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窗子说进化──从哲学的角度看进化与创造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9-02

 如此一来,赤裸裸的资本主义的市场,优生学,种族歧视,“白人的负担”,帝国主义,侵略性战争,反对社会救济等等,就都有了道德的基础。

  谈到进化论,我们往往见到的是两极化的表现。有种人一听到进化论几个字,就好像中了邪,认为是邪恶的象徵,另一种人一听到创造论就五中焚烧,认为是迷信与无稽。

  一封很奇特的信

  时在1966年,沙乌地阿拉伯一个名叫Abd el Aziz bin Baz的酋长,写了一封信,请求国王去压制一个流行的异端思想:

  “从《可兰经》,穆罕默德的教训,大多数伊斯兰的家和事实真象,都证明太阳是在轨道上运转的。大地是阿拉为人类所铺设的,它固定不动……要是有什麽人胆敢持不同的看法,那就是对阿拉、《可兰经》和先知的大不敬。”(注一)

  虽然好像不可思议,还有人因为宗教信仰的缘故不相信地动说!这是因为科学不够发达吗?还是教条主义剥夺了人思考与判断的能力呢?

  科学家(Philosopher of Science)赫尔(D. Hull),曾经询问一批科学家(注二):“科学家愿意在必要时,重新检视自己的观点吗?”每个受访者都说“是的。”

  他又问他们:“进化论可能是错误的吗?”大多数的人很快回答:“不可能。”少数人说:“进化论不但可能会错,而且根本就是错的。”还有几个人则说:“呀,在理论上说,任何科学理论都可能会错。但是根据我们今天的了解,进化论的基本原理一定是不会错的。”

  是这样吗?我们都知道,进化论自出世以後,已经过许多修正,而且至今还有证据严重不足的困难。但是为什麽大家还这样接受它,认为它绝对正确呢?这是否因为许多的科学家也是有预设立场的,不像他们自己以为的那样客观公正呢?

  科学定义与共识

  虽然对进化论的讨论已经很多了,但好像大家都是在不同的波段上自说自话,对澄清彼此的观点,没有多少帮助。本文希望能从哲学的观点做一点分析和理性思考,也希望藉此看清,这些争论背後的哲学基础,和人们常犯的错误。

  第一个有争论性的问题便是,进化论是科学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先,我们应当对什麽是科学有一个共识。关於科学的定义,讨论已多,其中最常引用的就是波贝尔(Karl Popper)的定义。从逻辑经验论出发,他的三原则是:

    *可以被数据推翻(Can be Falsified)。

    *可以被观察和实验所检验。

    *可以做出预测。

  这是从原装的“科学方法”所得到的必然结论。虽然波贝尔是支援进化论的,但是根据他自己开出的条件,他也认为进化论只能算是“准科学”(Pseudo-science),因为它不可能被否证(Falsify),也因为它不能作预测。

  至於进化论是否能被否证呢?许多现代的进化论学者都指出它错误的地方,而且作过许多修正,所以这点可以说是部份成立。至於它能否作预测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地质年代多半以百万年为期,不太可能验证。唯有从今天往以前推(Retrodiction),看看这种假设能不能找到反例。其次,我们只能从有限的地质资料作演绎,并且从演绎中检验有没有矛盾,而不能作归纳性的结论。

  多年来,因为波贝尔的定义过份狭窄,所以科学哲学家不断对之做出修改(比如Thomas Kuhn, Paul Feyerabend, Imre Lakatos.)。近年来,科学的定义比较宽松。科学是研究可经验与可观察的学问,一种学说是否科学,所著重的是它的实用性,稳定性(不必经常作大幅度的修改)和它是否能建立一个有效的模式。可以说,除了物理科学外,现在已很少有学科坚持用这种传统的方法,来判断是否称得上是科学了。

  那麽,进化论是科学吗?

  进化论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生物演变的理论(“天择”与“突变”),一个层次是它背後形而上的预设立场(“偶然”,无目的,甚至无神)。第一个部份是科学范围的讨论,第二个部份则属於哲学的范围。若不分清这两个层次,就无法清晰地思考。

  从生物演变的层次来看,我们讨论的是经验科学,所以除非能够找到超力的痕迹,否则人们只能寻求以自然力为依据的解释。达尔文就是以“天择”与“突变”两种自然力,来做他解释的模式。但是生物学家们也都知道,进化论有许多的疑点,与无数的漏洞,进化论学者之间也有许多的岐见,要达到观点的统一,还有很大的距离。

  纵然如此,就如知名基督徒生物学家Theodosius Dobzhansky所说:“除非是放在进化论的亮光下,不然生物学就失去了一个整体性的意义。”极大多数生物学家还是支援进化论的基本原理的。所以,只要不与哲学相混淆,单从生物演变的的层次来看,进化论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不断“进化”的科学。

  近年来有智慧设计论的兴起,但是除非它能够在生物学上提出足够的建设性的论点,进化论还是会不断地演变,修正,也会不断地被人们接受。

  是偶然还是设计

  时下进化论教学的最大缺失有二。其一,没有用批判性的方式来教学,没有忠实地把疑点和争议提出来讨论。

  其二,人们把形而上的预设立场,掺杂在科学性的讨论当中。这种形而上的立场认为,进化的过程完全是建立在盲目的“偶然”(Accident)的基础上,没有智慧参与的成份,没有目的,也没有任何“设计”的可能。

  用“偶然”来解释生命现象中大量有意义的资讯,或者解释生命的形成,都是一种主观意念的反射,并没有任何客观的证据来支援,纯属於哲学的领域。如果把这种主观意念当作绝对真理来传播,它就不叫“科学”,而是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

  至於“设计”,当然,设计的方式很多。有许多科学家认为,造物者可以用“智慧设计”的微进化的方式,也可以在创造的时候就把一切变数,包括目的,都设计在程式或密码中,利用天演与突变的随机过程(Random Process)达到创造的目的(随机过程并不等於任意)。他也可以持续地干预进化的过程。或者如圣经《创世记》头两章的字面解释,六天造了世界。对此,仅靠科学可能永远没法找到确定的答案。

  相信偶然与相信设计都是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在这个层次上,二者并没有什麽分别,要看你认为何种信仰更为合理,更有可能罢了。

  一种信仰认为,这个精密的生命世界都是分子偶然碰撞的结果,都是自然界“自动”而毫无目的的演化过程所产生的(惟物论与达尔文的进化论)。

  一种信仰认为,有一个无情的钟表匠,在宇宙的零时刻便完成了工作,现在正在一旁冷眼观看自然界演化的过程(自然神论)。

  一种信仰认为,有一位有情的上帝,对人类和生物界有他特定的目的,和精密的设计,利用进化的自然过程,加上超自然的能力(神蹟),逐渐地创造了我们今天所看见的世界(神导进化论与智慧设计论)。

  一种信仰认为,有一位非常勤快的上帝,短短六天内就用他大能的手奇蹟地造出这麽一个世界,并且把几亿光年以外的星光,拉到地球上来给我们看(年轻地球论)。

  这四种立场具代表性,你觉得哪一种信仰更合理呢?如果生命真是上帝所造的,而且他不断地参与进化的过程,那麽化石的资料将永远会充满漏洞,进化论作为解释生物演进的理论而言,将永远会有所欠缺。

  请我们不要太快下断语。

  科学与诠释圣经

  基督教的信仰认为,圣经是上帝的话,是无误的,是上帝救赎人类的蓝图,也是给耶稣基督作见证的。把圣经的诠释建立在任何科学的基础上,或是用圣经来支援某种科学理论都是不智的,也不符合圣经写作的原意。那位用《可兰经》来支援日动说的酋长,就是一个反面的例子。更何况,上还有那麽多科学与宗教相互干扰的教训呢。

  基督教的信仰若是真理,它就是不会错的,也没有必要徵求其他学说的证明。同样地,信奉真理的人也不可能用教条主义,来压制他人对真理的寻求。认识基督信仰真谛的人,对科学的立场是客观的,心灵是开放的,他能够接纳新的资讯,也敢於向迷信权威挑战。虽然他有信仰上的预设立场,但是这立场并不会使他违背真理。相反地,因为他对上帝有信心,能够体会创造的伟大,他可能更有洞察力。如此,基督教的信仰不但不是研究科学的障碍,而且还是寻求真理的动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创造论,心胸就可能比较开阔。从文字的表达,以及圣经写作的原意,都没有宣称这个世界和其上的生物是如何创造的。与进化论一样,我们对创造的过程也有许多不明白。我们不能把绝对的东西相对化,但是也不可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

  进化与创造的观念,最大的相左之处就是人类的起源。基督徒相信,人类的始祖亚当与夏娃,是上帝所造的(今天的科学也同意,人类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圣经上所描写、所著重的,不是如何创造人类的细节,而是上帝创造的人类的特质,以及上帝对人类的期望。

  虽然《创世记》写作的目的,并不在於说明人类如何被造,但是如果人类仅仅是用进化的手段被造的,那就无法解释人有超越生物性的素质(例如心中有永恒的概念),也无法解释人类有上帝的形像(良心正义感,利他行为)就一个有理性的人而言,哪一种理论更能反应现实呢?

  从基督教的观点而言,上帝对人类是情有独锺。人类不只是万物之灵,更是有生存的使命,是他同情关爱的对象。人不是孤独的,因有他同在,而且上帝关心人类的福祉。

  社会达尔文主义

  最後,让我们来看看所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虽然在十九世纪受到许多地攻击,这个主义在廿世纪的前半期,仍获得了很大的响应,也带来了许多的灾难。

  这个主义挂著达尔文的名字,但是与他没有直接的关系,它是社会学家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所倡导的。当年达尔文与斯宾塞,都受到人口论作者马尔萨斯的影响。马尔萨斯提出的是人类社会演化的(错误)理论。斯宾塞又将达尔文动物王国中“天择”的观念,应用在人类社会学中,把它叫作“适者生存”,这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

  这种观念带来的最大危机是,“适者生存”不单成了人类社会“进化”的必然规则,在道德上也成了正当的、必然的。如此一来,赤裸裸的资本主义的市场,优生学,种族歧视,“白人的负担”,帝国主义,侵略性战争,反对社会救济等等,就都有了道德的基础。十九世纪(如爱尔兰马铃薯大饥荒)和廿世纪(如纳粹的种族大屠杀)的许多的人类的悲剧,都是这种理论推行的结果。

  其实“适者生存”的道德所推崇的,不是天择(选择),而是贪心和弱肉强食。当这种行为成了“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德标准,社会的堕落就可想而知了──这不就是今日社会最大的问题吗?难怪有人说:“达尔文的人类,虽然彬彬有礼,但至多不过是一个剃光体毛的猴子罢了”(W. S. Gilbert)。我倒觉得这或许还是对猴子的侮辱呢,因为猴子还不会无故自相残杀。

  我们虽然不能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完全“归功”于达尔文进化论,但确实是受到其影响的。我们知道,这种世界观带来的不过是人类的灾害。

  与此相对的,是圣经提示我们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权,要我们用上帝的真理和慈爱来指导人生。虽然我们对创造论的细节可能有些不同的观点,这种世界观带来的是彼此相爱,和谦虚宽恕,是一个美好温馨的世界。在我们讨论进化与创造的时候,请不要忽略这个重要的对比。

    注 释:

    一. Theodosius Dobzhansky: "Nothing in Biology Makes Sense Except in the Light of Evolution," The American Biology Teacher, March 1973.

    二. Hull, D: 1988. Science as a Process: An Evolutionary Account of the Social and Conceptual Development of Scienc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quoted from John Wilkins: "Evolution and Philosophy, an Introduction" http://www.talkorigins.org/faqs/evolphi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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