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治——从魏末启立州郡到北齐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
内容提要 本文从地方豪右与东魏北齐政权关系角度具体分析了双方斗争的经过,并结合此间出现的地方行政区划由大量膨胀到天保七年一举大量并省,指出行政区划增减与豪右和朝廷的关系的消长变化间有密切的联系。魏末朝廷国力枯竭,不得不征募各地豪右出征纳财,而酬以官职,促成州郡增多。这些豪右非高欢嫡系,高氏掌权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打击,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则是其中一环。
关键词 地方豪右 东魏北齐 行政区划变动 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
北齐人宋孝王《关东风俗传》曰:
昔六国之亡,豪族处处而有,秦氏失驭,竞起为乱。及汉高徙诸大姓齐田、楚景之辈以实关中,盖所以强本弱末之计也。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1]
这段论述大体勾勒了秦至北齐豪族的轨迹,特别突出了豪族在北齐的境遇。这种境遇被认为是地方豪强在中古上的回光反照。[2]的确,放眼历史,隋唐以降,仅隋末唐初山东尚有不少“豪杰”出没,至唐代“豪族”“豪右”一词已不太常见,朝廷也不再关注所谓“豪右”,数百年来困扰历代政权的豪族问题基本消失。宋代以后活跃乡野的则是“士绅”,士绅更多的是扮演了朝廷支持者的角色,朝廷与地方社会的关系呈现出新面貌。[3]考察“豪右”[4]在淡出历史舞台前的变化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北魏末年,六镇兵起,宇内淆乱,朝廷瓦解,东西分立,对峙纷争。高欢迁都邺城,历东魏北齐,由强而弱,终遭覆灭。这段纷繁复杂的历史,前贤时彦多有探讨,已有研究或着眼于胡汉对立[5];或侧重文人与勋贵、武人之争[6];或分析北齐政权建立的过程与南士徐之才的作用[7];或强调君权发展与转移、胡汉对立纠缠牵连,导致统治阶层内部冲突不断,成为其衰亡的根本症结[8]。这些分析显然都有道理。不可忽视的是,各地豪右与魏齐政权的演进密切相联,两者的关系也构成此间历史的一条重要线索。对此,前贤仅有部分涉猎,关注的多是渤海高氏与高齐的关系[9];或青齐河北豪族家世背景及其与高欢的关系。[10]关于周隋政权对旧齐士人的政策,近来也屡见新作。[11]综合考察豪右与魏齐朝廷的关系,前人似未尝措意,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
此间需要留意的另一问题是魏齐政权地方行政区划上的反复变动。魏末以降是“启立州郡,离大合小”,州郡膨胀,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十一月文宣帝高洋下诏精简州郡县,并省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五百八十九县与二镇二十六戍。[12]这次并省应为高齐一代的大事,故《北齐书·文宣帝纪》详细抄录了并省诏书。在该纪中,除魏齐禅代的诏册,这份诏书转录得最为详尽。不过,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出现在时局纷乱的南北朝末叶,又是由朝代竞争中的失败者北齐朝廷发动的,对后世似乎鲜有影响,未被学者重视。[13]魏末州郡膨胀的详情,前人也未曾论及。
行政区划的变动看似孤立的事件,实际牵涉到人事的安排,官员的增减,各方力量的重新配置。它常常是朝廷政治斗争的一个环节。[14]并省3 州、153郡与589县,按照北齐时官制,至少有34000官吏会因此丢掉官位而“下岗”。[15]北齐时内官的员额不过2322人[16],此次并省涉及人之多自不待言。这些人中少数有出身者因丧失职位而重新沦为散官,俸禄没有不说[17],为谋得新的职事官还要等待铨选。而占多数的无出身者则又降为普通百姓,收入、地位与声望均受到损失。因并省而生的州郡的重新规划对于察举名额的分配与竞争强度,地方豪右出仕机会等等都会产生影响。魏齐时期州郡县的增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豪右与朝廷关系的消长变化,是双方反复较量中的一个回合,有必要结合双方关系演变加以认识。
其实,单就行政区划演变而言,天保七年并省的意义也不应小视。嬴秦一统天下,罢封建,行郡县,开启帝国行政区划新篇章。其后屡经变化,发展成今天的省、地区与县三级体制。其中分设二级抑或三级不断反复。概括而言,汉武帝在地方初设13 部刺史作为监察区,东汉末成为一级行政设置。经三国两晋南北朝400年,州郡县数量不断膨胀,至隋初一举废郡,复成为州、县两级。隋末与唐代虽曾改州为郡,短暂出现过郡、县两级的情况,总体上是以州、县两级为主。唐初在郡之上又分“道”设司主监察,后发展成监察区,并演变成郡之上的一级行政机构,发展成道、州与县三级体制。[18]
学者注意到唐代与汉代在行政区划设置上的变化十分相似[19],引发这种相似的发展周期的是隋开皇三年(583年)“罢天下郡”,使行政设置又退回到了二级制,只是名称由郡、县变成了州、县。反复的变动中,“州”的数量则从汉代的13个激増到南北朝末的300多个,它亦由最初管辖数十万平方公里的最高一级地方机构变成了辖区只有一、二万平方公里,与汉代的“郡”相当的区划。州的泛滥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的产物,而隋初罢郡而非罢州,其种子却是在北齐时埋下的。
本文从地方豪右与魏齐政权关系的角度对魏末启立州郡与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的背景作初步分析,并对启立与并省州郡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讨论,以期更为深入地认识魏齐历史。
天保七年十一月,北齐文宣帝高洋下诏并省州郡县,诏书讲到并省的背景时说:
魏自孝昌之季,数钟浇否,禄去公室,政出多门,衣冠道尽,黔首涂炭。铜马、铁胫之徒,黑山、青犊之侣,枭张晋、赵,豕突燕、秦,纲纪从兹而颓,彝章因此而紊。是使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离大合小,本逐时宜,剖竹分符,盖不获已。牧守令长,虚增其数,求功录实,谅足为烦,损害公私,为弊殊久,既乖为政之礼,徒有驱羊之费。自尔因循,未遑删改。
朕寅膺宝历,恭临八荒,建国经野,务存简易。将欲镇躁归静,反薄还淳,苟失其中,理从刊正。傍观旧史,逖听前言,周曰成、康,汉称文、景,编户之多,古今为最。而丁口减于畴日,守令倍于昔辰,非所以驭俗调风,示民轨物。且五岭内宾,三江回化,拓土开疆,利穷南海。但要荒之所,旧多浮伪,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民,空张郡目。譬诸木犬,犹彼泥龙,循名督实,事归乌有。今所并省,一依别制。
于是并省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五百八十九县、二镇二十六戍。并规定“刺史令尽行兼,不给干物”。[20]以上是关于这次并省原因、目的的唯一说明。
如王德权所说,这次并省的目的是“务存简易”,减少财政开支[21],关于州郡膨胀的具体原因,诏书提到了两点,一是魏末板荡,纲纪混乱,“是使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将政局动荡与豪右的兴起视为其直接原因。二是自南朝投奔者虚张声势“便立州名”,“空张郡目”, 即《通鉴》胡注所谓“梁末所置州郡在江、淮之间者”。结合史实,这两点都是有事实依据的。在増置的不少州郡背后的确可以见到各地豪右的身影。后者与论题无关,暂不讨论。
具体来说,北魏末,连年征战,国弊兵枯,朝廷不得不多次招募百姓、职人出财、出力,许以官阶、实官,乃是州郡增多的重要诱因。
正光末,六镇兵起,随后秦陇响应,不久,杜洛周、鲜于修礼又反于河北,是所谓“政出多门,山坼海飞,神亡鬼哭,自卿自相,称帝称王,羽檄朝驰,权烽夜起,荆蛮外叛,獯羯内侵”[22],北魏台军出征连遭败绩,魏廷不得不多次颁布“募格”,发动各地豪右组织武装协助台军作战。
从正光五年(524年)到普泰元年(531年)的短短七年间魏廷先后四次颁布“募格”。一是正光五年为镇压秦陇起义而颁的“关西募格”,二是建义元年(528年)为镇压河北葛荣,“又班募格,收集忠勇”,三是次年五月,元颢进攻洛阳时,朝廷“又诏募士一依征葛荣”,四是为对付尔朱氏残余势力,从永安三年(530年)九月至次年三月几次招募勇士从征。[23]
另一方面,伴随着军事上的接连失利,朝廷财政上也是漏洞百出。史称“正光后,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国用不足,预折天下六年租调而征之。百姓怨苦,民不堪命。……尔后寇贼转众,诸将出征,相继奔败,所亡器械资粮不可胜数,而关西丧失尤甚,帑藏益以空竭。”[24]这种情况下,朝廷只好发动百姓献财出力,这也为各地豪右提供了机会。
见于记载的“输赏之格”有两次。一是孝昌三年(527年)二月,孝明帝下诏:“关陇遭罹寇难,燕赵贼逆凭陵,苍生波流,耕农靡业,加诸转运,劳役已甚,州仓储实,无宜悬匮,自非开输赏之格,何以息漕运之烦。凡有能输粟入瀛、定、岐、雍四州者,官斗二百斛赏一阶;入二华州者,五百石赏一阶。不限多少,粟毕授官。”[25]到了孝庄帝初,进一步颁布了入粟授官之制。[26]此时朝廷尚比较吝啬,只有“职人”输粟才授实官,“白民”,即无出身的普通百姓输粟只能得到出身与散官官阶,得不到实官。
不过,邢杲起兵后,加上河北的葛荣兵锋所指,形势危急,朝廷不得不提高了“赏格”,开始授予应募从征的“白民”实官。建义元年(528年)六月的诏书规定:“诸有私马仗从戎者,职人优两大阶,亦授实官;白民,出身外优两阶,亦授实官。若武艺超伦者,虽无私马,亦依前条;虽不超伦,但射槊翘关一艺而胆略有施者,依第出身外,特优一大阶,授实官。若无姓第者,从八品出身,阶依前加,特授实官。”[27]次年五月,葛荣、邢杲虽已平定,得到萧梁支持的元颢又兵逼洛阳,朝廷再次诏“私马仗从戎优阶授官”,数天后又诏“职人及民出马,优阶各有差”。尽管如此,也没能阻挡住元颢的兵锋,十多天后,元颢攻入洛阳。[28]到了普泰元年(531年)三月,前废帝即位不久,就派贺拔胜等“募伎作及杂户从征者,正入出身,皆授实官,私马者优一大阶”。[29]这次招募活动已从平民扩大到了伎作户与杂户,而且也将授予这些人官阶、官职。这些原属“厮养”者一旦从征就可获得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官职。朝廷能采取这种措施,也说明局势相当严峻。
总而言之,北魏末年朝廷或募民组织部曲应征,或输送粮食,或自行携带马匹兵仗从军,或有武艺出征,均可获得官阶乃至实官。而达到以上要求的,除了“武艺超伦者”及“射槊翘关一艺而胆略有施者”外,均应是在乡里具有号召力,或富于资财者,否则不可能组织起数百乃至上千的兵马,一次献出几百斛粟,或备有私马及兵仗。拥有私马仗,也就具备了武装私家部曲的物质条件。这些私马仗的主人也多属于各地威福一方的豪右。
这些原本属于“白民”,即无出身的普通百姓,一旦应募从征,或输粟,就会获得出身乃至实官。所谓出身,指的多是将军号[30],实官则指与将军号相对的有具体职事的官职。我们知道,到了北魏神龟年间,实官职位不足就已相当严重,崔亮设立“停年格”后给他的外甥的信中便指出当时“武人至多,官员至少,不可周溥。设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望一官。”[31]这里所说的“官员”,指的是执事官的员额,不是今天所说的作官者,也就是“实官”。按《通典·职官》,北魏内外官总数是7764员,而具有出身的人要多出许多倍,因而会有不少人虽有出身,却长期得不到实官。如卢义僖“寻兼司空长史,拜征虏将军、太中大夫,散秩多年”[32];高怀“授中散,恬淡退静,不竞世利,在散辈十八年不易官”[33]。也有不少人做过一任实官后停散多年。王琼“神龟中,除左将军,兖州刺史。去州归京,多年沉滞”;张彝秦州刺史任满“见代还洛,犹停废数年,……久之,除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34]北魏末年的几次“募格”却不惜给予应征者“实官”,更加剧了官缺供不应求的矛盾。
所有的实官中,外官,即州郡县的牧守令长及其僚佐,占多数,官缺也主要是外官缺。北齐疆域小于北魏,但朝廷制度基本承袭北魏,内官规模应相去不远。据《通典》,北齐的内官为2322员,以此作为北魏时的约略数字,则北魏时外官至少有5千多。以守令任期为6年,每年外官官缺近1千。尽管如此,官缺仍然有限,仍然存在不少有出身无职事的“职人”。[35]设立新的州郡县,创造新的官缺,是个简便易行的办法。赵郡李愍在魏末的经历正可为此做一注解。愍“少有大志,年四十,犹不仕州郡,唯招致奸侠,以为徒侣。孝昌之末,天下兵起,愍潜居林虑山,观候时变,”是个典型的地方豪强。后从长孙稚、元鉴讨鲜于修礼,“表授武骑常侍、假节、别将,镇邺城东郭”。后复参与讨伐葛荣立功,其间“除奉车都尉,持节镇汁河,别将”。平定葛荣,尔朱荣表授愍“建忠将军;分广平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愍为太守;赐爵襄国侯。”[36]易阳郡存在时间很短,《魏书·地形志》中也没有记载,可能很快就被裁撤掉了,但用设立郡县的办法来给有功之人安排职位的做法显然在使用。
征诸史实,各地的不少豪右应募从征,于征战中建功立业,在后来的政权中获得了显赫的职位,从而留名青史。安定人金祚“性骁雄,尚气任侠。魏正光中,陇右贼起,诏雍州刺史元猛讨之,召募狼(良)家,以为军导,祚应选。以军功累迁龙骧将军、灵州刺史。”后投奔高欢[37],即是一例。又如河东豪族薛修义:
少而奸侠,轻财重气,招召豪猾,时有急难相奔投者,多能容匿之……正光末,天下兵起,(元)颢为征西将军,都督华、豳、东秦诸军事,兼左仆射、西道行台,以修义为统军。时有诏,能募得三千人者用为别将。于是修义还河东,仍历平阳、弘农诸郡,合得七千余人,即假安北将军、西道别将。俄而东西二夏、南北两华及豳州等反叛,颢进讨之。修义率所部,颇有功。……拜修义龙门镇将。……及尔朱兆立魏长广王为主,除修义右将军、陕州刺史,假安南将军。魏前废帝初,以修义为持节、后将军、南汾州刺史。[38]
因高欢早就待薛修义“甚厚”,高欢起兵后很快便加入到高欢集团中,为高氏打天下。[39]而薛修义在北魏前废帝时出掌的“南汾州”是在孝庄帝永安年间新设置的。[40]
另一例涉及的亦是河东的豪族。出身河东裴氏的裴庆孙,史称“任侠有气,乡曲壮士及好事者,多相依附,抚养咸有恩纪。……性虽粗武,爱好文流,与诸才学之士咸相交结,轻财重义”显然属于地方豪右。
正光末,汾州吐京群胡薛悉公、马牒腾并自立为王,聚党作逆,众至数万。诏庆孙为募人别将,招率乡豪,得战士数千人以讨之。胡贼屡来逆战,庆孙身先士卒,每摧其锋,……敕征赴都,除直后。于后贼复鸠集,……复以庆孙为别将,从轵关入讨。至齐子岭东,贼帅范多、范安族等率众来拒,庆孙与战,复斩多首。乃深入二百余里,至阳胡城。朝廷以此地被山带河,衿要之所,肃宗末,遂立邵郡,因以庆孙为太守、假节、辅国将军、当郡都督。[41]
按《魏书·地形志上》“东雍州邵郡”条,“(北魏)皇兴四年置邵上郡,太和中并河内,孝昌中改复”,这次实际是恢复旧制。裴庆孙的经历显示了一个地方豪右如何因魏末动乱应募从征,积功为将,并增设郡县,出任守令的详细过程。据此,可以相信,魏末启立州郡中的相当部分是用来安置这类新崛起的豪右的。
至于输粟,无论家世背景,同样也能获得官职。隋冯翊蒲城人王辩之祖王训“以行商致富”,在魏世“出粟助给军粮,为假清河太守”[42],即是一例。
其次,为了安置动乱中出现的流民,魏廷也增设了不少州郡。《魏书·元天穆传》:
杜洛周、鲜于修礼为寇,瀛冀诸州人多避乱南向。幽州前北平府主簿河间邢杲,拥率部曲,屯据鄚城,以拒洛周、葛荣,垂将三载。及广阳王深等败后,杲南渡居青州北海界。灵太后诏流人所在皆置命属郡县,选豪右为守令以抚镇之。时青州刺史元世儁表置新安郡,以杲为太守,未报。会台申汰简所授郡县,以杲从子子瑶资荫居前,乃授河间太守。杲深耻恨,于是遂反。
邢杲起兵与立郡县安置流民直接相连。这场兵乱也是设置郡县处置不当导致的一个插曲。这一背景下担任郡县守令的同样是各地的“豪右”,高乾之父高翼便是一例。翼“豪侠有风神,为州里所宗敬。孝昌末,葛荣作乱于燕、赵,朝廷以翼山东豪右,即家拜渤海太守。至郡未几,贼徒愈盛,翼部率合境,徙居河、济之间。魏因置东冀州,以翼为刺史,加镇东将军、乐城县侯。”[43]魏末动乱,不少地方豪右乘时而起,率众避难迁徙,因此诏而成为新立郡县的首领。这是州郡县激增的又一原因。
上述几种情况的存在一改北魏朝廷长期以来“挫抑豪强”的传统,不仅使朝廷增设不少州郡县,也使得各地不少原本仅称雄乡里的豪强跻身官场,并占据了相当数量的州郡县的牧守令长之职,乘魏末板荡之机踏上了各地的舞台。纷乱时局为各地豪强施展才能,出人头地,建功立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实际上东魏官场中活跃的这类豪右不在少数,而《北齐书》所载豪强出身的传主甚少,主要是与高氏集团关系密切者,致使其事迹多湮没无闻。
以上固然是州郡膨胀的重要原因,同时不应忽视的是,魏末朝廷也曾委派士族背景的官员回故里要地任职,亦于战略要地新置州郡,如殷州,由这些人控制,这也是导致启立州郡的一个原因。[44]东魏甫立,也増置了若干州郡[45],流人归附、招降胡酋也会新置郡县。[46]至北齐建立除了开疆拓地所得之外,时时有新的州郡出现。
因此,全面观察,魏末以来启立州郡的背景颇为复杂,绝非天保七年诏书所概括得那么简单,豪右兴起只是其中的一项。高洋在诏书中将州郡膨胀主要归罪于豪家大族,不能不说是别有用心的,显示了高氏政权与豪右的对立态势,高洋以此为借口打击豪右的用意也昭然若揭。这道诏书因而也为进一步认识此段提供了新的视角。二 启立州郡的情况与后果
在上述背景下,北魏末年曾经集中新设了不少州郡县,算得上一次设置的高潮。
约在孝昌二年,灵太后“诏流人所在皆置命属郡县,选豪右为守令以抚镇之。”[47]魏兰根曾具体负责过此事,史称“孝昌末,河北流人南渡,以兰根为兼尚书,使齐、济、二兖四州安抚,并置郡县”[48],实际上孝昌末设置郡县不限于这四个州,而是遍及华北各地,关中地区也有增设。[49]《魏书·地形志》中所载的州郡县不少就是孝昌以后至北魏灭亡前新设的。这些州郡的出现应与灵太后的诏书有关。根据《魏书·地形志》上与中的记载,增设(含恢复旧置)的州郡县[50]见下表:
州郡县小计
孝昌元年(525)东徐州临涣郡石艾县[51]1州1郡1县
孝昌二年(526)殷州乐平郡 砀郡 阳城郡平昌县 辽阳县 乐平县 新安县 浚仪县 安阳县1州 3郡 6县
孝昌三年(527)西兖州北绛郡 东济北郡 蕃郡 盱眙郡 汝北郡西新安县1州 5郡 1县
孝昌初宜阳郡1郡
孝昌中唐州(晋州)襄州[52]广宗郡 黎阳郡 北平郡 邵郡泰宁郡 陈留郡舞阴郡 期城郡 北南阳郡北修武县 黎阳县[53] 重平县 永安县 隰城县 介休县 河阳县 东永安县 西河县 西濩泽县 高延县[54]西聊县 曲梁县 原武县 城安县 考阳县[55] 康城县2州 9郡 17县
武泰元年(528)
建义元年、永安元年颍州[56] 南汾州[57]林虑郡 襄垣郡 永安郡 冀氏郡 南绛郡 义宁郡 东平郡 阳夏郡[58] 汝南郡长乐县 东黎县 襄垣县五原县 建义县 冀氏县 合阳县 小乡县 团城县 义宁县 安泽县 沁源县2州 9郡 12县
永安二年(529)胶州 北徐州巨鹿郡 东武郡宋子县西经县 廮遥县2州 2郡 3县
永安三年(530)建明元年郢州1州
永安中建州 蔚州 显州 广州北广平郡[59] 高都郡 长平郡 五城郡 始昌郡 忠义郡 定戎郡建平郡 定陵郡 汉广郡武城县 高平县 隰城县 介休县 五城县 干门县 兰泉县 苇池县 杨柳县 零山县 阳林县 升原县 赤谷县 扶其县 梁乡县4州 10郡 15县
普泰元年(531)中兴元年安德郡(沧州)南清河郡2郡
中兴二年(532)太昌元年 永兴元年 永熙元年昌黎郡归顺县 延民县1郡2县
中兴中安德郡(冀州)1郡
永熙中陕州[60]辽东郡 建德郡 高柳郡盛乐郡 建安郡 真兴郡龙城县 广兴县 太平县 新昌县 石城县 还安县 云阳县 永定县 永乐县 真兴县 建义县 南恩县1州6郡 12县
小计15506915州 50郡 69县
上述州郡县都是在北魏末不到10年间设置的,《地形志》记载难称详备,其中不少郡县下未言设置时间,因此实际增置的州郡县应多于上面的统计。另外,史书中出现的一些新置的州郡,如《北齐书·高乾传》提到的魏末设的“东冀州”与同书《李元忠传附李愍传》提及的新立的“易阳郡”,《地形志》中均无记载,稍后朝廷曾对新立的州郡县做过调整,《魏书·元天穆传》“台申汰简所授郡县”指的应是此事。尽管如此,汰简后保存下来的新设州郡县在数量上仍颇为可观。西汉武帝时全国不过13州,109个郡国;到东汉末州也只有14个,郡国105个。北魏末增置的州数已超过汉代全国的数目,郡亦近其半,而魏末新增州郡仅分布在相当于今天华北地区的范围内,面积只及汉代国土的1/3或1/4。不难想见魏末州郡日趋密布,辖区日蹙的情景。
这种滥置州郡的现象究竟到什么程度,《魏书·地形志》所反映的东魏末年的情况可以提供些帮助。《魏书·地形志》记载的行政区划没有统一的标准年代,相当于东魏的区域是以东魏武定年间的资料为准,且“州郡创改,随而注之”。[61]其中有些资料是武定八年的。[62]可以相信,《地形志》中东魏部分的州郡设置反映了直至北齐建立前的武定末年情况,用这些资料来分析北齐天保以前的情形是合适的。
根据《魏书·地形志》上与中的统计,东魏武定中全国共有80州,349郡与1046(1048)县。[63]平均一州辖4.4郡,13.1县;一郡平均辖3.0县。这组数据乍一看并不特殊,如果与东汉、西晋时的情况加以比较,就不难看出其中的问题。根据《续汉书·郡国志》与《晋书·地理志》的记载,将全国与相当于东魏辖区的州郡县的数目及比例分别统计制成下表:
东汉全国东汉局部[64]西晋全国西晋局部东汉全国比例东汉局部比例西晋全国比例西晋局部比例
州136.37197.031111
郡(国)10547.5816459.368.17.478.68.44
县(邑道侯国)1180548123242690.886.564.860.6
比较上面几组数据,到东魏末年,滥置州郡县的确已发展到惊人的程度。在面积相同的地域内,东汉设置不到7个州,西晋为7个,而东魏则猛増至80个,多了10余倍,增长最显著。郡增长了6-7倍,县为2倍左右。
宏观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翻检《魏书·地形志》,同样会感到这一弊病的严重程度。《地形志上》有不少州郡空有郡县编制而无实土,寄治于其它州内,如南营州“孝昌中营州陷,永熙二年置。寄治英雄城”,类似的还有“寄治幽州宣都城”的东燕州、“寄治肆州秀容郡城”的恒州、“寄治并州界”的朔州、云州、西夏州等等。[65]南方则有不少自梁朝归附之地,州郡县规模很小。如魏因梁而设的仁州、西淮州所属均只有一郡二县,沙州所辖只有二郡二县。阳州以下的与梁毗邻的“缘边新附”23州一共只有109郡,227县。[66]一州平均有4.7个郡,10个县,一郡平均辖2.1个县。州郡比略高于全国,郡县比则低于全国。州郡县的设置上同样存在问题。这些州郡所辖的人口也相当寡少,东魏武定二年设立的北荆州只有933户、4056口,却下辖3郡8县[67],平均1郡311户,1千余口;1县不到120户,500多口。南汾州的则户口更少,它所辖的南吐京郡仅有一县,户32,口73;北吐京郡领4县,也只有88户,351口;西定阳郡仅领1县,42户,140口。[68]1县的人口规模和一个村落差不多。按照北齐的规定,最低的一等郡也有僚佐103人;最低的一等县有僚佐30人。[69]在如此规模的郡县中照此设立机构,安置僚佐,称之为“十羊九牧”真不过分。
北齐时境内出现如此多的州郡县,是长期发展的结果。往上追溯可以追到十六国时期。五胡乱华,政权纷立,競置州郡。至北魏统一北方,州郡县已然较西晋膨胀许多。北魏亦时有分置,太和十年立三长后,朝廷控制的人口增加,也曾对行政区划作过全面的调整,新增不少州郡县,当时全国有州37个。[70]此时北魏的国土只及西晋之半,但“州”的数量已是西晋19州的2倍。此后州郡的分置不断。宣武帝正始末年“诏以徐豫二境,民稀土旷,令(范)绍量度处所,更立一州。绍以谯城形要之所,置州为便,遂立南兖”[71],不过是详细记载设立背景的一例。检《魏书·地形志》还可以找到不少相似的情况。单就行政区划而言,问题确实已经相当严重。三 高欢父子与豪右:天保七年并省的背景
魏末动荡中应募而起的地方豪右并没有使魏廷摆脱内乱危机,最终是来自北边的胡人力量,先是尔朱荣,后是高欢与宇文泰,平定域内。尽管如此,地方豪右已成为舞台上难以忽视的力量,任何新兴的朝廷不得不认真面对。
高洋的诏书完全是从批评的角度论述魏末豪右的兴起,反映了高氏政权与豪右间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也正是高氏掌权后采取包括并省州郡县等一系列削弱、打击豪右势力的措施的根本出发点。其具体的背景只有结合高氏政权形成过程才能解释清楚。
(一)高欢崛起与赵魏之豪
北魏末年的动乱得以平定,主要依靠的是尔朱荣为首的代北胡人武装,各地豪右也出力不少。而从尔朱荣集团中分离出来的高欢所依靠的主要是“盖(疑为“燕”字之讹)代之杰”与“赵魏之豪”。[72]后者中如高乾、封隆之等对高欢起兵,取得韩陵一役的胜利以及控制魏廷发挥重要作用,但相对于“盖代之杰”,也只能屈居其后。《北齐书·高乾封隆之传论》:“但以非颍川元从,异丰、沛故人,腹心之寄,有所未允”,诚为的论。高欢的起家班底除了“赵魏之豪”,还有个别其它地区的豪右,如河东的薛修义。此人死后得配飨文宣帝高洋的庙庭[73],可见当年在高氏兴起时的贡献。高欢军队的主力由鲜卑人组成,将帅则多是其亲旧,核心为高欢在怀朔镇时的故人及代郡的故人,以及自杜洛周、葛荣与尔朱氏等投奔的北镇部众。[74]
如果说高欢信都起兵至韩陵之战时兵力犹寡,尚需当地汉族豪右支持的话[75],等到韩陵一战击败尔朱集团主力,进而据有晋阳,袭杀尔朱兆后,六镇主力基本掌握在高欢手中。永熙三年(534年)初,高欢与北魏出帝矛盾日深,几乎兵戎相见,高欢上表示其兵力:“荆州绾接蛮左,密迩畿服,关陇恃远,将有逆图。臣今潜勒兵马三万,拟从河东而渡;又遣恒州刺史厍狄干、瀛州刺史郭琼、汾州刺史斛律金、前武卫将军彭乐拟兵四万,从其来违津渡;遣领军将军娄昭、相州刺史窦泰、前瀛州刺史尧雄、并州刺史高隆之拟兵五万,以讨荆州;遣冀州刺史尉景、前冀州刺史高敖曹、济州刺史蔡儁、前侍中封隆之拟山东兵七万、突骑五万,以征江左。皆约所部,伏听处分。”[76]各路兵马总共24万,其中只有7万山东兵是汉人,余下17万人均应是鲜卑等胡人或胡化汉人。以上兵力或有夸大之词,但此时高欢兵力陡增,且多为六镇鲜卑人是无可怀疑的事实。这种形势下,高欢对汉族军队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高、封等“赵魏之豪”的重要性也就随之下降了。
在北齐朝廷眼中,两种力量中更为依重也是前者。北齐高演登基,旋即在皇建元年(560年)十一月下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师太原王娄昭、故太宰章武王厍狄干、故太尉段荣、故太师万俟普、故司徒蔡儁、故太师高乾、故司徒莫多娄贷文、故太保刘贵、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三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宰扶风王可朱浑道元、故太师高昂、故大司马刘丰、故太师万俟受洛干、故太尉慕容绍宗七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修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显祖庙庭。”[77]在高演所列的配飨三祖庙的功臣名单中多数是所谓“盖代之豪”,出于“赵魏”的汉人大族只有高乾、高昂兄弟与封隆之(封祖裔)三人而已。
在正史传记的安排上同样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点。北齐书为唐人李百药在其父李德林旧稿基础上修成,后多有残缺,但关于北齐功臣的诸传基本为李百药原本,可见其设想。从卷一五至二二为建立高齐的诸功臣列传,卷一五至二○均属“盖代之豪”,为高欢亲旧,或早年投靠高欢“宣力霸朝”者,其后的卷二一、二二方为高、封、李、卢等“赵魏之豪”。前者中有些人的功劳显然远逊于后者,但地位却先于后者。此中意蘊颇堪回味。
(二)各地豪右与高欢父子的纠葛
赵魏之豪以外,魏末各地乘时而起的豪右作为第三股势力与高氏实无直接的关系,并非他所依靠的力量。这些豪右北魏末年因从征出资获得官职,出入地方政权,但他们与高氏素无瓜葛,所得的官职也是北魏所授。高氏新起,又出自六镇,曾为仇视汉人的尔朱荣部下,深浅难测,豪右不会立即向高氏奉表纳忠,高氏政权也不会立即主动将他们视为可依靠的力量。双方需要相互试探与磨合。
双方的首次接触就是以豪右南叛而告终。高欢信都起兵不久,攻占邺城,永熙元年(532年)正月,青州建义,响应高欢,大都督崔灵珍与耿翔皆“遣使归附”,声援高欢。这是赵魏以外的第一支景从高氏的队伍。此时尔朱兆等势力正炽,高欢甫张旗帜,声威有限,兵马寡少,青州与冀州不相毗邻,崔、耿只是遣使归附,而非双方并力携手,不能壮大高欢实力,但对鼓舞士气,极为重要。崔灵珍当出自清河崔氏,为当地大族,耿翔姓氏不显,家世不详,似无法与崔氏相比,但能召集部曲,号令一方,自封大都督,属当地豪右应无疑义。两人在高氏夺权中的作为,史书无载。不过,次年四月,高欢已彻底消灭尔朱氏势力,控制北魏朝廷,耿翔复据青州反,并南连萧梁,史称“青州人耿翔袭据胶州,杀刺史裴粲,通于萧衍”。[78]此耿翔与上面提到的遣使归附高欢的耿翔应是同一人。史书称此人为“青州人”或“青州民”[79],按《魏书》通例,起兵反叛者如有官阶,例加说明[80],据此,耿翔此时犹无任何官职,高欢对率先响应他的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回报,这或许是耿翔潜通萧梁的原因。耿翔首鼠两端不能不使高欢对各地豪右心存狐疑,高欢对豪右的冷淡反应也难以使豪右踊跃响应。
实际上,包括高欢在内的六镇武人之所以起兵反魏,就是对士族与洛阳汉化的鲜卑贵族不满。河阴之变,公卿涂地,也没能消除他们与中原大族的隔阂。建义元年(528年),河北大族邢杲率众反叛于青州,次年,朝廷遣元天穆讨伐,此时得到萧衍支持的元颢已克鄚城(一说鄼城),天穆集文武议讨伐先后,除了薛琡,众人均以为应先讨邢杲。后杲请降,未得到赦免,反遭问斩,均显现了六镇武将对河北大族的仇视。[81]高欢恰恰也随元天穆参加了此役[82],孙腾、慕容绍宗、于谨、侯莫陈崇、侯莫陈顺、宇文贵等亦预此役。[83]高欢日后依靠高、封、李、卢等河北大族信都建义,实是因他力量有限,不得已而为之。
另一方面,包括高乾在内的河北大族对于尔朱荣屠戮士族也相当不安,先后托附魏庄帝与刘灵助[84],对出自尔朱兆麾下、且非汉人[85]的高欢一开始也是“众情莫不惶惧”[86],不无疑虑。双方的隔阂并不会因一时携手而消失。高欢一旦羽翼丰满,他与大族的蜜月也就走到了终点。河北大族的代表高乾被赐死就是一个重要的信号。[87]
永熙三年(534年)七月孝武帝西奔,十月,孝静帝立并迁都邺城,局势粗定,高欢完全控制了东魏朝廷,开始逐步翦除异己势力,其中包括了各地的豪右。
迁都不久,高欢的亲信高隆之建议解除内地州郡牧守的兵权,史称“魏自孝昌已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所在颇为烦扰。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诏皆如表。”[88]高隆之此表当上于天平年间。孝静帝立,改号天平,高欢主政,他曾对边要之地的刺史做过全面调整,用其“亲旧故人”出任缘边诸州的刺史。迁都邺城时改洛阳为洛州,元弼为洛州刺史,镇洛阳。[89]此人非高欢亲信,旋即为韩贤所取代。史称“天平初,(韩贤)为洛州刺史”,贤“素为高祖(高欢)所知”,“高祖起义……贤仍潜遣使人通诚于高祖”,属于高欢的“乡邑故人”“帝乡之亲”[90],故有此任。史书中多见“天平初”出任某州刺史的记载,两人的交代也证明天平初高欢曾对重要的州牧做过调整。
根据史书,将天平初年东魏缘边诸州自西向东,从北到南,列于下,并附有当时可考的刺史:
晋州(治白马城),高市贵“天平初,复除晋州刺史”《北齐书》卷一九本传
南汾州(治定阳),尧奋“从高祖平邺,破尔朱兆等,……出为南汾州刺史”《北齐书》卷二○本传
泰州(治蒲坂,天平初复,后陷),韩轨“从破尔朱兆于赤洪岭,再迁泰州刺史”,《北齐书》卷一五本传
东雍州(治郑),慕容俨,《北齐书》卷二○本传
陕州(治陕天平初复,后陷),刘贵“天平初,除陕州刺史”,《北齐书》卷一九本传
华州(治华阴),叱列平“复从领军娄昭讨樊子鹄平之,授使持节,华州刺史”,《北齐书》卷二○本传
洛州(治洛阳),韩贤“天平初,为洛州刺史”《北齐书》卷一九本传
荆州(治穰城),王则“天平初,行荆州事,都督三荆、二襄、南雍六州军事,荆州刺史”,《北齐书》卷二○本传
阳州(治宜阳 天平初置,寻陷,武定初复),薛喜(天平二年)、慕容绍宗、蔡儁(至天平三年七月),《周书》卷四三《李延孙传》、《北齐书》卷二○《慕容绍宗传》、卷一九《蔡儁传》[91]
广州(治鲁阳),赵育(天平三年),《北齐书》卷二○《尧雄传》
东荆州(治比阳),尧峻、李愍(魔怜)(天平二年死),《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第438页、《北齐书》卷二二本传、《周书》卷三三《赵刚传》
豫州(治上蔡),尧雄“魏武帝入关,……随高昂破贺拔胜于穰城,周旋征讨三荆,仍除二豫、扬、郢四州都督,豫州刺史”,《北齐书》卷二○本传、《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
北扬州(治项天平二年置),那椿(天平三年),《周书》卷二《文帝纪下》
南兖州(治小黄),尧杰“率众随樊子鹄讨元树于谯城,平之。仍除南兖州,……寻加行兖州事。元象初,……出为磨城镇大都督”《北齐书》卷二○本传
徐州(治彭城),任延敬“天平初,复拜侍中,……寻为行台仆射,除徐州刺史”,《北齐书》卷一九本传
北徐州(治即丘),不详
上列诸人,除个别身世不详外,或是高欢的“乡邑故人”,如韩轨、韩贤、蔡儁、王怀、刘贵、任延敬、高市贵;或是早年投靠高欢的将领,如尧氏兄弟、王则、叱列平、慕容绍宗与慕容俨;或赵魏之豪(李愍),均属于高欢的亲信。边要之地由这些人率兵驻扎,可以放心。而内地的重要州郡亦由重臣出掌:尉景为冀州刺史[92]、侯景为定州刺史、高隆之为并州刺史[93]、蔡儁为济州刺史。[94]这种安排应与高欢初主魏廷,大量非嫡系力量尚存密切相联。更具体而言,建号天平后一个月爆发的樊子鹄的起兵给高欢敲响了警钟,使他进一步意识到境内并非所有力量都与他同心同德。
永熙三年(534年)十月改号天平,魏廷开始北迁邺城,十一月,孝静帝未至邺城,兖州刺史樊子鹄、南青州刺史大野拔便据瑕丘反,次年正月,樊子鹄被杀,兖州平。[95]樊子鹄虽也出自尔朱荣府中,却非高欢嫡系,且素受魏孝武帝重用。孝武西奔,子鹄起兵[96],两事应存因果。此乱旋起旋落,似影响不大,但对高欢而言,使他意识到自己虽控制了魏廷,但根基不牢,力量有限,散布各地的异己力量仍是潜在威胁。高隆之的上表应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
这一意在弱枝强干的措施,针对的是非高欢嫡系的各种力量,其中就包括那些“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的豪家大族。这些豪右与高氏原无瓜葛,他们拥兵自重,随时可能兴兵反叛,高氏不能不有所防范。宋孝王《关东风俗传》在概述北齐豪族情况后说“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间隙,先为乱阶”[97],这大概也道出了此前高欢的想法。去除兵权,瓦解造反的基础,是稳定高氏控制的局面上极为重要的一着棋。
朝廷采纳高隆之建议后,州郡兵多被裁撤,仅存河阳道兵与幽州道兵[98],豪右的私家部曲也应遭到禁止。天平以后,部曲已不能随意组合,须得朝廷允许。[99]得到许可的也仅限于少数从龙的汉族功臣,如高季式、封子绘、崔 与高欢心腹亲旧,如斛律光、高岳、高归彦。[100]卢勇为阳州刺史,武定二年(544年)卒,死前将马五百匹、甲仗六车献给朝廷。阳州地处东魏西南,毗邻西魏,为缘边要地,私马仗对于台军不无帮助。卢勇为范阳卢文伟族人,尔朱灭后投身高欢,亦属佐命功臣。尽管如此,勇也颇为不安,刺史任上启求入朝,高欢手书安慰,允许“卿之妻子任在州住”,并勉励他“当使汉儿之中无在卿前者”。[101]勇临死前献马仗于朝,向高欢表忠,免其疑心,也为其子孙立世提供了保证。卢勇之死距高慎西叛不久,高慎之叛,使高欢对赵魏之豪也难以放心(详后)。献马仗事暴露出高氏对拥有私家部曲的豪右的压力,以及拥有私部曲者的忐忑之心。而这些豪右实际以辅其起兵的赵魏之豪为主。
高隆之是汉人,后“高祖命为从弟,仍云渤海蓚人”,但他早在平羊侃时就“与高祖深相结托”,后更与孙腾、司马子如等汉人一道成为高欢的心腹。史称“齐运勃兴,孙、高陈力”,“并是潜德僚寀,早申任遇,”[102]类似的还有杨愔。他们是以个人形式结交高欢,为他出谋划策,身后并无庞大的乡里部曲势力。因其兴衰荣辱均系于高氏,他们与高氏集团及后来的高氏政权的关系也更为牢固。当时尚是元氏天下,由高欢出面过于明显,经高隆之倡议,比较和缓,不致激起严重的反响。这一建议是出自高欢的授意,还是高隆之个人的胸意,并不重要,关键是建议的内容正中高欢的下怀,且建议一出,并未见反对者,顺利地解除了内地牧守的兵权,可以说不费力就达到了高氏消除异己,巩固地位的构想。
解除内地牧守的兵权,控制部曲的召集,也就限制了包括豪右在内的异己势力的军权,基本铲除了反叛的可能。通观东魏北齐,东魏时期变乱较多,北齐较少,基层统治稳固[103],可证明此策确有成效。此后,随着高澄入邺辅政,又废除了实行了近20年的“停年格”,豪右的仕途又生坎坷。
东魏元象元年(538年),高澄摄吏部尚书,史称“魏自崔亮以后,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文襄乃厘改前式,铨擢唯在得人”[104],所谓“选人常以年劳为制”指的是崔亮在北魏神龟中羽林之乱后设立的“停年格”。该制的基本原则是“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于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也就是待选的官员无论品行才能,一律按解除上次职务的时间排序,时间早的先行任用。以“停解日月”这一明确的外在条件作为任官的唯一标准,无论贤愚,只要耐心等待,候选者早晚都可得到实官。北魏末期,做守令一任6年后要停解6年才能再次任职。[105]对于那些空有“散官”头衔而长期得不到职事官的“职人”,这一“格制”的施行使得他们有望获得实官;那些“不解书计,唯可彍弩前驱,指踪捕噬”不一定具备治世才能的勋人、武人,通过这一办法也可“垂组乘轩,求其烹鲜之效”,出任地方守令,故此制一出“沉滞者皆称其能”。[106]尽管反对声浪不断,此后甄琛、元修义、元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107],一直沿用到东魏。
对于才行不高者,实行“停年格”确属福音,它提供了获得“实官”的保障。那些乘魏末之乱而起的各地豪右,多半都是“率性豪侠”“有武力”“粗犷无赖”“少雄武,有胆力”,而乏治世才干,若按通常依“人地”选举,无法得到“实官”。“停年格”的存在,则保证了他们能够得到“实官”,其中最多的仍是州郡县的牧守令长及其僚佐。[108]高澄废止“停年格”,复重视“人地”“才名”,豪右入仕之途自然会平添不少障碍。正是在这一时期,不少汉族高门士人藉此进入了东魏政坛,史称高澄摄选“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109]入选的高门士族声望虽高,在乡里却未见有什么部曲,便于朝廷驱使。
高澄之后历文宣一朝至废帝间长期掌选的杨愔,为弘农人,司空杨津之子,累世公卿,属魏世高门。他“风表鉴裁,为朝野所称”,换言之,他的人伦见识得到朝廷内外的认同,其选人标准与当权者是完全一致的。他典选二十余年,“奖擢人伦,以为己任”“取士多以言貌”[110],那些以“豪侠”出名而才学无闻的豪右用杨愔的“言貌”来衡量很难合格,要得到实官恐怕并非易事。废停年格亦是高氏削弱汉族豪右势力的又一步棋,杨愔长期控制吏部,则使这一措施得到长期贯彻。 (三)高慎西叛与高欢父子对赵魏之豪的打击
上述两步可以说是高氏有计划削弱地方豪右势力的积极措施。如果说这些措施主要针对的是各地豪右,而对从龙的赵魏之豪尚有几分尊重的话,几年后骤起的一场叛乱暴露出高欢父子与赵魏之豪的矛盾,也使高欢父子对豪右的戒心扩大到赵魏之豪。
武定元年(543年),高乾之弟高慎(字仲密)突然西叛,使得高欢父子对渤海高氏这样的佐命元勋也充满疑虑。[111]事情原委如下:约在兴和中,高慎累迁御史中尉,选用御史,多其亲戚乡闾,不称朝望,文襄奏令改选焉。慎前妻,吏部郎中崔暹妹,为慎弃。暹时为文襄委任,乃为暹高嫁其妹,礼夕,亲临之。慎后妻赵郡李徽伯女也,艳且慧,……文襄闻其美,挑之,不从,衣尽破裂。李以告慎,慎由是积憾,且谓暹构己,遂罕所纠劾,多所纵舍。神武嫌责之,弥不自安。出为北豫州刺史,遂据武牢降西魏。[112]
此时国内形势稳定,高欢父子正试图借机整肃乱法“勋贵”“权臣”[113],高慎过去“当官无所回避,时咸畏惮之”[114],故被征为御史中尉,充当爪牙。高慎此刻尚受信任,但他“选用御史,多其亲戚乡闾”,触犯高欢父子的忌讳,“不称朝望”,被迫改选,加上与崔暹、高澄的个人恩怨,矛盾日深。御史中尉任上又“罕所纠劾,多所纵舍”,工作不力,复招致高欢“嫌责”,更觉不安。外任时高欢父子对高慎已怀戒心,“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仲密但知民务而已”,故乘外任之机西叛。[115]
高慎选用御史“多其亲戚乡闾,不称朝望”以及剥夺其军权表明高欢父子对渤海高氏及其亲故已怀戒备,高慎西叛前冀州豪右的反应则加剧了高欢父子的警惕。高慎反叛前曾联络其弟高季式,遭到拒绝。[116]同时他还“遣使阴通消息于冀州豪望,使为内应”,结果是“轻薄之徒,颇相扇动”,冀州豪右大有蠢蠢欲叛之势。高氏父子派遣在冀州名望甚高的封隆之“驰驿慰抚,遂得安静”。其间高澄密书与隆之:“仲密枝党同恶向西者,宜悉收其家累,以惩将来”,高澄对欲叛的冀州豪右极不放心,欲将同党斩尽杀绝,封隆之以为“恩旨既行,理无追改,今若收治,示民不信,脱或惊扰,所亏处大。乃启高祖,事遂得停”。[117]高慎反叛很快就得到平息,对政局的实际影响不大,但他牵涉出的冀州豪望“轻薄之徒,颇相扇动”对高欢父子精神上的打击不轻。它反映出高欢起家所依靠的冀州豪右已心怀怨恨,离心离德。冀州豪右尚且如此,其它地区更可想而知了。此事变起突然,但诱因却非此时才出现,也算是多年来高欢父子打压豪右的后果之一,它的出现反过来强化了高欢父子对汉族豪右的猜忌和防范。
二年后,封隆之死。不久高欢路过冀州,追忆封隆之,对司马子如说“封公积德履仁,体通性达,自出纳军国,垂二十年,契阔艰虞,始终如一。以其忠信可凭,方以后事托之。何期报善无征,奄从物化,言念忠贤,良可痛惜”[118]这段话意味深长,既是对封隆之始终如一的忠诚的感慨,也暗含着对冀州豪右首持两端的不满。同时亦折射出冀州豪右与高氏政权的复杂关系,以及维持高氏政权与他们持久合作关系的艰难。
高慎西叛后高欢父子所信任的“赵魏之豪”主要就是封隆之一门而已。高欢临终,引封隆之之子封子绘入内室,“面受密旨,衔命山东,安抚州郡”。高欢死,高澄以封子绘为渤海太守,“令驰驿赴任”,并亲执其手曰“诚知此郡未允勋望,但时事未安,须卿镇抚”云云。令封子绘屈尊为郡守体现了高欢父子对封氏的信任,“时事未安”一语则暴露了高澄对河北大族聚居地区局势的忧虑。自武定五年(547年)高欢死至天保二年(551年)封子绘一直在渤海太守任上[119],证明他们对首先从义起兵的赵魏之豪的戒备心理。[120]
高慎西叛,冀州豪右暗中响应,使得高欢父子丧失了对多数赵魏之豪的信任,双方貌合神离,朝廷对他们也要刻意加以防范,高欢父子对其他汉族豪右的戒备也扩大到赵魏之豪。这种背景下出现前述卢勇临终献马仗于朝廷就不难理解了。
武定二年(544年)十月,高欢又遣心腹孙腾、高隆之为括户大使,赴河北、青州“分括无籍之户,得六十余万”。[121]此次括户针对的是“侨居者”与“逃户”,目的是增加朝廷的赋税收入。这是学者习知的史实。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括户”均是与豪强大族争夺人口,这次也不例外。括户集中在青州与河北,均为汉人豪右聚居之地,这里的逃户与豪右势力关系密切,且主其事的孙腾与高隆之均是早年追随高欢,属于“潜德僚寀,早申任遇”之股肱。此举带有争夺豪右依附人口之意甚明,亦应为高欢打击豪右一个步骤。获逃户六十余万,成效显著,是朝廷与豪右势力争夺上获得的又一重要进展。
对高氏政权来说,经过上述措施的整治,进入官场的汉族豪右的影响已经大为削弱,依附的力量多被剥离,但其在地方官府中的力量依然散布各地,虽构不成心腹之患,但其潜在的威胁也不可忽视,仍要加以防范和打击。天保七年并省州郡县就是在这方面采取的又一步骤,它延伸并深化了以前的诸项措施。
(四)并省措施出台的时机
此策出台于天保七年十一月,既是出于精心安排,也有相当的机缘。从国内看,是以各地汉族兵马的北调及从龙的赵魏之豪军事力量的覆灭为背景。天保六年,朝廷发夫180万筑幽州北夏口至恒州的长城,令高欢之侄高叡“领山东兵数万监筑长城”,事毕,七年,“诏以本官都督沧瀛幽安平东燕六州诸军事、沧州刺史。八年,征叡赴邺,仍除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恒三州,及库推以西黄河以东长城诸镇诸军事”。[122]天保七年高叡为都督六州诸军事时幽、安、平与东燕四州为边防要地,相当数量的山东兵马应留边备敌。八年的新职更处防范突厥的前沿。所谓“山东兵”指的是齐境内的汉族军队,这批兵马虽已受齐廷调配,上应与各地豪右有着深浅不等的联系,渊源上或许不少就是豪右过去的“私兵”。将他们调至北边,既可备边又消除了豪右利用他们起兵的可能性,一箭双雕。天保七年三月齐廷派萧轨等率兵10万渡江攻建康,六月兵败,萧轨、李希光、王敬宾、东方老、裴英起等将帅46 人被杀,士卒散还者十二三。被杀的将领中东方老、李希光是从高昂“建义”的将领,裴英起也与高昂兄弟有某种关系。此举似是借南师之手削弱赵魏之豪残存的军事力量。[123]上述安排看似孤立的事件,实际为随后推进并省扫清了障碍。
当时的国际形势也为并省州郡县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天保七年十月,南朝与西魏均处于重大变动关头,无暇外顾。是年十月,宇文泰死,西魏面临权臣交替与政权更迭。而陈霸先刚刚击退北齐军队,局势粗定,成为丞相、录尚书事、扬州牧,大权独揽,开始准备取代梁朝。此刻,两大对手忙于王朝更替,内政纠缠,国际局势平稳,便于北齐集中精力从容整顿内部。
正是在上述国内国外有利形势下,十一月高洋下诏并省州郡县。四 并省方案与结果分析
天保七年的诏书只是简单地说并省了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与五百八十九县等,正如王德权所指出的,这次并省是以郡县为重点展开的,对“州”的裁撤是象征性的。上文指出,在州郡县三级中,州实际增加得最多,而在并省中却触动最少,其中似有隐情。这次并省表面的原因是要压缩朝廷的开支,究其实,主要是借机削弱郡县中豪右的影响。
如杜梭与王德权所云,这次并省州郡县的目的是要“务存简易”,减少财政开支。州郡膨胀不仅造成区划的混乱,更重要的是对朝廷利益的分割和对朝廷控制的削弱。与增设州郡县相联的必是设置相应的官府机构,安排官吏,需要相应的财政开支,在人口、赋税一定的情况下,州郡越多,所需开支越大,朝廷得到的收入会减少。滥征赋税虽可救一时之需,但终究是杀鸡取卵之下策,任何统治者都不敢一味如此行事。隋初杨尚希在建议精简州郡时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以众,资费日多,吏卒人倍,租调岁减。……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124]他提出精简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开支。实际上,经过了北齐天保七年的精简,到了隋代,郡县泛滥的问题已有部分缓解,尽管如此,朝廷仍然为此感到头疼,北齐时这个问题当然更加突出,更需要加以解决。
为此,裁减“州”显然是最便捷有效的途径。北魏以来,“州”均置军府,领有不少府吏,加上旧有的州吏,属吏猥多。按《隋书·百官志中》,北齐最低一级的州也有属吏232人,最高一级则有393人。相应的郡吏则为103-212人,县吏为30-54人。州吏不仅人数多,级别也要高于郡县属吏,三等下州的典签犹是从九品,其它多数属吏分布在从五至正八品之间,而郡县的属吏中只有郡丞与县丞入九品,郡中正、功曹与主簿只是视八品与视从九品[125],余下的诸曹佐更是在其下了。品位的高低与俸禄的多少、官府开支的多寡成正比。一个州的开支要比郡县多数倍乃至数十倍,节省开支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大量裁减“州”,且至东魏末辖区内已有80个“州”,增幅最大。实际的并省中“州”反而触动最少。
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应与州郡县官员的构成以及朝廷并省的实际意图分不开。 “州”既有州吏也有府吏,前者主要由当地人出任,后者率由朝廷任命,实际府吏的作用往往压过州吏。而郡县官府除郡守、县令以及郡丞等极少数由朝廷任命,绝大多数僚佐由守令辟除当地人担任,多数不算正式入仕。实际出任僚佐的主要是各地的豪右。
北魏《王真保墓志》形象地记述了孝文帝太和时秦州刺史如何选拔僚佐,文云“刺史山阳公[126]……光临申举,择必良彦。自非累代豪家王公之族,才逸孤群,都无以豫其选。于时民豪列庭,冠带鳞萃。公独被瞩盼,留目丁宁,即补西曹,用强贞干。”[127]王真保经历的这次僚佐选举的对象首先是官宦后代,其次是才俊,具体过程要经过当众面试选拔,选中者当场任命。这应是北朝州郡县选拔属吏的一般情形。重视门第应是北朝时期除北周以外各朝通行的准则,所以苏绰才有“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128]之讥。能够占据这些州郡大吏职位的主要是各地的“豪右”,北魏后期的颍川郡“地接都畿,民多豪右,将选乡官,皆依倚贵势,競来请托”[129]。东魏北齐后情况依旧。[130]这些豪右虽然担任的多是郡县僚佐,基本算不上起家入仕,从朝廷角度看地位低微,但在各地的实际影响根深蒂固,不可小视。
对高齐朝廷而言,如果大量并省“州”,会使大量朝廷命官失去职位,这些职位很多是高门起家之选[131],职位减少会触动高门权贵子弟的利益,影响官僚队伍的稳定,危及朝廷的统治,朝廷自然会慎之又慎。裁减郡县,直接受到波及的命官则要少得多,倒是那些守令自行辟除的僚佐首当其冲。朝廷既希望减少开支,同时也要削弱豪右在各地的影响,欲兼顾两者,唯有大量并省郡县。
此次一举并省了将近一半的郡与一半以上的县,受到冲击的郡县僚佐至少有33429人,这些人是并省主要受害者。他们多是各地豪右。[132]据此,并省打击的真正目标是担任僚佐的各地豪右,朝廷试图从根基上动摇他们的势力。
具体裁撤了哪些州郡县,诏书只是说“今所并省, 一依别制”,并无说明。稍后编撰的《隋书·地理志》记载了不少罢废于北齐的州郡县名称,但没有说明何时并省。新旧《唐书·地理志》与《通典·州郡典》均无相关记载。只有《元和郡县图志》与《太平寰宇记》分别记录了一些天保七年废罢郡县的具体情况,当然,涉及的行政区划与诏书所说相比十不能一。根据后两书的记载,《隋书》所记的北齐的并省情况不少是天保七年进行的。我统计《隋书·地理志》一共提到并省7州、63郡和169县,王仲荦先生统计则废县293[133],与诏书所说也有不少的距离,难以从中了解并省的全面情况。
尽管如此,根据的零星记载,仍可以看出并省的用意。首先,这次并省中,一些汉魏以来大族郡望所系的郡县被取消。北魏一流高门郑氏为荥阳开封人,这次并省中,荥阳郡被废,并将成皋郡移到了原来的荥阳郡,即将成皋、荥阳两郡合并称为成皋郡,郡治沿用荥阳郡治荥阳县。[134]开封县亦被裁撤。北魏时开封县一度并入苑陵县,景明年间恢复,魏末属陈留郡,东魏初又立开封郡[135],天保七年,开封郡与县俱废。[136]此举很值得玩味。成皋郡本东魏天平元年分自荥阳,两郡合并弃用悠久的“荥阳”改称“成皋”,似对“荥阳郡”心存忌讳。联系到开封县同时被废,不能不认为并省矛头针对的是盘根当地数百年的大族郑氏。
同时在这次并省中太原王氏、温氏的故里太原郡的祁县与清河崔氏的一支崔光所出自的东清河郡与鄃县亦被裁撤。[137]另外魏晋以来高门琅邪王氏、颜氏的故乡临沂县也在北齐时被废[138],具体时间很可能也是天保七年。
此外,清河崔氏、张氏的老家武城县在并省中也被移到了西南的汉代信成县旧址。[139]大族猥集的幽、瀛。冀三州也并省了许多县。[140]
这些不过是文献中残存的事例。上述举措从不同的侧面对盘踞当地的豪右势力予以打击,削弱他们在地方的影响。举措不同或与各地豪右在北齐政权中的不同地位分不开。跟随高欢起兵的赵魏之豪在齐代较之其他大族,位高权重,名义上尚受尊重,高、封犹配飨高欢庙庭,但也渐受高氏猜忌戒备,故对其故里没有直接并省,却将周围的不少郡县省并,扩大了不少郡县的辖区,实际也间接削弱了他们在各地的相对优势地位。[141]对于北齐地位相对低落的清河崔氏、张氏,虽保留了“武城县”不废,却移动了县址,撤消了郡内的其他县(绎幕)。裁撤邻县等于减少了僚佐的员额,将官府从大族长期聚集的聚落迁走,对豪右势力不能不有所遏制。而对于趋于没落的大族或其某一房支,如自河北迁至青齐,落籍东清河鄃县的崔光后人、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则进一步采取直接废罢桑梓郡县的办法,使其“高自标置”的旗号——郡望失去实际的依托。[142]这既是对他们精神上的打击,同时,对于他们那些留在乡里的房支,更是受到实质上的削弱。此间“本郡”“本县”对时人具有重要意义,更何况是高门郡望所系的郡县。[143]所在郡县被废,察举入仕的机会随之减少,竞争加剧;出任郡县僚佐的机会相应减少了许多,同时增加了与周边地区豪右在获取有限的僚佐职位上的争夺,便于朝廷的插手与控制。[144]这些调整表面看来只是简单的郡县增减,实际都暗含着翦除豪右大姓在郡县范围内影响的努力。太原王氏、清河崔氏、张氏等高门在东魏北齐朝廷寥无人物,门第衰落,而他们在乡里的房支已属本文所论的豪右,“一宗犹将万室”,势力尚存,犹受朝廷忌惮。而出于博陵崔氏的崔季舒、崔昂与崔暹在北齐颇为得势,故该郡基本未受触动。北齐朝廷在削弱豪右上不可不谓煞费心机。
其次,天保七年的并省并不是仅仅限于打击各地豪右,并省中也对各地的行政设置的布局做了调整,使得因反复叠加而相对混乱的设置趋于合理分布。王德权曾以河北为例作过细致的研究[145],实际这种调整不限于河北,光州的情况亦是例证。北魏时在今天山东省的胶东半岛上设立了光州,至东魏下辖3郡14县,经过天保七年的废罢,仅剩2郡6县。详见下表:
天保七年前光州建置
郡属县
东莱掖、西曲城、东曲城。卢乡
东牟牟平、黄、(心+弘)、观阳
长广即墨、昌阳、长广、不其、挺、当利
天保七年并省后光州建置
郡属县
东莱掖、昌阳、长广
长广黄、牟平、观阳
其余各县基本都是在这一年被并省。[146]这样一来,光州诸郡县所辖的人口也大幅度上升。以东魏时的户口数为准,废罢前光州有户45776,口160950[147],平均一郡15258.7户,53650口,一县平均3269.7户,11496.4口;废罢后一郡平均22888户,80475口,一县平均7629.3户,26825口,郡县人口规模较前有大幅度的提升。
这次并省不是简单的废罢,还包括治所的移徙,甚至也有少量的新置等布局的调整。就光州而言,长广县的治所在天保七年并省时就由今山东莱阳县东五十里处移到胶东县故城[148];牟平县治也由过去山东福山县西北30里的旧址向西北移到今天蓬莱县东南,当时的黄县东北73里处。[149]同时,原先若干县的距离较近,如挺县与昌阳、曲城与西曲城、当利、卢乡与掖县等,经过这次并省,废罢了一些间距较小的县,使县的分布更加均匀。[150]这样的安排可能是基于当地人口分布的特点。相对于半岛的地理,郡县的分布并不均匀,东南部此时未设一郡县,可能此时该区域人口尚少,因而没有设置,到了北齐末年,随着该地人口的增长,出现了加强控制的需要,故于天统四年(568年)增设了“文登县”。其它地区的并省活动同样包括了郡县布局的调整。阳武县的治所在天保七年移到汴水南一里[151],因此,此次并省亦是一次行政区划的全面清理整顿。
仅就行政区划调整而论,天保七年的并省作为一次集中整顿,并不是高洋一时心血来潮推出的措施,而是北魏末年以来局部调整的延续与。北魏末年高欢执政时就曾试图进行调整,打算废撤东雍州,因当时的刺史潘乐力陈东雍州“地带山河,境连胡、蜀,形胜之会,不可弃也”,得以保留。[152]东魏末,高澄主政时对于新近得自梁朝的郡县也做过大幅度的合并,《魏书·地形志中》东楚州高平郡高平县下注明“武定七年改萧衍东平、阳平、清河、归义四郡置”,朱沛县下“武定七年改萧衍朱沛、修仪、安丰三郡置”,该郡其它县下,以及该州的淮阳郡、晋宁郡与安远郡下亦多有类似的记载。这些记载表明东魏在获得这一地区后曾对梁朝的行政设置大加裁撤。北齐天保初年,高洋也进行过小范围的撤并整顿。天保元年分别罢省了长平郡的玄氏县与东海郡的赣榆县。[153]但是这些都是局部的修补,并不能解决全国范围内存在的州郡泛滥,只有进行全面的整顿才得奏效。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年高洋不仅并省了大量州郡县,同时还在北魏旧都平城设立了“恒安镇”。《元和郡县志·河东道三·云州》云“孝昌之际,乱离尤甚,恒、代之北,尽为邱墟,高齐文宣帝天保七年置恒安镇,徙豪杰三千家以实之,今名东州城。其年废镇,又置恒州”。另据《北齐书·文宣帝纪》:天保六年“发夫一百八十万筑长城,自幽州北夏口至恒州九百里”。按《元和郡县志》,此时尚无恒州,应是太平县。北齐设恒安镇于平城应与筑长城前后相连,意在北防突厥,西备北周,与天保六年置“北朔州”同属于北部边防战略的组成部分。高欢弟子赵郡王高叡在天保八年曾任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恒三州,及库推以西黄河以东长城诸镇诸军事”,这里出现的“北恒州”当是七年新设的“恒安镇”所改。史称“叡慰抚新迁,量置烽戍,内防外御,备有条法,大为兵民所安”。[154]所谓“新迁”就是《元和郡县志》说到的“豪杰三千家”。这些豪杰应主要是各地汉人大姓。隋末起兵于此的刘武周本为河间景城人,“父匡,徙家马邑”[155],其父徙居马邑当在北齐时,应是因设北朔州、恒安镇迁豪移入该地的。又有太原人王约之祖王恽“齐任恒州司法,有志无时,□宦游于□位”[156],司法乃隋代的官衔,按北齐的制度应为“法曹行参军”。法曹如果是由当地人出任的话[157],王恽也应由太原迁到恒州。这两例可证被迁者包括不少汉族豪杰。时人宋孝王在《关东风俗传》中说“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158]或暗指此事,上举两人或是书中提到的“瀛、冀诸刘”与“并州王氏”的一员。建镇防边战略本与削弱豪右不相干,但在具体实行中通过迁豪将两者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打击汉族豪右的又一步骤。
天保七年大量并省州郡县,同时设镇迁豪,一废一设,看似矛盾,目的实际相通:打击汉族豪右。经过高欢掌权后的不断打击,汉族豪右似乎已无还手之力,文献中难以见到各地有人以武力或其他方式反抗[159]。五 余论
豪右尽管已遭重创,北齐朝廷并没有就此罢手。武成帝时颁布的“河清新制”中对百姓建邑义兴福业做出限制,“新令普班,旧文改削”,规定“诸为邑义,例听县置”。[160]这一规定针对的是佛徒,实际各地豪右常常利用兴福建邑来扩大影响,抬高声望。令文剥夺了百姓自由立邑义的权利,也限制了豪右利用佛教邑义在民间树立声威,等于堵塞了豪右在民间的一条重要途径,无疑属于釜底抽薪之策。这是以往措施的余波。
经过几十年的打击,北齐辖区内的豪右势力大为削弱。有齐一代,大族反叛很少,基层统治稳定[161],证明这一措施基本获得成功。不过,北齐朝廷为此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汉族豪右由此丧失对齐廷的认同,在面临北周兵锋时,除了晋阳尚有抵抗外,其他地区望风而溃,北齐迅速走向灭亡。而后主在兵临晋阳时欲北走突厥,似乎也可看出北齐政权在汉族地区统治基础之薄弱,这与缺乏豪右的支持不无关系。
关东豪右并没有自行消失,而是经过东魏北齐朝廷的打击,逐渐丧失武力,而换得散号官位,无力与朝廷对抗。北周与杨隋踵其事,不仅将山东豪强迁至洛阳,更有甚者,对旧齐士人也颇为忌惮,仕途上予以压制[162],实际上延续了北齐的做法。
相形之下,西魏北周立国之初国力微弱,但它能利用汉族乡豪,发挥其作用,上委以重任,上下同心,最终平齐统一北方。关陇豪右亦藉此步入政权,结合到“关陇集团”之中,跻身为帝国的统治者。[163]朝廷对待豪右的态度与两国的盛衰关系密切,不可不察。
经过魏齐至周隋的反复打击与关陇地区豪右融入政权,一降一升,或沉寂闾里,或显扬朝堂,豪右在地方的影响日益式微。随着乡官的废止、勋官、散官制度的确立、守选制度的形成与科举制的设立、影响日盛,两汉以来困扰朝廷数百年的豪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进入隋唐以后,“豪右”不再是朝廷关心的重点,朝廷与地方关系从此转入新阶段。这也应视为北齐对后代的一个重要贡献。
另一方面,研究历代行政区划变动,特别是那些重要的调整,也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需要结合时代背景、朝廷动向等加以具体的分析,揭示变动的原委与产生的后果,这样才能获得对历代行政地理更为深入的认识。
[1]《通典》卷三《食货·乡党》引,中华书局1988年点校本,第62页。
[2]陈爽《〈关东风俗传〉所见诸豪试释》,收入所著《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188页。
[3]关于“士绅”的简短概括见John King Fairbank and Merle Goldman, China: A New History. enlarged edi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101-107.
[4][4]这里使用“豪右”而不是习用的“豪族”是因为在我看来,直至北朝末,宗族组织尚在形成中,参见拙文《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中的“豪右”多含贬义,与此相对的是“民望”。两词一贬一褒,实际所指基本相同。“豪右”并不是一有确定内涵的用语,只是时人常用的一种称呼。大体指在某一地区享有声望与号召力的人物,在孝文帝“定姓族”后那些列入郡姓、县姓的家族成员以及四海大族留在乡里的房支成为“豪右”的主体。北魏末年朝野动荡为他们提供了崭露头角的机会。
[5]如陈寅恪所论,见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黄山书社1987年版,第281-300页;缪钺《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之冲突》,收入所著《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78-94页;萧璠:《东魏、北齐内部的胡、汉问题及其背景》《食货》复刊第6卷第8期,1976年11月,第13-31页;许福谦:《东魏北齐胡汉之争新说》《文史哲》1993年第3 期,第26-29页。
[6]如谷川道雄《北齐政治史と汉人贵族》,《(增补)隋唐帝国形成史论》,筑摩书房1998年版;黄永年《论北齐的政治斗争》,收入所著《文史探微》,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2-68页。
[7]岩本篤志:《北齊政権の成立と“南士”徐之才》《东洋学报》第80卷第1号,1998年6月,第27-59页。
[8]参吕春盛《北齐政治史研究——北齐衰亡原因之考察》第五章,大学出版委员会1987年版,第189-258页。
[9]如滨口重国《高齊出自考——高歡の制霸と河北豪族高乾兄弟の活躍》六—八,《秦汉隋唐史の研究》下,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版,第710-726页;陈群《渤海高氏与东魏政治》,《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第70-80页;何德章:《高乾兄弟的命运——东魏解散豪族私家武装的过程》《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6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9页。
[10]如陈爽《〈关东风俗传〉所见诸豪试释》,收入所著《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第152-188页。
[11]如史睿《北周、隋、唐初的士族政策与政治秩序的变迁》《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第43-49页;牟发松:《旧齐士人与周隋政权》《文史》2003年第1期,第87-101页。
[12]《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以下所引正史均为中华书局点校本,第63页。《通鉴》卷一六六“太平元年”《考异》指出“《北史》作‘五十六郡’,今从《齐书》,第5155页”。应当说“一百五十三郡”说正确,考证见杜梭《北齐天保七年并省郡县略析》(《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86年第1期,第143页。
[13]除了专门研究行政区划变迁的论著多少会提及外,笔者所见,仅上引杜梭文专门讨论此次并省。作者简要分析了并省的原因,主要据《隋书·地理志》讨论了废郡的具体情况,认为主要目标是户口稀少之郡,双头郡与正光、孝昌后新立郡,意义是裁官吏,减开支,并提到亦具有挫抑地方豪强势力的作用。作者关于并省原因与意义的分析与推测多有道理,但有待深入,至于并省情况则由不少错误。严耕望在《从南北朝地方政治之积弊论隋之致富》(收入《严耕望史学选集》下,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第405页涉及这次并省。王德权在《从“罢郡存州”到“改州为郡”——隋代河北政区调整个案研究》(《历史学报》第26期,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1998年6 月)与《从“汉县”到“唐县”——三至八世纪河北县治体系变动的考察》(《唐研究》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中分别谈到天保七年并省州郡的意义。前文中,作者提出这次改革的重点在郡与县,目的是基于政治现实与财政收支的考虑,并推测可能有抑制豪右控制地方的效果,第47-52页;在后文中,他以河北地区县治的变化为例指出“西汉县结构的破坏或转变,关键在北齐(尤其是文宣帝天保七年)的调整”,“北齐诚为汉县结构转变为唐县结构的关键”,第167页。
[14]魏末“建州”的废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北齐书》卷二《神武帝纪下》永熙四年(534年)北魏孝武帝与高欢矛盾日深,“建州刺史韩贤、济州刺史蔡儁皆神武同义,魏帝忌之。故省建州以去(韩)贤”,高欢完全控制了北魏朝廷后又重新设立了“建州”,所以天平四年(537年)二月开仓赈济九州时有“建州”。
[15]据《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按规定,北齐的下下郡有属吏103人,加上郡守为104人;下下县有属吏30人,加上县令为31人,受到并省影响的则有104×153+31×589=34171人,再加上3州的官员,还会更多。这只是最保守的估计。
[16]《通典》卷一九《职官一》,第480页。
[17]据《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北齐规定“官非执事,不朝拜者,皆不给禄”,第764页。
[18]详细情况要比这里的概括复杂,可参邹逸麟《历代行政区划的划分和结构、职能的变迁》,收入其主编《中国历史人文地理》,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70页。
[19]同上,第70页。
[20]《北齐书》卷四《文宣帝纪》,第62-63页。
[21]王德权前引1998年文,第49页。
[22]《尧峻墓志》语,见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37页。
[23]具体情况参朱大渭《北魏末军户制的衰落》,收入所著《六朝史论》,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86-189页。
[24]《魏书》卷一一○《食货志》,第2860-2861页。
[25]《魏书》卷九《肃宗纪》,第246页。
[26]《魏书》卷一一○《食货志》,第2861页。
[27]《魏书》卷一○《孝庄帝纪》,第259页。
[28]《魏书》卷一○《孝庄帝纪》,第262页。
[29]《魏书》卷一一《前废帝纪》,第275页。
[30]参阎步克《北魏北齐“职人”初探——附论魏晋的“王官”、“司徒吏”》,收入《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69页。
[31]《魏书》卷六六《崔亮传》,第1480页。
[32]《魏书》卷四七《卢义僖传》,第1053页。
[33]《魏书》卷四八《高怀传》,第1090页。
[34]分见《魏书》卷三八《王琼传》,第878页;卷六四《张彝传》,第1429页。
[35]参阎步克上引文,第369-370页。
[36]《北齐书》卷二二《李元忠传附李愍传》,第317页。
[37]《北齐书》卷二七《金祚传》,第379页。
[38]《北齐书》卷二○《薛修义传》,第275-276页。
[39]同上。
[40]具体的考证参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九,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33页。
[41]《魏书》卷六九《裴延儁传附裴庆孙传》,第1532-1533页。
[42]《隋书》卷六四《王辩传》,第1520页。
[43]《北齐书》卷二一《高乾传》,第289页。
[44]见何德章前引文,第42-44页。
[45]见《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与中,司州林虑郡临淇县,魏德县,第2460页;沧州安德郡,第2473页;怀州武德郡,第2481页;恒州及所属除高柳以外的七郡,第2497页;灵州,第2504页;郑州许昌郡,第2527页;梁州及开封郡,第2531-2532页;北豫州广武郡、成皋郡,第2536、2537页;北扬州,第2551页;阳州,第2567页等。
[46]据《魏书》卷七一《朱元旭传》,兴和二年义州的设立便是为了安置“关西归款之户”(第1625页);《北齐书》卷二○《薛修义传》,东魏时修义“招降胡酋胡垂黎等部落数千口,表置五城郡以安处之”(第277页)。
[47]《魏书》卷一四《元天穆传》,第355页。
[48]《北齐书》卷二三《魏兰根传》,第330页。
[49]如东梁州,见《魏书》卷七一《淳于诞传》,第1593页。较之华北,关中新设的州郡不多。原因是果真如此,抑或是资料缺失,难以确知,姑不置论。
[50]旋置旋废的郡县,如中兴中立的南北广宗县,见《地形志上》第2458页;武泰初立的南冀州,永安中被罢,《地形志中》第2528页,未录。
[51]《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石艾县”云“真君九年罢,孝昌六年复故名上艾,后改”,孝昌无六年,当为“元年”之讹。此年复置此县,用旧名“上艾”。
[52]该州及舞阴以下三郡据《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下》,第2635-36页。
[53]《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第2461页,“黎阳郡黎阳县”:二汉、晋属魏郡,后罢,孝昌中复属。按“复属”应点断,先“复”,后隶属“黎阳郡”。
[54]以上四县属建州泰宁郡,《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云“泰宁郡孝昌中置,及县”(第2482页),四县应同时设置,故列于此年。
[55]《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做“孝”阳,误,应从《隋书·地理志》做“考”阳。
[56]《地形志中》记该州“孝昌四年置”,实际孝昌四年正月改年号为武泰,姑列在武泰元年栏。
[57]具体考证见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九,第833页。
[58]《地形志中》记该郡“孝昌四年分东郡、陈留置”,实际孝昌四年正月改年号为武泰,姑列在武泰元年栏。
[59]一说置于孝昌三年,见《太平寰宇记》卷五九“邢州·南和县”引李公绪《赵记》,民政部据金陵书局清光绪八年版影印本,第7-8页。
[60]《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河南道·陕州”称“(太和)十八年,罢陕州,孝武帝永熙中重置”,中华书局点校本1983年版,第155页,据补。
[61]《魏书》卷一○六《地形志序》,第2455页。
[62]如《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第2555页“东徐州”条、第2593页“财州”条等。
[63]参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20“东魏各州郡户口及每县平均户数和每户平均口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9-68页。无户口数的州郡县该表未收,加上此类得以上数据。
[64]具体方法如下:根据《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四册第61-62页“东魏”图(武定四年)确定东汉时期相应的疆域。通过比较,可知东汉冀、兖、青三州全境均在东魏版图内,幽州除辽东、玄菟、乐浪3郡及辽东属国2县、并州除朔方、上郡2郡全部与五原郡7县,豫州除汝南郡15县与沛国9 县,徐州除广陵郡、下邳国全部与彭城国1县、东海郡2县,均在后来东魏版图内;另包括司隶河内、河南二郡全部、弘农郡3 县与河东郡8县,荆州南阳郡5县。
州、郡数据为全境在东魏版图内的州、郡数与在东魏境内的东汉县占东汉所隶州、郡的比例的分别相加所得。“西晋局部”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65]见《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并参王仲荦《东西魏北齐北周侨置六州考略》,《北周地理志》附录,第1149-1152页。
[66]《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
[67]《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第2566页。
[68]《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上》,第2489-2490页。
[69]《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62-763页。
[70]《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第989页;《通鉴》卷一三六“齐永明四年”。并参拙文《北朝“三长制”四题》“‘分置州郡’所见初立三长的成效”,《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35-41页。[71]《魏书》卷七九《范绍传》,第1756页;卷一○六《地形志中》“南兖州”及校勘记33,第2541页、2599页。
[72]语出唐人朱敬则《北齐高祖论》,《文苑英华》卷七五二,中华书局1966年影印本,第3936页。陈爽前引文据此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此前,谷川道雄前引文,第303页;毛汉光《北魏东魏北齐之核心集团与核心区》,原刊《史语所集刊》第57本第2 分,后收入《中古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96页均有类似的看法。吕春盛则将参与高齐政权建设的人物细分为四类,见前引书,第34-44页。
[73]《北齐书》卷六《孝昭帝纪》,第83页。
[74]参毛汉光《北魏东魏北齐之核心集团与核心区》,第80-84页;朱大渭《代北豪强酋帅崛起述论》,原刊《文史》第31辑,后收入《六朝史论》,第232-234页;吕春盛前引书,第34-44页。
[75]具体过程的分析详见萧璠前引文,第17-18页;何德章前引文,第49页注14;陈爽《〈关东风俗传〉所见诸豪试释》,《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第176-181页。韩陵之战,若无高昂,几遭败绩,见《北齐书》卷二一《高昂传》,第294页。
[76]《北齐书》卷二《神武帝纪》,第14页。
[77]《北齐书》卷六《孝昭帝纪》,第82—83页。据考,配飨太祖庙的还有孙腾,应补,见第87页校勘记“六”。
[78]《魏书》卷一一《出帝纪》,第287页。
[79]《通鉴》卷一五六“梁中大通五年四月”,第4833页,云“青州民”。
[80]如《魏书》卷一○《孝庄帝纪》,建义元年(528年)六月“辛卯,南荆州刺史李志据城南叛。通直散骑常侍高乾邕及弟等,率合流民、起兵于齐州之平原”;“幽州平北府主簿河间邢杲,率河北流民十余万户反于青州之北海”;卷一一《前废帝纪》,普泰元年二月“镇远将军清河崔祖螭聚青州七郡之众十余万人围东阳。幽州刺史刘灵助起兵于蓟”均是其例。
[81]参陈爽前引书,第174-175页。
[82]《北齐书》卷一《神武帝纪》,第3页。
[83]分见各人本传。
[84]具体情况可参滨口重国前引文,第714-716页;陈爽前引书,第177-178页。
[85]关于高欢族属的讨论颇多,至少认为他是胡化的汉人,更有认为是胡人,具体认定为鲜卑人者。综合的分析见吕春盛前引书,第14-25页。
[86]《北齐书》卷二一《高乾传》,第290页。
[87]关于高乾之死,陈群《渤海高氏与东魏政治》(《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 期,第76-79页)一文有详细分析,不过,作者是从高欢整顿内部的角度理解高乾之死,在我看来,从六镇武将与河北大族的矛盾去理解似乎更有说服力。参吕春盛前引书,第193-195页;何德章前引文,第45页。
[88]《北齐书》卷一八《高隆之传》,第236页。
[89]《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第298页。
[90]《北齐书》卷一九《韩贤传》,第248、259-260页。
[91]《周书》卷四三《李延孙传》云“斩其扬州刺史薛喜”(第774页),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七“熊州”以为“扬”州疑是“阳”州之伪(第587页),甚是。据《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此时扬州犹为梁所据,东魏不应有扬州刺史。故《北齐书》卷二○《慕容绍宗传》云“军还,行扬州刺史”亦是“阳”州刺史之讹。绍宗应是薛喜的继任。随后接任的应是蔡儁,本传云“天平中,……又转扬州刺史,天平三年秋卒于州”(第247页),此处“扬州”亦是“阳州”之讹。《蔡儁碑》正做“阳州刺史”并云卒于天平三年七月廿二日,见《鲁迅辑校石刻手稿》第一函第五册,上海书画出版社1987年版,第867页。
[92]《北齐书》卷二《神武帝纪》,第14页、卷一五《尉景传》,第194页。
[93]《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第300页;《北齐书》卷一八《高隆之传》,第236页。
[94]《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天平二年四月”,第299页。
[95]《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第298-299页。
[96]《魏书》卷八○《樊子鹄传》,第1777-1779页。
[97]《通典》卷三《食货·乡党》,第62页。
[98]参杨耀坤《东魏北齐兵制概论》,《魏晋南北朝集》,齐鲁书社1991年版,第127-128页。
[99]同上,第129页。
[100]参朱雷《〈北齐书〉斛律羡传中所见北齐“私兵”制》,《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第37-40页。
[101]《北齐书》卷二二《卢勇传》,第323页。
[102]《北齐书》卷一八《高隆之传》,第235-236、242页。
[103]具体分析见吕春盛前引书,第168-187页。
[104]《北齐书》卷三《文襄帝纪》,第31页。关于高澄入邺辅政的时间,史书有不同说法,周一良先生在《高澄历官年份》(《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5-406页)中认为高澄入朝辅政在兴和初,但亦有证据支持《文襄帝纪》的说法,姑从之。
[105]《魏书》卷五九《萧宝夤传》,正光四年(523年)萧宝夤上书,第1319页。
[106]《魏书》卷六六《崔亮传》,第1479—1480页。
[107]《魏书》卷六六《崔亮传》,第1480页。
[108]根据陶新华的分析,停年格适用的对象是地方官的选举。若此,高澄此举打击地方豪右之意甚为明显。见所著《北魏孝文帝以后北朝官僚管理制度研究》,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207-218页。
[109]《北齐书》卷三《文襄帝纪》,第31页,参萧璠前引文,第21页。
[110]《北齐书》卷三四《杨愔传》。第456页。对此的讨论可参谷川道雄前引文,第309页。
[111]何德章指出高欢击灭尔朱氏,在晋阳置相府遥制朝政后,就开始削除以渤海高氏为代表的汉人豪族武装。见前引何德章文,第45-46页。不过,由于当时各地尚存的异己势力牵制着高欢,他不能公开翦除,只能采取何文指出的“调防”等手段暗中进行。而且他所忌惮的主要是豪右的武装,对渤海高氏之类代表人物还是信任的,否则高澄主政时不会任用高慎。
[112]《北史》卷三一《高慎传》,第1144页。
[113]《北齐书》卷三九《崔季舒传》云“时勋贵多不法,文襄无所纵舍”,第512页。
[114]《北齐书》卷二一《高慎传》,第293页。
[115]《北周书》卷四六《李棠传》,第826页,并参何德章前引文,第47页。
[116]《北齐书》卷二一《高季式传》,第297页。
[117]《北齐书》卷二一《封隆之传》,第303页。
[118]《北齐书》卷二一《封隆之传》,第303页。
[119]《北齐书》卷二一《封子绘传》,第305页。
[120]可参何德章前引文,第47-48页。
[121]《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第307页,《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76页。
[122]《北齐书》卷一三《赵郡王叡传》,第171页。
[123]关于攻建康的具体分析见何德章前引文,第48页。
[124]《隋书》卷四六《杨尚希传》,第1253页。
[125]《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66-770页。
[126]山阳公据陈仲安考证是吕罗汉,见其文《王真保墓志考釋》,《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中国社会出版社1983年版,第143页。
[127]赵超《墓汇》,第273页。
[128]《周书》卷二三《苏绰传》,第386页。
[129]参《周书》卷二二《柳庆传》述其父柳僧习事,第369页。
[130]具体情况参唐长孺《跋〈敬史君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四辑,第1-4页。
[131]参严耕望《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史》下册,中央研究院语言研究所1964年版,第581-599页;汪征鲁《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5页。
[132]这些人丧失官职后的处境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周书》卷三三《王悦传》所记王悦的情况可作。史称“魏废帝二年,改行台为中外府,尚书员废,(王悦)以仪同领兵还乡里。悦既久居显职,及此之还,私怀怏怏”,第581页。
[133]据王德权前引1998年文,第48页的统计。
[134]《隋书》卷三○《地理志中》,第836页;《元和郡县图志》卷八“郑州·荥阳县”,第203页分别指出北齐废荥阳郡而代以成皋郡,但没有说明废除的确切时间。《元和郡县图志》卷八“郑州”,第202页则云“高齐文宣帝又改(成皋郡)为荥阳郡”,《太平寰宇记》卷九“郑州”指出废郡发生在天保七年,亦记作“高齐天保七年废成皋郡入荥阳郡”(第7页),废郡时间为天保七年,可从,但以为是废成皋郡入荥阳郡,恐误,不从。亦可参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七“成皋郡”,第636-637页。
[135]《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第2532页。
[136]《太平寰宇记》卷一“开封”,第4页。王仲荦认为开封县未废,并无强证,不从,见《北周地理志》卷七,第643页。
[137]《太平寰宇记》卷四○“并州祁县”,第14-15页,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八,第867页;《寰宇记》卷一九“淄州”,第2页;王仲荦前引书,第746、748页。“鄃县”被裁,见《隋书》卷三○《地理志》中,仅云“旧废,开皇十六年置”(第846页),当是与东清河郡一道废于北齐天保七年。崔光之子崔劼北齐时因“南县分易,更为南(东)平原贝丘人”(《北齐书》卷四二本传,第558页),可证该县废于北齐时。
[138]《太平寰宇记》卷二三“沂州临沂县”,第4页。
[139]《太平寰宇记》卷五八“贝州武城县”,第13页。
[140]具体参王德权前引1999年文,第174-175页。
[141]具体情况参王德权前引1999年文,第174-176页。他注意到这一地区县治的调整可能与该地强大的社会势力有关,并认为“文宣帝主导的政区调整不仅是行政或组织调整的意义,同时也应作为北齐政治社会变动一个重要环节加以掌握”(第176页)。
[142]因此,崔光之子崔劼的籍贯竟改为并省后的新贯“南(东)平原贝丘人”,见《北齐书》卷四二《崔劼传》,第558页。
[143]参刘増贵《晋南北朝时代的乡里之情》,收入熊秉真主编《欲掩弥彰——中国历史文化中的“私”与“情”——公义篇》,台北汉学研究中心2003年版,第12-18、22-25页。
[144]到北齐后主时甚至出现“下逮乡官亦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的局面(《北齐书》卷八《后主纪》,第113-114页),这表明朝廷控制的进一步扩展,而豪右能分得的僚佐职位更加有限,在乡里发挥作用的空间更趋局促。
[145]王德权前引1999年文。
[146]具体情况如下:废东牟郡,曲城、西曲城与当利县省入掖县;卢乡、挺县、即墨、不其、(心+弘)县亦废。详参王仲荦《北周地理志》卷八“河南下·光州”,第762-766页。这1郡8县除个别废置时间不明,其余均为天保七年所裁撤,说见《太平寰宇记》卷二○“登州”“莱州”。观阳在北周时被废,北齐时仍存在,齐末又设文登县,但已在天保七年之后。
[147]《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光州”,第2530页。
[148]《太平寰宇记》卷二○“莱州·莱阳县”,第15页。
[149]《太平寰宇记》卷二○“登州·牟平县”,第8-9页。
[150]详见《太平寰宇记》卷二○“登州”“莱州”各县。
[151]《太平寰宇记》卷二“开封府·阳武县”,第3页。
[152]《北齐书》卷一五《潘乐传》,第201页。
[153]《太平寰宇记》卷四四“泽州·高平县”,第4页;卷二二“海州·东海县”,第9页。
[154]《北齐书》卷一三《赵郡王叡传》,第171页。
[155]《旧唐书》卷五五《刘武周传》,第2252页。
[156]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显庆036,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07页。
[157]这在北齐时是存在的,见汪征鲁前引书,第249页。
[158]《通典》卷三《食货·乡党》,第62页。
[159]参吕春盛前引书,第175-181页的分析。
[160]《北齐标异乡义石柱颂》语,见《鲁迅辑校石刻手稿》第一函第六册,第1068页。
[161]具体分析见吕春盛前引书,第168-187页。
[162]参牟发松《旧齐士人与周隋政权》《文史》2003年第1 期。
[163]类似的分析可参毛汉光《西魏府兵史论》,收入《中国中古政治史论》,第282—283页;张伟国:《关陇武将与周隋政权》,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5、82-88页。谷川道雄《府兵制国家论》(蒋非非译《北大史学》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集中讨论这一问题,特别是第88-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