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言”中女性觉醒看明代士人的诉求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紫云 丁佐湘 时间:2010-09-05

【内容提要】
 冯梦龙笔下有着众多的觉醒女性,虽然这客观地表现了明代新思潮下的人性觉醒,但这些形象的塑造并不表示作家高举人性解放的大旗主张解放妇女。冯梦龙无意探讨女性的真正出路,而只是借“情”的理论教化苍生,以达到其“补天”的诉求。小说中女性的觉醒更多的是下层知识分子对封建等级制的反叛及其强烈参与意识的表现。
 
【关键词】 三言;女性觉醒;士人;诉求

  本文受江西省社会规划项目“三言二拍的人性觉醒研究”、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大学女性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06WX59)。
  
  “三言”是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一座高峰,其中觉醒的女性群体形象受到了不少研究者的关注。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对女子聪明才智的赞颂与对其追求自主婚姻的热情肯定,展现的是作者进步的妇女观与婚姻观。而结合冯梦龙的情教思想来看,这一群体其实是冯梦龙情教思想的载体,反映的是其“情教”的最终指向——“补天”诉求。
  
  一、觉醒群体——“三言”中的女性形象
  
  女性在我国传统政治生活中是缺位的,相应地,正统载道之文中女性也是缺位的。小说作为演绎人生的重要文体,虽然无法回避对女性形象的描写,但其中的女性多是依附于男性而存在,《三国演义》中貂蝉是男人施行美人计的工具,《水浒传》中女性是被丑化的群体……这些女性或被作为工具或被作为陪衬,其本身并不是表现主体,甚至没有做“人”的价值。中国文学长廊中并非没有抗争的女性,但这些抗争的先驱或黯然殒命或只在另一个世界实现虚幻的理想:梁山伯与祝英台在封建家长制的铜墙铁壁下化蝶双飞;杜丽娘为了追求心中的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能在另一个世界坚持自己的追求。但在“三言”中,女性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地位、作用和价值,她们不再被动地接受别人的安排,开始按自己的意愿选择生活、参与生活。
  1.婚恋观的改变是主体表现
  对于不能参与社会生活的古代女性来说,婚姻是她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婚恋观的改变最能体现女性意识的觉醒。
  首先,“三言”中的女性选择婚姻对象时,已突破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戒律,有了对于爱情的勇敢追求。小说中许多青年男女私订终身,其中不乏女性的主动追求:青年女子陈玉兰私慕邻家子阮三,便以戒指传情,继而密室幽会,私自以身相许(《闲云庵阮三偿冤债》,《喻世明言》卷四);青年女子周胜仙在茶楼偶见范二郎而生情,便巧借斥责卖水人以自报身世,暗通信息,主动追求爱情 (《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醒世恒言》卷十四)。这都是传统婚姻观中严厉禁止的行为。
  其次,冯梦龙笔下的女性对男性的绝对主宰地位提出了挑战,她们要求取得与男性平等的家庭地位。一方面,女性拥有了对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宋小官团圆破毡笠》(《警世通言》卷二十二)中,驾船的刘翁看中了宋小官,愿意让女儿宜春嫁给他,但刘翁没敢自做主张,而是很委婉地征求妻子的意见,待妻子同意后,才定下了这门亲事。另一方面,她们在精神上要求与男性平等。当她们执著追求爱情,却发现对方感情不专时,便会作出强烈反抗。《王娇鸾百年长恨》(《警世通言》卷三十四)中的王娇鸾与周廷章互相爱慕,私自结为夫妻。后来,周回乡再娶魏氏,忘掉前盟。娇鸾知道后趁替父亲检阅文书之机,“取从前唱和之词并今日《绝命诗》及《长恨歌》汇成一帙,合同婚书二纸,置于帙内,总作一封,入于官文书内”,寄往周所在的吴江县,使周被“乱棒打杀”。《十五贯戏言成巧祸》(《醒世恒言》卷三十三)的入话中,少年举人魏鹏举,在京城考中进士后给夫人写了一封信,开了个玩笑:“我在京中早晚无人照管,已讨了一个小老婆,专候夫人到京,同享荣华。”夫人接信后十分生气,后来知道没有此事,便回信道:“你在京中娶了一个小老婆,我在家中也嫁了一个小老公,早晚同赴京师也。”这虽是夫妻间的玩笑,但明显显示了婚姻平等意识。
  2.价值观的改变是重要表现
  封建社会女性的价值只体现在家庭生活之中。随着晚明资本主义的萌芽,一部分女性开始直接参与社会生活,体现出新的社会价值。《施润泽滩阙遇友》(《醒世恒言》卷十八)中,小商品生产者施复与喻氏夫妻两人,每年养几筐蚕,省吃俭用,昼夜营运,从一张织机“妻络夫织”起家,不断扩大再生产,不到十年,竟成为“开起三四十张织机”的手工工场主,资本扩大到数千金。喻氏可以说是明代市民阶层中新型女性的代表。
  不可否认,作家所处的时代仍然是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因此,女性不可能大规模参与社会活动,因而小说中的一部分女性是通过女扮男装改换身份参与政治、商业等社会活动。《李秀卿义结黄贞女》(《喻世明言》卷二十八)中的黄善聪,十二岁女扮男装随父亲学做生意。两年后父亲突然去世,她身在异乡,却处事不惊:“买棺盛殓”后,她把父亲的灵柩暂寄古寺,与隔壁一诚实少年拜为兄弟,“合伙营生”。几年辛苦经营后,颇有成就,她便搬运父亲的灵柩回家安葬。这活动虽然是以暂时改变身份得以参与的,但其中所显示的男人也不及的聪明才智及沉稳气魄,反映出作家对女性价值的重新认识。
  3.贞节观念的改变是大胆表现
  贞节是封建伦理对女性的特殊要求,它包括婚前守护贞操和婚后为夫守节。明代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清朝修明史时,已记录的女性守节事例达万余。但是冯梦龙小说却体现了与传统贞节观不同的以情为标准的贞节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喻世明言》卷一)中,蒋兴哥突破封建节烈观的束缚,重新接受越轨的王三巧并与之“团圆到老”。在这里,“情”显得比“节”更为重要。
 反传统贞节观的突出体现是“士、妓”恋的故事,这类故事较之于其他一见钟情的故事更具有情感因素,更能体现人性的光辉。[1]在传统贞节观中,“妓”是最没有权利谈贞节的,可是在冯梦龙及其他明清通俗小说家的笔下,“妓”都被作为情的载体受到热情的讴歌,这并非偶然。冯梦龙提倡“情为理之维”,可是,传统婚姻模式中,“父母之命、媒灼之言”使得男女婚前没有感情基础;而正统女性遵从无才是德的妇德教条,又使她们缺少妓女身上的才智与情感。因此,正统婚姻双方从择婚到生活的共同志趣等各方面都很难有感情基础,而美貌多才的妓女却可能与“士”达到精神上的契合。所以在《卖油郎独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著名小说中,作者并不用简单的贞节观去评判这一特殊群体,而是在感情的领域给予她们充分的肯定与尊重,甚至给予杜十娘为情守节的权利,从“情”的角度给其以更为人性的评判。
  
  二、“补天”工具——冯梦龙的“情教”思想
  
  小说是作家思想的反映。在“三言”中,冯梦龙不是仅仅搜集前人的故事,而是在前人基础上进行改编,甚至有些就是自己的创作。“冯梦龙对《三言》中的宋元话本和明代的拟话本,不只是一般编选整理和文字加工,有不少篇章还经过冯梦龙根本改造,完全重写或重大修改,成为再创作,比原作思想和皆有很大和提高。”[2]欧阳代发甚至认为“近三分之二的篇目系冯梦龙所作”,并认为“《醒世恒言》中的个人创作占绝大部分”。 [3]因而这些作品不可能不反映作者的世界观。

本文原文
  1.女性觉醒是“情教”思想的具体体现
  从孔子的“克己”到朱熹的“灭人欲”,儒家学说都表现出强烈的关切。孔孟儒学以培养“士”为己任,士的职业是做官。儒家学说是为“士”量身定做的道德修养及治国安邦准则,是对“士”的最高要求,并不适用于普通百姓。西汉董仲舒开始将儒学政治制度化,将“士”之最高道德标准下移为普通人都必须遵守的最低制度准则。宋明的兴起和,进一步强化了儒学在这两方面的功能。而为“士”量身定做的道德修养标准一旦被作为下层百姓都必须遵守的制度,其不适应性是显而易见的。本来建立在自觉原则上的规范,变为强制人们接受的律条,难以达到约束目的。所以,明后期理学严重脱离实际,变成空疏无用之学,日益成为政治附庸,无法担起救世重任。作为儒家思想的传承人,冯梦龙并不否认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当意识到不能用上层修养的观念约束下层百姓时,他开始将视角转向普通百姓,探求更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教化方式,以实现其补天愿望。
  当冯梦龙将视角转向市井细民时,他系统地提出“情教”思想,他在《情史序》中提出,“我欲立情教,教诲汝众生”,使社会“无情化有,私情化公,庶乡国天下,蔼然以情相与,于浇俗冀有更焉”。这一思想贯穿其创作始终。清芾斋主人在《二刻醒世恒言·叙》评“三言”:“备拟人情世态,悲欢离合,穷工极变。不惟见闻者相与惊愕,且使善知劝,而不善亦知惩,油油然共成风化之美。”冯梦龙在《醒世恒言·叙》中也明确地说:“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义一耳。”“以《明言》、《通言》、《恒言》为六经国史之辅,不亦可乎?”可见,“三言”中女性觉醒是他情教思想的具体体现。
  2.“补天”是“情教”思想的最终指向
  冯梦龙的“情教”体系与儒家传统一脉相承。他在《情史·詹詹外史序》中说:“六经皆以情教也,《易》尊夫妇,《诗》有《关雎》,《书》序殡虞之文,《礼》谨聘奔之别,《春秋》于姬姜之际详然言之,岂非以情始于男女,凡民之所必开者,圣人亦因而导之,律勿作于凉,于是流注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间而汪然有余乎!”这表明冯梦龙是以儒家文化做为自己“情教观”的思想基础。虽然他主张“情为理之维”,但其最终指向并未脱离“理为情之范”。在《情史》中他把情提到改造社会的高度,提倡以情治天下,“王道本乎情。不通人情,不能为帝王”,为臣者要以情对君主,人人有情,社会才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可见,冯梦龙对“情”的强调最终落脚点还是“礼”,用情醇化社会,教化民众,其指向与宋明理学本质上是一致的。“情”与“理”的区别在冯梦龙看来,不过是教化工具的不同。在“三言”中,很多地方都能看出作者试图在“情”与“理”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闲云庵阮三偿冤债》(《喻世明言》卷四)中陈玉兰与阮三一见钟情,在闲云庵尼姑帮助下,两人成其好事,阮三纵情过度而暴死,陈玉兰却身怀六甲。这种情况下陈玉兰坚决表示要“从一而终,虽是一时苟合,亦是一日夫妻,我断然再不嫁人。若天可怜见,生得一个男子,守他长大,送还阮家,完了夫妻之情。那时寻个自尽,以赎玷辱父母之罪”。最终陈玉兰一生守寡。儿子成名后,将母亲贞节之事表奏朝廷,遂建贞节牌坊。陈玉兰失节因情而起,小说虽以失节起却以守节终,从中可以看出冯梦龙发乎情却止于理的情理观。作者并非不要求女子守节,而是认为守节要发乎情才更符合人性,才更易为民众接受。正如他在《情史·情贞类》卷末总评中所说:“自来忠孝节烈之事,从道理上做者必勉强,从至情上出者必真切。夫妇其最近者也,无情之夫,必不能为义夫;无情之妇,必不能为节妇。世儒但知理为情之范,孰知情为理之维乎?”
  《陈多寿生死夫妻》(《醒世恒言》卷九)中朱多福自幼与陈多寿订婚,两人没有任何感情基础,但在多寿十五岁得了恶症难以医治时,多福却执意不同意父母悔婚,“生为陈家妇,死为陈家鬼”。婚后丈夫怕累其受苦而饮毒酒自尽,多福以“既然官人服毒,奴家义不独生”毅然与丈夫同死。没想到以毒攻毒,两人非但没有死,多寿久治不愈的癞疮也好了,还得到福寿双全的结局。这种对义夫节妇行为的赞叹,不能不说是冯梦龙对“理”的直接认同。
  
  三、“补天”诉求——女性觉醒的深层意蕴
  
  客观地看,“三言”中女性觉醒是对宋明理学中“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反叛,但在男性话语中心背景下的女性形象描述,更多的时候只能认为是男人在借助女人叙说自己的故事。知识分子自古以“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为理想与女子以嫁人为人生终极目标是相似的,因此,士人便以女性化的哀怨来表现自己政治上的失意。从屈原以美人自喻开始,唐诗、宋词、元曲从未中断这一传统,明清小说亦无法与这一传统决裂。冯梦龙的“补天”意识既显现在其立情教的行动之中,也隐现在其笔下的女性觉醒形象中,这些女性的觉醒反映了以他为代表的下层知识分子对封建制度的反叛及其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元代罢黜科举,士人地位低下,与百姓无异,所以如关汉卿等便摆脱了传统士人所固有的价值观念,将自己融进市民阶层之中,成为平民的代言人。到明代,落魄文人虽依然属于市民阶层,但儒家地位却有所提高,科举制度也得以恢复,因而士子位处低下却重拾传统价值观念,有着强烈的补天愿望,对统治阶级形成了具有反抗精神的皈依意识。
 1.女子婚恋观的改变表现士人民主意识的启蒙
  明代“士人”是不稳定的社会阶层,他们既可为官又可为民。功名意识是科举制下“士人”乃至整个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念。但尽管人人热衷于读书做官,科举出路却很窄。冯梦龙少年时即有才情,博学多识,为同辈所钦服,但一生科举却不得意,57岁才补了一名贡生,61岁才被选任福建寿宁知县。明代很多通俗小说家有着与他相似的境遇。这造就了他们复杂的思想意识:既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宗法思想,又有反抗专制的民主意识。明代小说《西游记》、《水浒传》等无不闪耀着民主思想的光辉,只不过借助的对象各有不同:《西游记》对封建等级制的冲击集中寄托于孙悟空这个神魔形象;《水浒传》则通过农民起义领袖来表现这一精神。到冯梦龙笔下,由于他将视角转向平民,民主意识更为明显。“三言”中女性大都具有反抗精神与平等意识,冯梦龙正是借助女性对传统婚恋观的反叛来表达“士人”对封建专制秩序的反叛。
  总体来说,作者的这种民主意识是朦胧的,所以,小说中处处都有民主意识与士人意识的冲突。《乔太守乱点鸳鸯谱》(《醒世恒言》卷八)将最后的成功寄望于清官的想法,是这一冲突的集中体现。而《赵伯升茶肆遇仁宗》(《喻世明言》卷十一)中秀才赵旭赴京应试,因故被废科名,流落街头,因宋仁宗枕中一梦,紧急召见,任以高官,衣锦还乡,则是男女一见钟情式君臣遇合方式,与《牡丹亭》中杜丽娘、柳梦梅因梦而遇合可谓异曲同工。
  2.女性社会价值观的改变反映士人政治参与意识
  冯梦龙笔下女性价值观念的变化是明代下层知识分子政治参与意识的一种反映。晚明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商人势力的兴起直接导致了市民阶层对政治态度的变化,新兴的市民阶层已初步有了基于自身利益的主体意识与价值观念,对政治问题表现出大胆的批判与积极的参与。受其影响,下层知识分子不再是消极地等待机会,而是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小说中女性一反传统文学中“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形象,不再抒发“怀才不遇”“美人迟暮”的个人被动感伤,而是群体抗争。《隋炀帝逸游召谴》(《醒世恒言》卷二十四)中的隋炀帝篡夺皇位,荒淫无度,劣迹斑斑;《史弘肇龙虎君臣会》(《喻世明言》卷十五)中的周太祖郭威未发迹时,没一个人不嫌,没一个人不骂。这种直接的批判与女性的反叛构成了一明一暗两种反叛方式。而《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喻世明言》卷四十)中则安排了机智女子与官府的直接对抗。
  这种对女性才智的张扬及对女性价值的重新认识传达出下层知识分子要求“补天”的群体诉求。
  3.风尘女子形象象征士人精神人格
  明代傅山认为:“名妓失路,与名士落魄,资志没齿无异也。”[4]冯梦龙笔下的风尘女子无疑寄托了落魄文人的精神人格。她们虽然误落风尘之中,身居下贱,但并没失去最基本的人性,甚至大多数形象有着聪明的才智、美好的爱情追求,善良的品质和高尚的情操,表现出出污泥而不染的可贵品质及强烈的反抗精神。这些风尘女子身上寄寓着作者的理想和追求,她们以从良为人生的最好归宿,正如“士人”以“货与帝王家”为最好归宿一样,但“三言”中风尘女子并非为从良而从良,当发现所托非人时,她们宁可舍弃。这正表现了名士清高的精神人格,也反映明代士人虽有着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却也不甘出卖自己的人格与道德,其对统治阶级的皈依带有反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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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舒勤.对人性、欲望的沉思与展示[J].求索,2006,(6).
  [2]周中明.重评冯梦龙对“三言”的贡献[J].明清小说研究,1992,(2).
  [3]欧阳代发.“三言”中冯梦龙的作品[J].湖北大学学报,1996,(1).
  [4]陶慕宁.古典小说中“进士与妓女”母题研究[J].明清小说研究,1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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