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佚文考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何  晋 时间:2010-09-05

  《战国策》经刘向整理、定名,成三十三篇,《汉书·艺文志》亦著录如是。然此书至唐时似已有所缺佚,《史记·淮阴侯列传》载蒯通说韩信自立的一大段文字,司马贞《索隐》云:“案:《汉书》及《战国策》皆有此文。”[1]而今本《战国策》无载。至宋初,此书残缺益甚,在政府的藏书和著录中,已见不到它的全本,《崇文总目》云其“篇卷亡缺:第二至第十,三十一至三阙。又有后汉高诱注本二十卷,今缺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2],至曾巩编校史馆书籍,云“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3]
  然而由于曾巩对如何复完《战国策》三十三篇语焉不详,后人多疑曾本已非刘向三十三篇之旧。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他书见引而不见于今本《战国策》的佚文多有发现,宋代姚宏校注《战国策》时,已列出《战国策》六条佚文:

1、司马贞引“马犯谓周君”
2、徐广引“韩兵入西周”
3、李善引“吕不韦言周三十七王”
4、欧阳询引“苏秦谓元戎以铁为矢”
5、《史记正义》“竭石九门本有宫室以居”
6、《春秋后语》“武灵王游大陵梦处女鼓瑟”

 在姚宽书《战国策》后序中,更列出《战国策》佚文多达二十七条。[4]洪迈《容斋四笔》亦言《战国策》为“《韩非子》、《新序》、《说苑》、《韩诗外传》、《高士传》、《史记索隐》、《太平御览》、《北堂书钞》、《艺文类聚》诸书所引用者,多今本所无”,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一亦举《太平御览》等所引《战国策》文不见今本。[5]到了清代,王仁俊《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三种》中有《战国策佚文》一卷,但所辑只二十多条。[6]今人诸祖耿撰有《战国策逸文考》,辑出了《战国策》佚文六十六条,约一万二千余字,[7]后来在其《战国策集注汇考》一书后,附有《战国策逸文》,由六十六条增至七十二条;[8]郑良树在诸氏《战国策逸文考》所辑六十五条佚文的基础上,又搜集到四十余条,合诸氏之文,共成一百零八条,二万四千多字,[9]并据此列出可以判断其归属在某一《策》的六十四则佚文,统计它们各在某一《策》里所占的比例,据他的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1

策名

全策文字

亡佚文字

亡佚占百分比

《周策》

6160

150

2.5%

《秦策》

24200

2031

8.4%

《齐策》

19800

582

2.9%

《楚策》

12540

1558

12.4%

《赵策》

22800

976

4.3%

《魏策》

17600

403

2.3%

《韩策》

11300

128

1.1%

《燕策》

14000

521

3.6%

《中山策》

3520

220

6.2%

 按郑氏说来,以今本《战国策》每卷平均约3500字算,上表里亡佚的字数加起来有6569字,则今本《战国策》大致亡佚了两卷之多,再加上那些无法定其归属的佚文的话,亡佚可能已接近三卷。[10]
  郑良树所辑《战国策》佚文到目前为止在数量上最为可观,成为研究《战国策》和战国史较为重要的。若按郑氏所辑佚文的数量,今本《战国策》的亡佚不可谓不大。《战国策》真的并非如曾巩所言“三十三篇复完”,而有很大的佚缺吗?郑氏所辑佚文是否全部真是《战国策》中本有的文字?为回答这些问题,下面我们主要依据郑氏所辑的佚文,对这些佚文作全面的考察。佚文前所用序号不作说明时,均为郑氏所辑108条佚文的序号[[11]];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中所增六条佚文,除去与郑氏所辑重合的,实际为五条,在使用这五条佚文时,仍用诸氏所编的序号,唯在序号前加“诸”字以别之。
  《战国策》佚文为各书所引的情况如下表:

表2

所引之书

所辑《战国策》佚文(只列序号)

合计

(条数)

《文选》

1, 9, 10, 14, 20, 41

6

《北堂书钞》

6, 35

2

 

《太平御览》

2, 3, 4, 6, (17), 20, 21, 22, 23, 26, 27, 28, 29, 30, 32, 34, 3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62, 63,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60

《艺文类聚》

3, 33, 35

3

《史记》

5, 12, 13, 16, 19, 42, 44, 45, 58, 59, 60, 61, 64, 72, 73

15

《广韵》

7, 8, 24, 25, 37, 38, 39, 65

8

《春秋后语》

43, 诸48

2

《汉书》

36

1

《后汉书》

11, 44, 45

3

《三国志》

18

1

 旧《战国策》

15

1

《初学记》

31

1

《天中记》

45

1

《元和姓篡》

40, 诸57

2

《记篡渊海》

66, 68, 78

3

《诗》孔疏

67

1

《类说》

69

1

《合璧事类别集》

70, 75

2

《韵府群玉》

71, 76

2

《事文类聚别集》

74

1

《事文类聚前集》

75

1

《礼记》孔疏

77

1

《永乐大典》

29

1

《玉篇》

诸37

1

《寰宇记》

诸72

1

  全面考察郑良树所辑这些佚文,有以下问题:

1、重复。

   17  秦王使人至,楚王贤之,恐其为楚用,以危秦也。昭子曰:“以王之德,与王之贤,因以遣之,楚王必为有外心去楚矣。”从其计,果如其言。

  第79条实际与此条相同。

  37  晋有大夫芬质
  40  晋大夫芸贤

  “晋有大夫芬质”,见《广韵》“芬”字下引。“晋大夫芸贤”见《元和姓篡》“芸”字下,云:“《风俗通》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诸祖耿云:“疑与《广韵》所举之‘芬质’为一,形近而讹耳。岑仲勉《元和姓篡四校记》卷三第二九八页云:‘芸,《风俗通》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通志》文全同,唯“芸”作“芬”。考《广韵》芬字下云,又姓,《战国策》晋有大夫芬质。《姓解》二,辨证亦作“芬质”,“芸贤”是“芬质”之讹,盖以“芬”冒“芸”也。’”[12]又张澍辑《风俗通·姓氏篇》引《氏族略》“质”作“贤”。则“芬”与“芸”、“质”与“贤”常因形似而互讹,“芬质”与“芸贤”可能即是一人。

2、有些佚文实际仍存于今本《战国策》并未佚去,而被误收为佚文。

  66  乌不为乌,鹊不为鹊。

  见于《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章:“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诸27  苏秦说孟尝君曰秦四塞之国也

  见于《齐策三》“孟尝君将入秦”章,苏秦说孟尝君曰:“今秦四塞之国,譬若虎口,而君入之,……”

  69  三人成虎,十夫操权;众口所移,无翼而飞。

  此盖当时习语,故《魏策二》“庞葱与太子质于邯郸”章云:“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此条见于《秦策三》“秦攻邯郸”章:“闻‘三人成虎,十夫揉椎,众口所移,母翼而飞。’”

  9  苏秦曰:上下相怨,民无所聊。

  《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章苏秦曰:“书策稠浊,百姓不足;上下相愁,民无所聊;明言章理,兵甲愈起”,《文选》李善注引此条当即引此。

  68  走人充于庭,辟人施于涂。

  《魏策四》“魏王与龙阳君共船而钓”章云:“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辟人于途。”《记篡渊海》所引此条盖即源于此。

  34  楚绝齐,齐举兵攻楚,陈轸谓楚王曰:“不如以地东解于齐,而谋于秦矣。”

  《秦策二》“楚绝齐齐举兵伐楚”章曰:“楚绝齐,齐举兵伐楚。陈轸谓楚王曰:‘王不如以地东解于齐,西讲于秦。”其最后一句在文字上虽有异,但总体上还是与所引佚文几乎一致,在文意上也没有差异。此条应是引于此。

  65  中山大夫蓝诸

  此条为《广韵》“蓝”字下引,“蓝诸”即中山的蓝诸君,《中山策》“中山与燕赵为王”章载蓝诸君事,鲍注:“蓝诸君,中山相也。”不知为何《广韵》称他为大夫,不过《广韵》所引重在人名“蓝诸”二字,至于他到底是相还是大夫,也许倒并不会特别在意,更何况《中山策》本身也并未明言蓝诸君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25  雍门周

  此三字,《广韵》“门”字下引。雍门周,善于鼓琴,《文选》张孟阳《七哀诗》李善注引桓谭《新论》曰:“雍门周以琴见孟尝君曰:‘臣窃悲千秋万岁后,坟墓生荆棘,孤兔穴其中,樵儿牧竖,踯躅而歌其上,行人见之凄怆。孟尝君之尊贵,如何成此乎?’孟尝君喟然叹息,泪下承睫。”陆士衡《豪士赋序》李善注亦引桓谭《新论》曰:“雍门周以琴见孟尝君,孟尝君曰:先生鼓琴,亦能令文悲乎?对曰:臣窃为足下有所悲,千秋万岁后坟墓生荆棘,………”又《三国志·卻正传》裴松之注详引桓谭《新论》雍门周事;雍门周在《说苑·善说》中还被作“雍门子周”:“雍门子周以琴见乎孟尝君,……”;又还称作“雍门子”,《淮南子·缪称训》云:“雍门子以哭见孟尝君涕流沾缨”,俞樾云:“‘孟尝君’下,当更有‘孟尝君’三字,而今脱之。《览冥篇》曰:‘雍门子以哭见于孟尝君,已而陈辞通意,抚心发声,孟尝君为之增郗欤唈,流涕狼戾,不可止。’彼文再言孟尝君,故知此亦当同。不然,则涕流沾缨仍属雍门子而不属孟尝君,不见其感人之至矣。”刘文典曰:“俞说是也。《论衡·感虚篇》:‘雍门子哭对孟尝君,孟尝君为之于邑。’《论衡》所引儒者传书之言,多同《淮南》,知此文亦必重‘孟尝君’三字矣。”《论衡·明雩篇》亦载:“雍门子悲哭,孟尝君为之流涕。”又按《文选》陆士衡《于承明作兴士龙诗》注引此文作“雍门子以琴见孟尝君,涕流霑缨。”《汉书·景十三王传》“雍门子壹微吟,孟尝为之于邑。”如淳云:“雍门子以善鼓琴见孟尝君,先说万岁之后,高台既已颠,曲池又已平,坟墓生荆棘,牧竖游其上,孟尝君亦如是乎?孟尝君喟然叹息也。”[13]案:《齐策四》“鲁仲连谓孟尝君”章:

  鲁仲连谓孟尝[君曰][[14]]:“君好士[未]也[[15]]。雍门[子]养椒亦,阳得子养[××][[16]],饮食、衣裘与之同之,皆得其死。”

 这里鲍彪在“雍门”后补了“子”字,似较有理。若此“雍门子”果即善鼓琴之“雍门周”,则此条“雍门周”,亦不当作为《战国策》的佚文。

  7  安陵丑

  此条见《广韵》“陵”字下引。考之今本《战国策》,《楚策一》“江乙说于安陵君”章、《魏策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章并著安陵君事。“丑”与“君”形近易讹,疑此条是《广韵》传刻致误。亦非《战国策》之佚文。

3、有因理解错误,而误为《战国策》佚文者。

  59  韩仲子

  《史记·韩世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据司马贞此言便以“韩仲子”为《战国策》佚文,显然不妥。案司马贞所言“韩仲子”,即“韩国的仲子”,即严遂,《韩策二》“韩傀相韩”章述韩国韩烈侯的宠臣严遂结交勇士聂政云:“于是严遂乃具酒,觞聂政母前,仲子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聂政惊,愈怪其厚,固谢严仲子,仲子固进,……”鲍彪注以“仲子”为严遂的字,故又称严仲子,非别有一韩仲子。

  60  韩遂

  此条仍是根据《史记·韩世家》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而来,因为遍查《史记》,并未见到司马贞直接提及“韩遂”二字。参上条“59韩仲子”所驳。显然,此条也被误为《战国策》佚文。

  61  侠累名傀

  《史记·刺客列传》载:“濮阳严仲子,事韩哀侯,与韩相侠累有隙。”司马贞《索隐》云:“案《战国策》,侠累名傀。”此谓韩相侠累,他的名在《战国策》里叫作“傀”,称作韩傀,《韩策二》“韩傀相韩”章:“韩傀相韩,严遂重于君,二人相害也”云云,即《史记·刺客列传》所述聂政刺杀侠累事,所以《史记·韩世家》云“列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司马贞《索隐》又为“侠累”解释说:“《战国策》作‘杀韩傀’,高诱曰‘韩傀,侠侯累也。’”可见此条“侠累名傀”并非《战国策》的佚文。

  64  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君欲杀之,亡入魏。文侯厚遇之,还拔中山。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邹阳从狱中上书曰:“是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集解》引张晏曰:“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君欲杀之,亡入魏,文侯厚遇之,还拔中山。”《索隐》云:“案:事见《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也。”张晏所云是解释《史记》“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一句话的,这里把《集解》所引张晏解释的话作为《战国策》佚文是不妥的。《索隐》所下案语,也只是说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一事件,在《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中也有所记载,但在这里,我们很难肯定《史记》是否引用了《战国策》原文以及哪些文字是《战国策》中的原文,因此把它们确定为《战国策》的佚文,值得商榷。
  事实上,仔细分析《史记》原文,张晏的解释是有问题的。《史记》所载如下:

  是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何则?诚有以相知也。苏秦相燕,燕人恶之于王,王按剑而怒,食以駃騠;白圭显于中山,中山人恶之魏文侯,文侯投之以夜光之璧。何则?两主二臣,剖心坼肝相信,岂移于浮辞哉!

 这里是说燕王对苏秦,魏文侯对白圭,君主对臣下剖心相信,君臣相知如此。虽然苏秦相燕时,燕人都对燕王说他的坏话,但燕王反而对这些说坏话的人发怒,而膳以苏秦珍奇之味;虽然白圭曾显赫于中山,又有中山人在魏文侯前谤白圭,但魏文侯还赐与白圭夜光之璧。所以“苏秦不信于天下,而为燕尾生;白圭战亡六城,为魏取中山”,这里当是白圭在魏时战亡六城,但仍为魏文侯所信最后为魏攻取了中山。若是如张晏所云“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则在此辞意不顺,与苏秦事亦不相类。遍查《战国策》与《吕氏春秋》,均无白圭为中山将亡六城事的记载,白圭事在《战国策》中仅见于《魏策四》“白珪谓新城君”章、“成阳君欲以韩魏听秦”章、《燕策二》“苏代为奉阳君说燕于赵”章;在《吕氏春秋》中白圭事见于《听言》、《先识》、《不屈》、《应言》、《举难》、《知分》篇,在《先识》中记有白圭到中山,中山之王欲留之,他固辞而去,因为他认为中山信、名、亲、财、功都已经失去了,不久将亡。不知张晏所云本于何者,抑或乃其臆度之辞?《索隐》云事见《战国策》及《吕氏春秋》,亦失于漏检?还是说有关白圭的事可见于二书,非谓二书即载有此事也,因为未有更多史料,笔者在这里不敢肯定。但把张晏所云当作《战国策》中的原有文字而作为佚文,则肯定令人不能信服。

  73  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司马贞《索隐》:“按:《战国策》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也。”司马贞的意思是说,根据《战国策》,秦始皇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由于夫人是楚人,所以改名为子楚。司马贞所根据的是今本《秦策五》“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章,此章正记载有子异如何在吕不韦的帮助下,成为华阳夫人之嗣改名子楚的详情。“本名子异,后为华阳夫人嗣”云云,乃司马贞据《战国策》所概述之语,并非《战国策》中正文,所以不能作为《战国策》的佚文。

4、有些佚文可能是原引书节引或概述《战国策》之文,它们并不是《战国策》中原有的文字,因而不应该把它们真正看作佚文。

  古人引书,往往并不太严格,既有一字不差地照录原文的,也有节引摘录的,还有概述原文大意的。所引字句往往与原书不同,也有为今本所无的,甚至有时同引一书前后还有不一致的。反映在成于众人之手、卷帙浩繁的大型类书等书上,这些情况更是较多,如《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九和卷七百八十八都引录了竺芝《扶南记》所述骞毗国王事,但两条文字繁简不但相异,即是骞毗王的身长,一条说是一丈二尺,一条说是三丈,差异也相当的大。又如,《战国策》《齐策六》“齐负郭之民有孤狐咺者”章,原文为:

  齐负郭之民有孤狐咺者,正议闵王,斮之檀衢,百姓不附。齐孙室子陈举直言,杀之东闾,宗族离心。司马穰苴为政者也,杀之,大臣不亲。以故燕举并,使昌国君将而击之。齐使向子将而应之。齐军破,向子以舆一乘亡。达子收余卒,复振,与燕战,求所以偿者,闵王不肯与,军破走。
  王奔莒,淖齿数之曰:“夫千乘、博昌之间,方数百里,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嬴、博之间,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当阙而哭者,求之则不得,去之则闻其声,王知之乎?”王曰:“不知。”淖齿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当阙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无诛乎?”于是杀闵王于鼓里。
  太子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为溉园。君王后,太史氏女,知其贵人,善事之,田单以即墨之城破亡余卒,破燕兵,绐骑劫,遂以复齐,遽迎太子于莒,立之以为王。襄王即位,君王后以为后,生齐王建。

而《太平御览》卷八七七引作:

  《战国策》曰:齐泯王三十一年侵伐邻国,穷兵极武,外怨于诸侯,内失于百姓。燕将乐毅连五国兵以伐之,泯王出走。楚使淖齿救齐。淖齿谓王曰:“夫千乘、博昌间地方数百里,雨血沾衣;嬴、博之地坼及至泉;有人当关而哭,求之不得,去则有闻其声,王悉知之乎?”王曰:“不知。”淖齿曰:“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何得无诛?”遂杀泯王以与燕闘而败。[17]

 与《战国策》原文相对照,《御览》所引不仅省去了首尾两段(仅对首段作了概述性的陈述),即是淖齿质问齐泯王之语,《战国策》是三问三答,而《太平御览》也只是做了简省的一问一答来概述。引文与原文的差距,于此可见一斑。 所以今天我们在作古籍校勘、辑佚时,利用类书等来进行这种文字上的精密工作,应该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基于这样的学术认识,下面所列举的一些佚文,可能就是原引书在引用时对《战国策》的记载作的一些概述性叙述,它们当不是原书中的文字。

  诸72  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赵武灵王袭而灭之。中山之地,方五百里,卒为赵并。

  按“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事,《中山策》“中山君飨都士”章云:“中山君飨都士”;又见“主父欲伐中山”章:“主父欲伐中山,使李疵观之。李疵曰:‘可伐也。君弗攻,恐后天下。’主父曰:‘何也?’对曰:‘中山之君所倾盖与车,而朝穷闾隘巷之士者七十家。’主父曰:‘是贤君也,安可伐?’李疵曰:‘不然,举士,则民务名不存本;朝贤,则耕者惰而战士懦。若此不亡者,未之有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亦载此事,篇末有“主父曰‘善。’举兵而伐中山,遂灭也。”主父,即赵武灵王。不知所云“中山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赵武灵王袭而灭之”条是否即据这些记载概述而成?
  中山方五百里,最后为赵所灭之事,也屡见于《战国策》提及,《秦策三》“范雎至秦”章:“中山之地,方五百里,赵独擅之”,《齐策五》“苏秦说齐闵王”章:“齐、燕战,而赵氏兼中山”,《赵策四》“三国攻秦赵攻中山”章:“三国攻秦。赵攻中山,取扶柳,五年以擅呼沲”,自赵武灵王二十六年复攻中山,这里赵占领中山境内呼沲河一带,当在赵惠文王三年,据《史记·赵世家》此年“赵灭中山”。又《魏策四》“八年谓魏王”章:“中山恃齐、魏以轻赵,齐、魏伐楚,而赵亡中山”。

  31  齐国将亡,亦有妖乎?其一人曰:齐桓公宫中七市。

  按:《东周策》“周文君免士工师藉”章有“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不知所引是否指此。

  20  韩、魏之君不朝于齐,邹忌为齐相,田忌为将,使田忌伐魏,三战三胜。

  今本《齐策一》“成侯邹忌为齐相”章云:“成侯邹忌为齐相,田忌为将,不相说。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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