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流障碍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力丹 陈俊妮 时间:2010-08-13

内容提要 2005年11-12月,松花江发生苯污染事件。本文就这次事件中信息流障碍问题展开讨论。作者将危机传播的信息划分为识别信息和应对信息两类。他们认为,这次城市生态危机的信息流障碍,前期在吉林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内紧外松”的传播政策和地方保护主义,后期在黑龙江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政绩意识”和对人民知情权的轻视。在国际层面,国家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俄罗斯方面通报危机识别信息,缺乏国际环保的责任意识。文章谈到,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则是例外。

关键词 城市生态危机传播 危机识别信息 危机应对信息 内紧外松 政绩意识

经历过2001年美国9.11事件、2003年中国非典疫情,我们对于“危机传播”的概念已经熟悉,这是指危机事件发生之前、之中以及之后,介于组织和其公众之间的信息传播。2005年11-12月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的传播,属于城市生态危机传播,是危机传播的一类,它指针对城市生态系统面临的重大威胁事件所进行的传播。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往频率高,空间感染力度大,如果传播的信息是虚假的或是滞后的,都可能带来进一步的灾难。危机管理的核心就是危机信息的公开化问题,这是本文讨论的要点。

本文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分析对象,构建出其危机传播信息流流程,并对阻碍信息流的主要因素进行相关分析。

一、事件报道回顾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的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成百吨苯流入松花江,最高检测浓度超过安全标准108倍。随着下泻的减缓,污染带从80公里蔓延到200公里,导致下游松花江沿岸的大城市哈尔滨、佳木斯,以及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后的沿江俄罗斯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等面临严重的城市生态危机。这是我国首例城市生态危机事件,并殃及外国。本文截取了《黑龙江日报》、《吉林日报》、《北京青年报》以及《第一财经日报》这四家报纸的相关报道,辅以其他传媒的报道作为分析对象。

我国传媒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可以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4-18日,这四家媒体的报道限于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件本身;第二阶段11月19-21日,因为没有新的新闻源,四家媒体处于共同的沉默期,其中《吉林日报》的沉默持续到11月23日;11月22-28日为第三阶段,三家媒体的报道对象由吉林转向哈尔滨,关注哈尔滨宣布四天停水的事件,并逐渐与吉林的爆炸联系起来。《吉林日报》在这一阶段报道主题是吉林的环保和支援哈尔滨的情况。12月3日公布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后,报道进入第四个阶段,关于松花江污染段的流向和沿途的防范情况逐日公布,信息基本公开化。

二、该事件中信息流流程

危机传播的信息流中,核心环节是危机识别信息和危机应对信息的发送和接收。城市集中化的生存方式使得信息流动速率很高,一旦所需信息缺失或被有意无意地歪曲,信息空间将很快被不确定信息或错误信息填补,从而维持信息流的链条完整。城市生态危机对市民的生活带来直接的具象感受,他们渴求真实信息以消除恐惧,渴求具体的摆脱危机的方法信息。鉴于城市居民较高的整体素质,他们在接收和理解信息的能力上不会存在很大障碍,能否及时获得真实的危机识别信息和应对信息,就成为他们能否作出正确判断的关键环节。

按照整个事件的缘起和顺序(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爆炸发生→11月18日吉林方面通告哈尔滨方面松花江可能污染→21日哈尔滨政府发出停水公告→23日起停水四天),信息流的源头也应该从吉林开始,信息流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这个危机传播流程中,吉林市的爆炸现场是总信源。在第一阶段,《吉林日报》作为信宿接收信息后,又作为信源将信息分化为危机识别信息和危机应对信息,由于吉林省政府实际上是《吉林日报》的信源,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将省政府看作是信息的信源,与此相对应,吉林市民是信宿,哈尔滨政府也是信宿。当哈尔滨方面获知松花江被污染的识别信息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的媒体(以及省市政府)就由信宿转变为信源,哈尔滨政府通过媒体传递出危机识别信息和应对信息,哈尔滨市民作为信宿接收这两类信息并作出相应反应。同时,中央政府应及时将这两类信息通报受到牵连的俄罗斯方面。在此次城市生态危机传播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吉林省和吉林市政府、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政府,他们是权威信源,而他们也是此次危机的直接管理者。作为权威信源,他们的核心任务之一,便是及时地收集“征兆”、“迹象”信息以识别危机,地分析危机以制定应对之策,适时地发布信息以组织动员力量克服危机。

媒体是信息流中特殊的信宿与信源集合体。政府作为权威信源,通过媒体来实现信息的流动、散布以及反馈,从而达到危机管理的目的。在这个事件中作为省级机关报的《吉林日报》和《黑龙江日报》,它们在相当大程度上与政府共同掌握着危机的原始信息,媒体表现与政府传播基调基本保持一致;而《北京青年报》和《第一财经日报》在此次危机的报道中,它们的信源既包括两省政府,又独立于两省而拥有更多的信源,这些信源通过它们报道得以体现。它们的信宿既包括两省受众,也包括全国其他地区受众。

三、危机信息流障碍因素分析

当信息准确,传播、接受和反馈通畅,并且传播、接收、反馈均很及时的时候,危机传播的信息流应该是有效的,有利于减轻危机,甚至避免危机的发生。在这个时候,信息流障碍趋于零值。但在现实中,信息流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因为出现准确与否、及时与否的问题,从而产生信息流障碍。

1.第一、二阶段的危机信息流,障碍源于“内紧外松”的传播策略和由地方保护主义主导的信息封闭策略

在第一阶段,这四家媒体都在爆炸发生后及时报道了这一事件,其中,《吉林日报》从11月14日到17日的报道重点依次是:省领导赴现场部署救援,事故不影响主业生产;事故处理有序进行,生产整体正常;应急预案措施得力;通报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关于爆炸所引起的吉林松花江段污染问题只字未提,只提到没有造成大气污染。但是,位于吉林市松花江下游的吉林省松原市,在没有告知原因的情况下连续停止供水7天,直到11月23日;与此同时,吉林市上游的松花江丰满水库的排水量被加大。这个事实说明,吉林石化公司和吉林省政府对于爆炸后造成松花江污染是知情的。《第一财经》11月24日社论提到,“环保总局在《新闻通稿84号》通过一组翔实的数据清楚地告诉我们,此次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已经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消息还说,吉林石化公司爆炸发生后,监测即已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 [1]《吉林日报》在11月24日头版新闻中也承认:“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厂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后,我省严密监控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2] 《北京晚报》引述当地一名媒体工作者的话:吉林石化爆炸造成水污染在吉林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是媒体从没报道过。

因此,在第一阶段的危机识别信息应该是两个,一个是爆炸本身带来的危害,包括疏散等信息,其信宿或者利益相关者是现场附近的市民;二是有关松花江吉林段的污染情况,其信宿是吉林市和吉林市松花江下游城市市民,尤其是松原市市民,还有更下游的黑龙江省松花江沿岸各城市市民,尤其是哈尔滨市市民。关于第一个危机识别信息,《吉林日报》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以政府积极作为和石化公司宣布没有污染,替代了这一危机信息,危机无从识别,以次来消弭爆炸可能带来的恐慌和波动。关于第二个危机识别信息,吉林省政府和《吉林日报》作为信源予以回避,当地媒体无一报道,哈尔滨媒体当时前往采访,也被告知松花江的水质“未受污染”。因此,与之对应的危机应对信息也就不存在。信息流在第一阶段的总体特征是危机识别信息缺乏,从而造成信息流障碍。由于第一阶段如此,造成整体无言的第二阶段。

沿袭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内紧外松”的传统的传播策略,是出现危机传播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所谓‘内紧外松’,是指某些信息只在内部流通让内部紧张行动起来,而对外保密、封锁信息、保持外部平静的氛围。‘内’通常指的是组织内、系统内。‘外’指的是组织外、系统外的社会。‘内紧外松’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词汇,是中国几十年来经常采用的危机传播策略。具体表现在,当国内或者国外发生重大事件的时候,以政府为代表的组织内部可能会紧张地开会、磋商并布置行动措施,但广大公众借以获取信息的大众媒体通常会被要求保持沉默,政府也选择沉默。‘内紧外松’使大部分没有特殊信息渠道的公众认为事件没有发生。”这一危机传播策略曾经被认为在经历了非典事件后得到了“逐步的修正”,[3] 但是,吉林省政府第一阶段的危机管理手段,仍然是典型的“内紧外松”传播策略:在发现污染情况后,“全力防控”,加大丰满水库的放流量,以稀释污染物,却不通过媒体向吉林百姓告知污染实情,反而以大量负面新闻正面报道的手法,营造出“有序”、“有效”的虚幻事实。松原市市民连续停水7天却不知情、无以应对,就是这种“内紧外松”传播策略导致的结果。松原市停水7天可以瞒住,在于该市太小,只有几万居民,但是到了800万人口的省会城市哈尔滨及附近地区,情形就不一样了。

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吉林省对邻省黑龙江将会遭遇的生态危机采取封闭传播的策略。对利不关己和有损自身利益的危机管理的不作为,导致在危机信息的传播上也处于不作为状态,具体表现为对传递危机识别信息的信源角色的极力回避。吉林省的地方保护主义在此次危机事件中表现明显。吉林省饮用水基本不从松花江取用,而哈尔滨90%的饮用水来自松花江。吉林省境内的第二松花江边有不少化工,几十年来不断对松花江造成污染,两省间曾为此多次协商。爆炸发生后,“吉林丰满水库曾经开闸放水,但19日在污染带流入我省[黑龙江]境内后,吉林减少了丰满水库的放流量,后经水利局协调再度加大放流量。” [4]《第一财经》在哈尔滨宣布紧急停水的当天(21日)采访吉林化工,“吉林化工方面否认爆炸污染到松花江水源”。 [5]

地方保护主义不仅影响到政府行为,使吉林政府不愿意承担污染责任,甚至不愿意分担处理污染的责任,并且直接体现在媒体对本地利益以外事件的冷漠和麻木。下面是《北京晚报》记者与吉林市《江城日报》新闻部的通话:

江城日报新闻部:据我所知我们这边水源没有污染。

记者:那你们知道污染了其他松花江流域了吗?

江城日报新闻部:中央台新闻不都播了吗?我们也不比他知道的多!

记者:那你们为什么不报道?

江城日报新闻部:我们报道什么呀?往下走了,我们这边没继续污染,我们没什么可报的呀!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吉林省政府和吉林省的媒体在回避自己的信源角色上达成默契。当信源作为主体,意识到承担这个信源角色可能威胁或损害到自身利益的时候,有可能回避这种角色,以保证自身利益的完整。当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主导意识时,传播主体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对危机信息的信源角色处于一种近乎于本能的排斥反应中。失去信源,危机传播的信息流就成了无源之水。

对于这样的问题,外国人也注意到是地方负责人在阻碍危机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达。世界自然基金会主席克洛德·马丁25日接受瑞士媒体采访表达了他的看法:“中央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严格的,问题是中央政府在迫使地方政府执法时遇到了阻力。”

用本文前面信息流流程图来归纳第一、二阶段吉林省政府的传播管理模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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