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完善基层央行内部控制机制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志贵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的业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业务品种的增多、业务复杂性的增加、业务领域的拓展、管理难度的加大,这一切都说明了完善基层央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已经是刻不容缓。本文在研究现今基层央行内部控制体制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基层内控机制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基层央行;内控制度;机制 
   
  内控是内部控制的简称,文中特指人民银行为了有效履行法定职责,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业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动态过程。近年来,人民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已经步入规范化轨道,但一些制度在部分单位或部门中却出现了落实起来“外紧内松”的现象,为此有必要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 
  一、基层人民银行内控制度建设的现状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在我国起步较晚,尤其是对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较为滞后。20世纪90年代初,内部控制才开始受到国内专家的关注和重视,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内部控制才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这时期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积极的发展。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和内容等做出了规定。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担负起再监督职责后,人民银行内控制度建设迈出了基础的一步。从此,内审部门的全面审查、专项审查、季度审查等检查构成了基层人民银行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这是一份主要基于整体框架思想的内部控制建构指引,它的颁布为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框架性意见和方向性指导。时至今日,在总行的引导和帮助下,基层央行通过广泛的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有效防范风险性、优越性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基层央行在排查内部风险点、完善内控机制的自觉性有所增强,行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事后监督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初步建立起了基本上建立起了全行性、部门性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层央行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优先”意识淡薄 
  1.工作不遵守规章制度。为了个人方便,制定好的必要的工作程序和业务监督环节往往被员工们忽略掉,很多员工认为内控制度的存在只是针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只要自己没有徇私舞弊的想法,内控制度就无需严格遵守,这样就导致了规章制度虽有却无人执行的局面。 
  2.不注重对内控制度的学习与理解。基层人行虽然通过培训、集体讨论学习等多种方式向员工强调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但是大部分培训学习的时间比较短,考核比较容易蒙混过关,大家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效果并不理想。 
  3.缺乏从内控的角度思考和总结问题的习惯。在出现问题后,大多也并没有从内控的角度看待问题,大都只是简单的就事论事,不从内部控制方面找根源,使得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致使有些问题屡查屡犯。 
  (二)内控制度的制定滞后且不规范 
  1.内控制度制定不严谨、滞后性强。人民银行体制改革以后,县支行出现大量富裕人员,并且一些岗位职责与以前有所不同,都需要对有关的内控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或根据新情况制定新的内控制度,但实际上,大部分单位或部门要么照搬上级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要么依据现有的制度,有些制度多年一贯制,甚至有的仅凭经验或传统做法进行操作,内控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新业务及新情况的发展。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前后矛盾。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理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落实制度的制度;有些基本制度,如:《人民银行基本会计制度》未严格规定必须建立几种登记簿;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经常性的检查制度;有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从而加大了经营上的风险。 
  (三)内控制度落实仍存在较大不足 
  由于基层央行人数在萎缩,且员工年龄较大,所以人员安排紧张,难以符合制度的刚性规定。以县支行综合业务股为例,按货币发行、联行、国库以及支行财务四大业务的制度要求,全股需设28个岗位,但实际上基层央行综合业务股一般只有8到10人。根据内控制度要求,重要业务岗位连续担任不能超过两年,必须定期实行轮岗,但实际上县支行难以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人多岗的现象,使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为正常的业务运行埋下了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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