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东南沿海地区海洋发展路向论略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9-06
【内容提要】本文从我国古代社会的路向入手,认为汉唐时期头枕“三河”、面向草原,运行在大陆帝国的轨道上,而两宋时期重心南移,商品经济发展,海外贸易兴盛,至少在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海洋发展路向,这是我国传统社会演进轨迹的重大转折。
【英文摘要】This thesis indicates the developing tendency in ancient times of China.In the author’s point of view,China,based on the central mainland and faced to the steppe,was circulating in the orbit of mainland empire from the Han Dynasty to the Tang Dynasty.With the economic center moving south,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rchandise economy and the overseas trade prosperous,the developing tendency towards the ocean had appeared at least in the southeast foreland area in the song Dynasty.This is an important turning poi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raditional society.
【关 键 词】宋代/东南沿海/海洋发展路向
southeast area/the Song Dynasty/ocean developing tendency
【 正 文】
一、头枕“三河”、面向草原与头枕江南、面向海洋:发端于唐宋之际的经济发展路向的重大转折
宋代经济在我国古代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可以说已开始发生质的变化。所谓“质的变化”,窃以为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经济重心从黄河流域南移至长江流域;一是商品经济亦即市场经济(包括海外市场)的蓬勃发展。这两件事其实是互相关联的,我在拙著《经济通史》[1](P838-839)第五卷中说过:
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在11世纪后半叶完成其南移过程,此点意义十分重大。因为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战国秦汉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以黄河流域为重心的经济格局;同时经济重心区域由于向东南方向移动,而更加靠近拥有优良海港的沿海地区,为封闭型的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经济过渡提供了某种机遇。
如果说经济重心的南移,是从空间范围来把握唐宋之际经济格局的重大变化;那么宋代东南沿海地区开放型市场经济的崛起,则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真正带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变化。这个变化肇始于中唐即8世纪中叶。在我看来,秦汉“第一帝国”和隋唐“第二帝国”,都是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立国基础的大陆帝国,不仅经济重心位于司马迁所说的“三河”,(《史记.货殖列传》)亦即黄河中下游地区;而且中心亦在长安和洛阳这两点间摆动;汉唐间历时千年的“丝绸之路”更是向着西面的中亚和西亚延伸。除东晋法显在5世纪初搭乘“蕃船”(印度船或南洋船)由狮子国回航本土;7世纪初隋炀帝派朱宽“入海访求异俗”而达流求(今)(《隋书·流求国传》;《隋书·陈梭传》)等少数特例外,汉唐社会在千余年间基本上与海洋无涉,其间发生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历史活动,基本上是以内陆为中心的。可以说,宋代以前的历代王朝,都是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内陆国家。
但是,就地理位置而言,位于欧亚大陆东南部的古代中国却并非一个内陆国家。其领土,于西北方面固然不断向亚洲腹地延伸,自汉唐以迄蒙元无不如是;然于东南方向自秦汉以来却一直濒临浩瀚的太平洋,拥有曲折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岛屿。因此就地理位置而言,中国其实是个海陆型国家。只是由于中唐以前的历代王朝以农业立国,为了防御匈奴、突厥等周边游牧民族而向西北延伸自己的势力范围;加之受当时技术水平所限,海上未臻发达,故取头枕三河、面朝西北的姿态运行在大陆帝国的轨迹上,自然给人以内陆国家的印象。
自中唐以降,我国开始由内陆型国家向海陆型国家转变。其标识是唐玄宗开元初年(713~714年)在广州和安南(今越南北部)始设市舶使,派遣中央官员赴广州等地处理与来华贸易的蕃舶外商相关的具体事务。据宁志新的研究,当时安南市舶使系临时设置性质,只广州市舶使是经常设置的,常以“中使”即宦官充任,其性质只是中央派出的督察官而已,专责监督地方官向宫廷进奉海外珍品。既无固定的办公场所(“不恒其所”),又不立帐籍(“素无簿书”)[2],虽说简陋至极,但众所公认的领先于当时世界的宋元海外贸易,却是从此起步的。换言之,中唐市舶使的设置,预示着中原王朝即将扭过头来,从面向西北大陆转而面向东南海洋。
自晚唐以迄宋元,广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泉州等大型海港相继兴起,东南沿海(即长江三角洲含杭州湾、福建沿海和广州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发达的农业、手和商品经济为后盾,表现出向海洋发展的强烈倾向。特别是宋室南渡,定都杭州湾的临安府之后,为形势所逼,南宋朝廷依赖外贸、面向海洋的倾向表现得更为明显,“刺桐港”即今泉州正是在此时成为世界第一大港(注:李东华《宋元时代泉州海外交通的盛况》一文从泉州人口有五十万众,城区不断扩大和外商聚居泉州城南三个方面描绘出泉州盛况。文载《中国海洋发展史集》(第一集),中央研究院三民主义研究所(台北),1984年版,第22~24页。)。在迅猛发展的海外贸易的拉动之下,至少在东南沿海地区,以生产交换价值为己任的商品经济(此与以生产使用价值为主的自然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包括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在内——日趋繁荣,以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与汉唐农业社会形成鲜明对照。
因此我们要放宽历史的视野。从纵向看,汉唐时期的大陆帝国倾向在唐宋之际发生转折,至宋代开始出现向海洋帝国发展的倾向,其意义之重大今天感受得越来越清楚;从横向看,两宋时期的西北与东南地区在发展路向上,也呈现出互相背离的状况,即北宋阶段地处辽、夏前线的西北地区,主要是陕西、河东和河北三路,仍然运行在大陆帝国的既定轨迹上,以小农经济提供的赋、役为基础,在沿边地区驻扎数十万禁军,同时国家又以首都开封府为转运站,将汴河中运来的数百万石粮食、数百万匹布帛,还有大量的军需物质再分拨至河北、河东和陕西前线。宋仁宗宝元、康定年间(1038~1041年)对夏作战中连吃败仗后,又在陕西等地招募当地居民结保自卫,甚至大设弓箭手,以给予牧马草田和减免赋役为饵吸引当地中下户加入民兵组织,与正规军协同作战。显然,这是一种耕战经济模式。然而史实表明,这种耕战经济模式居然在宋廷与辽、夏的争战中发挥出明显作用。这些情况显然是大陆帝国的典型特征,而与东南沿海地区以外向型经济为载体的海洋发展路向形成强烈反差。这种情况在宋金对峙时期不仅没有得到改变,反而有所增强。其时以游牧为主业的党项族所建立的西夏仍然盘踞西北地区,而黄河中下游地区则在从东北入关的女真人所建立的金国辖下,北方中原地区的历史任务是如何建立小农经济来弥合战争创伤,其商品经济程度和国内市场规模较之北宋反而有所萎缩(此点留待另文论列)。这里要强调的是,与金对峙的南宋则以杭州为行在,政治中心更加靠近东南沿海,其海洋发展路向因此而更加鲜明(讨论见后)。
简而言之,在我看来,头枕“三河”、面向西北与头枕东南、面向海洋,既是汉唐社会与宋元社会的重大区别,也是宋金中原地区与两宋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路向之不同所在。而从面向西北草原转过头来到面向东南海洋,则是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历程中真正具有路标性意义的重大转变。这个转变的实质性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习俗取向变为市场取向,从单一种植经济过渡到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到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转为生产交换价值,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这一切表明,中国古代经济至唐宋之际真正发生了质的提升。
二、东南沿海地区海洋发展路向的五大表征
两宋时期的东南沿海地区依仗本区域特有的天赋资源优势,在经济发展方面走出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崭新道路——这就是打破单一种植经济的传统束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发展蚕桑、茶叶、竹木、花果等经济作物,大搞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纺织、制瓷、造纸等手工业生产,尽可能扩展国内区域市场、特别是海外市场,亦即通过发展商品经济寻求最大经济效益的道路。本文所说的东南沿海地区的海洋发展倾向,指的就是这样一种以外向型经济为载体,通过生产交换价值,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来提高当地人口承载力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这样一种发展路向,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东南沿海众多外贸港口,从南到北连成一线
海港是海外贸易的出发点。宋元时期为人熟知的大型海港有广州、泉州、明州等港,其实两宋时期的东南沿海地区见于记载的外贸港口城市,至少有20来个。宋初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先在广州复设市舶司;太宗端拱二年(989年)之前已设杭州市舶司;十年后即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又设明州(今宁波)市舶司,反映两浙海外贸易在迅速发展。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又在福建泉州设市舶使。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则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松江)设市舶场(注:《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条称,“宣和元年(1119年),秀州开修青龙江浦,舶船辐辏,请复置监官。先是,政和中置务设官于华亭县。后江浦湮塞,蕃舶鲜至,止令县官兼掌。至是,复设官兼领也。”)。此外,浙西的镇江(今同)、平江(今苏州)亦是外贸通商口岸,“如有蕃商愿将舶货卖入官,即令税务监官依市舶法博买”。(《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0)可见这两个城市也有外商前来从事外贸活动。除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设于北方密州板桥镇(今山东胶县)的一个市舶司外,北宋东南沿海见于记载的外贸港口有7个之多,大致已经连成一片。
南宋财政更加倚靠外贸“舶入”,对外贸易更加兴盛,因此外贸港口续有增加。除广、泉、明三州外,又在温州(今同,1132年)、江阴军(江苏今县,1146年)设市舶务,在秀州海盐县澉浦镇(浙江今县今镇,1250年)设市舶场。据弘治《上海志》载,南宋末年还在上海镇(今上海市)设市舶司和榷货场。除以上11处设有市舶机构的较大外贸港口外,据宋人《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等志书,通(今江苏南通)、楚(今淮安)、海(今连云港)、越(今浙江绍兴)、台(今临海)、福、漳、潮、雷(今广东海康县)、琼(今海南海口)这10来个城市,也有外贸活动的存在(注:《太平寰宇记》,北宋乐史撰,成书于太宗雍熙末至端拱初(987~988年)。《舆地纪胜》,南宋王象之撰,成书于理宗嘉定末至宝庆末年(1224~1227年)。两书是两宋时期最为重要的地理总志,而后书则大量征引前书,有明显的继承关系。)。此外,设于广西沿海钦州的博易场也有管理与交阯贸易的职能,“凡交阯生生之具,悉仰于钦,舟楫往来不绝也。……其国富商来博易者,必自其边永安州移牒于钦,谓之小纲。其国遣使来钦,因以博易,谓之大纲”。(周去非《岭外代答》卷5《财计门》“钦州博易场”条)海南琼州辖下的琼山、澄迈、临乡、文昌、乐会5县,也有市舶之设,当地驻军以市舶税入为经费来源(注:赵汝适:《诸蕃志》卷13,“海南”条载,“(海南)俗以贸易为业”。“(琼州)属邑五,……皆有市舶,……”。)。这样,北起淮南东海,中经杭州湾和福建福漳泉金三角,南到广州湾和琼州海峡的南宋海岸线上,与外洋通航的外贸港口,至少有20来个之多。这样一种景象不仅唐代未曾见过,就是明清亦未能再现。
由于海运的开通,就连江浙、福建、岭南之间的物质交流也已打破陆路阻隔,改由海上交通来进行了。而泉州正处在两浙与广南之间,因而成为当时我国国内海上交通的幅辏之地。泉州到南宋超过广州,成为当时世界上的第一大港,与其处在南宋海岸线之中点不无关系。所以南宋时人以泉州为界划分南、北洋(注:真德秀:《真文忠公文集》卷8《申报枢密院措置沿海事宣状》载,“围头支(泉)州一百二十余里,正阚大海,南北洋舟船往来必泊之地”。又称,“小兜寨支城八十里,海运自北洋入本州界,首为控扼之所”。)。南宋初年泉州就有“近接三吴、远连两广,万骑貔貅,千艘犀象”(王象之《舆地纪胜》卷13“福建路泉州”条)之誉。稍后陆宇所撰《修城记》亦称:“泉距京城五十有四驿,连海外之国三十有六岛,城内画坊八十,生齿无虑五十万”(同上)。据此,泉州亦是国内海运大港。据前引李东华先生的研究,浙、闽、广之间的海道运输,已不像从前那样仅限于体积小、分量轻、价值大的奢侈品,而包括体积、重量较大而价值较小的一般商品,如稻米、布匹、生铁,还有各种粗色舶来品。
(二)两宋海外贸易范围大为扩展,从南洋、西洋(印度洋)直至波斯湾、地中海和东非海岸,与西亚阿拉伯帝国构成当时世界性贸易圈的两大轴心
日本学者桑原 藏指出,自公元8世纪开始,到15世纪欧人来航东洋,这8百年间为阿拉伯人在世界通商贸易舞台上最活跃的时代[3](P2-3)。然而我国于中唐以降介入海外贸易,遂与阿拉伯一道成为当时世界贸易圈的两大轴心,雄踞于太平洋东岸和印度洋地区。晚唐、五代十国时期,我国与之通商的海外国家和地区约有二三十个之多,主要集中在中南半岛和印尼群岛。《新唐书》卷131《李勉传》载,代宗大历四年(769年),李勉官拜岭南节度使。在其任职之前,“西南夷舶岁至才四、五”。然因李勉在任上廉洁奉公,轻税招商,故第二年来华贸易的外国海舶“至者乃四千余柁”,盛况空前。两宋3百年间,海外贸易的范围继续扩大,据南宋赵汝适《诸蕃志》所载,与宋有外贸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共有58个,较之此前增加一倍。经20世纪张政烺、冯承钧、苏继顷、杨武泉等诸多大家的辛勤考证,两宋外贸活动到达的地区已经相当清晰[4][5][6][7][8][9][10]。大致可分为四个地区:一是位于今印支半岛和马来半岛上的,有交阯(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真腊(缅甸中部)、暹罗(泰国北部)、罗斛(泰国南部)、浦甘(缅甸中部)、吉兰丹(马来西亚吉兰丹)、真里富(马来半岛境内)、蓬丰(马来西亚彭亨)等国;二是位于今印度尼西亚群岛上的,有三佛齐(今苏门答腊)、阇婆(爪哇岛)、兰无里(亚齐)、凌乐门(林加岛)、渤泥(加里曼丹)等国;三是位于印度次大陆上的,有故临(印度奎隆)、注辇(印度科罗曼德海岸)、胡茶辣(印度西北岸卡提阿瓦半岛)、鹏茄罗(孟加拉国)、细兰(即锡兰,今斯里兰卡)等国;四是位于波斯湾、阿拉伯半岛及其以西地区的,有麻离拔(今阿曼南部的米尔巴特)、麻嘉(今沙特麦加)、木兰皮(今摩洛哥和西班牙南部一带)、勿斯里(埃及开罗)、弼斯罗(伊拉克巴士拉)、层拔(今东非坦桑尼亚的桑给巴尔)、弼瑟罗(柏培拉)等国[6][8]。可见最远已达地中海和东非海岸。日本学者三杉隆敏根据十多年的亲身考察经历,于1979年出版专著《海上丝绸之路》,其中专辟一章《探索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国瓷器》(第二章),讲到海外出土中国瓷器的地区,主要有菲律宾各地、北加里曼丹(即婆罗洲)、沙捞越首都、印度尼西亚群岛、越南、新加坡、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北非埃及首都开罗和非洲东岸的索马里、肯尼亚、坦桑尼亚等广大区域(注:此章译文载《中国古代外销陶瓷研究资料》第二辑(1983年),白英译。)。难怪美籍学者马润潮先生要把宋代视为“世界伟大海洋贸易史上的第一个时期”[11](P3)了。
(三)进出口商品的比较分析表明,宋代进口蕃货以特产、原料、矿产等初级产品为主,输出商品以手工业制成品为主
如果说外贸范围的扩大和出口商品数量的增长,主要表明宋代东南沿海地区的外向型经济在量上的扩张,那么用附加值高的制成品交换附加值低的初级产品,则是这种外向型经济在质即发展程度上高于其周围外贸伙伴的确凿证据。据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和赵汝适《诸蕃志》,再参以《宋史·食货志》、《宋会要辑稿》所载,进口商品主要有香料(如乳香、丁香、沉香、檀香)、宝货(如珍珠、象牙、犀角、玛瑙)、药材(如没药、茯苓、苓术、苏合香油)、矿产(如水银、硫黄、金银、镔铁)、染料(如紫矿、苏木)、食品(如白沙糖、万岁枣)、动植物初级制品(如牛筋、藤席)和毛棉制品(如白叠布、驼毛段、哥缦、越诺布、木棉纱)等八类。而出口商品主要有丝麻纺织品(如绢、帛、锦、缎、五色茸即丝线)、陶瓷器皿(如碗、坛、瓮、罐、盒、钵)、铜钱和金属制品(如各类铜器、针等铁制品、金银饰品)、日用品(如漆器、绢扇、木梳、伞、席、纸、墨、书籍)、食品(如米、盐、茶叶、糖、酒,及荔枝、龙眼等干鲜水果)五大类,尤以丝绸、陶瓷和铁器、铜器等制成品为主[12](P309-311)。海外学者把从中国广、泉等州到阿拉伯的海上通道称为“香料之路”[13],我国学者称之为“海上丝绸之路”[14],笔者认为亦可称为“海上陶瓷之路”。这种命名的不同大致反映了当时进出口商品的主要区别。显而易见,宋代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要高,在外贸中处在强势地位。而从进口商品看,除香药、宝货为专供统治阶级上层享用的奢侈品外,其他如染料、矿产,还有牛筋、木材等属生产资料,食品、药材和毛棉织品属生活资料,亦有助于宋代国内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应该说,这是宋代东南沿地区的外向型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内在原因(当然并非惟一原因)。
(四)宋代江浙闽广一带,不仅涌现出大批从事外贸经营的本国巨贾豪富和中小经营者,而且聚集着越来越多的以阿拉伯人为主的“蛮贾蕃商”,其总数或许超过10万之众;广州、泉州等港甚至出现了外商聚居的“蕃坊”、“蕃学”和专门的蕃人墓地。中外商人队伍的成长,华夷商人的交往及杂居所造成的“国际化”氛围,以及当地民户对海外贸易趋之若骛的经商风气,是东南沿海地区海洋发展路向的又一表征
先从本国“舶商”说起。宋代海外贸易以民营外贸为主体,这一点与元代“官本船”和明初“郑和下西洋”在性质上绝然不同。宋代民营外贸又以回航登岸为界,分为海外和境内两个阶段[12](P305-306)。进口货物上岸后先由当地市舶司(或市舶场、市舶务)按规定“抽解”(注:两宋时期对进口货物实行的税率因时期和货品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10%~40%不等,但一般在10%~20%之间。如宋初太宗时,“大抵海舶至,十先征其一”(《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1)。稍后增至20%,但仁宗时又恢复“十征其一”(《文献通考·市舶互市》)的税率。徽宗大观年间(1107~1110年)将“舶货分为粗、细二色,真珠、龙脑等细货抽税10%,苏木之类粗货抽税30%。南宋初年一度上升到40%,因舶商反映强烈,实行三年后又降为10%(《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5)。)(收税)和“博买”(注:抽税之后,由市舶司用“官本”对进口商品中的象牙、真珠等“细货”或全数征购(宋初),或“止市其半”(《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7),这叫“博买”。博买所得,大部分货物由市舶司编纲押运汴京开封(北宋),或行在临安(南宋)。大部分粗货如长木、杉枋、厚木板等就地出卖,所得充市舶司“官本”。)(征购),其余细货和粗货即由中外舶商自由处置,或在港口就地出卖,亦可运至外地“兴贩牟利”,此即“官市之余,听市于民”(《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8)的政策。因此进口舶货中有相当部分是由政府垄断经营的,这是禁榷政策在外贸领域的延伸(注:据《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条载,仁宗“天圣以来,象、犀、珠玉、香药、宝货充府库,尝斥其余以易金帛刍粟,县官用度实有助矣”。即在京榷货务有时亦将此类细货出售,以充中央财政收入。)。而在海外流通阶段,即本国商人从登船放洋到回国上岸之前,则纯属民间外贸性质。从事外贸的“舶商”在准备好船只和水手,招揽到货主和货物后,先携当地殷实户出具的承保书向当地市舶司提出“放洋”申请。市舶司对船上人员和货物一一核查,批准后发给“公凭”或“公据”,作为外贸许可证。许可证上除事先印刷的相关条例法令外,还要详细登载船主、船员姓名,人数,始发港口,前往地点,货物品种、数量,保人姓名等栏目。半年或一年后返航,舶商即凭此种“公据”向市舶司报关登岸(注:据《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条和《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相关记载撮述。)。因此一艘“海舶”就是一个出洋商队。
宋人朱彧说:“海舶大者数百人,小者百余人。……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物,夜卧其上”(朱彧《萍州可谈》卷8)。可见众多货主是随船出海的。这支百余人至数百人的商队,非有严密的组织不可。每艘海船的船主为商队首领,也是政府委任的“市舶纲首”,负责在航行途中管理整个商队和在域外招诱外国蕃商来华贸易的双重任务(注:《宋史》卷186《食货志(下八)》载,“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舟,抽解货物,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以“承信郎”、“忠训郎”之类低级官职作为其扩大外贸、增加税收的酬奖。)。“纲首”既是价值成千上万缗之海舶的主人,则非沿海港口资产丰厚的巨商富贾莫属。北宋仁宗时苏缄在广州南海县主簿任上,被广州市舶司委以“阅实”舶商赀货的重任,发现“商酋皆州里右姓”。(《宋史·苏缄传》;《东都事略》卷110《苏缄传》)日本学者桑原 藏指出其中既有外域来华之“蕃商”,也有本国商人[3](P74-75)。“纲首”之下有两拨人,一是上述之“货主”,一船有数十至上百人不等;一是船员,也有十数至数十人之多。船员中有部领、水手长、杂事、直库(货舱主管)、火长(执罗盘领航者)等不同职务,此外还有舱工、梢工、碇工、缆工等水手。这些船员和水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外贸商人。因为按照规定,船上所载出口货物,“依条八分装货,留二分揽载私物”。(《宋会要辑稿·职官》卷44之12)亦即船主和搭载此船的货主的货物占80%,其余20%为纲首所雇船员和水手的私货,贩易所得(一般是以出口货物换易所得的蕃货即进口商品)作为其劳动报酬,回航入境时不在抽税范围之内。他们到海外同样从事着外贸交易。
从事海外贸易的人,除了纲首、货主、船员水手外,还有不少港口或沿海地区的民户。他们并不出海,而是以数十上百贯铜钱作为资本,辗转相托,交出洋舶商带买域外蕃货,回来再贸贩取利,颇似今日的集资贸易方式。但从政府角度看,这种带买方式泄漏了铜钱,所以时称“带泄”。北宋中叶包恢说:“所谓带泄者,乃以钱附搭其船,转相结乇,以买番货而归。少或十贯,多或百贯,常获数倍之资”。(包恢《敝帚稿略》卷1《禁铜钱申省状》)正因为获利丰厚,所以以带买方式从事外贸的沿海民户必不在少数。甚至沿海地区的少数在任官员也以这种方式参与海外贸易。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宋廷严令禁止:“诏见任官以钱付纲首商旅过蕃买物者,有罚”。(《宋史·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条。)尽管宋廷屡次下发禁令,但张方平所说的“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的局面在两宋3百年间从未得到遏止。正如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户部所说:“(浙闽广)三路市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舶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盛”。(《宋史·食货志(下八)》,“互市舶法”条。)其原因是“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囚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禁而不止,这就是历史实际。因此可以推断,两宋时期沿海居民和官员通过“带泄”方式从事外贸的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由此可见,江浙闽一带放洋经商之风的源头就在唐宋之际,真可谓源远流长矣。
宋代从事海外贸易的各类本国舶商到底有多少人,史无明文。从北宋到南宋,总的趋势应在增长之中。一艘海舶以一二百人计,东南沿海地区20多处外贸港口,若有二三百艘海舶,每年有3至6万人放洋赴蕃,再加上为数众多的“带泄”户,很有可能逼近10万人之众。日本学者斯波义信据相关文献统计,宋代到过高丽的商人和水手,有记载可考即达5000余人,其中尤以福建商人为多[15]。《宋史》亦称,“(高丽)王城(按,指开州开成府)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宋史·高丽国传》)亦即仅高丽首都一地就有福建商人数百人之多。前引南宋初年陆宇《修城记》称,“泉距京师五十有四驿,连海外之国三十有六岛,城内画坊八十,生齿无虑五十万”。而如南宋刘克庄所说,泉州是一个“以蕃舶为命”。(《后山先生大全集》卷168)的城市。宋末元初,泉州更是“蕃货远物、异宝珍玩之所渊薮,殊方别域、富商巨贾之所窟宅,号为天下最”(吴澄《吴文正公集》卷16)泉州50万人口,以一户5口计,则有10万户之众;即以五分之一户从事外贸计,仅泉州就有舶商2万余人(以每户一人计)。参酌权衡,窃以为宋代东南沿海常年有近10万人从事外贸的估计并非异想天开。遗憾的是见于宋代载籍有名有姓的本国外商却不多,所见止福建商人毛旭(注:毛旭,《宋史》卷489《阇婆国传》载,阇婆国贡使译者言,“今主舶大商毛旭者,建溪人,数往来本国,因假其向导来朝贡。”)、广东商人邵保(注:邵保,见《宋史》卷489《占城传》载,“庆历元年(1041年)九月,广东商人邵保见军贼鄂邻百余人在占城,……”。)等廖廖数人。
两宋时期各国来华的蕃商估计常年亦有万人之多,而以广、泉二州为其聚居之地。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39载,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年),广州城外蕃汉杂居已有数万家之多,蕃商以1/10计,亦有数千户。故广州城南专门划出一块地盘作为外商的聚居区,时称“蕃坊”。蕃坊最早出现在9世纪初的晚唐文宗时期,唐末因战乱而一度萧条。宋朝执行对外开放、优容蕃商的政策,随着来华外商的增多,蕃坊再趋繁荣。广州蕃坊位于城南珠江北岸,今光塔街一带,北宋朱彧称:“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居住。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招邀蕃商人贡”。(朱彧《萍州可谈》卷2)泉州港到南宋时期超过广州,更是一个“华夷杂居”城市,亦有供外商居住的蕃坊。据中西交通史专家张政烺考证,泉州蕃坊在南门外晋江之畔[16]。台湾大学梁庚尧据前引陆宇《修城记》“泉州生齿无虑五十万”,估计城内有户十万,除去不在籍的商旅,在籍城居民户有5万户[17]。据此,则不在籍的商旅亦有5万户。外商仍以1/10计,亦有5千户。据此,仅广、泉二地之蕃商已近万人矣。
载于北宋史籍、有名有姓的外商,笔者所见不广,亦发现有十四、五人,远较留名史册的华商人数为多。前引赵汝适《诸蕃志》一书所提到的阿拉伯商人有莆亚利、时罗巴和智力干父子、陁那帏等人[6]。《宋史·渤泥传》提到施弩(Sina)、蒲亚利(Abu Ali,今译阿布阿里)、哥心(Kasim,今译卡欣),不过此3人是贡使身分(注:《宋会要辑稿·蕃夷》7之8亦载此3人。);而蒲罗歇(Abdallah,今译阿布杜拉)则是真正的商人,常年来往于阿拉伯、中国和印尼之间。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97年)渤泥国王向打遣使进表,表称“昨有商人蒲卢歇船泊水口,差人迎到州,言自中朝来,……国人皆大喜,即造舶船,令蒲卢歇导达入朝矣”。(《宋史·渤泥传》)而南毗国的时罗巴、智力干父子俩,则已定居泉州,“居泉之城南。自是,舶舟多至其国矣”。(《宋史·南毗国传》)见之于现存史籍的其他大食商人还有陁离(注:《宋会要辑稿·蕃夷》4之91载,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大食国王先差三麻杰托舶主,离于广州买钟……”。咸平三年,又“诏赐其舶主,陁婆离二千七百两……”。不知此2人是否1人,待考。)、陁婆离(注:《宋会要辑稿·蕃夷》4之91载,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大食国王先差三麻杰托舶主,离于广州买钟……”。咸平三年,又“诏赐其舶主,陁婆离二千七百两……”。不知此2人是否1人,待考。)、蒲罗辛(注:《宋会要辑稿·蕃夷》4之94载,绍兴元年(1136年)福建市舶司言,“大食蕃商蒲罗辛造船一只,般载乳香,投泉州市舶,计抽解价钱三十万贯,委是勤劳,理当优异”。朝廷遂授予“承信郎”官职。)、蒲押罗 (注:《宋会要辑稿·蕃夷》7之11载,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三佛齐遣蒲押罗贡方物”。)、辛押陁罗(注:《宋史》卷490《大食传》载,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年),“其使辛押陁罗乞统罕蕃长司公事,诏广州裁度。又进钱银助修广州城,不许。”观此,辛押陁罗当为商人,而非贡使。)、蒲希密和蒲押陁黎父子、李亚勿,以及南宋末年官至泉州市厢使、“擅蕃舶利三十年”的莆寿庚(《宋史》卷189《食货志(下八)》)等,《宋史》所载来自南洋三佛齐的还有蕃商李甫诲、舶主金花茶(均见《宋史》卷490《大食传》),来自高丽的商人有“纲首徐德荣”(《宋史》卷487《高丽传》)等。
正因广、泉二州是外商麋居之地,除“蕃坊”、“蕃学”外,泉州城东有蕃商聚葬之墓地。南宋高、孝之际曾任泉州市舶使的林之奇撰《泉州东坂葬蕃商记》(《拙斋文集》卷15)称:
负南海征蕃舶之州三,泉其一也。泉之征舶,通互市于海外者,其国以十数,三佛齐其一也。三佛齐之海贾,以富豪宅生于泉者,其人以十数,试郍围(按,郍,疑为那,即前述施那帏)其一也。试郍围之在泉,轻财急义,有以庇服其畴者,其以十数,族蕃商墓其一也。蕃商之墓,逮发于其畴之蒲霞辛,而试郍围之力能以成就封殖之。其地占泉之城东东坂,……凡绝海之蕃商有死于吾地者,则于是葬焉。经始于绍兴之壬午,而卒成于隆兴之癸未。即绍兴、隆兴之际(1162~1163年),逾时一年有余而蕃商墓地始成,从“且富栋宇,周以垣墙”言之,规制宏大,极尽奢华。
中外舶商生前之富更为骇人。除为人熟知的大食商人莆寿庚外,本国舶商有“泉州杨客”可为典型。此人“为海贾十余年,致赀二万万”。绍兴十年(1140年),他放洋归国,泊舟于钱塘江之上,各类粗、细蕃货合计,其值“度今有四十万缗,姑以十之一酬神愿,余携归泉南,置生业,不复出矣”。(洪迈《夷坚丁志》卷6《泉州杨客》)“二万万”,单位应为“文”,合20万缗。至绍兴十年手中已有40万蕃货,增值一倍。因屡次许神偿愿而“遗忘不省”,结果一夜之间烧成灰烬,受到惩罚。洪迈通过这个故事要告诉人的是祈神应诚,失信必遭报应。然中外舶商之富于此亦表露无疑矣。
两宋人数众多的中外舶商,无论是死后摆阔,还是生前显富,无一不在昭示人们,放洋赴蕃从事外贸确实获利丰厚(注:《宋史》卷487《高丽传》称,高丽“少,丝蚕、匹缣直银十两,多衣麻纻”。缣,丝织品,在宋代,一匹只值一二两银子。若贩至高丽,价格可翻二至三番。由此可见外贸确实获利丰厚,这是因为各国资源禀赋不同所致。此点留待另文论列。)。这种示范效应,恐怕是众多沿海民户,还有在任官员不惜冒法干禁,对集资外贸(即“带泄”)这种方式趋之若骛的根本原因吧。
(五)周去非《岭外代答》和赵汝适《诸蕃志》的撰成及其流传,说明宋代(特别是南宋)关于海外世界的知识远较汉唐丰富详赡。这既是当时东南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之结果,当然也可视为其海外发展路向的又一表征
周去非,浙南温州永嘉人,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此后他在广西有过6年仕宦生涯,任过钦州教授、静江府属县县尉,《岭外代答》即是其广西仕宦生涯的成果。据其自序写于淳熙戊戍即1178年。此书中外学界公认是研究宋代中西海上交通和12世纪南海、南亚、西亚、东非、北非等地古国、部落及其土产风物、人情世俗的宝贵资料。是书共记海外诸国40余,其所涵盖之地域,北起安南(今越南),南至阇婆(今爪哇),东至女人国(在今印尼东),西出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而达于木兰皮(今西北非摩洛哥)。周去非并没出过国,但他十分留心域外情况,主要是通过中外舶商和译者之口,勤访博问而笔之于书(注:《岭外代答》卷1《地理门》“象鼻砂”条云,“尝闻之舶商曰……”,卷4《风土门》“方言”条云:“余又尝令译者……”。皆是书材料来源之反映。)。杨武泉先生说:“一个足迹未出国门的人,竟能有条不紊且颇符实际地记下远方异国情况,宛如身历其境,不能不叹为奇迹!”[7](P9)我们可以稍作比较。撰于宋初太宗年间的乐史《太平寰宇记》所记外国,殆抄撮旧史而成,杂乱无章,为人不取。北宋中叶任过仁宗宰相的庞籍之子庞元英,曾任主客司郎中四年,该司专管诸蕃,“至则图其衣冠,书其山川风俗”(《宋史·职官志(三)》)。但其所撰《文昌杂录》载南方诸蕃十五国,“不仅疏略,且多乖误”,为学界所诟病。这反映北宋仁宗(约当11世纪中叶)之前,我国对域外诸国的了解还十分有限。一个世纪后,这种情况即得到极大改观,其标志就是周去非《岭外代答》的出现。学界现已清楚,“《代答》在宋代已流传,既著录于尤袤《遂初堂书目》、赵希弁《郡斋读书志拾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八)等书目,又见引于王象之《舆地纪胜》、祝穆《方舆胜览》、赵与时《宾退录》(卷五)、谢采伯《密斋笔记》(卷四)等书。惟问世以后,有多种迹象表明,此书并非锓板,而只有抄本流传”[7](P12)。《岭外代答》未曾锓板而能流传,反映当时社会对于域外诸国知识的急迫需要。
半个世纪后,又有赵汝适《诸蕃志》问世。赵汝适是赵宋宗室,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至三年(1227年)以福建路市舶司提举兼权泉州市舶,《诸蕃志》即成书于赵氏市舶任中。据是书自序,其材料得之于“暇日阅诸蕃图”、“询诸贾胡”、“译以华言”等途径,所记域外蕃国有58个之多,较之周氏的《代答》范围更广,所记各国物产有47种,其详尽程度超越他书[6](P7)。较周去非幸运的是,此书宋时已曾刊刻行世,在传播域外知识之功能上实更胜一筹。这些情况说明,到南宋中叶,宋人的域外知识又有明显拓展,这当然是南宋海外贸易还在发展的证明。三、东南沿海地区走上外向型道路的原因分析
如前所述,两宋时期东南沿海地区日趋明显的海洋发展路向,实际上是依据该区域特有的天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蚕桑、茶叶、竹木等经济作物和纺织、陶瓷、矿冶、造纸等手生产,尽可能拓展国内区域市场和海外市场,走出了一条通过商品经济(亦即货币经济)来提高当地人口承载力的崭新道路。
这条道路首先是东南地区地狭人众这个客观形势逼出来的。人所共知在整个两宋时期,东南地区是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晚唐以来北方人口南移的主要地区是淮南、两浙和江东等路;宋朝皇室南迁后,数十万官僚、军队还有大批中原士民接踵而入,两浙路人满为患,遂又迁往福建、江西等地。由于两浙路的情况特别典型,受到学界较多关注,这里以江南西路和福建路为例。江西在中唐天宝年间8州37县共24.8户,163.6万人,(《新唐书·地理志》)北宋崇宁年间增加到6州4军49县,共180万户;按一户5口计为900万人(《宋史·地理志》),增长5倍有余。福建路,据《新唐书·地理志》,中唐时福建5州25县9万余户,41万余人;然而从唐末五代到北宋直至南宋,北方每动乱一次,福建人口就显著增长一次。据《宋史·地理志》,宋初太宗时仅福州一地就有94470户,8州合计467815户,也是中唐的5倍。到神宗元丰初年又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043939户,是宋初的2倍、中唐的10倍。所以宋代中每每出现两浙、福建“地狭人众”的说法。
承载如此众多的人口,除当地农业经济必须要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外,必须另辟蹊径,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上做文章。两浙路情况学界较为熟悉,这里再以江西、福建两路为例。江西地处赣江流域和鄱阳湖平原,平原和山地(含丘陵区)的比例大致是四六开。鄱阳湖平原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有“膏腴七万顷,柔桑蚕茧之盛”。(洪迈《容斋随笔》卷6《鄱阳湖七谈》)其余60%的丘陵山地在宋代也得到大力开垦,“梯田”之名始见于江西就是明证(范成大《骖鸾录》)。江西能够每年上供漕粮120万石,占总额600万石的1/3,就是得益于此。然而江西经济作物的种植和手工业的发展更为令人瞩目。茶叶在江西的种植极为普遍,《宋会要辑稿》食货29之2-3记载了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各路州军的产茶数额,其中江西高达538万余斤,名列第一,占总数1781万余斤的30%。顺便说一句,紧随其后,名列第二、第三、第四位的浙西(448万余斤)、江东(376万斤)、浙东(106万斤)全在东南地区,这几路合计产茶1468万余斤,占总额的80%以上!江西的矿冶业也占有突出的地位。宋代三大铜务,江西居其一,就是信州铅山务。此务每年炼铜38万斤。(《宋会要辑稿·食货》34之22)最盛时,“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采凿”(《宋会要辑稿》34之27)。而且采用先进的胆水浸铜法。江西陶瓷业,除当时驰名中外的景德镇外,还有吉州永和窑、赣州七里镇窑、临川白浒窑和南丰白舍窑等,产品大量行销海外。此外造船业也极有实力,北宋中叶每年近3000艘海船中,就有1130艘是虔、吉两州制造的,占各路所造漕船的1/3强。
福建也是靠发展多种经营和手工业生产来提高单位面积的人口承载量的。福建山区面积比例高于江西,占3/4左右。福建沿海狭长平原的农业生产增长再快,也是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的,而福建山区的资源则非常丰富。经济作物主要有茶叶、桐树(制取桐油)、竹木(建筑、木器、造纸原料)、木材(建筑、造船)和果树、花卉等。郑学檬依据相关史料指出,福建竹木产量巨大,竹子遍及山区各县,古田山区有大片松林;而且已有人工造林,淳熙年间(1174~1189年)建宁故守韩公元在北岗栽松树1万株;沿海各邑造船所用木材全都取自本省山区;木材还是闽北的出口商品之一[18]。以荔枝为代表的水果种植业也同样相当发达,产品远销黄河流域以至西北高原,蔡襄说福州荔枝“水浮陆运以入京师,外至北戎、西夏”。(《蔡忠襄公文集》卷,30《杂著》)丰富的资源为东南地区走向商品化的多种经营道路提供了物质条件。北宋中叶苏辙谈到福建时说“长乐大藩,七闽之冠;衣冠之盛,甲于东南。工商之饶,利尽南海”(《栾城集》卷30《林积知福州》)就是写照。
如果说地狭人众和丰富资源的结合内在地推动着东南地区走向商品化的多种经营道路,那么日趋兴盛的海外贸易则起着拉力的作用。东南地区海岸线长,海港优良,自汉晋以来与域外联系慢慢增多。中唐以后海外贸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成长起来,到宋元两朝进入鼎盛时期。外域传入的占成稻、棉花等新品种首先在福建引种,这与福建商人的频繁出海是分不开的。如前所述,江西、两浙、福建生产的陶瓷、丝织品和漆器等,是广、泉二港出口的大宗商品,这必然会反过来进一步刺激东南地区扩大这些商品的生产。这些产品技术先进、工艺精湛,附加值高,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和利益回报,因而必定会产生示范效应,推动更多的人加入这种外销型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列。前述“带泄”方式就是明证。
东南沿海地区的海洋发展路向,就是在以上几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之下逐步形成的。这条新型道路的源头当然可以追溯到唐代,甚至更早一些;但是其初步成型,当在宋代,特别是南宋时期。在我看来,这既是东南地区经济发展的独具特色,也是东南经济迅速崛起并逐步超过中原地区的重大原因。反过来说,宋代中原经济虽然基础雄厚,但发展速度上却日益落在东南地区后面,除了农业生产条件恶化,处在战争阴云之下或直接受到战争蹂躏(如陕西河北等路),人口持续南移导致劳动力资源不足等等原因之外,广大地区大多停留在传统的耕战模式上,未能突破单一种植经济(而且主要是粮食种植)的束缚,商品经济、特别是海外贸易不如东南发达,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因此从区域经济的角度看问题,东南和中原之间的种种不同,不仅表现在发展速率上,而且经济类型上也开始表现出来。北宋中原地区的商品经济虽然也有某些发展,但是内向型的,所以自然经济气息更浓厚一些;而东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始带有外向型特征。因此在海外贸易的拉动下,两浙、福建、江西等地的商品经济在质的意义上也要胜过北方一筹。太湖流域城镇集市密集和广州、泉州成为当时世界一流的外贸港口,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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