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李士桢抚粤政略与广东社会经济复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叶显恩 时间:2010-09-06
    的演变不能脱离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其中包括制度、社会结构,以及习俗心态等文化因素。当道者施行的政策,更对当时的经济起直接的影响。广东在16世纪与17世纪之交,经济令人瞩目。17世纪中叶,明清嬗递的战乱使其顿陷低谷。经过广东巡抚李士桢大刀阔斧的整顿,实施有效的政略,终于使满目疮痍的广东经济得以复苏,尤其是他实施恤商政策,创立洋货行(广州十三行)等措施,对海上贸易的发展,意义尤为重大和深远。

学术界关于李士桢(1919—1695)的生平、宦绩的研究,据我所知,已有王利器先生的《李士桢李煦父子年谱》一书(1),和汤开建《李士桢〈抚粤政略〉中四篇关于澳门的奏章》与谢中凡《论李士桢抚粤》两文,此外谢中凡的《清初闽粤藩王大吏对海上贸易的影响》一文也有所论及(2)。本文仅就李士桢的抚粤政略与17世纪末广东经济复苏的关系,谈一点看法,以就正于学术界同仁与广大读者。
 
一、 受命于广东经济凋蔽、藩孽横行之时

17 世纪,是岭南巨区两个经济发展周期的交替期。1627 年爆发的明末农民大起义中李自成领导的一支军队以中原地区为主要战埸,张献忠领导的一支则以长江中上游为活动地盘。岭南僻居南隅,兵锋未及,与江南为主的商业往来,同南海弧形岛国的贸易关系,依然正常开展,因而1646 年(顺治3 年)以前的17世纪尚能保持自16世纪以来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岭南地区的经济核心区—珠江三角洲而论, 正是商业化不断深化的时期。开始于明中叶的广州市埸的转型给珠江三角洲的强烈剌激(3),促使商品经济的崛起,出现了以广州贸易(或称之为出口贸易)为导向的农业、手的商业化。最具特色的是水陆交相起作用的“桑基鱼塘”生态农业的出现。于17 世纪初在南海、顺德和鹤山三县交界处的九江、龙江、龙山和坡山等四乡连成一片的河网区,正是实施这种独特的商业化的经营型式。制糖业、丝织业、铁冶业、陶瓷业等,也于此时勃兴。其农产加工品和手工业品源源流入广州市埸,或迳运销售于岭北内地市埸,以及海外东南亚洲市埸。珠江三角洲愈来愈成为对外出口贸易的重要基地。

自顺治4 年(1647)2 月清军攻入广州起,至康熙20 年(1681)的三十余年间,南明小王朝及其后来联合张献忠余部大西军与清军在岭南地区进行的拉锯战;明降将李成栋的“反正”及其遭到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耿继茂两藩王的镇压及尚、耿两藩的肆虐;境内小股农民、“社贼”(佃仆、家仆一类依附者)的纷纷起义等所造成的连绵不断的动乱,给社会经济以沈重摧残(4)。珠江三角洲地区遭受的祸害尤为严酷。清远“县城四万余户(口?)”,五罹兵火之后,“民不满百户”(5)。新会县城乱中死亡数“不啻百万(?)”(6)。人口剧减,据笔者估算,珠江三角洲人口从明末的132 万口降至康熙11 年的92 万口(7)。“迁海”事件,更是千年未遇的浩劫。为防范郑成功父子的反清势力,于康熙元年(1662),迁虎门以西,崖门以东的大奚、黄梁、潭州等地居民;康熙3年(1664),迁广州府番禺、顺德、新会、东莞、宝安、香山(中山)和新宁(台山)等七县沿海居民。规定片板不许下海,粒货不许越疆。村落、市镇夷为废墟,田园荒芜。被迁之民,少壮流离四方,老弱转死于沟壑。“昔之村,大者或数千家,小者亦数百家。今则闾井萧条,无鸡犬相闻之旧”(8)。广、惠、潮、肇、高、雷、廉等七府所属27州县20卫所沿海迁界并海岛洲港田地共31692顷零,内原迁抛荒田地达28192顷(9)。其中广州府七县被迁丢荒的土地达2,404,500亩,占总面积4,920,900亩的50%(10)。康熙7 年(1668年),得旨展界,迁民方得重归故园。但海上依然封禁,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和靖南王耿继茂俩藩王照旧横行施暴。

顺治7 年(1650年),当平、靖二藩入镇广州后,大加屠杀,“血洗十八甫”。藩兵强占民房,城内隙地与城郊鞠为茂草以养马,以衙门、学宫充当马厩,城中居民被赶往今西门以西的所谓新城。作为海贸中心、岭南巨区市埸中心地广州,满目疮痍,成为二藩的军营和横行肆虐的指挥所。

二藩恃其兵权在握,擅自横征暴敛,搜括民财(11)。私设“总店”,罗踞津口,滥征货税。从无收税之例的日用鸡豚,乃至蔬果,都在私抽之列。尤其是垄断海贸,大搞走私贸易。因其滥征苛税,行商望而却步,“西江之船遂不往来”(12)。商业凋零,市镇残破。时人黄居石的<哀江门>诗写道:

“甲辰移海尽邱墟,古庙独存新市侧;毁瓦颓墙塌平道,四顾萧条目空极”(13)。
可谓是当时市镇惨状的真实写照。康熙皇帝也不得不承认:

“广东民人,为王下兵丁扰害甚苦,失其生理”(14)。

加之受“路易十四小冰期”的影响,17世纪的后半期广东气候恶劣,如1648年的旱灾,1694年的水灾,1649、1652、1667、1669、1673、1679、1694的风灾,1656 、1683、1690的冷冻,1651、1655、1661、1670、1672、1678、1679、1687 的冰雹,1653、1656、1665、1683的地震,1648、1652、1679的虫鼠疫灾害等。以上所列,都是广东上特大的灾害(15)。不难看出,十七世纪后半期是各种灾害的密集期。从四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的三十多年的人祸,和繁仍的灾害交相作虐,使广东的社会经济陷入低谷。不仅明中后期蓬勃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横遭摧残,就是正常的生产活动也无法维持。

海禁给海贸带来的打击尤其沈重。它切断了沿海居民靠海活命的生路。当时虽然也同某些国家发生贸易往来,如暹罗于康熙二年、六年、十年皆来过贡舶(16),荷兰、英国也来过商舶,但贸易额甚微。藩王和督、抚趁火打劫,通过其委托商人作海上走私,大发其财。尚藩便委任沈上达为藩王府贸易总管,大搞贸易走私活动。在广东各级官员的庇护下,沈上达成为显赫一时的富商。当时广东的各级官员都从沈上达处得到余润。康熙20 年(1619)9月12 日,康熙皇帝对随奉折本面奏请旨的大学士、学士们说:“沈上达系尚之信所属富商,朕闻广东大小官员无不用伊银”(17)。所以,当尚之信反迹暴露后,有关的官员为杜绝受沈上达的牵连而杀之以灭口(18)。两广总督卢兴祖在康熙6 年(1657)也指使香山知县姚启圣,阴与澳门为市,从事走私(19)。他们为了继续独享战时体制下走私贸易的专利,往往以防范郑氏反清集团势力为名,要求继续海禁。尚之信于康熙16 年(1677),在广东全省“已底定”的情况下,还上疏请求申严海禁(20)。甚至当“三藩”剪平,郑克爽也已经降附之后,沿海督、抚依然阻扰开海贸易。关于这一点,康熙皇帝是洞若观火的。被差往广东、福建开拓海界的内阁大学士石柱回京复命,于康熙23 年(1684)7 月11 日为康熙皇帝所召见时,康熙说:“百姓乐于沿海居住者,原因可以海上贸易捕鱼之故。尔等明知其故,海上贸易何以不议准行?”石柱以“海上贸易明季以来原未曾开”,又援引闽粤总督、巡抚、提督认为台湾新得为由作答。康熙斥之曰:“向虽严海禁,其私自贸易者何曾断绝?凡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由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21),可谓一言中的。

应当指出的是,藩王、督抚趁海禁作海上走私,以官僚政治与商业结合,霸占商利,形成政治和经济一体的特权阶层,对皇权是一威胁。这是康熙之所以不顾劝谏,决意平藩的原因。这些封疆大吏本已争名于朝,今又争利于市。他们擅夺海利, 垄断商业,破坏了市埸的正常运转。明中叶发育起来的城乡市埸体系遭到摧残。

明清易代之乱,岭南来得较晚,结束也最迟。镇守岭南的平、靖二藩在广东的种种劣迹,康熙是知道的。但为了利用其消灭南明政权和郑氏的反清势力,康熙对平、靖二藩采取宽容的态度。康熙12 年(1713),当尚可喜上疏要求归老辽东,请由其子尚之信承袭王爵时,康熙认为时机成熟,决定撤藩。三藩公然发动叛乱。经过八年战争,终于康熙20 年(1681)剪灭三藩,结束了藩王的暴政。但岭南各地,“民困未苏,疮痍未起”。广东为紧要之地,当兵燹扰攘之后,诸务急待剔厘。非得才望风力、谙练行间大有材具之臣,不能胜任。李士桢正是在此情况下,于康熙20年(1682年)12月23日奉旨“以原衔(按指江西巡抚)调补广东巡抚”(22)之重任。
二、 整顿吏治,以兴利除弊,安定商民 

李士桢,字毅可,世居东莱之都昌(今山东昌邑),生于万历47年4月23日(23)。本姓姜,其先人入辽东,当后金在征服辽东时被捕获成为包衣家人。“从龙辽左,寄旗籍,以李为姓。”(24)他于顺治4年(1647年)贡生廷对中选,授长芦运判(25)。顺治7年(1650年)转任河东运副(26)。顺治10年(1653年)升安庆知府。顺治14年(1657年)调任延安知府。同年10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分巡岭东道(27)。顺治16年(1659年),擢山西阳和道副使(28)。顺治17年(1660年)升山西布政司参政分巡冀宁道(29)。康熙元年(1662年),以荫授内阁中书,在都候选。康熙3年(1664年)补江西湖东道。康熙6年(1667年),升河南按察使。康熙12年(1673年)9月升福建布政使。次年李士桢取道浙江赴任闽藩,因耿精忠已经在福建叛乱,无任可到。适浙藩出缺,为浙江总督李之芳题留浙省补授。康熙20年(1681年)5月,升江西巡抚。8月2日至赣省入署受事,甫数月即于同年12月23日改任广东巡抚。

从上可见,他由府道而陟臬藩,近三十年溯豫、浙以至晋、秦的地方官,历练地方政事,具有丰富的经验。而且,他在地方官任内,受到地方士民和同僚的赞许。他在康熙3年(1664年)分守江西湖东道时,驱逐称王商的建昌奸民出境,“一郡如出汤火。”(30)康熙6年(1667年)在河南按察使任内,逐案亲鞫奏谳,全活者以万、千计,中州有“青天”之颂(31)。他在任浙江布政使时,正值清军平定闽省耿藩变乱,粮饷等军需皆取给于藩司,军檄如雨,刻期责办。他“应机立断,以惠感民,而输将者不敢后;以正率寮,而催科者不敢私”,为转运,充蓄积以佐军旅。大展其理财之能。上司与同僚对此好评如潮(32),享有善于理财,清正贤能的声名。康熙20 年(1681年)5 月14 日,明珠等大臣奏请擢授他以江西巡抚时,康熙说:“朕亦素闻其贤。”钦准授此官。同年12 月13 日,吏部题补广东巡抚员缺,开列副都御史余国柱等五名后选人,呈康熙钦定。康熙思之良久,令九卿会推。同月22 日,康熙否定九卿会推关于广东巡抚的人选。他说:“广东甚为紧要,江西巡抚李士桢任浙江布政使时,居官循良,办事亦优,著补调广东巡抚。”(33)

李士桢于康熙21 年(1822)孟夏,度岭抚粤。同年7 月,康熙赐他以“清慎勤”御书扁,以示对他的器重和期许。广东当时尚藩刚平定,“兵燹甫息,比闾凋残”,藩党余孽尚存,其垄利害民等种种弊端未除。于是年五月即入粤后的第二个月,李士桢发布<抚粤条约>(17)文告。计有:励官方、肃武备、端士习、清钱粮、慎刑狱、革火耗、禁私派、除私税、严保甲、弭盗贼、厘盐法、饬海防、省讼词、劝输将、汰冗役和省差扰等16条。这是他抚粤的施政纲领。其要旨是:察吏诘戎,兴利除弊,以安商民。

从下车伊始颁布的16条施政纲领中看,为首的两条是整顿吏治和军队。原掌握军权的平南王尚氏凌驾于督、抚之上,清除尚藩在军队的余孽,是一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李士桢的前任王来任、金俊,总督卢兴祖等,“品行贪污”(34),吏治败坏。从藩王到督、抚,乃至属下官员,皆通过其亲信经商以渔利。官商结合,垄利害民,是当时吏治败坏的主要表现。诚如时人屈大均所指出:

“今之官于东粤者,无分大小,率务民以自封。既得重赀,则使其亲串与民为
市,百十奸民从而己羽翼之,为之垄断而罔利。于是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
(35)

屈大均不胜感受慨地说,这种贾官结合,“其祸不知所底,非有圣君贤相,端本澄源,以节俭为之创率,禁难得之货,明贪墨之刑,则东粤一隅,何有匹夫匹妇之性命也哉!”(36)更甚者,平藩尚之信私设“总行”、“总店”、“总埠”等名色,罗踞津口,滥征货税。纠集一批资产雄厚的商人,名为“藩商”,专管朝贡贸易和海上走私贸易。尚之信藩王府参将沈上达是其总头目。沈上达利用特权,大搞海上走私贸易。“一年之中,千舡往回,可得利银四、五十万两,获利甚大。”(37)广州市内形同军营。商人望而却步,西江舟楫一度断其往来,广州陷为死港。佛山于此时顿然繁盛与此有关。要恢复广州港市贸易,唯有通过整顿吏治,打击藩党余孽,才能招徕、安定商民。基此,李士桢抚粤伊始,便查出负责征收自康熙18 年恢复的澳门界口旱路税的提举官张溱的贪赃行径,并加以惩处(38)。在处置尚之信和沈上达二案时,变产株连,李士桢奏请豁免三十余万,案牍为之一清(39)。以清理积案,纠正冤案,来昭示清明。将藩党霸占的民产清还原主。“凡田庐之为藩者,店舍之为兵踞者,一一给还”(40),从而取信于民。强调安民必先察吏,大官守法,小官才能清廉。选补缺官(41),或裁、或添设道员(41)。尝罚分明。于康熙24 年(1685)纠劾官员4 人,荐举卓异官员6 人。要求所属官吏文武生员捐监武举人等,“务各恪循职业,安分守己如一,应举监生员不许干预外事”(43)他在<诫谕官绅>的文告中,痛心疾首地指出:

   “现任文武官弁及绅举贡监生因循以前私弊,擅用告示封条朱笔标贴,或纵容家人
亲戚串同地棍土豪擅给印记小票,霸占私抽,招摇诈骗。甚有前朝废绅子孙膏梁醉梦,不谙废兴,尚藉祖父名色封条灯笼,狐假影射,雄行乡曲,欺压小民。”

并且申明,如再有前述劣迹出现在“市埸、海口、墟埸各处”,地方官应“立时收缴,严行谕禁”(44) 。在地方为虎作伥的胥吏衙役,进行剔厘汰除。规定自司道而府县,乃至首领佐贰卫所,各衙门吏书皂快门役等,必须严格额定。如有副役朋役,曾经缘事革逐,与更名改姓,作奸犯科之人,尽行革汰。这种人自明末起便肆虐于民间,成为地方的一大毒瘤。崇祯(1628--1644)年间广州府案牍汇编《盟水斋存牍》便已有充分的揭露。李士桢深明此弊,所以列作施政纲领之一。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安民必先察吏,职守各有官方。故大臣法,小臣廉,则天下无不理之事,地方无不安之民。”他在〈抚粤条约文告〉“励官方”中,对僚属没有装腔作势,而是袒诚布公,谆谆告诫。因能有效地约束僚属,所以赢得“娴于吏治”的美名(45)。

基于顺治7年(1650年)平藩入粤后,“驻阃署为府。城内皆藩王官兵,四民不得复逼此土。其院司道守令治所,皆于外城权设,巡抚公署迁之靖海门总镇府”。由于“官兵悉居城内,官衙民舍,迁于城外”,重新调整八旗、绿营官兵的驻地,整治广州市区,便成为急务。李士桢会同总督吴兴祚、将军王永誉等经过区划,规定:

“以旧城西首归德门起,至西门、大北门,大街以西止,一应公署房屋,俱为将军副都统及八旗 驻防官员甲兵居住;归德门至大南门、大东门、小北门、大北门,大街(按这里的大街是指归德门内大街;有时称“归德大街”,见〈巡抚广东都察院题名牌记〉。)以东,一应公署房屋俱为地方文武各官衙宇及仓库、廨狱、公所、臣标绿旗官兵居住。仍招徕士民商贾安插复业。”(46)

就是说,“自归德门内大街以西驻兵,以东处民,兵民各有攸处,官署民居,悉还城内。”将尚未之信等房屋改为督、抚公署。“劝谕招徕,年久失业之氓,一旦争寻故庐,皆奔走恐后。”经过一年左右的清理,终于获得安居(47)。恢复广州的正常秩序。此后广州日渐恢复往日的繁荣盛况。粤缎广纱“皆为岭外京华、东西二洋所贵”(48),而且深受英法等国的欧州商人所欢迎。他们在广州原来采购的是丝织品,此时也采购生丝。康熙36年(1697),英国人首次购买生丝30 吨。尔后法国、荷兰、丹麦、瑞典等国商人也相继在广州采购生丝。运销于东南亚洲市埸的广货,也正在恢复明末的盛况,“帆樯鳞集,瞻星戴月”(49), 一时间出现了海上贸易的活跃景象。
三、“恤商裕课”与复苏

“恤商裕课”是李士桢抚粤政略的重点。广州是对外贸易的中心港市,又是岭南商品流通的中心地,恢复广州市埸的机能,无论从“裕课”,或从满足朝廷对舶来品的需求着眼,都是迫不及待的。作为广州市埸腹地的核心地区珠江三角洲,明后期蓬勃起来的商品经济于战乱中所遭受的摧残之急待恢复,对于曾任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浙江布政使的李士桢也是容易理解的,而且也正是由于受到江浙一带市井文化的影响而滋生对商品经济的注重。几乎同时从福建调任两广总督的吴兴祚也是一位主张对外贸易的官员。李士桢在实施恤商举措时不仅无受牵制之忧,而且可得到吴兴祚的有力支持。因此,李士桢抚粤期间,雷励风行地推行了一系列的“恤商”措施。

李士桢的“恤商”措施是从合理征收税额,保障商路的畅通和安全,以及城镇与市埸的安定、有序着眼的。

在奏疏、符檄、文告中,他揭露了平、靖二藩摧残商业的种种劣迹。指出:在《赋役全书》规定的税目和税额之外,横征苛敛,税一技三,额外勒索更倍于正数。“又各府州县关厢市镇河口等处,私设肆厂,擅立总店、总行、总埠等项名色,索取往来商民”。“凡遇商民贩到稻米、猪、牛各物,锅、铁、铜、锡、蒲席、货物等项,不容民间自相贸易,悉归总行把持横索。牙用商贾受其剥削,贱收贵卖,价格任其低昂。甚而柴、炭、窑陶等货,若不经由总行发卖者,概为私货,必要重加勒索。领给小票,方许在地头发卖。几同科头簸敛,算及鸡豚矣。以致物价腾涌,商民侧目”(50)。他三申五令,一再申明禁革总行、总店、总埠等名色,严禁私派、私抽,不准增设税收名目、附加税额。

在整顿税收,取缔私设征税机构,申明税目、税额的同时,又清理商路的积弊,以保证商路畅通。发布“文告”,严饬商道沿途的汛防弁兵:不得借故白勒,或短价压买。在《禁兵棍抽压》文告中“示谕抚属文武官吏兵民人等知悉:嗣后通省河道各塘汛哨该管将领,必须申严纪律,约束兵丁,加谨防卫地方。凡有商船载运茅草、火柴、谷米、豆麦、茶、油、糖、果、竹木等项货物,任从往来贸易,不许仍踵故辙,横行抽剥及不肖官司短价压买,借端诈害”;又严禁“无赖棍徒,呼朋引类,佩箭悬刀,或称封船当差,恐吓取财”(51)。李士桢于上任之初巡视海疆时,发现处于广州经惠州通往潮州、闽省咽喉的羊蹄岭路,“险阻难行”,“行旅咨嗟”,于是颁发符檄,责令惠州府官吏转檄海丰县,速将岭路“上下处所修治宽平,其扁窄处,将山根开僻,斗绝处用土块培填,阔以八尺为度”(52),以利商旅。他竭力奏请增设花县,固然出自治安防盗的目的,但为了花县山区的“沿山大路,自此而商贾行旅,坦坦周行”,亦是一原因(53)。

关于城乡市埸管理,他不遗余力地加以整治。对省城和佛山尤为关注。如前所述,广州市旧城区内“自归德门内大街以西驻兵,以东处民。兵、民各有攸处,官署、民居悉还城内。招徕年久失业之氓”(54)。回归的流民,争相寻找故庐,恢复了城区市埸的商业活动。佛山市区由于“藩孽棍徒勾通地方土宄肆播,商民吞声蹙额”。李士桢屡经颁饬,禁止棍蠹为害,清理积弊。但“仍有愍不畏死之辈,违法横行,不知省改”,依然有藉揭帑本,开张总行,垄断市利,残害商民。例如,田彪、王豹、葛友亮和杨四等,自称为旗下人,在佛山播虐日久,“有拦路虎之名”。这伙人竟然集夥“乘船摆列门枪四杆,擅挂巡抚、都院大灯一对”,招摇撞骗,吓唬市民。李士桢将他们逮捕惩处(55)。又如投藩剥民巨棍徐彦蕃、吕迥宸、陈俊初等,“私抽荼毒”,“势张则狼狠用奸,事败则互相攻讦。”亦将他们逮捕法办。徐彦藩,除追回“前欠帑本”外,枷号佛山镇,再作发落。吕、陈二犯,着枷号一月在佛山镇,满日各责20 板,逐释(56)。打击把持、扰乱市埸的当地恶势力,还大小市利于民。

税收对商业起调节、制约的作用,商税是否公允、合理,关系着商业的兴衰。李士桢经捡阅税司则例后认为,“税饷虽有旧定之章程,而物价低昂则又因时而迥别。准今酌古,不能无损益于其间也。查省城、佛山二埠,为商贾辏集之区。凡商货到埠发卖,具单开报税课司。官按照定例征收落地税饷。惟今升平日久,物价较昔稍平。若仍照往例征收,商民未免苦累。”所以,他对广州、佛山两市的旧税例,逐一细加参酌,制定<酌减则例>(57),颁布施行。其删减的内容有:

 1、高雷琼南料船装载货物到埠,例定纲纪法度字号丈抽;高琼船只到埠,货物不拘名色,俱要就船逐件验明征收。今查出海船只已属粤海关稽征,因此这两款应删除;

2、砂仁每百斤原增税银0.325两,今酌减,照原定每百斤税银0.25两;

3、山马皮每10 张原税银0.65两,但皮有大小不等,今酌定每百斤税银0.26 两;

4、土葛布、雷葛、闽夏布原俱每百疋税银0.78两,但布有轻重, 今酌定每百斤税银0.5两;

5、水银每百斤原增税银1.82两, 今酌减定每百斤税银1.2两;

6、湖丝每百斤原增税银2.08两,今酌减定每百斤税银1.6两;

7、绸缎纱罗绫绢原俱论疋,分别上中下三号征收,今酌定俱应论斤,每百斤税银1.6 两;至于豆麦芝麻砖瓦之物,乃民间日用之需, 与夫磁器香炉神像为数不多,俱应一概免其征税。

这里,除海船税饷交纳重复而删除,原税例按张、按疋,不分大小轻重,纳税计算不合理而改为统一按斤计算,使其规范化外,其馀的都作削减。

为了使税收增豁适当,在修订税收则例中,既参酌于旧例,又要依据于因时的变异。因此,他注重调查研究,倾听不同的意见。他便曾会同署理布政司的按察使郎廷枢、驿盐道佥事李毓栋,传集盐商,征求商人的意见。经听取商人刘吉昌、黄功裕等意见后,对盐课税额作了调整。他对盐政的整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58)。传集商人,倾听其意见,在当时既体现了深入市井,讲求实际的作风,也表示了对商人的尊重。

李士桢的恤商举措,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复办。商品性传统手的各个部门都得到了恢复。有的行业还有所增进。丝织业便有所发展。佛山丝织业便已有八丝缎行、什色缎行、元青缎行、花局缎行、纟宁绸行、蟒服行、牛郎纱行、绸绫行、帽绫行、花绫行、金彩行、扁金行、对边行、栏杆行、机纱行、斗纱行、洋绫绸行等18 行(59)。珠江三角洲的丝织品和生丝,如果说明末还是刚露头角的话,17 世纪末以后便日渐为人们所注目了。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尤为显著。到了17 世纪末18 世纪初, 珠江三角洲的商品经济不仅恢复明末水平,而且有所增进。西樵山附近的乡村相继发展成为基塘区,形成以九江为中心,包括原有的龙山、龙江、坡山,以及不断发展起来的海洲、镇涌、金瓯、绿潭、沙头、大同等在内的连成一片的商品性基塘专业区。在晚明发展起来的以广州为中心,南至番禺沙湾、古坝,东至黄埔、茭塘,西南至顺德陈村、南海平洲、番禺韦涌的一片老沙田区,和东莞北部、增城西南部低丘陵地带的果木业,也得到恢复,并发展成为商品性专业区。

由于 被迁的沿海居民得以复还家园,他又反复请旨豁免战乱中被劫掠焚毁,灾情最重的高廉地区吴川、合浦、钦州、灵山等州县钱粮。又四请豁免琼州府临高、澄迈二县的钱粮(60)。招集流移,动员流民“早回故土,垦耕税亩”。着府州县官查访荒田,设法招垦。对灾民加意抚恤,量贷牛种,恢复生产。安定了地方,使生产得以正常进行。康熙23 年(1684年),据广东各府州县卫所呈报,复业人丁31,300丁,开垦的土地有10,146顷(61)。17 世纪末, 人口已有了巨量的增长。据笔者估算,珠江三角洲的人口至康熙末年,已恢复至明末的水平(62)。广东的社会经济, 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海外贸易等方面,都已得到全面复苏,或有所增进。

三、 广州十三行的创立和“恤商”思想

“恤商”举措中尤其令人瞩目的是,继康熙24 年(1685) 设立作为行政掌管海外贸易事宜的粤海关之后, 创设金丝行与洋货行,以分别办理国内商业贸易和国外进出口贸易业务。李士桢会同总督吴兴祚、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商议后,于康熙25 年(1686)4 月,发布<分别住行货税>文告(63)曰:

    “省城、佛山旧设税课司,征收落地住税。今设立海关,征收出洋行税。地势相
连,如行、住二税不分,恐有重复、影射之弊。今公议:设立金丝行、洋货行两项货店。如来广省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物,分为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课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商自赴关部(粤海关)纳税。”
这里规定凡国内贸易作为“住”税,赴税课司纳税;对外贸易作为“行”税,赴海关纳税。把两种商人严格区分开来。其目的是为了不致于“层叠影射,致滋重困”,损害商人。也就是说,既为了避免住、行混淆,重复征税,尤其在于防止富商大贾把国内和国外贸易的操纵权合二为一,滋生弊端。显然,吸取了尚藩垄断国内外贸易,以此作为搞独立王国基础的惨重教训。

这一文告的颁布,标志着洋货行的成立(64)。洋货行,即名闻中外的广州十三行。广州十三行商人,多由珠江三角洲(广州府)本来充当海贸牙行的商人转充(65)。在明代后期,广州商人已与徽州、泉州的商人共同垄断广州海贸易的商业利润,致力于海外贸易(66)。新创立的广州十三行依然由广、徽、泉这三个商人集团所控制。他们介乎外商、华商和官府的三角关系之中,享有特许的社会身份地位,垄断对外贸易,因而富极一时。嘉、道年间,广州十三行商人拥有的资本当已凌居徽商、晋商等商人集团之上。广州十三行商人于清代中叶已经迳往欧美的一些国家经商或投资当地。如同文行商人潘振承,在19世纪初,就已经将其贸易伸展到欧洲。丽泉行商人潘长耀曾借贷与美商因得不到及时偿还,不得不于1815年写信给麦迪生总统,抱怨美国商人欠他一百万美元没有偿还。怡和行商人伍氏家族也在美国的铁路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作了投资(67)。近日由于西方学者的努力,已经从美国贝克图书馆、孟买档案馆、瑞典档案馆、荷兰档案馆等发掘许多中西贸易实况的档案,并有研究成果发表。事实证明,十三行商人的商业网络不仅越过传统的活动海域伸展到欧美各地,而且与国际的贸易网络相交织,甚至已经直接投资于美国等地。这虽是后话,但它与李士桢创立洋货行的举措有密切关联。可见李士桢创立广州十三行,既培殖了一个富闻中外的商人集团,对清代前中期的海外贸易也起了推动的作用。近代的买办阶层的出现,亦与此有密切的关联。可见广州十三行的创立,是李士桢在商业史上写下浓墨重采的一笔。

李士桢在〈分别住行货税〉文告中,明确地提出“凡系通商裕课之事,无不竭力讲求。”他的“恤商”旨在“裕课”,而“裕课必先恤商”(68)。他是以发展商业来达到“裕课”的目的,而不是通过加重盘剥商人来增加税收。

李士桢是于康熙21年(1682)夏就任抚粤的。据《抚粤政略》所收文稿统计,从康熙21年五月至年底,先后呈上的“奏疏”和发布的“符檄”、“文告”等共54 份,有关商业的便有23份,占总数的42.6%。从他的奏疏、符檄、文告和批答中,不难看出他的“恤商”思想。其“恤商”思想包含:按则例合理征收商税,洋货行与金丝行,正是为区分行、住税,避免重叠征税而设立;整顿市场,提供良好的商业环境,他铲除藩孽,打击“王商”,整顿广州和佛山市场秩序,都是为此目的;加强商路治安,保证商路畅通,他颁布“文告”约束文武官吏兵丁对商路沿边的骚扰,开辟羊蹄岭 ,花县的设置都含此目的。尤其是传集成商人,征求商人意见,倾听商人的呼声,尊重商人等,更是他“恤商”思想的一个独特方面。不难看出,这种恤商思想既留下时代的痕迹,与他的官宦生涯也有密切关系。李士桢处于向海洋挑战、远洋航海的时代,是全球一体化肇始的时代,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方国家商人东来从事商业殖民的时代;西方的殖民商人已经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活动。而他所历练的政事,或因与商业有关,或因处于沿海商业区,所以他对大航海的商业时代的脉息,感受更为真切。可以说,他的“恤商”思想是时代的产物,同时也是康熙降服郑氏反清集团后,实行开海贸易的产品。

  康熙22年(1683年)5月平定台湾后,兵部议请开界,10月22日得旨:“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田地应给民耕种,其紧要地方仍应作何防守,等项事宜,着部院堂官前往会同该督抚详察确议具奏。”于是朝廷 派工部尚书杜臻、内阁学士石柱等前往粤闽巡视。其任务有四:首在察地还民,以广皇仁;移屯戍于界外,不忘固圉也;弛鱼盐之禁,利民也;酌番舶之通市面上,兼柔远也,开设云台山、宁波、漳州、广州四海关于此时已作考虑。(69)11月12日杜臻一行就道,次年即康熙于23年(1684年)正月初二抵粤省城。会见督抚等大吏后,李士桢偕同杜臻从钦州之防城始,自西向东,沿海巡察。历三阅月,于四月初一结束粤省沿海勘视。李士桢沿着海疆,观其形势冲要,阴阳向背,民情风俗。这对他制订抚粤政略是至关重要的。同年,朝廷全面取消海禁;24 年(1685年)宣布开海贸易。这意味着沿海居民恢复了以海为生的传统生业。李士桢对康熙的这一决策,是殚精竭力,全力以赴地加以贯彻执行的。他在广东的恤商思想,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得到充分的表现。

李士桢于康熙21年夏入粤受事,时年63岁;康熙26年11月按老例休致。抚粤历时5年多。据杜臻 〈墓志铭〉说,“年69岁,致政归,士民缀耕罢市。无不奔走哀号而不能舍。”同僚部属如张志栋、魏象枢、杜臻、尤侗、高琦等对他赞誉有加。不仅称颂其治粤宦绩斐然,而且赞扬其才品优良,操守清介(70)。他自已也自许要以明代周忱、海瑞为立身蕲向(71)。这些评价,是时人从当时的标准出发,着眼于他对康熙皇朝的忠诚,应当说是确切的。从其子李煦不断受康熙所重用,终视为心腹而委以苏州织造的要任,以及康熙30年秋康熙帝从口外回京经通州时曾临幸李士桢府第并出尚方之膳以赐(72),可见康熙对他之倚重与眷顾。至于他的操守,并非如同其属下同僚所称颂般清廉。他入粤受事之初,即康熙23年7月11日,康熙曾问则从广东返京的学士石柱曰:“巡抚何如?”石柱奏曰:“巡抚李士桢虽六十余岁,容貌甚至少。据彼处人云,李士桢虽稍受礼物,为人和平,不生事端,较前任巡抚金俊为优。”(73)康熙26年,左都御史王鸿绪疏参李士桢“贪污不法,年老昏愦”,当非无中生有。此事以“事在赦前,及款无确据”为由,免以追究,只以“昏愦是实”,“照年老例休致”(74)。可见他居官时,只虚称以周忱、海瑞为圭臬罢了。在笔者看来,李士桢最值得称许之处,是他的“恤商”政略,尤其是他所创建的行商机构——广州十三行。他的恤商思想,反映了他对时代脉息的把握与敏感,不愧是清初站在时代前沿的一位封疆大吏。单凭此,李士桢已经是同僚中的翘楚。
注释:

(1)王利器:《李士桢李煦父子年谱》,北京出版社,1983年出版。
(2)汤开建《李士桢〈抚粤政略〉中四篇关于澳门的奏章》一文(见濠海丛刊:汤开建《明清士大夫与澳门》,澳门基金会1998年出版);谢中凡《论李士桢抚粤》,刊于《广东社会》1988年第2 期;他的《清初闽粤藩王大吏对海上贸易的影响》一文是谢先生在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硕士,未刊稿。
(3)参见本书《明代后期广州市埸的转型与珠江三角洲社会变迁》一文,
(4)可参见陈舜系:《乱离见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明史研究室编:《明史资料丛刊》第3 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年出版。按:陈舜系(1618--1819), 广东吴川人。他目睹明清嬗递期间岭南地区的动乱。曾一度胁迫充当李定国农民军的医生。根据亲身经历,着重写下高雷地区动乱的情景。此文可补史乘之阙如。
(5)民国《清远县志》卷2 ,“县纪年”。按:户数不确。
 (6)康熙《新会县志》卷1 ,苏辑汝<序>。
 (7)见笔者<明清珠江三角人口问题>一文,刊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页141--168,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
(8)康熙《新会县志》卷4 ,“建制”,“都坊”。
(9)杜臻《粤闽巡视纪略》卷三,孔氏岳雪楼影印本。
 (10)见《珠江三角洲农业志》第五册;又马楚坚:<清初广东迁海的问题>,收进其文集《明清边政与治乱》,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
  (11)先是平、靖二藩并临,后于顺治17 年(1660)靖藩耿继茂移镇福建,继续留镇广东的平藩也没有减弱其苛毒。关于两藩在广东的暴虐行迳,可参阅罗一星:《清初两藩肆虐广州考》(《广州研究》,1984 年第1 期)与《两藩踞粤的横征暴敛及对社会的影响》(《岭南文史》1985 年第1 期)两文。
  (12)乾隆《广州府志》卷28 ,“名宦”4 ,“金光祖”。
(13)转引自李德超:<清初迁界及其时之港澳社会蠡测>,见黄璋编:《明清史研究论文集》,香港:珠海书院,1984年。
(14)《清实录》卷14 ,页218 。北京:中华书1985 年6月出版。
(15)可参阅“岭南文库”丛书,梁必骐主编《广东的灾害》,广东人民出出版社,1993年出版。按:17世纪的下半叶在世界气候史上被称作“路易14小冰期”。据竺可桢的研究,在中国,其寒冷则从1620年一直延续至1720年。参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竺可桢文 集》,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页475——498。
(16)杜臻:《粤闽巡视纪略》卷2页32,孔氏岳雪楼影印本。
 (17)《康熙起居注》页750 。北京:中华书局,1984 年出版。
(18)《康熙起居注》页1146---1147。
(19)《明清史料》己编第6 本,页597--599 ,刑部残题本。关于卢祖兴指使姚启圣往澳门走私一事,可参阅汤开建《李士桢〈抚粤政略〉中四篇关于澳门的奏章》一文,收入他的《明清士大夫与澳门》一书。
(20)康熙16 年10 月<福全等复尚之信请申海禁事本>,见《康熙统一档案史料选》页147 ,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
(21)《康熙起居注》页1200 ;又《清实录》卷116 ,页212 。按:《起居注》与《实录》的记载,文字稍有出入,但文意相同,因《实录》转录《起居注》时,作了文字的 润饰。
(22)李士桢《谢调补广抚疏》,见《李大中丞政略·抚江政略》卷一,〈奏疏〉。
(23)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钱仪吉《碑传集》卷66,康熙朝督抚中之下。
(24)乾隆《昌邑县志》卷6,人物。
(25)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
(26)雍正《河东盐法志》卷7“职官”。
(27)康熙《安庆府志》卷12,“郡政绩传”;嘉庆《重修延安府志》卷18“职官”。又见《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12,10月丁亥条。
(28)见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
(29)《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40,九月丙寅条。
(30)乾隆《建昌府志》卷36,“名宦”。
(31)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乾隆《昌邑县志》卷6“人物”。
(32)魏象枢〈保举疏〉见魏氏《寒松堂全集》卷3“奏议”,又〈寄李毅可藩司书〉, 同上书卷9;陆元辅〈寿两浙方伯毅翁李公六十序〉,见《菊隐文集》卷10。
(33)《康熙起居注》页695;又页799 。
(34)《康熙起居注》页1201。
(35)(36)屈大均《广东新语》卷9,“贪吏”。
(37)《抚粤政略》卷1 ,“奏疏”,<议覆粤东增豁税饷疏>。
  (38)《抚粤政略》卷1 ,“奏疏”,<议覆粤东增豁税饷疏>。据该疏记载,澳门界口旱路税,康熙19 年收得26两4钱8分3厘;康熙20 年12270余两,李士桢查出是年提举官张溱及各衙役私抽7980余两;康熙21 年1 月至同年6 月7900 余两,查出同期衙役私抽5000两。私抽已占正额的60%以上。
(39)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乾隆《昌邑县志》卷6“人物”。
(40)道光《广东通志》卷43 ,“职官表”34 。
 (41)《抚粤政略》卷1 ,“奏疏”,<粤东缺官就近先选补急限赴任疏>。
 (42)《抚粤政略》卷1 ,“奏疏”,<请留岭南等三道疏>。
(43)《抚粤政略》卷5 ,“文告”,<教谕吏士>。
  (44)《抚粤政略》卷6 ,“文告”,<诫谕官绅>。
(45)朱建寅《安庆府志》序。
(46)《抚粤政略》卷1 ,“奏疏”,<报官兵到粤起行及移署各日期并安插兵民    疏〉;《抚粤政略》卷4 ,“符檄”,<重建镇海楼碑记>。
(47)《抚粤政略》卷4 ,“符檄”,<重建镇海楼碑记>;《抚粤政略》卷4 ,“符 檄”〈巡抚广东都察院题名碑记〉。
(48)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5, “货语”,“纱缎”条。
 (49)梁廷楠:《粤海关志》卷5 ,“口岸”1。
  (50)《抚粤政略》卷5 ,“文告”,<抚粤条约>和<禁革总行>。
  (51)《抚粤政略》卷6 ,“文告”,<禁兵棍抽压>。
(52)《抚粤政略》卷4 ,“符檄”,<谕平治岭路>。
  (53)《抚粤政略》卷1 ,“奏疏”,<请设花山县治疏>。
(54)《抚粤政略》卷1 ,“奏疏”,<报官兵到粤起行及移署各日期并安插兵民疏〉;《抚粤政略》卷4 ,“符檄”,<重建镇海楼碑记>。
(55)《抚粤政略》卷8 ,“批答”,<高通判呈详一件为发审事>。
 (56)《抚粤政略》卷8 ,“批答”,<按察司呈详一件为私抽荼毒事>。
  (57)《抚粤政略》卷6 ,“文告”,<酌减则例>。
  (58)《抚粤政略》卷1 ,“奏疏”,<议覆粤东增豁税饷疏>。关于整顿盐政方面的贡 献,可参阅谢中帆:<论李士桢抚粤>一文,刊于《广东社会科学》1988 年第2 期,页75--81。
(59)佛山档案馆编:《佛山史料汇编》2 ,页134。
(60)《抚粤政略》卷1 ,“奏疏”,<请豁吴川等县卫所荒残无征钱粮疏>、<四请免临、澄二县钱粮疏>等。
(61)杜臻:《粤闽巡视记略》卷三,页34--35,<广东耕种防守事宜疏>。
(62)叶显恩《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研究》页数37---278,〈明清珠江三角洲人口问题 〉,台北:稻乡出版社,2001年月1月 出版。
(63)《抚粤政略》卷6 ,“文告”,<分别住行货税>。
  (64)关于广州十三行设立的年代及其源流,历来聚讼纷纭。彭泽益<清代广东洋行制度的起源>(《研究》1957 年第1 期)和<广州十三行续探>(《历史研究》 1981 年第4 期)两文,以及李龙潜<明代广州东三十六行考>(《中国史研究》1982 年第3 期)可资。
  (65)参见叶显恩<明清珠江三角洲商人与商业活动>,《中国史研究》1987 年第2 期,页41--56。
(66)裴化行撰,肖浚华译:《天主教十六世纪在华传教记》页94。
(67)穆素洁:全球扩张时代中国海上贸易的新(1750—1850),《广东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68)李士桢:《抚粤政略》卷6,〈分别住行货税〉。
(69)杜臻:《粤闽巡视记略》卷1,页3;又见徐嘉炎〈序〉。
(70)张志栋〈李大中丞实政录序〉《李大中丞政略》卷首;《寒松堂全集》卷3“奏议”;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尤侗〈东莱政纪序〉,见《艮斋倦稿》卷11;高琦〈李大中丞政略跋〉,见《抚粤政略》卷末。
(71)《抚江政略》卷1“符檄”,〈饬料漕船檄〉、〈禁参谒檄〉。
(72)杜臻〈广东巡抚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李公士桢墓志铭〉。
(73) 《康熙起居注》页1200---1201。
(74)《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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