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叟曝言》版本辨析
《野叟曝言》的版本主要有二:一为光绪辛巳(七年)毗陵汇珍楼刊活字本(以下简称“甲本”),一为光绪八年申报馆排印本(以下简称“乙本”)。两个版本的主要区别是:甲本为二十卷一百五十二回,且多有残缺;乙本则为二十卷一百五十四回,不惟多出二回,亦且无一缺损。关于甲本与乙本的关系,学界向无歧义,一般都认为甲本是原本,而乙本则出于他人的增补。早在光绪丁未(1907),《小说林》载蛮所撰之《小说小话》,即谓《野叟曝言》“原缺数回,不知何人补全,先后词气多不贯。”1923年,鲁迅在《小说史略》中谈到《野叟曝言》的版本时也说:“……迨印行时,已小有缺失,一本独全,疑他人补足之。”尔后,孙楷第1932年在《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卷四《野叟曝言》条下亦指光绪八年本“序自谓足本,然实是增补本”。赵景深1937年在《野叟曝言作者夏二铭年谱》中也认为:“《野叟曝言》自以光绪七年毗陵汇珍楼活字本一百五十二回为可靠,惟缺第一百三十二、三、四、五回,第一百三十六回‘亦仅存末幅及评’。光绪八年申报馆本虽较多两回,且缺失皆已补完,恐是增补本,所增补的部分,不—定是夏敬渠的原作。”(《中国小说丛考》,齐鲁书社1980年版)持此说者虽众,然皆是推测之词,除《小说小话》“先后词气多不贯”一条外,基本上未作论证。就中鲁迅据以介绍作者生平的材料,恰是引用了乙本中的西岷山樵序,如以西岷山樵之序为信史,就不该得出“他人补足”的结论。总之,《野叟曝言》的版本问题,关系到如何认识作品的原貌,从而在此基础上对作品进行研究的问题,故仍需重新予以过细的辨析。
汇珍楼活字本(甲本)刊于光绪七年(1881)冬月,首知不足斋主人序,序中说:“……惜原本残阙,有名太史某公,才名溢海内,拟为补之,终以才力不及而止,则此书之奇可知已。近有某先生者,邃于宋学,谓此书足资观感,欲为付梓,集资甫成,遭乱而辍。兵燹后传本愈鲜,残失愈多,予自维才谫,何敢续貂,姑搜辑旧本之最完者,缮付剞劂。普天下才人倘有能续而完之者乎?予将瓣香祝之矣。”甲本又有凡例六条,其五云:“此书因有缺失,从未刊刻,兵燹后抄本又多遗阙,恐灭没无传,有负作者苦心,故特觅旧本,集腋成裘,勉力付梓。”其六云:“缺处仍依原本注明下缺,不敢妄增一字,贻笑大方。乃阅者不免以未睹全书为憾;然终无可搜罗,姑为刊出,以俟高才补续。”《野叟曝言》自乾隆年间成书之后,一百几十年中惟以抄本流传,年深月久,加之兵燹战乱,至光绪七年付梓时,传本已经很少,而且残缺十分严重,从而造成了“终无可搜罗”的状况;加之作序者又一再呼唤“高才补续”,所以当将甲本所有缺失一一弥补完足的乙本出版之后,人们就而然地把它当作他人的增补本了。
但是,从甲本的序与凡例看,《野叟曝言》的传本至光绪年间虽然已经甚少,但尚不曾变成孤本,刊行者方得“搜辑旧本之最完者”、“集腋成裘”。甲本的最大长处在于它对底本的高度忠实,它不仅“不敢妄增一字”,而且在底本的“缺处仍依原本注明下缺”。这种严肃的态度,使得我们对于《野叟曝言》版本的研究,获得了充分的便利。
甲本的残缺,大抵有四种情况:一、整回的缺失。第一百三十二回回次下注:“已下四回,原稿全缺,只录卷数回目,姑俟觅得完璧补梓。”也就是说,甲本第一百三十二回,一百三十三回,一百三十四回,一百三十五回共四回,只存卷数与回目,正文皆缺。
二、回末与回首的残缺。回末残缺的有第二回(下注:“下有发水,覆舟、救姑、控龙、擒怪、宿庙、结妹、逢凶、截僧、烧寺、破墙、放女等事,世无全稿,祗仍原缺。”)、第二十九回(下注:“下少几页,是原缺。”)、第一百三十回(下注:“此下缺二十八行”)、第一百三十一回(下注:“下缺一页并评”)、第一百三十八回(下注:“下有缺”)等。回首残缺的有第三回(回目下注:“回首有缺”)、第十一回(回目下注:“照原缺”)、第七十六回(回次下注:“迭去首半页”)、第八十四回(回次下注:“此回前有缺页”)、第一百三十六回(回次下注:“此回亦仅有末幅与评”)、第一百四十回(回次下注:“回首亦缺”)等。第一百三十九回则首尾俱缺(回次下拄:“首尾悉属原缺”)。
三、正文中间的残缺。这又有两种情况。一为成段的缺失,如第三回正文“鸾吹道:“这真是鬼使神着……”(下注:“内有缺文”),第一百七十回正文“宫人日夜辛苦,也都伏在景王床边打盹,忽地觉有响动,睁开眼来……”(下注:“原缺半页”)等,一为句中文字的缺蚀,如萋五十九回正文“湘灵忽地笑得打跌,说道:‘奴却真有计较(下注:“缺四字”)得了夫荣妻贵的采头,行令又遇着洞房(下注:“缺十字”)抢红,那个抢的多,就是新郎,馀人做(下注:“缺十三字”)归洞房”等。
四、回后总评的残缺。如第六十五回,在“总评”二宇下注: “仍原缺”,第一百二十一回末注:“下缺一页并评”。第六十六回、六十七回、六十八回等则无总评,又不注明缺失。第四十回总评末条未完,下注:“以下遭失”等。
总之,甲本缺失的情况是极为严重的,尽管甲本的搜辑刊行者已经作出了最大的努力,最终还是发出了“无可搜罗”的哀叹。面对把甲本所有缺失一一补足了的乙本,人们有理由首先审查一下它的来历,而不能采取轻信的态度。
关于这一点,乙本卷首光绪八年西岷山樵序作了详尽的介绍:康熙中,先五世祖韬叟宦游江浙间,获交江阴夏先生。……先生亦幸订交于先祖,屏绝进取,壹意著书。阅数载,出《野叟曝言》二十卷以示,先祖始识先生之底蕴,于学无所不精,亟请付梓。先生辞曰:士生盛世,不得以文章显于时,犹将以经济家之言上鸣国家之盛,以与得志行道诸公相印证,是书托于有明,穷极宦官权相妖僧道之祸,言多不祥,非所以鸣盛也。先祖颔之,因请为评注,先生许可,乃乘便缮副本藏诸箧中,先生不知也。先生既没,先祖解组归蜀,风雨之夕,出卷展读,如对亡友。尝渭曾祖光禄公曰:尔曹识之,承夏先生之志,慎勿刻也。自是什袭者又百有馀年矣。乃今夏六月,余友程子白海上购得此书,以予好读奇书,持以相赠,不觉大诧。余友为述刻书之由,始知是书成于吴中书贾,而出之者,夏先生之后人也。然已缺失十一,不若吾家副本之全。余惟夏先生之为人著述震海内,传世之文当非一种,是书抒写愤懑,寄托深远,诚不得志于时者之言,故深自秘靳而不欲问世。今则去先生之世已远,无所忌讳;其后嗣既出其书,徒以兵燹剥蚀,使海内才人,皆有抱残守缺之憾,则将以是书知先生而不足以尽知先生,并无以知余祖与先生之交及当日慎重勿刻之意矣。夫后世不以是知先生,先生亦不以是书见知均之已矣;既以是知而仍无异乎勿知,则亦非吾祖之所乐也。爰出全书以付余友,达诸海上之刊是书者,亟谋开雕,俾读者快腈其全,并述藏书之由,以告夏先生之达人,证二百年前之交契云。
此序将乙本的来龙去脉交代得一清二楚,殊无牵强造作之意。据此序,可知乙本为《野叟曝言》原本之副本,出诸西岷山樵五世祖韬叟。韬叟不光是《野叟曝言》副本的缮写收藏者,而且是此书的评注者。如果此序所述诸事得以证实,无论对于研究夏敬渠的生平思想还是研究《野叟曝言》的成就,都是极有价值的。
现在,让我们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甲本与乙本的关系,作一番具体深入的考察,从而求得实事求是的科学结论。
第一,关于乙本所多出的二回的考察。
乙本与甲本相比,最大的特点还不是将其缺失者一一补完,而是多出了两回。甲本共一百五十二回,乙本却是一百五十四回。乙本是不是后人的“增补”,由此入手,最易寻出充足的证据。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乙本所多出的两回,既不在全书之尾,如一般之续书然,亦不在全书之首,如冯梦龙之“增补”《新平妖传》然,而是在甲本第二回之后、第三回之前,插入了二回,如《水浒全传》之“插增”田王二传。按甲本第二回“看花色眼急雨淋瓠子之头,挥麈雄谈冷水浇葫芦之背”末叙文素臣驳和光和尚“使我佛稍有欠缺,此教便应久灭,何以万古长存”之论道:“……历考从前,固尝一灭于魏,再灭于宇文,三灭于周武帝,尽毁佛祠,世宗毁像铸钱,魏主则讳杀沙门,至无一存者,其时牟尼三世等佛,何以并没神通……”甲本至此中断,另行谓:
下有发水覆舟救妹控龙擒怪宿庙结妹逢凶截僧烧寺破墙放女等事世无全稿只仍原缺
甲本第三回下注:
“回首有缺”,正文起始为:“……复看众妇女时,虽也有几分姿色,比着鸾吹主婢、璇姑姑嫂,竞有天渊之隔了。”据甲本的格局,其所缺失者,仅为第二回之末与第三回之首。按甲本版式为半叶十行,每行二十八字,每回的篇幅约在十五页左右,计八千四五百字,其第二回已有十页,第三回亦余七页,二回之间所缺,当在七八千字,要在这极为有限的篇幅内,包囊上述“发水、覆舟、救妹、控龙、擒怪、宿庙、结妹、逢凶、截僧、烧寺、破墙、救女等事”,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乙本恰是在补出了甲本二回的全稿之外,另列了两个回目:
第三回只手扼游龙暗破贼坟风水寻声起涸鲋惊回弱女余生
第四回异姓结同怀古庙烘衣情话絮邪谋蛊贞女禅堂掷炬秃贼惊
再将甲本之第三回易为第五回,余类推,以后各回回目亦全同,则全书共得一百五十四回。
那么,有什么证据说明乙本第三回、第四回是原本所有、而非他人所添加的呢?
证据之一:甲本第七回回后“总评”有这样一段话:书之命名至八十七回始出,八回之春风晓日图其蒿矢也,故以系在裤带,及“见巾如见奴”等语,隐示轻亵,不足当命名之意。
此为第七回的评语,怎么会牵扯到第八回的情节呢?再查甲本,恰在第六回“非雨非云绝胜巫山好梦,画天画地恍图周髀遗经”中,有如下的描述:……璇姑亦寻出一条白绫巾,上面绣着晓日瞳龙、杨柳披拂之势,题着一行小字曰:“春风晓日图”。系在素臣裤带之上,垂泪道:“见巾如见奴也。”
这里明明是第六回的情节,总评何以说是“八回之春风晓日图”呢?按诸乙本,“春风晓日图”事恰在第八回,而上述甲本第七回的总评,正为乙本第九回。以第九回之总评,评及第八回的情节,不是再合逻辑不过的吗?由此可证,乙本第三、四两回确为《野叟曝言》原本所固有,甲本在“缮付欹劂”时,因第三、四回正文并回目皆失,遂将第五回的残稿改为第三回,直接第二回残稿之后,以致全书仅剩一百五十二回。
证据之二:甲本第八十回“总评”云:第三回千里大山忽而飞来者,旋复飞去,令人积疑即闷。至十二回之后,乃始得见其一峰一岫。直至此回,忽于无意中勘问褚宗,竟使全山俱见。连连丧败,云气消没,术士飘然,知机托敌:素臣初出茅庐之功,至于如此,不亦快哉。
这一总评比较费解,需结合全书的情节方能分析明白。此回叙文素臣擒获靳直部将褚宗,褚宗招道:“他家祖坟葬着龙穴,那年西湖发水,后山人亲见他坟内发起金龙,祖宗上天,子孙就该发迹,却反连连丧败,坟山上五色云气也没有了。望气的术士原许他做皇帝,后便飘然而去,可见是不能成事的。也有见几之人,托故辞去。”夹批:“龙穴一段,较叶豪之说更详,素臣初出茅庐之功,亦愈著明。”总评所说之“千里大山”,是喻指文素臣那年在西湖扼游龙破靳坟风水事在全书结构中的作用。查甲本第三回为“灯花发火荼毒两个淫僧,虎足从风结识一条好汉”,绝无破风水的影子,而乙本第三回恰是“只手扼游龙暗破贼坟风水”。此回写道:“北山云势黑阵阵直拥而上,雨点愈密,一股腥风裹紧云头,东穿西扑。隐隐望见鳞爪飞舞……看那龙时,蜿蜒夭矫,全身却现,忽然张牙舞爪,直奔素臣头上”。素臣与龙相搏,以神力勘断龙尾之后:“那龙已不知去向。仰视天空,黑气也渐渐淡薄,雨势也渐渐收过大半”。此龙“忽而飞来,旋复飞去”,竟毫不交代其来龙去脉,纵使回中也写了老者关于“靳公公家葬坟,请遍有名风水,说这穴是真龙潜伏,只怕被文曲星破掉”的话,还是“令人积疑即闷”。总评又说:“至十二回之后,乃始得见其一峰一岫”,而到了乙本第十三回“为寻姬欣逢豪杰,因失帕迟误婚姻”开首,(注意:这正是所谓“至十二回之后”!而甲本此回系十一回)即写奚奇叶豪与素臣道:“靳家有坟在西湖山上,擞年之前有徽州风水先生说他葬的真龙发迹之地,那靳仁一发胡为。谁知今年三月初头,这山上出了蛟,把坟都冲塌了。”按甲本第十一回失却开首部分,无以核对,但回末总评亦有:“叶豪述靳坟之事,表明素臣初出茅庐第一功也。远隔十回,使读者猜度万遍,智力俱竭,始为点破,作者之苦读者乎?善读者乃愈得乐也。”可见叶豪述靳坟之事,亦为甲本所应有。据甲本回评所言,十一回之“远隔十回”,当为第一回,此回回目为“三首诗写书门大意,十觥酒贺圣教功臣”,则此回之不会涉及靳坟之事,其理至明。而乙本十三回之“远隔十回”,恰为第三回,即乙本所多出来的“只手扼游龙”的那一回。答案只有一个:甲本第八十回总评所说的“第三回”,确是指乙本所多出的第三回。
《野叟曝言》原本之应为一百五十四回,还可从甲、乙两本分卷的合理与否推知。按二本皆以“奋武揆文天下无双正士熔金铸史人间第一奇书”二十字分卷,然二本各卷所占回数却颇有不同,现试列表如下:
┌─────┬──────────────┬───────────────┐
│卷次│甲本│乙本│
├─────┼─────────┬────┼────────┬──────┤
│1.奋│1—5回│共5回│1—7回│共7回│
├─────┼─────────┼────┼────────┼──────┤
│2.武│6—11回│6│8—13回│6│
├─────┼─────────┼────┼────────┼──────┤
│3.揆│12—17回│7│14—19回│7│
├─────┼─────────┼────┼────────┼──────┤
│4.文│18—23回│6│20—25回│6│
├─────┼─────────┼────┼────────┼──────┤
│5.天│24-30回│7│26—32回│7│
├─────┼─────────┼────┼────────┼──────┤
│6.下│31—38回│8│33—40回│8│
├─────┼─────────┼────┼────────┼──────┤
│7.无│39—46回│8│41—48回│8│
├─────┼─────────┼────┼────────┼──────┤
│8.双│47—54回│8│49—56回│8│
├─────┼─────────┼────┼────────┼──────┤
│9.正│55—62回│8│57—64回│8│
├─────┼─────────┼────┼────────┼──────┤
│10.士│63—70回│8│65—72回│8│
├─────┼─────────┼────┼────────┼──────┤
│11.熔│71一78回│8│73—80回│8│
├─────┼─────────┼────┼────────┼──────┤
│12.经│79—86回│8│81-88回│8│
├─────┼─────────┼────┼────────┼──────┤
│13.铸│87—94回│8│89—96回│8│
├─────┼─────────┼────┼────────┼──────┤
│14.史│95—103回│9│97—105回│9│
├─────┼─────────┼────┼────────┼──────┤
│15.人│104—110回│7│106一112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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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间│111—117回│7│113—119回│7│
├─────┼─────────┼────┼────────┼──────┤
│17.第│113—12S回│8│120—123回│9│
├─────┼─────────┼────┼────────┼──────┤
│18.一│126一137回│12│129—137回│9│
├─────┼─────────┼────┼────────┼──────┤
│19.奇│138—145回│8│138—145回│8│
├─────┼─────────┼────┼────────┼──────┤
│20.书│146—152回│7│146—154回│9│
└─────┴─────────┴────┴────────┴──────┘
从上表可知,甲乙两本,自“武”字卷二至“问”字卷十六,各卷所占回数与内容全同,惟“奋”字卷一甲本为五回,乙本为七回:“一”字卷十八甲本为十二回,乙本为九回,显得颇不匀称。按综观上表,乙本各卷所占回数最少为六回,最多为九回,各卷篇幅大抵相当;甲本除卷一、卷十八外,也与乙本相近。只是由于甲本卷一失落了两回,而卷十八则内有四回半空文,为求得各卷分量之均衡,故不得不将卷十七、卷十九、卷二十的内容进行调整,所以才出现如此参差的状况。而乙本的分卷,是符合原作的面貌的,卷一中的三、四两回,确为原作所有。
第二,关于乙本对整回文字补缺的考察。
甲本第一百三十二回至一百三十五回,有回目而无正文,这四回是:
第一百三十二回泰运将开囊括扶桑日本疑胎乍脱血凝铁丐银儿
第一百三十三回七年病遇三年艾一世盲开万世明
第一百三十四回。舌战中朝除二氏 风闻西域动诸番
第一百三十五回古佛今佛两窟俱空君囿臣囿四灵咸集
如果从“增补”的角度看,这四回就与上述二回的情况大有不同:三、四回是有内容提示(即所谓“发水、覆舟……”)而无回目,增补者有较大的自由,而此四回是有四目而无内容提示,近于限题作文,有些回目的含义又极隐晦,那位“才名溢海内”的太史某公,拟为补之而终以才力不及而止,大约已苦头备尝。所以乙本中的这四回,究竟是后人增补,还是原本所有,只要对内容稍加剖析,便可立见分晓。
比如,第十百三十五回“七年病遇三年艾”,就是很不好弄的回目。乙本是回叙文素臣一病七年,如梦如醉,一旦闻上皇崩,便忽传素娥诊脉。母水夫人以为其病必有转机,素臣之子鹍儿从旁插舌道:“婆婆,那《孟子》上说‘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孙儿生的那年,父亲已病,恰是七年,只消取些陈艾,一炙便好。”水夫人欢喜道:“这真是沈媳儿子,也会讲起医理来,但《孟子》岂是如此解法么?”
七岁孩童的口吻何等天真,何等真切,何等富有文学情致,岂是他人所能向壁虚构的么?
又如第一百三十七回“君囿臣囿四灵咸集”,叙文麟在蒙古获麟,文龙在南洋获龙,龙又引龟,四灵已得其三,单—少一凤,文麟遂言得父书,云文凤于上元之夜得凤,于是“四灵咸集”。总评云:“以麟得麟,以龙得龙,理之当,事之偶也。而以凤得凤,此处从无插入主法,妙在于家书中得之,而偏一无痕迹,恰好此处补述,文笔如精灵古怪,不可以常情测之。”构思之妙,绝非他人所能越俎。
此数回中:“泰运将开囊括扶桑日本”、“风闻西域动诸番”,均是大开大阔,别开生面之文,恐非续貂者所敢—试,其余如铁丐疑银儿系立娘与素臣苟且所生,名其为“淫儿”,以至与立娘反目,至是因滴血方释疑胎(一百三十四回),素臣灭二氏,召见天竺僧法雨,将其收入门墙,作为归儒领袖(一百三十六回)等等细节,均与前文密合无痕。
要之,此四回皆出作者手笔,殆无可疑。
第三,关于回末与回首缺文的考察。
回末与回首残文的“增补”,似较整回撰写为易,但其间亦有难处,原因在于“词气之连贯”与否,稍加按察,便可立致。现姑各举一例以见之。
甲本第二回末叙文素臣之论曰:
……历考从前,固尝一灭于魏,再灭于宇文,三灭于周武帝,尽毁佛祠,世宗毁像铸钱,魏主则诛杀沙门,至无一存者,其时牟尼三世等佛,何以并没神通……
正文至此中断。乙本接续为:……可知佛亦胎生类中一具体之人而已,有甚灵感?彼之所以得行其教,以不生故也。汉通西南夷之前,闽粤以外即属异域,从古不通中国,末闻圣人之教,佛生印度,更远万里,以坚辩之言文僻伪之行,何怪愚夫愚妇,靡然而从之乎?故佛在外国,听之可也。然且圣人之徒犹有用夏变夷之志,今俨然毒痛中国,与圣人树敌,尚可忍平?魏周宇文之世,灭不终灭,盖德薄祚短,继起无人耳。若处当今主明之世,而有守先待后之儒行乎权之所得,则爝火之光,一吹便灭,即势利好僧亦将背其所主、自逃法网,—尚肯为佛尽力耶?你说万世长存,无论佛生在圣人之后,又数百年而人中国,兴废盛衰不能并衡,即以西域言之,佛在印度,其教自西而北,红黄异派,愈变愈盛,蒙古之行喇嘛,遂成国俗,乃元代驸马诸王偏镇印度,其对印人大半习麻哈默特之教,子孙北归,顿改回俗。是佛早不行于印度,何况中国本非佛所行教之处,由渐而兴,亦可无端而灭,佛即有灵,岂能与气数争权?……
痛斥佛教之妄,正是素臣一贯主张,且慷慨陈词,痛快淋漓,层层进逼,毫无滞塞不通之感。
甲本第十一回“为寻姬欣逢豪杰,因失帕迟误婚姻”,回目下注: “照原缺”。开首即为:“……本心并不要杀人的。”素臣回头向大郎道: “何如?我说是你这大话闯出来的。”大郎羞得要死……
乙本第十三回回首较甲本多1184字,开首为: “素臣听见‘松庵’二字,急问奚奇……”。按甲本第十回结末:“素臣急问:‘怎么又有甚松庵和尚?’奚奇言无数句,逗出根苗,正是:逆竖阴谋入明镜,阉坟泄气露机械。”二者紧密衔接。之后方写到奚奇谈及杀人之事:“有一日众弟兄经过山岗,遇着一不识势的,手里执着铁鞭,掣马冲来,看人不在眼里。众弟兄只得同他很斗,不料宦兄弟一不留手,那人的头就滚下马来,这是那人说大话惹出来的……小人们的本心并不要杀人的。”素臣回头向大郎道:“何如?我说是你这大话闯出来的。”大郎羞得要死……
词气前后贯通,人物对话与心理描写也极合理,不象他人所后补。
第四,关于正文中残缺的考察。
正文中残缺部分的增补如何,亦可见真赝之别;甲本第三回正文中云:素臣道:“这又奇怪了,那蜡台有四十多斤,你如何运得他动?”鸾吹道:“这真是鬼使神着(夹注:内有缺文)登时俱着,满屋火起,两个贼秃都被烧死。
再看乙本第五回的相关部分:
鸾吹道:
“这真是鬼使神差,妹子那时心也慌掉了,也不估量他轻重,顺手一推,不科那和尚腻了油脸,正靠住供桌,直向他脑袋上戳进,霎时血流如注,抱头鼠窜而去。妹子着实担忧,二哥又未回来,俺贼秃有了不测,虽则告官不出,就告了官,爹爹的分上,只消诉明根由,也自不妨,但传哄出去,却不好听。那时妹子和素娥急得没法,就有许多沙弥等进来把我们送到地窖外面屋里,也不知他何意,后来妹子因倦睡着,却被素娥叫醒,随奶奶已在面前说和尚痛得晕去,叫一个五台僧行昙用祝由科符水救治。”素臣听到“行昙”二字,恍然道:“这行昙被柯浑放了,着实便宜,却到此地则甚?你且说来——”鸾吹道:“随奶奶是看见的,说尔时屋里只有两个和尚,行昙焚起符来,那知烛台翻落,火烧衣袖,延及床帐,登时俱着,满屋火起,两个贼秃都被烧死。”
中多264字,且不说前后对话贯通一气,水乳交融,单是“鬼使神着”为”“鬼使神差”就极有讲究。甲本因正文有缺蚀,“差”字亦模糊不全,故误为“着”。类似的例子还有甲本第一百四十五回正文,“况大元帅常说,中国有了公相,用他着不当”
(夹注:此下缺一页)而乙本第一百四十七回则为:
“况大元帅常说,中国有了公相,用他不着。当于海外创立非常之功,以成公之志。”“用他着不当”,显然不通,原因也在底稿剥蚀脱落倒置所误,乙本则是正确的。
至于补出正文中个别文字的缺损,无异于填空,更能见乙本之真实面貌。如上引甲本第五十九回正文,乙本第六十—回已将所缺文字补上:湘灵忽然笑得打跌,说道:“奴却真有计较,方才四姐得了夫荣妻贵的采头,行令又遇着洞房花烛,竟叫他做新娘。我们抢红,那个抢的多,就是新郎,馀人做喜娘傧相,搀扶交拜,牵红执烛,送归洞房。
乙本所加之字,不仅数字与原注字数相等,且臻一字不易之境界。
甲本的好处是忠于底本,不妄增一字,偶有缺失,即依原格式空缺,如第八十四回:
班新回来的弟兄守寨率领小人们去汤阴县降伏
泊又夺了几回钱粮如今连河南也不敢走了
着小人到登莱一带探听致有此祸请问文爷是几时到此素臣把回到丰城及出门以后之事约略说了一遍道我为剿馀又全救拔
乙本第八十六回则为:
班新回来的弟兄守寨率领小人们去汤阴县降伏了一伙强盗就乘便得了水泊又夺了几田钱粮如今连河南也不敢走了奚大哥怕他由海岛接济故着小人到登莱一带探听致有此祸请问文爷是几时到此素臣把回到丰城及出门以后之事约略说了一遍道我为剿除又全救拔
所缺字数正好补齐,惟“奚大哥怕他由海岛中接济”,多了一个“中”字,也许是甲本计数之误,也许是乙本衍出之字。不足为病。
又如甲本第一百二十八回:
俱系大考爷长生禄位字样水夫人看毕怫然不悦谓诸(下注:下缺皆从原本)
臭孩子怎么当得欲撤去之汝等意下如何诸夫人未及回答
族间侄孙文周忙说道这是通县百姓的公举五叔公阻止
起来这个断使不得水夫人沉吟一会复进第三进屋去(下注,可二)
也是五间大殿殿中塑着素臣之像像前牌上金书华盖谨身
士兼吏兵二部尚书太保镇国公精忠神勇首辅元功文太师爷长生禄
乙本第一百三十回作:
俱系大老爷长生禄位字样水夫人看毕怫然不悦谓诸夫人此辈皆乳臭孩子怎么当得欲撤去之汝等意下如何诸夫人未及回答只见趋进族间侄孙文周忙说道这是通县百姓的公举五叔公阻止不掉只得塑起来这个断使不得水夫人沉吟一会复进第三进屋去
也是五间大殿殿中塑着素臣之像像前牌上金书华盖谨身两殿大学士兼吏兵二部尚书太保镇国公精忠神勇首辅元功文太师爷长生
甲本第四行下注:“可二”,即可直接相联之意,而乙本适将四、五二行直接联接,反映了乙本确是原本。
最有说服力的是甲本第一百四十回写文畀游曲阜孔庙,圣公陪同、文畀题诗的那一段文字的缺文的“增补”
圣公见其振笔直书有如宿构字法秀劲笔笔褚河南圣公(下行间缺各从原本)
接过讽咏觉情文交至于无可形容处形容出来
一付抒柚不觉赞不容口
过去指点这是诗礼堂这是唐槐
采果唐槐气郁葱羡他千载受春风愿为一寸阶前草长
露中
乙本第一百四十二回则作:
圣公见其振笔直书有如宿构字法秀劲笔笔褚河南圣公待其书完忙接过讽吟觉情文交至于无可形容处形容出来与历来名人所题另是一付抒柚不觉赞不容口文畀谦逊了一会走出殿除从廊下穿去圣公过去指点这是诗礼堂这是唐槐文畀讨过笔砚就题诗礼堂
庭训亲承独立时异闻何事印吾师相攸当日无他格学礼闲来诵白圭
固在花笺上接题唐槐
采木唐槐气郁葱羡他千载受春风愿为一寸阶前草长在尼山雨露中
乙本除了补完空白之外,最大的特点是多出题诗礼堂之诗。文中既有圣公分别指点诗礼堂与唐槐之事,则文畀题诗,就没声单题唐槐而漏却诗礼堂之理。按夏敬渠《浣玉轩集》亦载《诗社堂》诗,然题下却为此中之《唐槐》诗,亦不对题旨。《浣玉轩集》为夏氏后人所辑,或许即据《野叟曝言》之甲本所录。从“增补”的角度来说,只需把缺失补齐便可,一般不必画蛇添足,另作新诗。而乙本出自《野叟曝言》之副本,其《诗礼堂》诗,正可据以改正《浣玉轩集》之误。
第五,关于总评缺文的考察。
甲本回后总评,多有缺失,而乙本不缺。如甲本第十四回“又李仿寒遗铁弹,素娥取冷卧铜屏”之总评仅二条,后拄:“评之首尾,俱照原缺。”乙本第十六回总评共六条,观一并录下;以供对照:△素臣初次出门,在昭庆借寓,次日即遇未老,舟中叙话,同被水灾,泅浮遇怪,接着斗龙,两番很力,已觉困惫;及见鸾吹,杀陶贼,又是惊忧喜怒,交集一时。方回寺中,稍可息养,忽而奔波城内,忽而救火夺钩,忽而拆墙放女,数日之间,身心交瘁。乃别过未老,回到吴江,安然江阴赴试,并未因劳感疾。此次出门,因访璇姑不着,心下担忧,趁船闲玩,突遇头陀,登岸出恭,巧援随妇。辛苦一夜,事毕回船,风露之中,放头大睡,加以几碗冷饭,积食未消,严陵滩三日波涛,滕王阁一番哭泣,内因外感,积累而来,一到丰城,奄然大病,何先后体气之不类耶?掩卷思之,乃知人生最不忘情,莫如知已之生死。前之不病者,撄心之境,尚有快意之遭,以未公父女得救,事后自可宽怀也;后之必至于病者,劳身之后骤值痛心之事,到门见状,悲生仓卒,临时不及遏也。谓此时而素臣犹能却病,非真知素臣者也。
△忆母一诗,与滕王阁怀古一篇,皆真血性文字。遭际愈奇,阅历愈深,悲骚亦愈甚。使在初次出门之日,即不应有此胸襟,又安得有此文字。善读书者,自能设身处地而得之。
△又李之病,虽为素娥而设,而既写其病,即无突然而病之理。故自前回开除头陀受寒劳身起,节节生根,至寒气逼入骨里,则病已成矣,觉道头疼,则病已见矣,加以郁勃赋诗,大哭大笑,复在柩前哭至伤心,病安得不速发且极重乎?此亦云之触石而出,肤寸而合,然后不崇朝而遍天下之义。
△不特开除头陀以后节节生根,而其根伏于第六回璇姑之香口。又李云;素娥姐果然精于歧黄,璇姑之言不谬。是未种根之先,先安一医病之国手矣。周身骨节,节节灵通,真至文也。
△头陀包内之药后来借作攻苗之具,是素臣之开除头陀不取包内别物而独留此药者,却早有作用在内。然以孤客而驻足于嫌疑之地,此等物件自应弃去,乃因此而几酿大祸,不知者将以素臣为何如人耶?
△素臣却色本领,自是独绝。前次璇姑以有兄嫂之命,救命之恩,自己终身之托,故于第二夜放入被窝之后,觉得与素臣十分亲爱,沾皮贴肉,似结成团,是情至于极,使素臣于此,断难支持,而后却色之本领见,此次素娥炽炭卧屏,于素臣不谓不恩,枕边垂泪,情由恩起,已无异于璇姑之亲爱,无如病中感激,瘦骨支离,在素臣心固无他,即素娥亦不肯遽就,无处可见却色本领,故不得不以误服药丸作一逼势,使素臣又至于无可奈何之地,而后见其真能却色。读至后回,令人胆战心惊不止。邪符所魔,正士偏心,淫药所迷,贞姬失节,天下误事之物,不必尽是补天丸,而如补天丸者多矣,可畏也哉。
全回六条总评,层次清楚,风格一致,与全书总评之主旨也完全相合。
又,甲本第四十回总评有半截残缺,末条为:“素臣止一衿耳,特以引见时数言,遂致名重天下,观店家……”(下注:“以下遭失”),而乙本则为:“素臣止一衿耳,特以引见时数言,遂致名重天下,观店家所言,如此郑重,可知口碑。入后烂草绳一语,忽地酸辛,其生也荣,其死也哀,是之谓矣。”前后浑然一体,的为原评。
还有,甲本第六十五回总评下明白注出:“仍原缺。”但第六十六至六十八回亦无总评,却不曾注明“仍原缺”字样,这种有违体例的做法,似别有原因。按甲本除总评外,复有文中双行小字夹批,然自第六十五回下半回起,至六十八回止,皆无双行夹批。大约是因了这几回秽亵过甚,故在刊行时连同总评、夹批一概削去,所以不注“原缺”字样。而乙本相应之数回,皆有总评,这些总评益加可信是原本所固有者。
综上所述,《野叟曝言》光绪八年本,不是后人的增补本,而是作者原作的副本。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作有机的整体,放心地据此本去从事夏敬渠的思想和的研究。
不过,应该指出的是:甲本也好,乙本也好,都没有完全反映《野叟曝言》原来的全貌。第一,此二本都失落了原本的“总论”。甲本第二十四回总评云:“断笔之妙,详见总论,读者细意体之,兹不复赘。”第五十一回总评亦云:“总论云五十一回之伏在虚实之间,盖指此龙涎香而言”,可见原本中确有一篇“总论”,而二本皆无。第二,此二本又都删削了原来的注。乙本凡例后二条与甲本不同,其六云:“此书原本评注俱全,其关合正史处一一指明,如景王之为宸濠,安吉之为万安刘吉,法王之为妖僧继晓,皆一望而知,熟于有明掌故者自可印证,不以全注为嫌也。”甲本因是残缺本,故凡例之六为刊行者易为交代“缺处仍依原本注明下缺,不敢妄增一字”,但二本皆无注,则是一致的。甲本虽然是一个残缺本,但却保留了原本正文中的极有价值的双行小字夹批,这又是其长处。因而,甲、乙两种版本,在《野叟曝言》的研究中,都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