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产业的产权关系及管理体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9
摘要]:在我国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形势下,准确明晰校办产业产权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办好,完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的需要。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其核心就是产业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责”、“权”、“利”关系的总和。只有地明晰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才能合理地建立高等院校的产业体制,处理好学校与产业之间的“责”、“权”、“利”的关系。才能使高校产业办得有活力、有动力、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高校的强有力支柱。[论  文]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形势下,准确明晰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办好教育,完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的需要。 
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其核心就是产业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责”、“权”、“利”关系的总和。 
只有科学地明晰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才能合理地建立高等院校的产业体制,处理好学校与产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才能使校办产业办得有活力,有动力,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高校的强有力支柱。 
一、明晰校办产业产权关系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而要实现这一转变就必须重新构建国有作为市场主体的形象和内核。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既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目标只是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既没有竞争的压力,也没有谋利的动力。职工的收益同产值、质量、销量没有关系。国家对企业的、职工的利益承担了无限责任。在改革开放以后,尽管年年讲“政企分开”,结果总是分而不开,其关键就是没有理顺产权关系。国家作为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二者关系不顺。所有者不搞经营,经营者没有产权,资产所有者不搞经营如何获利?获利多少是合理的?所有者不管做生意,赚了钱怎么分.亏了谁负责?经营者没有产权,不能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自主作出经营决策,合理调配企业人、财、物、供、产、销,也就不能对自己经营的盈亏负责。结果是所有者还得管经营,经营者还是要靠国家,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依然如故。实践证明,只有真正理顺产权关系,才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要理顺产权关系,首先必须构建企业法人制度,其实质就是把国家所有权分离为国家最终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法人财产权是由国家所有权派生的一种财产权,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的财产和企业负债构成为全部法人财产享有以其名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国家作为企业的最终所有者,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进行所有权管理并享有资产增值和资产经营效益。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和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国家以其投入的国有资本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成为法人财产的主体,就解决了“企业经营权否定企业收益权”的矛盾。其次是区分了政府享有的权益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权益。即国家的最终产权的权能只是企业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管理的权利。而企业法人财产权则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基本权能。这就从产权关系上保障了企业的经营权。其三,企业作为法人财产的主体,既享有了独立为财产权利,也明确了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向出资者上交资产效益的责任,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奠定了产权的基础。 
国家关于理顺产权关系的思路,完全适用高校明晰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 
高校产业是国有企业的组成部分。所不同的是高校产业不是国家直接投资建立的企业,而是由各高等院校以自有资金(包括装备)兴建的企业,而且企业收益不是主要上交国库而是用于教学,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按照国家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思路,高校自身就成为校办产业资产的最终产权拥有者,校办产业则是企业法人财产的主体。 
理顺高校产业的产权关系是完全必要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使校办产业成为规范化的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咱我发展,自我约束,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同步发展。 
第二是学校作为出资者,主要精力可以用在合理调整校办产业结构,宏观调控产业资源的流向,充分发挥学校优势,提高总体社会效益上来,在投入和调控上下功夫,再也无需为企业经营操心,为企业管理劳神。 
第三是随着产权关系的明晰,学校作为资产的最终所有者与产业作为法人财产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就不难理顺,按照明晰的产权关系就能建立科学的有效的校产管理体制。 
二、校办产业产权关系的核心是学校与产业之间“责”、“权”、“利”关系的总和 
产权关系是产权主体之间,在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包括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或者所有者与使用者的关系),所有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所有者内部各种监督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或者使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等等。但是,对于高等院校的校办产业来说,这个产权关系的核心就是作为出资者的学校与经营者的企业之间,“责”、“权”、“利”关系的总和。 
按照国家关于国有“两权分离”的思路,学校作为出资者的所有权,表现为价值形态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投入企业资本的份额对企业法人财产享有权益。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行使出资者的约束权利,按法定程序选择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对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盈利,出资者可依照份额依法获取收益。出资者还有权将自己注入企业的资本金份额,部分或全部依法转让。学校注入企业的资本金,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经营性的资产,技术专利。除此以外,学校还可以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才有限期地投入校办产业,直接形成生产力。这些投入都应以价值形态构成作为出资者的学校的所有权。这是指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实质上体现为股东的权利。学校企业法人财产权是指学校作为出资者授予其对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学校企业法人只有获得了法人财产权,才能真正获得完整的经营权。学校企业法人财产权是经营权的基础,学校企业可以凭借法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成为上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学校才有理由要求企业自负盈亏。而企业法人在获得法人财产之后,既获得了产权赋予的四项权能,也承担了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收益这一权能上,出资者——学校与经营者—一学校企业是共享的。明晰了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不管产业形式如何复杂,总是可以清晰地划定产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成为规范化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三、校办产业的管理体制 
目前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是由学校校长(法人代表)主持一个由各级教学、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产委员会”进行校产管理,下设“校产管理办公室”或校办产业管理处负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管理的要求的。学校作为校办产业的出资者,校产最终产权的所有者,对校办产业的管理,是以产权为基础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思路,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管理就是要在企业内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当然,这种约束机制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高度集中的行政干预和对企业生产的约束。 
正如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是国有资产的经营机构一样,学校的经营性产权主体应该是学校授权的校办产业资产管理机构,它对于经营性资产的产权是由学校最终所有权派生的。这个资产管理机构就是“校办产业董事会”。它是校办产业的产权主体,代表学校行使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 
第一,“校办产业董事会”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能 
“校办产业董事会”既然作为学校授权的校办产业的产权主体,董事长就必然要由学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来担任。董事会的成员应由各校办产业出资者或出资单位的代表组成。董事就是股东或股东代表。 
董事会作为校办产业的资产产权主体,与企业法人是平等的关系,它们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是由资产授权协议或承包经营合同等文件来规定的。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合理界定的。 
董事会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学校规划校办产业的结构、规模、效益目标和方向,这同学校要规划办学方向、学科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这一职能也就是代表学校规划校产资源的投向和流向,这对于校办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二)是对校办产业资产进行清查、核资,确定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从国有资产的两重性(企业性资产与社会性资产)出发,监督资产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校办产业的经营是学校直接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渠道,既要讲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效益,绝不能为了赚钱而砸了学校的牌子;(四)是维护学校及出资人的产权效益。 
第二,建立校办产业的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一旦注入企业,就成了企业法人财产,资产的管理,除了所有权管理以外,也包含了企业法人财产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本质的民主性,就体现在企业法人资产有劳动者直接参加的管理。校办产业建立以厂长(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企业经营、资产管理和产、供、销、人、财、物的管理。该管理委员会应是厂长法人负责制、劳动者直接民主参与的管理机构。该机构应是管理的权威性和管理的民主性的统一。 
结语 
校办产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一支新军,虽然还很年轻,缺乏经验,不够完善,但经过改革开放大潮的陶冶和高等院校教职员工的勤奋工作,已经扬起了风帆,展示了光辉的前程。我们殷切地希望国家和经济管理部门不要忘记这个不该遗忘的角落,认真研究,合理规划校办产业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它在高等院校中举足轻重的作用,把校办产业真正办成高等教育的一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