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新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景坛 时间:2010-09-06

内容提要:学术界受《汉书》的误导,常把“秦汉”并称,不妥。秦、汉之间,应有“后楚、楚汉战争”;两汉之间,应有“新、更始之乱”等时期。《汉书》还从古为今用的角度,全面作伪董仲舒传,编造汉武帝尊儒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事实上,汉武帝尊儒是“绌抑黄老崇尚儒学”;并且崇尚的儒学是《七经》,不是仅仅《五经》;其中最重要的又是《孝经》,不是《公羊》;《公羊》、尤其董仲舒的《公羊》学是武帝时期滋生酷吏的温床。同时,对学术界常说的“汉承秦制”也要正确理解等。

关键词:后楚  新  《孝经》  汉承秦制 

    现在,学术界经常把两汉合称为“汉代”,一谈史也经常说“秦、汉”,本文的题目就是沿用了这种说法。不过,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在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用的,但作为的研究则不可取。同时,两汉史研究,侧重点应在西汉,因为西汉是中国古代第一个稳固的统一中央集权制,对后世影响极大。这里想就两汉史、主要是西汉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谈点新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能把西汉与秦代直接相连吗? 

    现在,学术界常说“秦、汉”。在现行学术界的所有中国历史年代表,如《简明中外历史辞典》、《新华字典》、《辞海》等所附录的中国历史年代表,以及《中国历史纪年表》等专著,都无一例外地将西汉与秦代直接相连,以《简明中外历史辞典》附录的中国历史年代表为例(1): 

       公元前221——前206

  汉

 西汉  公元前206——公元25年

 东汉  公元25——220年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欠妥。第一,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史记》等史籍告诉我们:秦二世时,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失败。公元前208年,另一义军首领项梁、项羽在薛地立战国时期的楚怀王孙心为王,仍号楚怀王,得到了各义军的支持。后来楚怀王迁都彭城(今徐州市),命各义军攻秦,并约定“先入定关中者王之”(2)。公元前207年,刘邦最先入关。此时秦二世胡亥已被赵高害死,赵高立秦始皇长子扶苏的儿子子婴为帝,子婴虽除掉了赵高,但无法抗拒刘邦,只好奉玺迎降。项羽入关,由于他实力最强,刘邦只得妥协。项羽杀子婴等后,焚秦宫室,尊楚怀王为“义帝”,接着裂地封王,其中封刘邦为汉王,他自立为西楚霸王。由此可见,秦亡后,中国建立的第一个新政权是“楚”,应叫“后楚”,而不是“汉”。后来,项羽旋即害死“义帝”,企图自己称帝。刘邦对项羽没让他“王关中”早就不满,自己也想争天下,就以为“义帝”报仇为名,便同项羽展开了“楚汉战争”。经四年大战,刘邦取胜,于公元前202年称帝。就是说,在西汉与秦之间,还有个“后楚”和“楚汉战争”时期。

    第二,各中国历史年代表对此的说明都不确。应当说,各历史年表对此都有说明,如《简明中外历史辞典》附录的中国历史年代表的注释1说:西汉“包括公元前206年——前202年楚汉战争。”(3)这里,它只说了“楚汉战争”,没有提到“后楚”政权,不妥。

    第三,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应当指出,在司马迁的《史记》的历史年代表中,“后楚”政权是有一席之位的。如《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的序说:“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於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於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可见,司马迁是承认“后楚”的存在的,但他没给“义帝”专门作“传”——“本纪”,而是给项羽作了“本纪”。不过,从班固的《汉书》起,在历史年表中,就再没了“后楚”的影子,他把西汉的起始年代一下子便定在了公元前206年,与秦直接相连。可见,这一错误主要是班固造成的。

    第四,秦与西汉间的历史年表应怎样编制?笔者认为,应把“后楚”政权加上去,再包括“楚汉战争”。 

                    公元前221——前206年

后楚

                    公元前206——前205年

楚汉战争

西楚霸王、汉王等    公元前205——前202年

西汉

                    公元前202——公元8年

    第五,“后楚”政权的历史意义。1、我们必须明确,是“后楚”亡了秦,而不是汉。刘邦虽先入关,但亡秦的时候,他只是“楚怀王”的一个将军,后来才被项羽封为“汉王”的。2、“后楚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霸时代”。“义帝”是皇帝,项羽是霸王,天下的实权掌在项羽的手里。3、只有承认“后楚”的存在,“楚汉战争”才有客观基础,刘邦是从“西楚霸王”项羽的手中夺取的政权。4、“后楚”在政体上,一反秦政,搞的是彻底的分封制,而且是异姓王分封制,这种分封制已不再适合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这是“后楚”和“西楚霸王”项羽失败的主要原因。

二、能把东汉与西汉直接相连吗? 

    在现行的年代表的简表中(详表和《中国历史纪年表》专著等除外),东汉与西汉是直接相连的,如上引《简明中外历史辞典》附录的中国历史年代表即如此。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也欠妥。

第一,这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在西汉与东汉之间,有个王莽建立的“新”政权,“新”政权之后,就是刘玄、刘盆子建立的更始政权等。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

第二,不能把“新”从中国历史年代表的简表中抹掉。1、“新”是继西汉之后,中国历史上又一统一政权。2、“新”是中国古代首次外戚篡夺国家政权成功的典型。3、“新”也是中国古代首例和平政变成功的典型。4、“新”还开了中国后来政变“禅让”的先河。5、“新”政变后,曾得到朝廷上下、全国上下的一片欢呼。6、“新”政变后曾实施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很值得研究,应从中吸取失败的教训。7、“新”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是有贡献的,中国古代经学的古文经如《周礼》、《左传》等,就是此时被正式立为“经”的。   

第三,各中国历史年代表的简表对此问题的注释均不确。如:《简明中外历史辞典》附录的中国历史年代表注1说:西汉“包括……公元8至25年王莽篡夺后的新朝。”(4)《新华字典》附录的《我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简表》的注2说:西汉“包括王莽建立的‘新’王朝(公元9年——25年)。王莽时期,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建立了农民政权。公元23年,新莽王朝灭亡。公元25年,东汉王朝建立。”(5)应当说,王莽的“新”是公元8——23年;其后为更始时期,更始是承“新”祚的政权,更始是多个政权并存时期,而且更始又包括刘玄和刘盆子两个政权;刘秀称帝虽在公元25年,但打败更始、承“更始”之祚是公元27年。所以,东汉建国应为公元27年,而此前的公元23——27年应为“更始之乱”。

    第四,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笔者认为,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主要还在班固,班固在《汉书》中,没给王莽以皇帝的地位。他对王莽的传记,用的是“传”,而不是“纪”——皇帝专用的传记。另外,《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他只关心东汉史,将刘秀在公元25年称帝定为东汉的开端,忽略了东汉应承“更始”之阼问题和此时仍为多个政权并存的时期。这样,王莽的“新”和“更始之乱”就被一些一般研究者缺省掉了。

    第五,西汉与东汉间的历史年表应怎样编制?笔者认为,应把“新”政权加上去,再包括“更始之乱”。 

西汉

                       公元前202——公元8年

                       公元8年——23年

更始之乱

刘玄、刘盆子、刘秀等   公元23年——27年

东汉

                       公元27年——220年


另外,笔者曾多次对中国古代历史年代表提出过商榷,如对宋代的历史定位问题等(6),这里不妨归纳一下,画个总表,全面表述一下我对中国古代历史年代简表的新看法: 

                                                 约公元前2100——约前1600年

                                                 约公元前1600——约前1028年

                                                 约公元前1028——843年

春秋

 周、十二诸侯等                       公元前843——453年

战国

 齐、楚、燕、韩、赵、魏、秦等         公元前453——221年 

                                                  公元前221——206年

后楚                                                公元前206——205年

楚汉战争

 西楚霸王、汉王等                      公元前205——202年             

西汉                                                公元前202——公元8年

                                                  公元8——23年

更始之乱

 刘玄、刘盆子、刘秀等                  公元23——27年      

东汉                                                公元27——220年

三国

 魏、蜀、吴等                          公元220——265年

西晋                                                公元265——316年

 南朝(东晋、宋、齐、梁、陈等)        公元317——589年

 北朝(北魏、北齐、北周、隋等)                  (272年)

                                                  公元589——618年

                                                  公元618——907年

五代六朝

 五代后(梁、唐、晋、汉、周等)        公元907——1276年

 六朝(大理、辽、宋、西夏、金、蒙古等)          (369年)

                                                  公元1276——1368年

元季南北朝

南朝(明、大顺、南明等)               公元1368——1644年

北朝(北元、蒙古诸部、后金等)                   (276年)

                                                  公元1644——1840年

三、关于汉武帝尊儒问题再探讨 

汉武帝尊儒,既是汉史研究中的大事件,也是史研究的的大事件。我在多篇中,已阐发过主要观点:汉武帝尊儒应叫田蚡“绌抑黄老崇尚儒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说是学术谎言”(7),《天人三策》是班固的伪作(8),田蚡的“绌抑黄老崇尚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基点(9),等。这里想接着再探讨几个问题。

    第一,班固对董仲舒传的全面作伪。班固对董仲舒传的全面作伪,不仅表现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而且贯穿了整个《汉书》。《汉书·董仲舒传》的作伪,主要表现在《天人三策》上,《天人三策》是班固从汉武帝时期搜罗的三篇与董仲舒思想相近的对策,拼凑而成。其中,没有一篇对策能证明是董仲舒所作。尤其第三策,班固在对策中着意加了“仲舒”二字,这是画蛇添足。过去,我曾猜测第三策是董仲舒晚年与汉武帝的通信,现在看来可能是猜错了。除《天人三策》外,班固在《汉书·董仲舒传》中,又提出汉武帝“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等,都没事实依据。(10)此外,在《汉书·循吏传》中,班固说:“孝武之世,……时少能以化治称者,惟江都相董仲舒、内史公孙弘、兒宽,居官可纪。三人皆儒者,通於世务,明习文法,以经术润饰吏事,天子器之。仲舒数谢病去,弘、宽至三公。”也不确。事实是,董仲舒在江都相任上有过错,被“废为中大夫”;公孙弘、兒宽位“至三公”与董仲舒“谢病去”无关;董仲舒在胶西相上“谢病去”另有隐情。班固还在《汉书》的其他地方不失时机地对董仲舒大家称赞,如《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说:“汉之得人,于此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汉书·楚元王传》的《赞》说:“自孔子后,缀文之士觽矣,唯孟轲、孙况,董仲舒、司马迁、刘向、扬雄。”有时还将董仲舒压在公孙弘之上,如《汉书·武帝纪》说:“五月,诏贤良……於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要知道,武帝时期或西汉时期,尊儒的典型代表一直都是公孙弘。甚至还贬低田蚡,认为田蚡只是“隆儒”(11),与他在《汉书·儒林传》中承认的田蚡曾“黜抑黄老崇尚儒学”相矛盾。

第二,班固为什么要全面作伪董仲舒传?有人说:孙景坛认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事完全是班固为了迎合儒家正统思想而故意伪造的。”这是对我思想的曲解。(12)我以前只说过,班固作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为董仲舒鸣冤和争学术地位(13),但不全面。事实上,班固已将此事挑明,《汉书·董仲舒传》的末尾说:“掇其切当世施朝廷者著于篇。”另外,班固在《汉书》的其他地方,还两次说过:“察仲舒之论,考诸行事,乃知其未合於当时,而有缺于后世也”(14);董仲舒“博物洽闻,通达古今,其言有补于世。”(15)就是说,班固认为,他写的《董仲舒传》不是在写史,而是在“古为今用”,即将武帝初期的董仲舒怎样变成能为东汉中期服务的思想武器。所以,他根本不管上真有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不管历史上真的董仲舒是什么样子。正是从这点出发,班固才牺牲了史家的良知,作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及董仲舒传的。正象我们曾经历的“文革”中的“批林批孔”,表面是批“孔老二”,可真实目的在于当代——“整周恩来总理”。为此,在批孔中,“四人帮”对孔子极尽诬蔑造谣乃至人身攻击之能事,说的多是谎话。我们为什么不把文革中所批的孔子当作历史上的孔子?因为大家都清楚,这是“革命需要”和“古为今用”造的伪。同理:班固为了当时的“革命需要”和“古为今用”伪造的董仲舒,我们怎么能当真?后人将《董仲舒传》当史实,是后世的无知,与班固没有必然联系。就象今天有人将“批林批孔”所批的孔子当做了两千年前的孔子,“四人帮”负责吗,只怪自己迂腐!

第三,汉武帝尊儒的过程。汉武帝尊儒的过程是:第一步,借口卫绾年迈和对景帝的丧事办理不力,将其免退,为儒家人物腾出主要位子。第二步,用学儒出身的窦婴、田蚡分别担任丞相、太尉,并重用儒家人物王臧、赵绾。第三步,采纳了王臧、赵绾“立名堂以朝诸侯”的建议。被窦太皇太后镇压后,汉武帝停了两年多,于武帝五年“置五经博士”——这是第四步。第五步,武帝六年“窦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16)这是武帝尊儒过程的结束。有人将武帝元年卫绾的“罢刑、法”说成是尊儒的第一步,不妥。(17)卫绾是“黄老”派,他“罢刑、法”是“黄老”对“刑法”派的打击,与后来窦太皇太后打击王臧、赵绾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事件本来与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和“诛晁错”相连。晁错原来是学“刑法”的,司马迁说“晁错明申、商”(18),文帝时,“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还,因上便宜事,以书称说”,被提拔为“太子舍人”,“迁为中大夫。”景帝时,晁错建议“削藩”,酿成“七国之乱”,被诛。诛晁错后,邓公批评景帝:“夫晁错患诸侯强大不可制,故请削地以尊京师,万世之利也。计画始行,卒受大戮,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臣窃为陛下不取也。”“於是景帝默然良久,曰:‘公言善,吾亦恨之。’乃拜邓公为城阳中尉。”(19)“黄老”对景帝仍对“刑法”派有好感不满,为了不给“刑法”派抬头,才在武帝元年“罢刑、法”的。而且,武帝正常的尊儒,只需绌退“黄老”即可达到目的,无须打击其他学派。有人将武帝七年的“五经”当作汉武帝尊儒过程的结束,不当。(20)因为此时田蚡已经绌退了“黄老”,宣布了儒学的主导地位,尊儒问题已得到解决,“五经考试”就是尊儒的结果,不是尊儒过程才结束。武帝和后来的汉代统治者多次举行儒学考试,都是这一结果的延续。

第四,为什么把汉武帝尊儒叫田蚡“绌抑黄老崇尚儒学”?历史事实告诉我们:1、此事乃田蚡所为,与董仲舒无涉。2、田蚡此举的过程是和平的,并未“罢黜百家”。3、未有“独尊儒术”的事实。汉武帝尊儒后,除举行儒学考试外,还举行一般文学贤良考试。“刑法”和“黄老”派虽被“罢绌”,但两派的学者仍可通过其他途径当官,如主父偃是上书、卜式是放羊、汲黯是选拔等。《史记·封禅书》还载:汉武帝因封禅问题对儒官不满,曾“尽罢诸儒不用” ——把他们全都撤了。4、汉武帝所尊的儒学,是《七经》,不是仅仅《五经》,核心是《孝经》的“以孝治天下”。(21)。现在,学术界有人在“置五经博士”上大做文章,不妥。因为他们所谈的《五经》,核心是《公羊》,《公羊》在武帝时期虽重要,但没超过《孝经》;而且《公羊》在西汉石渠阁经学会上被汉宣帝亲自贬抑,并自此一蹶不振;尤其是《公羊》本质非儒家著作。(22)众所周知,学术界主流观点认为,孔子曾作《春秋》,《公羊》是对《春秋》的最好阐释。实际上,孔子作《春秋》非史实。孔子自称“述而不作”;孔子的嫡传弟子们对此都没讲;此说是孔子去世后一百年左右的传言。如果孔子真作了《春秋》,他将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抄袭大王,因为《春秋》原本鲁史,我们怎么将《春秋》与鲁史相区别?就算孔子真作了《春秋》,那么,解读《春秋》的书很多,流传下来的就有三传,为什么一定要以《公羊》为准?《公羊》不会解错了吗?特别是,《春秋》乃史书,《公羊》是将其做信仰、解读,这与《春秋》的宗旨相违,相反,《左传》的解读更近于《春秋》的宗旨。我们知道,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其思想核心是“仁”,而《公羊》是“义”,二者完全不同。《公羊》的“义”与《韩非子》的“义”相吻合。(23)就算《公羊》真在解读《春秋》,原则上也不能将其当经,因为经应是《春秋》原典,将解经的著作当经本身就是错的。西方人从古到今读《圣经》都是读原典,所有解释只能当书。而中国古今居然将参考书当成了经,并用参考书取代了经,如他们直呼《公羊》为《春秋》,《史记》和《汉书》凡没标明是《春秋》什么《传》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指《公羊》。岂非咄咄怪事!研究汉代思想史,重点要研究《孝经》,《孝经》在思想上与儒家极接近,算儒家著作也未尝不可。(24)关于《孝经》的作者,汉人认为或是曾子,或是孔子,后又有曾子门人、孔子门人、孟子门人、乐正子春门人说,以及齐鲁陋儒和汉儒说。其实都不确。笔者认为,《孝经》应是春秋战国之交的一个与孟子情况相近,但没孟子的理论水平高,然而又有独到思想的,也是自学成才的人所作。《孝经》是中国古代四大儒经之一(其他三经为《论语》、《孟子》、《礼运》),不只对汉代的影响大,对后世的影响也相当大。

    第五,汉武帝尊儒的最大失误是什么?有人认为,汉武帝尊儒的最大失误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误解。还有人认为是汉武帝没有重用董仲舒。事实恰好相反,没重用董仲舒是汉武帝的英明之处。笔者认为,汉武帝的最大失误是将《公羊》当作了仅次于《孝经》的经典。汉武帝一生有三大错误:重用酷吏,杀罚太滥;迷恋仙道,劳民伤财惹“巫蛊”;大义灭亲,太子蒙冤损社稷,等。这三大错误都与《公羊》密不可分:1、《公羊》宗旨宣扬“大义灭亲”、“严刑重罚”、“诛心定罪”、封建迷信等。2、《公羊》是酷吏的温床,所有的酷吏都是学《公羊》学的。如吕不舒是董仲舒的学生、张汤经常向董仲舒请教“治狱”、公孙弘是《公羊》博士等。吕不舒治淮南狱,以《公羊》擅断,一杀就是“数万”;张汤用《〈公羊〉董仲舒治狱》决案,“百姓不安其生,骚动,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并侵渔,於是痛绳以罪。则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汤。”“汤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诋诸侯,别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时人称其“诈忠”。(25)一次,汲黯善意讽喻汉武帝好大喜功,“丞相公孙弘曰:‘黯诽谤圣制,当族。’”(26)要把汲黯整个家族都灭了。所以,司马迁说:“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用峻文决理为廷尉,於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而坐死者数万人,长吏益惨急而法令明察。”(27)3、董仲舒的《公羊》学五毒俱全。董仲舒对《公羊》最精通,他一生都从事此研究,胡毋生的悟性不如董仲舒,公孙弘是改学《公羊》的。董仲舒的《公羊》学,主张“诛心定罪”、“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大义灭亲”、“君权至上”等,其《〈公羊〉董仲舒治狱》、《春秋繁露》、《灾异记》即是其证。他在《辽东高庙灾对》中建议汉武帝:“故天灾若语陛下:‘……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28)这就是他残忍本性的暴露。董仲舒在汉武帝时期虽未当权,但他与酷吏的关系最近,好多酷吏都是他的学生,酷吏用的也都是他的思想,他要为武帝时期的酷吏负全责,要为汉武帝的政治失误负全责。为什么《公羊》学会如此荼毒?如前所述,《公羊》的思想精髓是韩非子的“义政”,思想上蹈入了韩非子,怎能不再现秦始皇的暴政?当然,对《公羊》的非儒家问题,这是一个时代性的错误,汉武帝是不可能搞明白的,董仲舒也未必真懂,现在还有人将其当儒学来宣传,这也是不妥的。

四、“汉承秦制”之商榷 

现在,学术界在汉史研究中,用得最多的一个词是“汉承秦制”,有人甚至写专著研究这个问题,并抱怨找不到想用的资料。笔者想对此谈点管见。

第一,司马迁、班固都不赞成“汉承秦制”说。应当指出,司马迁在《史记》中多次讲过西汉在某些方面对秦制的因袭,但没用过“汉承秦制”。最早提出“汉承秦制”者是班固的父亲班彪,但作为他的儿子,班固对此并不欣赏,他在《汉书》中,与司马迁一样,也多次讲过西汉在某些方面对秦制的因袭,就是没用“汉承秦制”这个词。而真正赞成此说的是南北朝时期的范晔,他在写《后汉书》时首次使用这个词,两次强调“汉承秦制”。这就有个问题,如果是“汉承秦制”重要的话,那应当是西汉承“秦制”,写西汉史的司马迁、班固应重视这个问题,而不是写《后汉书》的范晔。

    第二,班彪、范晔在使用这个词时,与司马迁、班固一样,指的问题都很具体。如班彪说:“汉承秦制,改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29)指的是“立郡县”之事。范晔在《后汉书·舆服》上、下分别说:“天子(五)[玉]路,……秦并天下,阅三代之礼,或曰殷瑞山车,金根之色。汉承秦制,御为乘舆,所谓孔子乘殷之路者也”;“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秦乃以采组连结于璲,光明章表,转相结受,故谓之绶。汉承秦制,用而弗改,故加之以双印佩刀之饰。”这里虽两现“汉承秦制”,说的均指“舆服。”

第三,我们如何正确理解“汉承秦制”?诚然,西汉在建国之初包括后来武帝时期在治国上都承袭了许多“秦制”。但必须看到:1、汉与秦在治国的根本问题上不同。政体上,西汉初虽搞了“郡县制”,可是,西汉初的基本体制是“分封制”,《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说:“高祖子弟同姓为王者九国,唯独长沙异姓,而功臣侯者百有馀人。自雁门、太原以东至辽阳,为燕、代国;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自陈以西,南至九疑,东带江、淮、谷、泗,薄会稽,为梁、楚、淮南、长沙国:皆外接於胡、越。”“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汉武帝虽然削弱了“分封”,强化了“郡县制”,可是并没有“废分封”。注意:秦代是“废分封”,实行清一色的“郡县制”,汉代只是将“分封制”降为了国家的辅助政体,而将“郡县制”作为了基本政体。现在,有种错误的观点,认为“郡县制”是秦代的政体,这是不对的。事实上,“郡县制”是战国时期的产物,战国后期六国的政体几乎都是“郡县制”占主导地位。而且,“郡县制”的发明权也不是秦,秦是将“郡县制”推向了极端,将其当作了国家的唯一政体。所以,汉代的根本政体并没有“承秦制”。思想上,秦是“罢黜百家独尊法术”(这里的“法”,特指“申、商、韩”),西汉初是“黄老之治”,武帝时期是“崇尚儒学”。注意:汉武帝并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更不是“汉承秦制”。2、西汉初,虽然在治国的一些大问题上有“汉承秦制”的现象,如萧何依秦律制汉律,保存了“妖言罪”、“挟书律”等,可是未得到贯彻,并很快被纠正了。因为西汉初是“黄老之治”,“黄老之治”在治国的指导思想上强调“无为”,汉律中的“严刑酷罚”与此精神相左。惠帝和吕后时两次除“妖言罪”、“挟书律”(30),文帝除“肉刑”(31)。秦代重用酷吏,汉武帝时也重用酷吏,这一点极相像。但不要忘了:秦代的官吏几乎都是酷吏,汉代则非。汉武帝乃至汉代都“举孝廉”,“举孝廉”出身的官吏不是酷吏,非《公羊》出身的官吏也都不是酷吏。并且,汉武帝晚年对其这一错误是有认识的,立了“思子祠”,表示对太子的追悔;族了江充、刘屈髦等“巫蛊”首恶;还下“罪己诏”自我检讨;临终托孤给非儒吏出身的霍光等,表示了对酷吏和儒臣——《公羊》出身者的不信任等。3、汉代在治国的根本问题上都与秦不同。思想上,汉武帝以后的主导思想是强调“以孝治天下”,即一种“德治”;秦代“严刑重罚”,是“术治。”政体上,汉代始终强调“同姓王分封制”的积极作用,一直将其作为一种政体予以保存;秦代则彻底“废分封”,将“郡县制”作为唯一的政体。上,汉代轻徭薄赋,予民休息,武帝时虽有“暴敛”的情况,可是能很快予以纠正;秦代一直是苛捐赋役繁重,民不聊生。所以,“汉承秦制”只在一定意义上或在治国的次要问题上是可以讲的,但在治国根本问题上是不能讲的。

注:

(1)(3)(4)武汉师范学院系《简明中外历史词典》编写组:《简明中外历史词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9月第1版,第403页;第403页;第403页。

(2)(16)(18)(19)(25)(26)(27)《史记》:《项羽本纪》;《儒林列传》;《太史公自序》;《袁盎、晁错列传》;《酷吏列传》;《乐书》;《平准书》。

(5)《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57年6月第1版,第619页。

(6)孙景坛:《关于宋代的历史定位及总体评估新探》,《南京社会》2004年第8期。

(7)孙景坛:《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

(8)(13)孙景坛:《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的伪作》,《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10期。

(9)孙景坛:《“五·四”批孔献疑》,《南京社会科学》1999年第8期。

(10)孙景坛:《班固董子思想献疑》,《岭南学刊》2001年第6期。

      孙景坛:《孙景坛评点〈汉书·董仲舒传〉,昭示班固作伪》,

      http://www.confucius2000.com/writer/sunjingtan.htm

(11)(14)(15)(28)(30)(31)《汉书》:《董仲舒传》;《匈奴传》;《楚元王传》;《五行志》;《惠帝纪》和《高后纪》;《刑法志》。

(12)孙景坛:《汉武帝“罢黜百家”不是学术谎言吗?——答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秦汉史专家张进教授》,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1711

(17)孙景坛:《汉武帝确有“罢黜百家”吗?——答南京市委党校管怀伦教授》,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1704

(20)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3 9 6 页。

(21)孙景坛:《汉代“以孝治天下”初探》,《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22)孙景坛:《董仲舒非儒家论》,《江海学刊》1995年第4期。

(23)孙景坛《韩非非法家论》,载《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

(24)孙景坛:《百家争鸣新论》,《安徽师大学报》(季刊)1996年第2期。

(29)《后汉书•班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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