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主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包括制度建设内容,而且也包括政治文化建设的内容。然而,少数民族地区民主建设面临着各少数民族成员民主制度、机制缺乏,民主意识淡薄以及注重宗教信仰、法治意识缺失。要培育少数民族地区民主型政治文化的基础和条件,就不得不建立和完善现代民主制度和机制,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政治社会化手段。
关键词:公民文化 少数民族地区 民主政治建设 政治社会化
Abstract: The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in the minority areas includes not only the system building but also the construction of political culture. However, the democratic construction in the minority area faces which each national minority member of democratic system and mechanism are lacking, democratic consciousness is light as well as the attention of religious belief, the government by law consciousness flaw. Cultivate the foundation and condition of democratic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national minority area, we must establish and consummate the modern democratic system and the mechanism, and make use of every means of political socialization.
Key words: civic culture,minority areas,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political socialization 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民主政治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社会发展落后的制约,使整个社会所积淀下来的政治文明成果相对较少。对于少数民族来说,除了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传统习俗的影响外,还深受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制约。要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就不得不采用有效措施,削弱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力,来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文化的统摄功能,最终全面实现少数民族公民文化的建设。
一、公民文化的功能分析 公民文化(civic culture)亦即公民政治文化,是为了稳定民主制度一种心理分析理论。由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等人首创研究的,其逻辑起点是对政治文化作出严格的界定。这是采用定量方法研究政治文化的一个必要条件,而这一界定通过层层辨析和分解的方式,建构了一个可以通过问卷设计进行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政治文化概念。从文化视角探讨了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社会政治生活,就是政治系统内的个人和社会各利益诉求主体对于该系统的态度取向,包括对整个政治体系,体系的输入与输出的人口的态度在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评价。根据一个国家的人口的态度在政治取向诸方面不同的频率分布,可以区分出三种基本的政治文化类型:地域型政治文化,依附型政治文化,参与型政治文化。基于这三种政治文化的类型,从逻辑上说,是政治文化的纯粹形式,而现实中所有的政治文化都是混合的,按照阿尔蒙德等人的界定,所谓“公民文化”是由这三种类型政治文化交汇而成的。“在这种文化中,许多个人在政治中是积极的,但也有许多人充当较消极的臣民角色,更重要的是,甚至在扮演积极的公民角色的那些人当中,也没有排除臣民角色和村民角色。参与者角色是对臣民角色和村民角色的叠加”。
[1]p519 我国公民文化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大多数学者沿袭了阿尔蒙德参与型复合政治文化的提法。如学者潘一禾先生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参与者文化的混合。”
[2]张华青、邱伯生先生也赞同阿尔蒙德的观点,他们认为公民文化是“参与型”、“地域型”、“臣属型”政治文化的复合体,它体现的是现代文化和优良传统文化的结合。
[3]又如学者李传柱认为:“所谓公民文化或公民政治文化或政治文化,就是指处于一定的一社会一文化条件下的权利义务主体对政治体系、政治活动过程、政治产品等各种政治现象以及自身在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态度与倾向。”
[4]它包括公民的政治知识、政治情感、政治价值、政治信仰、政治安全感、政治效能感和政治技能等。这显然也是对阿尔蒙德公民文化的发展。 丛日云先生则提出了“民主型公民文化”的概念,“公民文化就是民主文化,是与民主制度相耦合的公民的政治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取向,属于民主制度的隐结构。”
[5]申建林也认为:“民主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里对民主价值的认同和信念,以及在民主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技能。”
[6]对于这种民主型的政治文化,张华青概括说:“公民文化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维权以守法为要旨,议政以认同为基础,参与以有序为前提,纷争以节制为条件,批评以宽容为原则,其特质是理性处世论争。”
[7]从中我们可以概括出公民文化的特质在于:第一,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关注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尤其是输入功能取向的具备;第二,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认同感和效能感;第三,公民政治活动的频率较高,但这种活动的主要特征是高理性基础上的高参与。在公民文化下,人应该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的价值,并根据个人条件和意愿去设计、创造人生,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人在充分发挥主体性时,也必须遵循相关利益者的原则。个人的主体性与对他人、社会、自然的责任是分不开的。一个珍惜自己的主体性的公民,也必会尊重他人的相关利益者原则。可见,民主政治制度无非是通过民主理念而形成的制度模式,是由民主价值铸成的事实,没有民主政治文化的民主制度不过是空中楼阁,而民主政治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公民文化。
二、制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建设的几个因素 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是建立在分散落后小农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同时又与宗法家族制的社会结构,政治伦理化的儒家学说不可分割的。作为我国有机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受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因而具有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我国少数民族由于其独特的民族亚文化、宗教信仰、民族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特点,也形成了独特的少数民族亚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与我国主导型的传统政治文化既有主体取向上一致性,也具有自己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下,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也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但是其亚政治文化对基层民主的消极影响已经在很多方面凸显出来,成为制约公民文化的培育成长的显形障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缺失。民主政治问题首要的是制度问题。任何民主形式,如果没有必要的制度和作保障,没有规范的操作,就必然会流于形式而不会落到实处。美国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对制度化作了很好的界定:“所谓制度化是指稳定的、受到尊重的和不断重现的行为模式”。
[8]p12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是这些原生社会中所欠缺的。锻造一个健全而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是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没有现代意义的民主政治传统。虽然在一些少数民族当中,诸如额伦春、赫哲、佤、独龙、布朗、门巴等十余个民族,曾经有过他们的原始民主制,但是随着进入现代社会,那充其量已不过是原始民主制的遗风了。阶级社会的“家长制”、“山官”、“头人”制度已取代了原始民主制,各少数民族旧的传统制度中不可能生长出现代意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紧密结合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实际,进行民主政治制度和机制的创新,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2.民主主体意识和民主观念缺失。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属于臣民型政治文化,它要求天下所有子民都服从于上层统治者的统治秩序,按照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文化所教导的良民行为模式去生活。对于我国少数民族而言,这种服从性不仅强调对于君权的依附和顺从,而且也注重其民族政治文化对主导型政治文化的迎合和顺从。这种民主主体意识丧失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似乎已经成了某种习惯,各民族都听令于世俗皇权的统治,皇帝承认各民族宗教信仰的合法性。比如伊斯兰教不仅要求信徒们顺从真主的意志,顺从宗教政权,而且要求他们顺从世俗的政权。又如佛教也反对鄙视他人或与人为敌,要求逆来顺受,不得反抗政权。这些宗教教义的传播和主导型臣民政治文化的双重影响和制约,使我国少数民族的民主政治文化培育发展缺少相应的土壤。在一些少数民族农村民众习惯于传统的看“头人”脸色行事;习惯于村民组长“吹哨子”;农村基层干部有的则以“牧羊人”自居,视群众如群氓,损害民众的利益。这些落后的政治文化传统使人们缺乏独立的政治人格,缺乏政治民主意识,认识不到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时也会对政治诉求的冲动,但是不知道应该表达和如何表达,严重地阻碍了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的培育。 3.注重宗教信仰和缺乏法治意识。我国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大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因此,宗教生活就成为其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我国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带有明显的宗教性特征。因为宗教为其信徒提供了最基本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往往成为信教的民族成员进行政治认知、产生政治情感和进行政治评价的重要心理基础。因此,受这种宗教性政治文化影响的我国少数民族成员的政治人格,就会相信超人间的理想世界的存在,他们以一种超人格的力量来寄寓自己的人生幸福,有着把自身奉献给他们所信仰的神秘力量的真诚愿望。这种强烈的宗教性使人们的政治人格具有浓厚的神圣性,而呈现出一种超乎现实的人格理想。从而淡化法律制度的存在,人们习惯借助传统的习俗和手段来解决发生在身边的各种问题,而不是通过现代的民主法律方式解决这些问题。民众的宗法意识严重,人身依附突出,缺少政治信任和政治宽容感,政治盲从,重言轻法。
三、加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 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治文化,即公民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寻求有效传播和培育公民文化的方法和路径。为此,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治民主建设,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基层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并且还要提高和调动少数民族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民主实践中提高政治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具体措施是: 1.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市场经济是民主型政治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根基,也是其得以生成的最原始的动力。市场经济既是一种经济运作方式,也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它促进社会生活方式改变的同时,也以其广泛和深刻的渗透力,影响着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孕育着少数民族的民主、法治、权利等观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甚至农村社会经济还停留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状况,社会发育程度低,造成现代民主意识的缺乏。“落后地区生活的人在社会和政治事务中长期处于一种边缘状态,他们的政治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从而造成他们极弱的政治绩效感和政治义务感。”
[9]要在少数民族地区逐步树立现代民主意识,提高少数民族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就国家而言,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为少数民族政治社会化的有效实现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就少数民族地区而言,要加快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培育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提高少数民族成员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同时,要特别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政治,就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创造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理论为基础,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宗旨,较之“国民——国家”理论前进了一大步,也不同于“多民族联邦制国家”理论创新理论。它的基本内涵: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一方面体现了个民族之间政治人格和文化地位平等的先进理念,另一方面则揭开以民族自治权为理由的民族分离主义的面纱。少数民族在政治运行过程中需要制度和规范,同时要通过各种的政治制度和规范来制约和稳定政治的运行。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少数民族实现政治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最具体表现。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建立统一多民族的民主国家。让各少数民族都能充分享有自己民主权利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它从基本政治制度上保障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共同管理国家事务和充分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加快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就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要密切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的实际出发,选择利用现有的制度形式。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广泛存在的“乡规民约”、“寨规寨约”,诸如此类的制度形式是可以加以较好利用的。在选择和利用过程中,要适时地
注入民主的内容,摒弃不利于农村社会、文化和民主政治发展进步的内容。这种
注入和改造现有制度形式,必须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现实发展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水平相适应。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与进步,又宜于农村基层群众所接受。此外,长期以来,我们基层工作中形成的制度形式,如党的基层组织“三会一课”,合作社的社员大会形式。借鉴这些制度形式,建立、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民主制度。诸如,可以建立“村民议事制度”,“民主联系制度”等等。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把村委会的管理制度与“民主议事”、“民主联系”等等制度有机的联系起来,形成一套有效地推进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体系,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4.充分发挥政治社会化功能。学术界把政治社会化研究引入政治学领域,为我们理解政治文化的变化和发展提供了一把钥匙。政治社会化一般是指一个社会内政治取向和社会模式的学习、融合、传播和继承过程。政治社会化使政治文化得以传播、维持和创新,它必须通过各种社会机构、社会组织和大众传播媒介来进行。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为了尽快使公民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发育成长,并且在人们的政治思维和政治行为中占据主导地位,就不得不全面考虑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社会化有效方式和途径的研究。 第一,催生于家庭生活中民主意识的培育。在政治社会化实现过程的诸多途径中,家庭是最为重要的,这是最早最直接,也是最为持久和传统的社会化场所。家庭最早在为孩子进行“心理化妆”,行铸孩子们政治价值观,思维方式,对政治的热衷或冷漠感。阿尔蒙德在谈到家庭的政治社会化作用时也指出,家庭“常常是态度形成的第一个来源,然后再转其他类型的结构。”
[10]p101一般地说,家庭在政治文化社会化过程中,对于个人对政治态度与行为形成过程的影响较为正面的和积极的,家庭的影响主要是使个人增加对国家、民族和政治体系的认同。为此,在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加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直接民主建设,使参政、选举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话的焦点,使得法治、民主程序成为人们思维习惯方式。阿尔蒙德在《公民文化》一书就专项调查家庭决策模式,发现那些父亲主要作主的和很早就能参与家庭大事讨论的孩子,长大后更相信自己有能力影响国家政治决策。所以要通过基层民主建设使竞争、民主、法制观念内化于心,匡扶家庭在政治社会化扮演过程中发挥正面和积极作用使少数民族成员增加对国家和政治系统的认同。 第二,积极引导宗教组织纳入民主政治框架。一般性的民族宗教组织的作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宗教性,对民族的宗教生活发生着根本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政治性,对民族的政治生活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少数民族成员从小生活在一定的宗教政治里,接受宗教教育,因此,宗教对少数民族成员的政治社会化产生很大影响。有些少数民族倾向于关注国家政治生活,如回民在星期五“主麻”礼拜后,聚在清真寺一起多谈论现实政治的一些问题,并表示对政治体系的关心。但是,绝大部分民众对政治仅停留在关注和谈论的层次上,他们学习了很多宗教知识,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匮乏。如果在广泛信仰宗教的民族中,宗教组织常常就会凭借自己宗教权威而获得政治号召力来对民族群众进行政治动员,发动民族政治运动。他们的行为主要是由宗教教义来规范和调节,大部分成员缺乏基本的政治知识与法律意识。这对于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极易重大影响。从这一点上来说,可以借助宗教组织动员宣传民主政治知识使得民众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 第三,强化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在政治社会化中,学校是正式的、有效的和系统化的结构,每个政治体系都注重学校在培养人们政治情感和形成基本价值观方面的作用,在世界各国的学校中,学生们无一不在系统地学习有关政治课程,学校把政治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引导学生的政治兴趣,培养学生的政治信仰,训练学生初步的政治经验等。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在进行政治社会化进程较为复杂,由于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制约了许多人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而且这些地区很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宗教信仰,从儿时时期就被灌输宗教知识,希望能够成为阿訇、喇嘛之类的宗教人物,他们极易接受宗教性的教育,而国家政治教育有时却被排斥于人们的政治生活之外,而人们政治知识的获取主要是在学校的政治课堂上,这无疑会影响少数民族政治社会化的效果。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要重视学校建设,公民文化教育;要加强对政治体系基本知识的灌输和传播,强化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忠诚感;要加强对民主法制观念宣传力度,使得他们树立正确的自由平等观,法治民主观。通过教育方式的多样化和民主政治文化的传播,使社会成员逐步形成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政治人。 最后,提高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水平。就现代化社会而言,大众传播媒介在推动政治社会化方面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它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音像、互联网等为载体,直接或间接地传播某种具有倾向性的政治价值和政治期望,从而有效地影响和塑造人们的政治情感、政治认知、政治评价与政治抉择。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明建设中,必须充分认识大众媒介对引导公民的政治价值取向,传播公民文化,培养公民政治人格的重要价值。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事业虽然有了巨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地理思想观念等自身发展条件相对落后,使大众传媒的发展受到重大制约。现代化科技产物的大众传播媒介在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普及率还较低,传播的技术水平和手段也都落后,这必将会削弱媒介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因此,要尽快普及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传媒,让更多的民众接受国家政治法律知识的宣传,促进公民文化传播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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