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一次历史性飞越——股指期货的推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琳 时间:2013-06-20
  三、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合适的标的指数。股指期货合约设计必须选择适当的指数。股票指数要成为股指期货的标,必须注意要有一定的市值覆盖率,而且个别成分股所占比重不能过大。
  2.防范信息操纵。信息操纵是操纵者操纵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如何杜绝虚假的市场信息干扰投资者,也是监管部门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另外,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3.交易所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交易所应采取各类风险控制措施以实现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包括:分级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等。
  4.联合监管。对于股指期货而言,加强与现货市场的协调监管也很有必要。因为要操纵指数必须通过现货市场来进行。
  5.完善机构内控机制。从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我国中航油石油期权的亏损,到法国兴业银行的欺诈案,这些教训告诉我们,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机构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
  四、一些政策建议
  1.交易所对股指期货市场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实行会员资格审批制度。所有机构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批,获得证监会颁布的股指期货经营许可证才能成为股指期货的会员。
  (2)建立保证金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限仓制度、涨跌停版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3)建立稽查制度。风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交易所实行严格的稽查制度,稽查的对象主要是会员。
  2.投资者的风险监管。
  (1)选择经营规范的经纪公司。投资者在进入市场之前,应选择一个具有合法代理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和收费比较合理的经纪公司。
  (2)提高期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3)在遇到自身利益受到不公平、不公正侵害的时候,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构进行投诉,要求对有关事件和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3.监管者的风险控制。
  (1)立法管理方面。立法机关通过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以及补充出台一些针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管理法规。
  (2)行政管理方面。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证券期货业的监管部门,对股指期货市场行使直接的行政管理权,在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证监会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规范期货市场各参与者的行为,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
  (3)建立全国统一的结算与风险监控系统。
  
  参考文献:
  [1]曹凤岐,姜华东.中国发展股指期货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2003,(11).
  [2]刘玉生,杨继.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探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7,(11).
  [3]邢莹莹,等.期货交易对现货价格的稳定作用[J].宏观经济管理,2005,(1).
  [4]张九辉.股指期货:中国金融期货的必然[J].中国市场,2007,(01):18-19.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