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古国家的产生及特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荣明 时间:2010-09-06

[关键词] 部落 五帝 上古国家

[摘 要] 传说中的五帝时期是上古国家的形成阶段,这一时期经历了一系列国家制度的建设:第一,部落与部落的联合,并由此形成王国;第二,按地域划分部落,天子巡狩和方国朝觐是王国秩序的象征;第三,族卿族禄的官僚制度;第四,早期刑罚制度;第五,以上帝为核心的多神信仰体系。夏商周王国正是在此基础上演变的。

确定中国上古国家的起点和产生过程,可以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方法:或是从已有的理论模式出发,然后在资料和考古学资料中搜寻中国国家的起点;或是从史料中归纳中国上古国家的起点和特点,然后总结出中国上古国家的内涵。前者是的方法,即从一个逻辑起点作演绎的工作,这种研究方法具有相当大的主观性,并经常导致巨大的意见纷歧,近半个世纪以来对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激烈争论足以为鉴。比如,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有的学者主张中国古代是亚细亚社会。结论虽异,但学术方法相同:从既定的理论模式出发,从历史文献中搜寻可用的证据。这种研究方法的弊端显而易见:削足适履。后者是历史的方法,既从已有的研究资料出发,经过史料甄别辨伪和归纳分析,得出个案的结论。这种研究结果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因而在相当大程度上具有实验的性质。其不足之处是只见一点,不见一般。特别是,如果没有一个宏观的研究视野和学术定位,其研究成果的意义和价值会大打折扣。鉴于国家问题具有强烈的理论特征,我们将首先对相关的理论略作讨论,然后再对中国国家形成的相关资料予以分析。

一、有关中国上古国家的理论

学术界有关中国上古国家的理论,大体说来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功能性的阐发,另一种类型是结构性的分析。

对中国上古国家功能的判定,学术界大多是从关于国家的普适性原则出发,这一普适性原则包含两个截然相反的命题: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相反,国家是超然于社会各阶层之上的协调各阶层利益和关系的工具。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大陆学术界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和阶级压迫的工具。这种观点的来源则在“经典”著作中。恩格斯曾说: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①

"国家……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②

近二十年,随着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学术环境的改变,学术界开始关注国家职能的另一方面,即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调节社会各阶层利益和管理社会的功能。这一理论的原型仍可从“经典”中找到: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①

既然是“公共权力”,无论在本质上或在形式上,要具有超越阶级和社会阶层的倾向。实际上,“对立”论和“公共”论并非绝对不能调和,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中越来越多的人同时注意到这两方面的作用,并努力将这两方面的功能综合起来,认为国家是这双重功能的统一体。

功能离不开结构,因为笼统地讨论功能会使国家的定义过于宽泛,有可能混淆对作为个案的不同历史时期国家的认识和分析。所以,有学者指出:“仅有这些原理,还不能帮助人们去判断历史上的某个形态是不是国家。”②谢维扬教授对早期国家,尤其是中国早期国家作了专门研究。他总结了文化人类学有关早期国家的研究成果,提出早期国家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早期国家拥有一个中央集权的最高政治权力中心,或者称之为统治者或统治集团。他借用基辛(R. M. Keesing)的话说:在这个制度的顶端是一位国王,国王形式上统治整个社会,他既具政治权威又具神圣性,国王授权给头目管理各个地方。第二,早期国家拥有与其中央权力的实施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和政治机构,包括官署、军队、监狱等。辨别一个社会有无正式的行政机构存在的标志之一是税收,没有税收,国家机器无法维持。第三,早期国家社会分层高度发展。社会分层大致相当于通常所说的“阶级分化”,其细微差别在于它还不肯定社会分化已导致真正的阶级产生。第四,早期国家有针对某个固定地域实行统治的概念,即早期国家具有领土观念。只要是在其领土内生活的人,它都有管辖权。第五,早期国家有支持其合法统治地位的国家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是公开的,对大众有巨大影响力。此外,早期国家直接从原始社会演化而来,是这一演化发生后的最初阶段③。显而易见,早期国家与我所说的上古国家是同一概念,都是指继原始社会之后的国家形态。

二、中国上古国家的形成过程

国家的形成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通常有一个剧烈的形成过程或转型期。就中国中世纪国家而言,政治制度的全面确立是秦朝,但其形成过程却在春秋战国。由此反观,中国上古国家的确立是夏朝,其形成过程应在夏朝以前。司马迁作《史记》,把五帝时期作为中国文明的开端。在近年的研究中,五帝时期的历史逐渐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有的学者认为该时期尚未进入国家,也不是部落联盟,而是“部落联合体”或“酋邦”。在“酋邦”之下,“所有部落事实上都依附和服从一个具有最高权力的部落的统治,这个最高权力部落的首领成为联合体即酋邦的最高首脑——帝或后”④。而我则倾向于认为,传说中的五帝时期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具有特定属性的历史时代,而是中国从原始时代向上古时代的过渡阶段,犹如春秋战国时代一样,上古国家的基本框架和制度大都在此时创立。

国家是一个“结构—功能”性概念,它具有抽象的特点,因此对国家形成过程的讨论依赖于文字资料。目前考古学尚未提供这一时期的文字资料,传世文献主要是《尚书》中的《尧典》、《皋陶谟》,《史记·五帝本纪》和《大戴礼记》中的《五帝德》和《帝系》。归纳分析这些资料,可知五帝时期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中国早期文明产生的背景是部落间的联合。在前些年的研究中,人们讲到国家产生的时候,首先要论述阶级的分化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然后谈部落之间的战争,最后是贵族与平民两大阶级的产生。应该说这一思路与文献中的记载未必矛盾,但它是隐性的,直观地反映在历史文献中的是部落间新秩序的建立。新秩序建立的背景是旧秩序的毁坏和社会的动荡。这种情形在文献中有明确的反映。《史记·五帝本纪》说:

“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轩辕氏指黄帝氏族或部族,它之所以能崛起于众多的部族(“诸侯”)之中,正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新秩序,秩序是各部族的共同需要。建立新秩序难以指望和平的手段,武力是的选择,“习用干戈”的“习”有最初使用的含义。大多数部族之所以乐于服从轩辕氏的指挥,正在于轩辕氏建立了一种全新的规范,带来了部族间的和平与安宁。然而,并不是所有的部族都听从指挥,有的部族继续着掠夺和战争行为,其中最烈者是蚩尤和炎帝两个部族:

“蚩尤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①

蚩尤可能属于东夷集团②,炎帝则属于炎黄集团内部的反对力量。历史上著名的“黄帝战蚩尤”和“炎黄之战”正是这一历史场景的反映:

“轩辕乃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擒)杀蚩尤。”③

从一个侧面说,文明的发展就是不断的秩序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充满了传统与创新之间的剧烈冲突。在传统的蚩尤族和炎帝族看来,他们没有义务必须顺从黄帝族的管束,而且也不能忍受别的部族来当自己部族的主宰者,他们希望继续维持原来的自主自由的传统。或许,他们也有充当部落联盟盟主的愿望。然而,胜者王侯败者贼,由于他们是战败者,于是便落上了“为暴”、“侵陵诸侯”的罪名。从此,在各个部族之上产生了一个拥有超然权力的部族,它代表着整个部落联盟的利益和秩序,社会开始酝酿着一个新时代。

应该指出的是,传说中的五帝时期不是由五个帝王延续的统治,而是由五个部族族长轮番充当酋领的政治局面。在《史记·五帝本纪》等文献中,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被描述成血脉相传的家族统治,这是司马迁用后世的眼光重构传说中的历史,当然不合实情。近几十年来学者们逐渐摆脱传统的误解,有的学者提出五帝是五个部族首领间的“禅让”或轮番执政。然而,这里有一个矛盾无法解决。据《史记·五帝本纪》载:“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避)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照此,尧即帝位至去世达98年,若再加上即帝位前的年龄,他竟然活了不少于120岁!舜的情形大致相近:“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④舜的实际统治达50年,而他死时也已整整100岁!此外,在《史记》所述的五帝顺序中,尧继颛顼,舜继尧,前后三帝。与此同时,《史记》又把舜作为颛顼的六世孙,这似乎是企图弥合体统与尧舜执政时间过长的矛盾。然而无论如何这是说不通的。仔细考察历史文献可以发现,这是早就存在的令后人困惑的难题。据《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孔子的学生宰我曾经问孔子:“予闻诸荣伊令,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邪(耶),抑非人邪?”黄帝三百年之说由来久远,人们大多未予深思,而宰我追思不舍,给老师出了一道难题。孔子的回答更是令人捧腹:“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如果我们把五帝理解为五个部族的代表,而他们不过是各自部族统治的创始者,上述问题便迎刃而解。总之,尧的时候“平章百姓”、“协和万邦”①,舜的时候“流四凶族”②,反映的都是部族对部族的统治。

第二,部族领域和巡狩制度。从主流上看,五帝时期是部族对部族的管辖,是血缘对血缘的统治,各部族相对固定地居住在某个地区之内,因而这种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缘统治的成分。也就是说,凡是居住在特定居域内的部族都必须服从帝的统辖,除非他的部族离开落联联盟的方域。这种情形被后人解释为舜“肇有十二州,封十有二山”③,再后来又有了“茫茫禹迹划九州”的说法。把“九州”、“十二州”机械地理解为“按地域划分国民”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当时的人们生活在部族血缘体中,随部族而迁徙。缘于此故,何兹全先生认为盘庚迁殷之前中国“还在氏族部落时期”④。可是,我们的先人为何又反复声称禹作九州、舜作十二州呢,恐亦事出有因。我认为,所谓九州、十二州是一种部族领域的划分,每一个部族都有自己大致的势力范围,对疆域范围的认定是维护部族间秩序的需要。“禹作九州”的实质是按地域划分部族。按地域划分部族是中国上古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

“帝”之所以受到各部族的拥护,是因为他维护了部族间的秩序,维护秩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巡狩。巡狩制度是在舜的时候创立的。据《尚书·尧典》载,从舜的时候起“五载一巡狩”,巡狩时间的安排是相对固定的:

“岁二月,东巡守(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

“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

“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史记·五帝本纪》也有相近的记载,并说“五岁五巡狩,群后四朝”。郑玄解释说:“巡狩之年,诸侯见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四方诸侯分来朝于京师也。”由此观之,“巡狩”与“朝觐”是一个制度的两个方面,前者是监督,后者是服从。正是这种巡狩、朝觐以及部族方国对帝王的贡纳制度,构成了帝王部族与被统治部族的政治关系。巡狩制度是按地域划分部族的延伸和政治化。

第三,官僚制度的创立。大约在舜的时候开始创建了官僚制度。根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继承帝位之后,看到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倕、益、彭祖、夔自尧以来功勋卓著,却未有官职,觉得有些不妥,于是开始设置百官。任官的时候并非作为帝王的舜一个人说了算,而是由各部族推举,然后由帝王决定,这颇似民主集中制。譬如,舜问四岳:“有能奋庸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相事。”众人都举荐禹:“伯禹为司空,可美帝功。”舜同意众人的意见,对禹说:“嗟,然!禹,汝平水土,维是勉哉。”禹跪拜叩首,要把司空的职务让给后稷、契、皋陶等人。舜决定道:就这样定了,你接受任命吧!其它官职任命的情形大致与此相似,先后任命的有:弃为后稷,契为司徒,皋陶为士,垂(倕)为共工,益为司虞,伯夷为秩宗,夔为典乐,龙为纳言。据说,当时任命了22人。官僚机构建立之后,国家政治呈现出前所未见的升平景象:

“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谷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①

这里所说的“明德”就是指设立官僚机构以后带来了社会秩序的大变化,使社会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文明之境。

这种官僚制度的特点是“世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世卿世禄”或“族卿族禄”。所谓弃为后稷,我们不应该理解为仅仅弃一个人当过主管农作的官僚,而是说弃所代表的姬姓部族曾经担任这方面的职务,直接的担当者就是周族的部族首领,父死子继,世世相传。在这里,国家公共职能是由各部族分担的,既受到各个部族的互相评价,也受到帝王的监督和制约。到了皋陶的时候,这大好的局面更加辉煌:“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②

第四,刑罚制度的创立。舜在执政的时候还建立了刑罚制度。《尚书·尧典》说: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有关刑罚制度的详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象刑、流刑、鞭刑、扑刑、金刑(赎罪法)的大致框架确实初创了。当然,这里尚未见到监狱制度的设立,但甲骨文中有“圉”“枷”等字,可作。

第五,国家宗教的建立。从的记载看,上古国教建设始于颛顼时期。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洁诚以祭祀”。这几句话言简意赅,明确地记载此时建立了相关的祭祀制度,并赋予了祭祀制度相应的内涵。继颛顼之后居统治地位的是帝喾所代表的部族。据《史记·五帝本纪》说,帝喾时期继续稳定推行颛顼的事业,“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迎送日月是指创立了弦、望、晦、朔的历法,并且建立了迎日送月的制度。具体情形在商周宗教活动中有生动反映。到了帝尧的时候,国家宗教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尚书·尧典》和《史记·五帝本纪》对此均有细致的载录,《史记》的文字更加平顺,兹引述如下:

“乃命羲、和,敬顺昊天,数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分命羲仲,居郁夷,曰旸谷。敬道(导)日出,便程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中春。其民析,鸟兽字微。申命羲叔,居南交(郊)。便程南为,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鸟兽希革。申命和仲,居西土,曰昧谷。敬道(导)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虚,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昴,以正中冬。其民燠,鸟兽氄毛。岁三百六十六日,以闰月正四时。信饬百官,众功皆兴。”

这段文字详述了尧的时候,从迎送日月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历法制度,确定了每年的日、月、四季,以及每个季节的星象和物候。虽然我们不宜将“岁三百六十六日,以闰月正四时”作机械式的理解,但可以肯定此时进行了历法方面的重大建设。而在人类古代文化中,历法制度从来都是宗教制度的组成内容,历法官员正是神职人员。帝尧年老的时候,命令舜摄天子的职位。舜摄政之后,马上行使了一套严整的国教典礼仪式。《史记·五帝本纪》说:“舜乃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辩于群神。”从描述的内容看,很像是商周时期的郊祀制度:祭祀的神灵有上帝、六宗、山川、群神,而以上帝为核心。郊祀制度是中国上古国家宗教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标志着信仰体系和祭司制度的形成,标志着中国上古国家宗教的最终创立。

前述五项特征,是从既存历史资料中归纳出来的,虽不排除还有其他枝节方面(如职贡制度),但大体在此。兹同前述谢维扬教授的理论构架比照,可如下表所示:

一般国家理论

中国个案情形

1

权力中心

1

部落联合体

2

政治机构

2

部族世袭的官僚制度

3

社会分层高度发展

3

刑法制度

4

早期国家有领土观念

4

部族方域和巡狩朝觐制度

5

国家意识形态

5

国家宗教形态

比较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中国上古国家与世界上其他同时期的国家具有相似的一面,可能也有独具特色的一面。经过五帝时期形成的中国上古国家,其特征纵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特征是以部族为基础,这是其全部制度的前提,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从以上几项制度的产生过程可知,五帝时期正是各项制度的初创过程,始于黄帝,历颛顼、帝喾、尧、舜,才逐步完善起来。有鉴于此,我们把五帝时期作为中国上古国家的形成期,是同春秋战国相似的国家形态过渡期。这一过渡期大约经历了几百年,它不是一种独立的国家形态或社会形态。经过这一过程,中华上古文明雏型已具。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6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336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38—539页。

② 谢维扬著:《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3页。

③ 谢维扬著:《中国早期国家》,第44—51页。

④ 谢维扬著:《中国早期国家》,第258页。

① 《史记·五帝本纪》。

② 《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伐黄帝……蚩尤请风伯、雨师从,大风雨。”徐旭生说风伯可能是指风姓的太皞族(《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6页),太皞族乃东夷部族。

③ 《史记·五帝本纪》。

④ 《史记·五帝本纪》。

① 《尚书·尧典》。

② 《史记·五帝本纪》。

③ 《尚书·尧典》。

④ 何兹全:《我和中国社会史研究》,收入张世林编:《学林春秋·初编》,朝华出版社,1999年。

① 《史记·五帝本纪》,《尚书·尧典》略同。

② 《尚书·皋陶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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