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政府应感谢“刁民”—真实故事的虚拟展开之二
【内容提要】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行政机关不一定是一个好的行政机关,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政府可能是一个不成熟的政府,一部连律师都不相信的则肯定是一部失败的法律。
【关键词】理性 行政诉讼 民告官
近日,子虚律师收到了虚拟省司法厅发来的处罚决定书,不出所料,子虚律师被吊销了执业证书。
现在,子虚律师想得最多的问题就是要不要复议,要不要提出行政诉讼。子虚律师告诉笔者,基于对法律的理解,他有信心地认为自己不应当受到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因为自己根本就不存在“行贿”问题。而基于自己对“民告官”成本的核算,他宁可放弃。作为律师,子虚深知民告官的难度,这也正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几乎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当过被告,而唯独司法行政机关很少当被告的原因。律师可以代理他人去告人家的顶头上司,而自己从不去告自己的顶头上司,所以至今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处罚程序上还存在着许多空白和盲区,如司法行政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暂扣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在停止执业时,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如何履行?等等。据虚拟省司法厅称,他们也是第一次针对律师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而当被告则是从来没有过的。
为了鼓励子虚律师,笔者给他讲了一个故事:“1931年秋天,济南师范学校的学生周顺生从山东省政府门前经过,出于好奇,便张望着向里走去。门卫阻拦,他却与门卫争执起来,这时恰逢省主席韩复榘过来,周顺生却振振有词地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难道省政府门前就不让走走,省政府门里就不准看看吗?”韩复榘火了:“我是一个省主席,才是一省之主,你算什么主人?”周顺生说:“你是公仆,不是主人!”韩更火了,抬手打了周一记耳光,随即将周关押起来。韩复榘次日要去一个地方训话,当秘书送上拟好的训词给韩审阅时,韩见稿子上也自称是“民之公仆”,便不解地问“白天那学生骂我是公仆,你怎么也说我是公仆?”秘书逐对“公仆”一词作了一番解释,韩恍然大悟,觉得打错了那个学生,连忙派人把周顺生的父亲叫来,韩说:“我错打了你儿子,应向你赔礼,或者你再打我,或者我赔你500块钱”。周的父亲说:“小人不敢,小人教子无方,惹得您主席生气”。韩说:“不!你养了一个好儿子,是我不对,你要不打,就快拿钱领儿子走!”
韩复榘是一个公认的军阀,他这样的人尚有从善如流的时候,而我们的行政机关有许多经过党多年的领导干部,觉悟和法治理念决不是韩复榘之流可以比的,你要相信我们的政府和法律。
子虚律师说,对我们的政府和法律我是没有怀疑过,如果连律师都不相信我们的法律,那样的法律还是法律吗?只是我不想再去浪费时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还有自己的事,说不定我会在律师之外的职业中走出一条更加辉煌的道路来。
笔者以为,子虚律师对行政处罚抗辩的放弃,实质上还是“民告官恐惧症”在作怪。自古以来都有“民不与官斗”的古训,至于“官逼民反”那则是例外。民不与官斗反映的是民众个体在强大公权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怯弱。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中国的老百姓在官的面前总是处于一种无条件服从的地位。所以当行政诉讼法刚颁布那阵子,浙江的一位农民在告官胜诉后居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吉林省政府作为被告委托律师出席应诉则被作为新闻报道。经过十几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的行政诉讼法正在逐步完善——尽管完善的速度慢了点儿。近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律师乔占祥为火车票春运涨价状告铁道部,虽然败诉,但今年我们却迎来了春运火车票不再涨价的喜讯。我们欣喜地看到浙江省温州市74位养殖户告赢国家环保总局后,又再次胜诉浙江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再也没有露出当庭把原告抓起来的念头。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在北京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一案的判决中,要求财政部对原告投诉中所提出问题“予以处理和答复”。现在,我们的国民再也不会对美国检察官敢于调查总统的风流韵事感到惊奇;再也不会对日本律师能够代表中国慰安妇起诉日本政府感到不可思议;再也不会对民众敢于举行“倒扁”游行感到难以理解了。
笔者以为,民不畏官,是国之幸事。民不畏官,才能让民众有效地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官进行监督,进而有效地遏止腐败;民不畏官,才能发挥民众中每一个个体的聪明才智,大胆地向政府谏言献策,国家才能更快地进步。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行政机关很可能不是一个理性的行政机关,一个没有当过被告的政府可能是一个不成熟的政府,一部连律师都不敢相信的则肯定是一部底失败的法律。
子虚律师赞同我的观点,但他担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如果遇上一位不理性的行政长官,他的一句话就会让你全盘皆输,在虚拟省司法厅就是这样。并且这是一场对自己并无多大意义的近乎于公益诉讼的官司。而对于公益诉讼,我们的民众甚至包括一些律师都不理解,正如乔占祥律师所说的那样,他告铁道部的时候,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权力,而是有人说他胡搞,“他们不敢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可能要陷入困境,作为合格的公民,你可以沉默,但对挺身而出者应该报以掌声和支持”。但事实上不是这样,我们国家法律有些不理性地方,更多的因素是来自民众的不理性,好在这种不理性的民众情绪在一些有良知的法学专家们的引导下,正在向理性的方面转化。
最后,子虚律师答应考虑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虚拟省司法厅的处罚决定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笔者希望子虚律师的诉讼能得到同行们的支持,有关部门能够理性地对待子虚律师。因为,作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面对法律迷局“你可以选择沉默,但对于挺身而出者,我们应该报以掌声和支持”。面对火车春运不涨价所带来利益,难道我们每一个受益者不应该对乔占祥律师心存感激吗?面对火车春运不涨价而在民众心中燃起的对政府亲民决策的拥戴之情,我们的政府不应感谢那些敢于向旧的法制观念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挑战的“刁民”们吗?正是这些“刁民”,依他们对法律的信仰,用理性的方式帮助政府化解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注释与
1、《法制日报》2006年12月6日载《让影响性诉讼成为和谐社会的司法引擎》,作者:刘武俊。
2、《人民法院报》2007年1月29日载《阳光灿烂的日子——“政府采购第一案”的前前后后》,作者:田浩
3、《南方周末》2007年2月1日载《他们力推春运不涨价》,作者:苏永通
4、《羊城晚报》2007年1月14日载《韩复榘认错》,作者:孙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