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英语学习的误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曹盛华 时间:2010-08-19
  摘要:学习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笔者通过对众多学习者的调查和访问,概括出英语学习的四大误区,并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英语学习的方法和步骤。
  关键词:英语学习;误区;方法
  
  当今世界,英语已成为一种国际通用语言。全球65亿人大约有4亿多人讲英语,即每十五人中就有一人讲英语。近二十年,讲英语的人数又增加了15%。在国际事务中,英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它已成为外交、、国际贸易及流行文化领域中的主导语言。例如,世界上大部分重要的科技和论著都是用出版发行的,要查阅这些需要有较高的英语水平。此外,大约有70%的国际邮件是用英文写的,有60%的国际无线广播是用英语播放的,英特网上的英语更是铺天盖地。众多事实表明:在竞争激烈的21世纪,任何一个有文化的人,如果不懂英语,必将成为21世纪的新“文盲”。因此,英语学习将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学习英语究竟有没有捷径?是否像有些人所说的,可以在一个月内“速成”呢?初学者往往会轻信一些培训机构或团体的蛊惑,下很大的决心,花不少的费用参加学习,其收效远非所期望的那样。因此,英语学习谨防走入误区,否则,扼杀兴趣,贻误时机,事倍功半。
  
  误区一:态度不端正,一心找捷径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惠中教授谈到了目前学生学习英语的状况时说:“不能以浮躁的心态来学英语。现在,很多学生学英语的心情非常迫切,这无可厚非,但要避免浮躁情绪。要脚踏实地、一堂课一堂课地把每一节课都听懂、学好,才能从量变到质变。”的确,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学习英语怕吃苦,不愿意下功夫,总想找捷径,寄希望予某些技巧书、速成班,以为掌握了书中的技巧,上了速成班就可以在不久的将来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岂不知,英语学习和其它学科学习一样,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足够的量的积累,包括一定的词汇量、系统的语法知识、大量的语篇阅读、相关的阅读技巧和语感,是难以达到质的飞跃的。钟道隆先生为了听懂《走遍美国》,每天坚持听原声带3个小时,反复听了17遍才把其中的细节听明白。他曾经坦言:“为了学好英语,我每天坚持听写A4纸20页。三年内写了一柜子的听写记录,听坏了9部录音机,2部收录机,2部单放机;翻坏了两本字典。”可谓“字字学来皆辛苦”。诚然,学英语需要方法技巧,但方法技巧只能作为学习英语的辅助性手段,绝对不能代替学习英语必须付出的辛苦和汗水。词要一个一个地记,句子要一句一句地背,文章要一篇一篇地理解。要想学好英语,必须树立长期刻苦学习的决心和信念。
  
  误区二:急于求成,丧失学习兴趣
  
  由于多种原因(出国、考研、晋职、就业等),许多英语学习者一开始就把学英语定位于能否通过TOEFL、GRE、CET4-6、PET2-5,为了通过考试,参加各式各样的提高班、短期强化培训班,忽略了英语基础知识的学习。为了达到考试要求的词汇量,大部分学生背词汇表、背字典、背习题,没有把学到的单词和句子放在不同的语境中去理解记忆,其结果是背会的单词不会运用,记住的句子孤孤零零,没有语境,无法全面深刻地理解其深层含义。很少学习者能够把学到的词汇举一反三,运用自如。大部分人看到单词时,只能感到似曾相识,很难达到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的程度。所有这一切都是学习者自己“惹的祸”。当一个号称背了两万单词的学生,在词汇考试时能拿满分的人,却可能听不懂他完全能看懂的一篇短文,甚至他从来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发音正确、语法无误的简单句。这样的例子在众多托福考试得高分的学生中并不少见。而且,考试一过,背过的“死单词”,在派完考试用场之后,就完全遗忘了。这就造成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阅读能力与语言应用输出能力完全不相配的情况。有些人也许能读英文小说,能看英语报刊,但却像哑巴一样不会说,也写不出来。究其原因,这些单词不是在课文中学会的,而是从用于考试的字典和单词本中学来的,而且只记住了字形,没有学会字音。一旦到国外,与当地人实际交往时,才发现学了多年的英语,原来全是没用的“死语言”!更可怕的是,错误的发音在脑海中根深蒂固,造成听不懂别人的话,自己讲出的话别人也听不懂的情况。
  事实上,英语学习和汉语学习一样,是一个“培养兴趣,扩大知识,学习文化,促进交流”的渐进过程,学英语的过程也是学习、了解西方科技、文化、、、、风俗、习惯的过程。通过英语学习,可以更好地了解东西文化的差异,从而更好地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东西方在文化、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祖国的繁荣做贡献。如果一味地追求英语考试成绩,把学得好坏寄希望于英语短期培训班、各种考前冲刺班,必将大大扼杀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兴趣,收获的只能是“一身的疲惫和无奈”。
  
  误区三:朝三暮四,半途而废
  
  很多英语学习者一开始都信心十足,买了许多学习的书、磁带、光盘,只要听到有人说什么书好,就马上去买。今天读《新概念英语》,明天学《大学英语》,后天又买了一本《疯狂英语》。每一本书都学,其结果是哪一本都没有从头到尾认真地学一遍,这种浅尝辄止的学习方法,是非常危险的。事实上,任何一本书的编写都有它的和内在知识结构体系,如果学习者能够坚持把一套书从头到尾地读完,学深学透,我想,无论学的是《许国璋英语》,还是董亚芬主编的《大学英语》,还是胡文仲主编的《大学英语综合教程》,通过四、六级考试,拿到各类证书是没有问题的。可能有些学习者会说,我一开始坚持得很好,每天6点起床,大声朗读,白天一有时间就背单词,晚上有时做练习熬到半夜一点,怎么一考试,成绩就是不理想。我想,英语学习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由不会到会,有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渐进过程,暂时的困难和障碍,随着功夫的加深,是可以逐步克服的。
  
  误区四:压力过大,欲速则不达
  
  “好久不见,长这么高了”。这是我们见到朋友家的孩子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其实这句话里蕴含着的哲理。谁也不曾亲眼看见过庄稼生长,然而几天不见,庄稼已长高了一大截,学英语也是如此。只要天天听、说、读、写,天天就有收获,天天就有进步。正如人的身体成长是天成一样,人的英语水平也是自然天成的。只要你确信自己能学好,只要你有决心,不自卑,不悲观,不颓废,就一定能学好。很多人英语学习失败的原因在于忙于考级,或忙于各种各样的考试。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去参加考级、考试,往往会遭遇失败。失败的自卑、烦恼又迫使他们匆匆忙忙去准备下一次考试,而不能静下心来一下失败的原因,改善自己的学习方法。他们感觉不到兴趣,感觉不到美好,感觉不到快乐,只有苦,只有累。他们不可谓不刻苦,不可谓不努力。有些人连续考了几年,却始终是不及格,成了心中永久的痛。失败的烦恼、自卑、颓废、悲观、恐惧,像一剂毒药,毒害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普遍患了英语侏儒症。医治的良方是,放弃考级、考试,学会放松,静下心来,走进美国老电影,走进英语小说,去感受英语之美、感受英语之乐。当你不是为了备考而去听、说、读、写的时候,过不了多久,即使你去参加托福考试,蓦然回首,会惊喜地发现你成功了。
  学习分三步走
  
  首先,排除障碍,放松学习。人学英语最大的障碍,不是口语的障碍,不是的障碍,不是环境的障碍,而是心理的障碍。传统的英语教学把一代又一代人引入了误区,人们费九牛二虎之力收获到的是挫折,是失败,因而普遍存在英语恐惧症。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各类辅导班,在客观上又强化了这种英语恐惧症。今天的国人学英语,与上世纪60年代的自行车现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自行车刚刚被发明出来的时候,曾一度是杂技表演的保留节目。到了60年代,一个村可能只有几辆自行车。春节过后的打麦场上,学骑自行车,曾是那个年代一道惊险的风景:在自行车后座横绑上一根粗壮的扁担,父亲或大哥用有力的臂膀在车后扶着,一个十六、七的男孩或女孩被扶上车,肌肉紧张,手脚僵硬,车把左摇右晃,前轮东摆西歪……今天,已经没有人再去那样学自行车了,骑自行车已经是无师自通,天成了。有人曾提出异议,说孩子小时候骑童车,长大后自然会骑自行车。事实正是这样,我曾经观察过一些来自贫困山区从没见过自行车的民工,他们进城后,见到人人都会骑自行车,给他辆自行车,他跨上就走,骑得很好。60年代的人学自行车之所以那样艰难,是因为人们太认真、太重视、太紧张,那根粗壮的扁担以及有力的臂膀,给学车人以强烈的心理暗示:学车会摔跤,并且会摔得很严重,恐惧症由此而生。紧张、僵硬的动作,使学车变得非常艰险,摔跤是常见的,摔得鼻青脸肿甚至磕掉门牙者有之,终生没有学会者也大有人在。那些有幸学会了骑自行车的人,与其说是学会了骑车技巧,不如说是学会了放松!只要学会了放松,战胜了恐惧,骑自行车的确会无师自通、自然天成的。学英语更是这样。无论小学生还是大学生,甚至成年人,学英语的时候往往自己给自己套上一条升学、考级的绳索。为了应付,赶进度,心情浮躁。简单、容易的不屑一顾,热衷于啃硬骨头,做难题,往往是一暴十寒,无功而返。英语学习应该从最简单的开始,不断地感受轻松、美好、快乐,不断地增加兴趣、热情、信心。人人都有学语言的天赋,正如西方人所说的“天赋人权”一样,语言天赋人人生而平等。语言最应该是自然天成、无师自通的,学语言是人的本能。
  其次,培养语感,提高效率。英语界的名人王振光是上世纪80年代的第一批“自考生”,他完全靠自学拿到了英语自考毕业证书。凭着这个证书,他1990年考上北京大学英语系研究生。读自考英语前,王振光没有学过英语。中专毕业后,他在老家韶阳市一个县城教书,通往大山外的,只有一条在山谷间蜿蜒的公路。、信息、文化的闭塞,让王振光走了不少弯路,比常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王振光考高“自考”时,在家里读英语,一群小孩子围着他观看,没人听得懂!王振光说,参加自学考试,最大的益处,就是给了他一生受用的学习能力。他出来的学习方法,称为“超觉学习法”,让考生在短时间内培养出语感,迅速提高英语学习、应用的能力,尤其适合自考生中基础薄弱的人群。他认为:英语学习的关键是养成“背诵”的好习惯。“注意你的思想,他会变成你的言语;注意你的言语,他会变成你的行为;注意你的行为,他会变成你的习惯;注意你的习惯,他会变成你的性格;注意你的性格,他将决定你的命运。”我们完全可以说,“良好的习惯是成功的一半。”英语学习如能养成大声朗读,熟读成诵的好习惯,英语学习将是浑然天成,无师自通。英语背诵可先从背课文开始。王振光说,“只有把课本中的精读课文背熟,考生才能胸中有货,才能用时出口成章。对英语基础差的考生,这是培养语感的一个关键步骤。”背课本,看上去是个出力不讨好的方法,考试决定着现在学习的方式,背课本离考试太远了。王振光认为,其实恰恰不是这样,太注重目的,反而会被目的困住。只盯着考试,就会觉得学习非常累,非常无聊,最终学不下去。有了语感,才能对英语真正有兴趣。王振光说,背书也有诀窍,要一段一段背,背一会儿就及时回去复习。三遍书背下来,就一定要把课本拿开,自己大声背诵。觉得顺利了,就加快语速,直到非常流利。王振光说,大家说语言的时候,其实很少考虑语法逻辑结构,是否听懂、会说完全靠语感。背书的时候,可以先听磁带,跟着磁带读,这样就从耳到心,从声到意,心脑并用,听说的语感自然而然就产生了。
  再次,日积月累,水到渠成。学英语,最让人感到头痛的是英语的单词量过于庞大。很多学生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单词,整天抱着厚厚的牛津大辞典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苦啃。王振光说,这种学习方法,实在是学生们自己吓唬自己,故意找苦吃,最终导致对英语彻底失去了兴趣。他强调背单词的时候,不要重复诵读,在还没有忘记的时候,一直重复朗读,只是做无用功。诵读时一定要把词义与语境结合起来记忆。英语学习,强调在遗忘曲线下重复的频率,而不是一时的强度。他建议英语学习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划定一个范围,每背诵一遍,某个单词可能只用几秒钟,但过一段时间,在快忘记的时候重新拾起,多重复几次,就不会再忘记。这样的背诵,才能提高效率,降低遗忘率。所以说,如果一个人想要下决心提高语言能力,就必须先有长时间坚持不懈的恒心和毅力。无论是语言天赋很高的人,还是普通人群,凡是在第二语言上达到相当水平(不只是简单的会话,而是具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的人,必定有过这样的经历。比如李阳,比如考夫曼,莫不如此。如果每天用时更长,比如一天五小时,甚至八小时、十小时,那么,效果就会更好,也许不到一年就能实现突破。这里所用的小时数,不是随便地浪费过去,而是真正在听、在记、在诵读、在默写、在对话、在练习。不这样下苦功,把语言学习形容得很轻松,有时间学,没时间不学;容易的学,难的不学;学时不集中精力,不下苦功夫诵读,是绝对不可能突破的。几十年下来也不会突破。因此,只有坚持不懈,日积月累,词汇量才能逐渐提高,对英语的感悟和反应能力才会更快,听力和阅读水平才会随之提高。
  在迄今为止林林总总的英语学习法中,我更赞成考夫曼先生的英语学习方法。在《语言家》一书中,他提倡以听为先,反复听同样内容,多次重复之后达到耳熟能详的程度;同时他还要求:一定要边听边读,掌握大量单词和短语,并将学到的新语汇用到口语和写作中,他本人就是这种方法的成功实践者。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不要把知识当成技能来看待。英语学习不仅仅是掌握相关的构词、造句、写作的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能力和技巧。可以毫不含糊地说,英语学习是一项技能。要学会一项技能,核心问题是练,光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学外语当然比学骑自行车要复杂得多,光看语法书,默背单词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练,要把知识变成技能。知道怎么做不等于实际上会做。从知道怎么做到实际会做中间有个反复练习的环节,也就是苦功夫。学技能所遵循的原则是“做中得学(learning by doing)”。再有效的学习方法,如果不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不可能取得进步。只有听过大量的语音纯正、语调、语速自然地道的英美文章后,强化背诵,形成对新语言准确的吸收和对语感的快速领悟,最终有一天你的英语会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且说出的话、写出的文章也自然而然如同母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