主要是在其'夕阳产业'部门同中国形成了竞争关系,也可以说日本是在自己产业的失败部分同中国形成了竞争关系。这种失败对日本是'好的失败',弱的部门失败了,其'溢出的'经营资源被成长部门来吸收,这对推进日本产业结构高度化、改变其'高成本、高物价经济'很有利。"换句话说,中国工业化与日本工业化之间的某些表面的局部的"冲突"也许会在日本方面引起一时的局部的"阵痛",但归根到底会促使日本国内的经营资源从"夕阳部门"向成长部门转移,推动日本产业结构高度化,加强其作为高技术、高附加价值产品,特别是机械、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的"世界供应基地"的地位。其二,统计表明,在中国从事对日出口的企业当中,有一半是"在华日资企业";中国对日出口的工业品大部分是"在华日资企业"生产的。这意味着中国工农业产品对日出口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日日贸易";中国工农业产品与日本工农业产品的竞争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日日竞争";中国工业化与日本工业化的某些表面冲突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日日冲突".早在1954年,周总理在会见日本客人时曾说:"诸位要问,我们工业化了,日本也工业化了,不会有冲突吗?事情是会变化的。假如永远是工业日本、农业中国,那么关系是搞不好的。……只有中国工业化和日本工业化,才能和平共处,共存共荣".[9]这就是说,周总理早在近50年前就预见到"中国工业化与日本工业化"之间可能出现所谓"冲突"问题。然而,如果考虑到上述中国工业化与日本工业化发生"冲突"的领域及其性质,就不难理解周总理所说的"只有中国工业化和日本工业化,才能和平共处,共存共荣"这句话是多么精辟而富有远见。

  第三、日本对华ODA ——看似日本"给予"实为中日"互利"的领域

  对我国提供ODA (政府开发援助)的国家有日本、德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其中日本是对中国的最大援助国,以2000年为例,日本对华ODA 占各国政府对华ODA 总额的61.2%,超出了其他国家向我国提供的政府开发援助的总和。

  日本对华ODA 包括日元贷款、技术合作和无偿援助三个部分,此外日本还向我国提供了"不限定采购国别贷款"(主要是能源贷款)等。至2002年,日本通过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1999年10月由"日本输出人银行"和"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合并而成),以日元贷款和不限定采购国别贷款这两种形式向中国总共提供了约474亿美元的优惠贷款,其规模超过了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这两家银行向中国提供的贷款中也包含有日本提供的贷款)。[10]其中,特别是日元贷款对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在1994、1995、1996、1997、1998年日元贷款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之比分别为27.25%,25.67%,24.97%,24.02%,14.16%。[11]截至1998年3月,在中国大约13000公里电气化铁路总长度中,有4600公里利用日元贷款改造建成或正在建设之中,占总长度的35.4%;在中国大约470个大型港口泊位中,有60个泊位利用日元贷款建成或正在建设之中,占大型泊位总数的12.8%;在中国大约110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中,有400万吨/日处理能力利用日元贷款建成或正在建设之中,占总处理能力的36.4%。

  应肯定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对中国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日本向中国提供政府开发援助并非是只对中国有好处,比如日元贷款有利于两国开展贸易和日企对华直接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对扩大两国经贸合作和日企对华直接投资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利用日元贷款在秦皇岛建设运煤码头,主要就是用于向日本出口煤炭,这显然具有双方"互利"性质);日元贷款又通过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国内市场扩大对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做出了间接贡献。既然发展经贸合作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双赢"事业,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显然也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双赢"事业。此外,日本政府开发援助帮助中国加强环保更是关系到两国共同的、不分你我的环境利益。

  第四、地区合作中的共同利益

  21世纪世界经济将形成美、欧、亚"三足鼎立"格局,而要使亚洲真正成为可与美、欧并立的世界经济的一极,还需要作出巨大努力。为了实现亚洲的复兴和"作为世界经济的一极",我们需要加快推进亚洲地区合作机制的形成,特别需要建立防范1997年下半年发生的亚洲危机再发的有效机制。加快亚洲合作、复兴和崛起的进程,也是中日两国的共同利益之所在。

  中日关系如何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亚洲各国人民几百年来所期盼的亚洲复兴的时间表。法德联合并带动整个欧洲联合的那种势头实实在在令亚洲人感到羡慕不已。人们期待中日两国也能发挥法德在推进欧洲联合中所发挥的那种作用。当然,这或许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尽快启动这个过程,是亚洲的期待和希望之所在。除去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外,在建立东亚能源合作机制、东亚货币与金融合作机制、东亚反恐合作机制、东亚环境监测网络、东亚商务与物流网络等方面,都需要有中日合作来发挥牵头作用,而促进地区合作的共同事业反过来又可成为进一步发展中日关系的"切人点",因为如果中日两国能在一起做一件大事,大家忙乎起来,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用于挑起吵架的闲心和功夫就会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在地区经济方面,有些问题既可能向摩擦竞争方向发展也可能向合作协调方向发展,比如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问题、东亚能源问题等等,弄好了可能成为两国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的平台,弄不好可能成为两国之间竞争或摩擦的火种。对此,我们既要以平常心来对待竞争,又要尽量选择双赢选择合作。

  第五、不分你我的共同利益领域

  可持续是全人类的课题,也是包括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粮食问题等等在内的综合性课题,从当前来看,伴随各国化进展而日趋尖锐化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而在环境问题上,地理邻近国家之间有着更多的共同利益与课题。因为一部分环境污染问题带有地区性特征,比如酸雨物质的跨国旅行,谁也无法对之拒发出国护照。

  十六大提出,我国必须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决不能再走早期工业化国家走过的"先发展后治理环境"的弯路,我们要充分考虑我国资源短缺、环境脆弱的基本特点,不断提高工业化的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建立起适合国情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实现新型工业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在这方面,日本高度发达的节能与环保技术很值得我们吸取和借鉴。

  总之,中日两国在节能、环保等方面加强合作,必将带来属于整个东亚的巨大的环境利益。对于中日两国来说,这种利益是共同的、不分你我的、跨越国界的、融为一体的利益,也是惠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是比一般所说的"互利互惠"(着眼于两国各自的眼前利益)层次更高的利益,不仅属于两国和东亚各国的当代人,而且属于两国和东亚各国人民的子孙后代,我们要理所当然地去尽力争取。

  环境保护事业是公共性很强的事业,但同时也是民间可大有作为的重要产业部门。但据估计,"十五"期间中国环境保护投资共需7000亿元,其中仅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的投资约需5500亿元。可以预见,随着"十五"计划的实施,加之北京主办2008年奥运会,上海主办2010年世博会,中国环保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环保产业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将成为中日经贸关系的新增长点。

  第六、非物质形态的互利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工业化是"伴随市场经济化的工业化",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的。告别计划经济的中国急需掌握有关市场经济的知识和经验,告别"农业中国"又使我们急需掌握有关工业化的知识、技术和经验。在这个背景下,特别是在80年代至90年代前半期,二战后日本经济技术发展的经验教训被大量介绍到中国来,借鉴日本经济技术发展的成功经验成为中日经济技术知识交流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官员、学者频频出访日本进行交流和考察,两国还在各个层次上频频举办有关宏观经济与产业科技发展的研讨会。在中外经济技术知识交流方面,中日之间的交流之频繁之深入,可以说是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而居"第一".

  除去政府间交流与学者间交流以外,中日两国还通过企业交流、人员交流、文化交流等各种形式来相互借鉴发展经济社会的经验教训。不少人还记得,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日本著名电视剧《阿信》曾影响了整整一代投身商品经济的弄潮儿。

  第七、中日之间互补性大于竞争性,是两国达到经济利益交汇、经济合作双赢的重要条件。

  从全国平均水平看,仍处在工业化中期的中国的三次产业就业人口构成为54.3:22.7:23.0,相当于日本1920年的水平;尽管中国的GDP 可望在2020年接近日本但中国的人均GDP要赶上日本至少还需四五十年时间;从平均寿命、婴儿死亡率、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城市的恩格尔系数和人均电力消费量等有代表性的指标看,中国最近的数字大体上相当于20世纪60年代前半叶日本的水平。[12]由于中国的地区差距比日本大得多,因此,经济发展迅速的中国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与日本的差距显然比全国平均水平与日本的差距小得多。但是,从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的工业发展水平看,中日差距也很大,例如中国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日本的1/27;[13]中国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的比例分别只有15%和5%,"[14]而日本大中小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的比例高达97.6%;[15]中国虽有80种重要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但按产值,中国制造业规模仅为日本的1/4,名列世界第六位;从主要工业品的出口看,中国钢铁出口占世界钢铁出口的比重只有3.1%,远不及日本的10.3%;中国的机械、运输机械出口在世界所占比重只有3.2%,比日本的12.8%低得多;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在世界所占比重只有0.2%,远不及日本的15.4%;"''从体现工业化质量的一些指标看,中国少有自主开发的工业新产品,而在20世纪世界上出现的32项重大工业品的商品化中由日本实现商品化的竟有24项(尽管日本少有重要发明创造);日本的研究开发经费占GDP 之比多年来保持在3%上下,民间企业成为整个国家研究开发的主力,而中国的研究开发经费占GDP 之比在1998、1999、2000年分别为0.69%、0.71%、1%,[17]全国890多亿元(相当于107亿美元)的研究开发经费还不如国外一家大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在中国的技术工人中,高级工只占5%,而在日本等发达国家这个比例超过35%;中国每万美元GDP 能耗比日美等发达国家高4倍多,工业排放污染物超过发达国家10倍以上;"[18]从中日相互间工业品出口的比较看,2000年中国向日本出口额最大的前5种商品是:妇女衣料(非针织品)、针织筒形布和套头衬衣、男西服和夹克、原油、T 恤衫等;日本向中国出口额最大的前5种商品是半导体、产业用机械、半导体制造装置、办公设备零器件、电视机、收音机及雷达设备用的零部件等,这说明中国出口到日本的大宗商品主要是纺织等轻工业晶,而日本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主要是高技术产品,双方相互出口的品种依然处在不同层次上。总之,各种数据表明中日两国尚处在工业化化的不同发展阶段,两国间的互补性远远大于竞争性。

  总之,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日经济合作是中日两国国家利益的主要交汇点,是两国关系的长远、坚固、真实的基础。中日经济关系发展的过程及其效果,可有力地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感情,改善两国国家关系的氛围。在发展两国经济关系和谋求两国共同利益的过程中,中日双方完全可能演绎出更多的共同思想、共同观念和共同语言。中日两国政治家的意识终将跟上两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与两国人民利益的要求,以两国实际利益和两国对振兴亚洲的责任为立足点,最终实现周恩来所说的中日"和平共处,共存共荣"的伟大理想。

  注释:

  [1]以上黑体字均引自十六大报告。

  [2]"中日关系新范式"一词引自庞中英在2003年7月8日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的发言。

  [3]吴寄南:"中日关系在中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国际问题》2003年第1期。

  [4]石桥湛山(1884-1973)是日本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家,在1956~1957年曾任日本首相。1957年1月石桥因病辞去首相职务后,提出"日中美苏和平同盟"构想并为此而积极活动。1957年9月,石桥不顾自民党内外的强烈反对、在病后行走不便的情况下启程访华,在北京与周恩来总理共同发表了《周恩来——石桥湛山共同声明》。石桥曾向周总理陈述了他的"日中美苏和平同盟"构想。对此,周恩来回答说:"其实我也早有这样的想法".1963年石桥再次访华,又一次同周总理谈起"和平同盟"构想,他说:"我问周恩来对这个问题的想法有无变化,周恩来回答说他的想法没有改变,但补充了一句:'中国方面没问题,问题在美国"'.与此同时,石桥也通过各种渠道,向美、苏两国首脑直接或间接地陈述和转达他的"和平同盟"主张。但是,在美苏对立的冷战格局之下,石桥的"和平同盟"构想只能是一个"美丽的梦想".[5]2003年5月下旬小泉首相访美,声称日美关系进人了自美国人佩里150多年前踏上日本国土以来的"最好时期","日美两国完全站到了一起"(引自《光明日报》2003年5月26日)。

  [6]自张沱生在2003年7月8日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的发言。

  [7]《东京新闻》2003年6月1日。

  [8]胡鞍钢主编:《中国大战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9)《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出版社1990年版,第89页。

  [10]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支持项目的部分实例:(1)钢铁工业方面:宝钢一号高炉、鞍钢和武钢的连轧设备;(2)运输方面:京秦铁路、南昆铁路、北京新首都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以及中国各地的其他机场的新建或扩建、中国内陆地区高速公路网的建设、横跨长江的5座大桥(安徽省的铜陵大桥、重庆第二大桥、荆州长江公路大桥、黄石大桥、武汉长江第二大桥)的建设;(3)能源方面:先后3次向中国重要的石油、煤炭开发项目提供了能源贷款,总额约162亿美元,这些项目包括30个油田(其产量约占中国石油年产量的20%)和18个大型煤矿,如大庆、胜利、大港、中原等油田的开发,准噶尔露天煤矿、平朔煤矿、神府东胜煤矿等的开采及其运输设施的建设等,此外,还向"西煤东运"工程、陕京天然气管道、上海平湖石油天然气田、海南省天然气管道提供了融资;(4)信息技术方面:上海华虹NEC 有限公司(即由日本电气公司NEC 与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中国国家战略性项目"909"T程)的建设、向90年代后半期建设的覆盖23个部委局、38个省份及中心城市、200多个地区的超大型信息系统工程——中国经济信息网(SEIS)提供融资用于采购高速交换机、局域网设备、服务器、工作站、计算机等;(5)环保方面:北京污水处理、支持"中日环境示范城市构想"(重庆、贵阳、大连)等。

  [11]引自张季风:"从数字看中日经贸合作",中华日本学会2000年8月举办的《新世纪的中日关系》国际学术研讨会集下册。

  [12]自日本经济产业研究所关志雄网页。

  [13]《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1)》,第22页。

  [14]《中中国机电日报》2002年12月4日。

  [15]日本总务省:《情报通信白皮书》2002年版。

  [16]资料来源:WTO ,International Trade Statistics2001117代中国统计年鉴》各年版。

  [18]中国社会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1》,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经济报》2002年4月1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