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中小学课程的改革与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白彦茹 时间:2010-08-15
摘  要:文章通过对德国中小学课程演变与历程的介绍分析,揭示了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增强课程的宽泛性;加强有关欧洲;重视基础性的关键技能及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个性化;加强作为思想方面的价值观的教育。并提出几点启示:优化课程结构;注意课程衔接;充实课程内容;重视潜在课程;加强个别化课程。

    关键词: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发展

    一、德国中小学课程的演变与发展历程

    德国的教育行政为地方分权制,各州享有教育立法权力(东部五州1990年10月以前类似于我国,统一后要求东部五州按照西德的模式进行改造)。德国务州的学制、课程、教学大纲有很大差异,但都实行12年的义务教育,明显带有双轨制性质。学生经过四年基础学校的学习,按学力分流到不同的中学,前九年为普通学校教育,后三年部分时间为职业教育。德国中小学课程的发展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一)二战前德国中小学课程的形成

    1.小学教育与课程

    16世纪以前,德意志是个落后的封建国家,教育也比较落后,学校都由教会控制,以教堂学校为主,许多公国在乡村还设有学校。宗教改革后,马丁·路德非常关心中小学教育,亲自编写《教义问答》作为学校的通俗教材,教学内容主要是教义问答,也包括读、写、算。威廉一世于1736年颁布《普通教育法》,规定5—13岁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全国各地一律设立小学。1763年普鲁士公国颁布的《乡村学校课程》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奠定了小学教育制度的基础。1787年普鲁士成立教育部,教会不再管校,实现了学校事业国家化,这是德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课程设置方面,除读、写、宗教教育、唱歌、算术外,还增加了、历史、和城市生活常识等内容。

    19世纪初,德国开始了革命,迅速发展,教育也进入一个繁荣期,初等教育得到发展。洪堡德就任公共教育部长后,先后于1802年和1805年公布初等义务教育法案。在学科内容上,减少了宗教神学课,增设了实用知识的学科,如博物、史地、自然常识,使学生能学到较为广泛和有用的文化知识。在教学方法上,废除体罚和死记硬背,采用实物的直观的教学。战争后,德国基本上结束了封建割据,实现了以普鲁士邦为首的统一,建立了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德意志帝国。1872年,德国颁布了《普通学校法》,确定6—14岁的8年初等教育为强迫的义务教育阶段。八年制的国民学校是实施强迫义务教育的机构。法令还对国民学校的形式、内容和课程设置都作了具体规定。至此,普鲁士政府加强了小学教育,同时也建立了一套双轨的教育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废除了君主政体,建立了魏玛共和国,颁布了《魏玛宪法》,要求废除小学教育双轨制的传统。1920年通过了《基础教育法》,废除了贵族学校,建立了统一的初等教育机构——四年制的基础学校,毕业后经过,成绩优异者升入各类中学,其余则进入国民学校高教部,继续学习完成8年义务教育。各基础学校课程大都设有宗教、德语、乡土科、写字、算术、、美术、手工(女生缝纫)及教育。一年级每周平均授课18节,二年级22节,三年级26节,四年级28节。

    1933年以后,德国陷入纳粹统治时期,教育上进行“划一革新”,设立了、教育和国民教育部,主管课程、教科书及教学程序安排等一切教育事宜,建立中央集权的学校管理体制。所设置课程及教学内容都充满了军国主义、种族主义等色彩,具有民主倾向的教育内容一律取缔,增加战时教材,培养战争所需要的人,学生的知识水平急剧下降。

    2.中学教育及课程

    (1)帝国时期以前的中学课程

    德国的中等教育源于法兰克王国建立以后。公元789年查理曼颁布教育法令,宣布设立寺院学校、教堂学校和教会财团学校,这些学校都是为贵族子弟与教会人员而设的,其课程偏重读写、文法、修辞学、辩证法、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学和神学科目。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语文及课程得到重视。16世纪创办了文科中学,开设的课程有希腊语、拉丁语、文学、数学、几何学、物理学、宇宙学、修辞学、音乐、地理、历史和宗教教育,目的是培养封建公国的官吏以及医生、法官等。骑士学校的目标是为包括王子在内的贵族子弟提供贵族教育,其课程是语言、数学、自然科学占首要地位,还包括法语、、意大利语或西班牙语、德国史、法制史、政治史、地理学,另外道德、公法、自然法则等知识以及骑马、击剑、舞蹈、射箭等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18世纪初出现了一种反映资产阶级需要的新学校——实科学校。1708年席勒创办了“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中学”,这是世界最早的实科中学之一。学校开设的课程除宗教外,完全以理科和实用知识为主,包括数学、物理、机械学、自然、天文、地理、学、绘画、制图等学科。

    19世纪初开展了洪堡德教育改革,整顿各种不同名称的古典中学,九年制的称文科中学,六年制的称古典中学。还进行了课程改革,其显著特点是使拉丁文、希腊文、德文和数学等四门主课具有同样的重要性。1816年公布的中等学校规程,将学科分为两类:1)语法类;2)科学类。其目标是推行全面教育,以古典文学研究和德文教学培养学生在语文和文学方面的能力,以数学、自然科学、历史和宗教教育提高学生的“实科教育”的知识。

    1859年,政府又颁布法令,成立了文实中学,一种是九年制文实中学,一种是六年制文实中学,其课程注重拉丁语、现代语、数学及其他科学等,与文科中学处于平行互补的地位。

    (2)帝国时期的中学课程

    1871年普鲁士建立了一个由25个邦组成的德意志帝国,在教育上竭力推行宗教教育和军国主义教育。1887年德国著名教育家凯兴斯坦纳在慕尼黑建立了以“普通补习学校”为基础的第一所职业学校,并在各地迅速推广。

    由于实科派的斗争,实科学校的地位愈益提高,并最终取得胜利。1901年,德国政府公布了新规章,制定了各类中等学校的课程编制和考试制度,明确文科中学(注重古典文化的研究)、实科中学(注重自然文化的研究)在制度上具有同等地位。至此,德国现代中学确定了三种主要类型,并制定了新中等学校课程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时期以课程分化取代“各科一律学习”的传统,使学生的学习具有强烈的倾向性、明确的方向性;课程注重将现代学科与古典学科有机结合起来,充实现实主义内容。

    (3)共和时期的中学课程

    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以失败告终,帝国崩溃。1919年通过魏玛宪法建立联邦共和国,1922年中等教育在原有三类中学的基础上,增设九年制的德意志中学和六年制上层建筑中学,两类中学课程设置有所不同,前者以德意志精神贯穿其中,开设德意志文学、德意志历史、德意志地理、德语、哲学、宗教、音乐以及数学;后者课程重视基础教育并兼顾升学预备,课程结构大致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核心课程,如科学、现代语、历史、地理、宗教、公民等;第二部分是音乐、绘画、艺术,男孩加学手工,女孩需学缝纫;第三部分为,其中包括游戏、游泳、溜冰、田径、划船等。由此可以看出,民主化思想这时已经渗入中学课程设计之中,开始注意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中央掌握课程控制权的传统被打破,地方教育当局、师生、家长均在课程事务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自治权。但学校教育中民族沙文主义为纳粹法西斯上台打下基础。

    (4)纳粹时期的中学课程

    1937年以后,德国陷入纳粹统治,教育上又恢复了1920年以前的中央集权制,学校课程、教育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都由纳粹教育部统一掌握。“种族、战争、领袖和宗教”成了教育纲领中的主要内容。中等学校缩减为文科中学、德意志中学、上层建筑学校三种。

    (二)二战后中小学课程的发展

    二战结束,德国无条件投降,英、美、法占领的德国西部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苏联占领了德国东部,成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从此德国一分为二,开始了不同国家的不同改革。我们主要介绍联邦德国的基础教育及其课程。

    1.小学教育与课程

    二战后,德国为了恢复经济,发展教育,1949年颁布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实行教育地方分权。由此又带来一些矛盾,如学校名称、学制年限不统一等等。1955年,各州州长在杜塞多夫签订了《杜塞多夫协定》,关于小学教育及课程设置,《协定》规定:1)统一各类学校的名称及组织形式;2)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宗教、德语和乡土知识、写字、与几何、制图、手工劳动和针织劳动、音乐、体育,从三年级起开设一门外语;3)统一小学入学年龄为6岁; 4)学校依次为第一至十三级,小学为一至四级。

    1957年成立“德国科学审议会”,1958年成立“德国教育委员会”。1959年2月,“德国教育委员会”提出了《改组和统一普通公立学校的总纲计划》,指出要在基础学校(4年)上加设2年观察期。1960年德国教师协会在不来梅提出《革新德意志学校计划》(简称《不来梅计划》),提倡教育机会均等,倾向于建立统一的学校制度。1964年各州部长常设会议在汉堡签定了《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规定》(简称《汉堡协定》),规定:1)全日制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统一从6岁开始上小学;2)4年制基础学校上设2年观察期;3)小学课程可各州因地制宜,但主要应包括德语、数学、乡土常识、音乐、艺术教育、手工或家政、宗教、体育等。

    在20世纪60年代广泛的教育改革讨论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联邦对各州教育的控制,1969年联邦政府修改了《基本法》,成立了联邦教育和科学部。同时,德国教育审议会于1970年2月提出了《教育结构计划》,主张加强早期教育;建议整个教育体系分为初步教育、初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对小学课程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加强国语教学,设置综合科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1970年7月,教育部长常务会议发表了《对小学工作的建议》,要求对小学进行实质性改革,在课程方面,提出精简教材、从小学三年级起开一门外语课、设立技术课、制定计算机教学计划等。1973年联邦和州教育计划委员会在《教育结构计划》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1970—1985年教育改革方案《综合教育计划》,强调要加强中小学课程的变通性,为提高教育质量,实行分组教学。
德国小学还非常重视开设乡土课,这源于20世纪初兴起的合科教学运动,是将理科课程与社会课程综合在一起的一种合科课程,其目的并非让学生有组织、有系统地学习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而主要是让儿童通过观察本地区的各种实物和现象,形成对乡土和乡土生活的统一认识,培养爱乡之心和为社会服务的觉悟。乡土课教学大纲,各州不一,20世纪60年代遭到批评,有人主张以传授自然科学系统知识的物象课代替乡土课。

    2.中学与课程

    二战后,德国中学课程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文件上。

    (1)1955年的《杜塞多夫协定》

    为了谋求教育政策的统一,各州州长1955年2月签订了《杜塞多夫协定》,它规定了课程的起止日期、教学的组织、课程的评定与名称、各级各类学校的名称等。

    (2)1959年的《改组和统一普通公立学校的总纲计划》

    1959年德国提出了题为《改组和统一普通公立学校的总纲计划》,其中制定的中学课程政策的重点是:1)各州的课程体制应设法由分歧归于统一;2)中学教育应因材施教以促进个性发展;3)中学主要分为主要学校、实科中学及文科中学,各类中学都须完成双重任务,即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劳动力的要求和传播欧洲传统文化。

    (3)1964年的《汉堡协定》

    1964年各州教育部长在汉堡签署的《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规定》规定:1)统一全日制义务教育年限为9年,统一从6岁入学;2)统一各类中小学的名称;3)4年基础学校上设2年的观察期;4)各类中学名称统一为主要学校、实科中学、完全中学。《汉堡协定》基本上形成了战后联邦德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各州中学的课程框架。

    (4)20世纪70年代的中学课程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德为了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培养高质量人才,以在世界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进行了以建立综合中学为中心的学制结构改革。1970年2月,德国教育审议会提出了《教育结构计划》,计划建议:1)设立综合中学以消除三类中学间的界限;2)把中等教育的前两年作为定向阶段;3)将学制由垂直多轨制改为水平单轨制,并将中等教育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中等教育第Ⅰ阶段和第Ⅱ阶段。全日制教育延长到10年。第Ⅰ阶段结业,颁发第Ⅰ阶段毕业资格。所以,各学校都必须开设包括9门学科的公共核心课:德语、一门外语、数学、科学、公民、、、宗教、。第Ⅱ阶段还要开设选修科目,并随年级的上升逐步增加。课程设置进一步灵活化,打破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界限。1973年联邦和州教育计划委员会在《教育结构计划》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综合教育计划》,这两个计划的设想是一致的,只是比前者更具体化。

    (三)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小学课程的改革

    德国20世纪80年代的教育改革,是战后教育改革的继续。如果说六七十年代的改革注重数量的发展,那么80年代的改革则更重视教育质量的提高。进入90年代,各州都陆续展开中小学教育的新一轮课程改革,提出改革框架。为了给学生打下扎实的基础,适应当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西德相当重视课程改革,其小学课程改革表现在:

    1.采用统合方式,实施综合教学,使儿童获得较为完整的知识,并在内容上适应各地的实际需要;

    2.宗教色彩强烈,课程结构中没有“德育”课程,以宗教代的德育,每周多达4—5课时;

    3.设置富有特色的“促进课”,目的是在短期内消除学生或学生集体所表现出来的学习困难,或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扩充教学内容;

    4.非常重视“德语”课程,课程中包括“说话”、“读书”、“文法”等;

    5.提倡“物象教学”。这是西德小学特有的一门课程,它不是学科的拼凑,而是包括了生物、物理、化学、气象、技术、地理、安全、社会学习等方面的学习领域,其目的在于使小学课程更科学;

    6.同一门课程可有“基本教材”和“附加教材”,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和能力水平。

    西德中学课程是建立在基础学校之上,分两段实施。第Ⅰ阶段属前期中等教育,有四种学校,即主要学校(5年)、实科学校(6年)、综合中学、完全中学的前六年;第Ⅱ阶段即后期中等教育主要有三种学校:女子高级中学、高级综合中学、完全中学的高级部。各段有较为一致的课程结构,前后两段相互衔接,组成完整的中学课程体制。

    (四)两德统一前联邦德国中小学课程概况

    1.小学课程

    联邦德国实施小学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学校,属义务教育阶段。

    (1)小学课程的目标与标准

    西德没有统一的基础学校课程计划,由各州自行拟订,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西德小学课程的目标主要有六项:1)培养儿童爱国家、爱乡土、爱劳动的观念和具有爱好和平社会的美德;2)发展儿童的道德品质、精神风貌、身体素质,传授基本知能;3)培养儿童精神和尊重人权的概念,促进其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勇气;4)培养儿童的人文主义、民主主义及自由精神;5)发展儿童固有秉性,加强对各种能力的培养;6)以欧洲文化及德国文化遗产的基础来陶冶儿童,使之在环境中增进其生活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西德的课程标准由各州的教育部决定,但是定型地极为形式化,内容通常包括七部分:1)基础学校及其任务;2)指导计划和方针的根本原则;3)教学目标;4)教学科目及时数表;5)入学;6)分班及辅导;7)设备及其使用等。

    (2)小学的教学科目及时数

    小学的教学科目一般有宗教、德语、数学、美术、音乐、体育、物象教学、手工、促进课或综合科目。

    2.中学课程

    西德的中学有四种:主要学校(普通中学)、实科中学(中间学校)、文科中学(完全中学)及上世纪60年代新出现的综合中学。

    (1)主要学校

    也称国民中学或初级中学,与四年制基础学校衔接,修业年限一般5年(六年制基础学校修业3年)。课程设置有德语、社会科学(、地理、)、数学、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一门外语,此外还有宗教、音乐、艺术、体育等。如果学生成绩良好,可通过加深课程的学习,过渡到完全中学或实科中学。

    (2)实科中学

    修业年限6年(西柏林、不来梅、汉堡、巴伐利亚州为4年)。是介于完全中学和主要学校之间的一类学校,其目的是给予学生必要的普通教育,并能运用专业知识和具有负责的态度,以妥善处理实际生活并为接受较高级或专门技术职业教育做好准备。必修课程为:宗教、德语、历史、地理、、数学、化学、物理、生物、艺术教育、音乐及体育等。通过这些科目的学习,学生可以就业,或升入专门的职业学校、中专、专科学校深造。

    (3)综合中学

    西柏林、黑森两州出于政治原因,肯定综合中学为正规学校,其他州仍作为实验学校。由于综合中学办学灵活,课程设置全面,学生升学就业便于选择,受到学生和家长欢迎。课程有:德语、社会科(历史、政治、地理)、英语、数学、自然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劳动科(技术、经济)、宗教、体育、音乐、美术等。

    (4)完全中学

    完全中学也叫文科中学,学制为9年(5—13年级),其主要任务是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分为初级、高级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设的课程有:德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社会学、音乐、艺术、体育及两门外国语,九、十年级还开设必选课,每周4课时,包括第三外语、美术、音乐、社会科学、宗教、体育、编织等。完全中学第二阶段,教学有所变化,学生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自己需要深造的课程。这个阶段的必修课分为三个课程领域:一是语言、文学和艺术学科,包括外语、德语、造型艺术和音乐;二是社会科学,包括、宗教、历史、地理、社会综合知识和经济类;三是自然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此外,还有选修课,包括教育学、心、社会学、统计学、天文学等。完全中学的教学内容相当深,进入这类学校的学生要经过严格的挑选,或者进行,或者进行智力测验。

    二、德国统一后中小学课程的发展

    1990年10月3日,东、西德实现了完全统一。十几年来,德国尤其是东德地区,从教育体制、学制到课程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整甚至根本性改革。

    (一)增强课程的宽泛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的发展证明,要发展经济,必需要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而这种人才的培养,必需要有宽广扎实的中小学课程作为支持,所以学习的内容要具有广泛的通用性,避免过早专业化,这样才能满足多种新的要求,以不变应万变。

    (二)加强有关欧洲的教育

    两德的统一、欧洲共同体国家统一大市场的实现,要求在中小学进行欧洲思想教育,课程要加强外语的比重,尤其是现代外语,以加强德国与邻国的交往、交流、合作。

    (三)重视对基础性的关键技能及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个性化

    知识增加,知识更新和专业分得越来越细,不能用增加课程门类和扩充课程内容来应付,这只能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所以,允许学生选择特长课程、兴趣课程和倾向课程,要通过课程学习培养基础性的关键技能,包括各种实用设置方面的关键技能,知识性、创造性形式的关键技能,个人和社会形式的关键技能和学习能力,并使每一个学生的特长有所发展,这样,在未来社会中才能生存和发展。

    (四)加强作为思想方向的价值观教育

    在世纪之交,新的价值观如平等、创造性、自我实现、个性发展等开始处于优先发展地位,但也要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豪感,具有为国家效力的自觉性,更要树立自我负责精神。因此,要在课程设置以及课堂交往过程中去培养这些精神。

    三、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对我们的启示

    通过对德国中小学课程改革的考察,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一)优化课程结构

    课程范围应囊括启智性课程、技能性课程、沟通性课程、情意性课程和活动性课程。以此来设计课程,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如德国小学低年级根据儿童的特点,采用广域课程,开设“综合科目”、“物象教学”,高年级采用分科课程适应了儿童的发展特点。而我国小学课程历来偏重学科知识,门类多、分科细,缺乏整体考虑。因此,我们注意借鉴德国的做法,优化课程结构,使学生全面发展。

    (二)注意课程衔接

    课程衔接应包括纵向与横向的。课程编制一般要符合三条标准,即继续性、程序性和统合性,前两者是指课程编制时应注意到各阶段年级课程间的“衔接”,力求课程在纵的方面达到一贯性。“统合性”是指横的关系,考虑各科学习经验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学生行为与所学内容的统一和连贯。德国中小学课程在设计上注意各阶段课程间的衔接,较好地体现了继续性及程序性,如“物象教学”就包括了许多方面的内容。而我国中小学课程却缺少联系与沟通,如幼儿园、小学和中学阶段,各门学科在知识技能的传授和学科能力上缺少纵向的、通盘的考虑;统一学习阶段开设出的各门学科的内容缺乏横向的、有机的联系。因此,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与改革。

    (三)充实课程内容

    当代科学技术在迅猛发展,有许多新的知识和领域需要去学习和探索。德国注意在课程计划中不断充实新的知识,如家庭、健康、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教育内容,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使他们明确对生活各个领域应付的职责,为适应未来职业和劳动世界的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我国在课程改革中,要改变传统观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要善于将“新成果新成就”充实到教材中来。

    (四)重视潜在课程

    潜在课程是指通过非正式课程诸如学校环境(包括物质、社会和文化环境)中习得的知识、价值观念、规范和态度等。德国中小学很重视潜在课程的研究诸如校舍设计、教室通风与采光、学校环境的整洁、美观;团队活动、仪式活动等等。所以,我国要打破传统的封闭落后的教育观念,即重视正式课程,也考虑潜在课程的影响,使课程在学生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加强个别化课程

    儿童在能力、性格、兴趣、家庭背景及学习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个别的课程是试图满足不同学生需要的课程设计,其形式很多,如德国采用独立学习、补偿制度、分组学习、不分级制度等,以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国这方面很落后,课程单调、划一,缺少弹性,这必然要压抑儿童的个性发展,因此因材施教、发展个性也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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