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和“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2)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根蟠 时间:2010-09-06
二、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封建社会的认识



(一)从对中国现实社会封建性的认识开始



如前所述,自严复引进feudalism的概念以后,中国上存在过相当于西欧feudalism的封建社会,已为学界所承认;但相当多学者心目中的封建社会是西周或三代。至于战国秦汉到鸦片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是经过长期的论争以后才逐步被多数学者所认同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的逆向考察的过程。它得以完成,即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起决定作用的当然是马列主义唯物史观的传播和指导。不过,这种认识的开始可以追溯到更早。

早在“五四运动”以前,中国的先进分子就揭示了当时社会文化的封建性。如1915年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一卷第一号《敬告青年》中说:“举凡残民害理之妖言,率能徵之故训,而不可谓诬,谬种流传,岂自今始?固有之伦理、、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他斥两千年来所奉行的孔教为“封建时代之道德”、“封建时代之礼教,封建时代之生活状态”、“封建时代之”[1] 《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1918年3月15日)发表了由张祖荫口述的一篇《社会调查》,叙述了江苏省震泽镇农民在地租和债利重重剥削下的悲惨生活,揭露地主和佃户表面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实际上存在严重的政治干预和人身依附。整理者陶履恭指出:“昔日欧洲封建制度,所蓄的农人,多属世袭,与土地相展转。观此篇所述之佃户,与欧洲昔日之农奴比较,亦不见有何分别。不过欧洲封建的君王对于农奴,多方体恤,以农奴为财产,不忍损害。而震泽的农民以大田主不措意于田之肥瘠,专以就剥佃主为事,所以不以农民为财产的一部分,不事怜恤。一七八九年法国大革命以前的时代法国贵族对于一般农民就彷佛震泽的田主对于农民的样子。” 我劝那些否定秦汉以后中国存在封建社会的朋友们读一读这篇调查,像震泽这样的生产关系,如果不叫“封建”,又何以名之!可见,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对当时社会存在的各种封建现象的认识开始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系统传播以前,它是人们从现实出发通过古今中外比较而产生的感悟[2] 。不过当时的这种认识还没有提高到社会形态的层次。

中国先进分子最早对马克思主义的系统介绍是在1919年5月出版的《新青年》第6卷第5号,其代表作是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其上篇引述了马克思在《〈政治学批判〉序言》中关于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演进的经典论述:“综其大体而论,吾人得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及资本家的生产方法,为社会经济的组织的进步和阶段。”李大钊显然认为这种理论也是适合于中国的。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观察和改造社会的理论武器。从此,早期的共产党人成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考察中国的现实和历史的主要推动力量。不过,建党前后的早期共产党人还来不及深入剖析中国国情,他们曾经笼统地认为中国是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一部分,也是资本主义的国家,中国革命是与国际革命同步的社会主义革命。进入1922年,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注重对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分析和研究。1922年1月15日创刊的中国共青团团刊《先驱》,在其发刊词中提出“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实际情形,而求得一个最合宜的实际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的任务。该文分析当时的全国形势,“还是旧的势力占着优势,如国内武人军阀的横行,他们勒索聚敛,毫无忌殚,使我们感觉着这还是法国大革命以前封建社会的状态,何曾有丝毫的民主气味呢?”并首次指出中国是“半独立的封建国家”。1922年6月15日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时局的主张》,指出辛亥革命“是适应近代由封建制度到民主制度,由单纯商品生产制度到资本家商品生产制度之世界共同趋势的战争”,由于“民主派屡次与封建的旧势力妥协”而失败。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仍处于国际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军阀的压迫下,“成为半独立的封建国家”。随后,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进一步指出:“帝国主义的列强既然在中国政治经济上具有支配的实力,因此中国一切重要的政治经济,没有不是受他们操纵的。又因现尚停留在半原始的家庭农业和手的经济基础上面,工业资本主义化的时期还是很远,所以在政治方面还是处于军阀官僚的封建制度把持之下。”正是基于上述认识,中共二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纲领。

中国共产党人的这种认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取得的,其中列宁有关理论的影响尤著。列宁在指导世界革命的过程中对中国社会的性质有过直接的论述。早在1912年7月,列宁就指出中国是一个封建关系仍然占着统治地位的“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3] ,不过这篇文章当时并没有译介到中国来。1920年7月26日,列宁在所作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委员会报告》中,又一次指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农民“处于半封建依附地位”,处于“封建和半封建的关系”[4] 之中,这当然是包括中国在内的。1922年1月,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依据列宁这一报告的精神,阐述了中国革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力量(包括国民党的代表)积极参与了这次会议,列宁的有关思想由此传到中国并发生重大影响。不过,当时从国外传入的理论思潮是各式各样的,中国共产党人是经过比较和鉴别,经过思考和观察,而得出自己的结论的。这一结论并非突然发生的,它与“五四运动”以前先进的中国人对当时社会封建性的认识一脉相承,可见,它植根于中国人自己对现实社会的考察,早有思想基础,故能“一拍即合”。把这种认识说成是外铄的,是十分皮相看法。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制造”出中国的封建社会,只是为中国人认识这种封建社会提供了思想武器。

在中共二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社会封建性质的认识继续深化。李达在1923年撰写的《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5]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所进行的社会调查,则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在阶级关系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的表现。

中国社会具有严重的封建性的这种认识,在大革命期间为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封建一词也在日常生活中流行开来[6] 。因为当时人们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可以强烈地感到这种与“五四”以来倡导的民主精神格格不入的封建性事物的存在。但是,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来龙去脉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总的说来,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者还没有来得及作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论证。

1927年,大革命失败,关于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内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都出现了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论。托洛茨基及其中国的追随者认为中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指责共产国际关于中世纪的封建关系仍在中国经济和政治中占统治地位的论断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也有认为中国当时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或所谓“亚细亚社会”的。这样,作为重新检讨和制定革命的战略策略的基础,如何确定当时的社会性质,又成为对革命生死攸关的迫切问题。1928年6—7月举行的中共六大的决议指出:当时的中国“(一)国家真正的统一并未完成,中国并没有从帝国主义铁蹄之下解放出来;(二)地主阶级私有土地制度并没有推翻,一切半封建余孽并没有肃清;(三)现在的政权,是地主、军阀、买办、民族资产阶级底国家政权,这一反动联盟依靠着国际帝国主义之政治的经济的威力”;因此,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7] 。决议还明确地否定了中国社会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观点,在详细分析了中国社会各种土地关系的基础上,肯定了“中国经济底特点,土地关系底特点,很明显是半封建制度”。[8]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当时争论的回答,从而把握住了革命前进的正确航向。但争论并没有结束,从党内的托陈反对派和党外的“新生命派”的发难开始,争论公开化,从党内扩展到社会,从现实扩展到历史,这就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论战。

在这场论战中,中国社会史论战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延续,它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人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由现实到历史的逆向路线,因为人们是为了前瞻未来而回顾历史的。1937年何干之回顾这一论争时写道:“为了彻底认清目前的中国社会,决定我们对未来社会的追求,逼着我们不得不生出清算过去社会的要求。……这一场论争所涉及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由目前的中国起,说到帝国主义侵入前的中国,再说到中国封建制的历史,又由封建制说到奴隶制,再说到亚细亚生产方法。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决定未来方向而生出彻底清算过去和未来的要求。”[9]



(二)在社会史论战中封建社会问题的地位及各种不同的意见



在社会史论战涉及的各式各样历史问题中,封建社会的问题实际上占居中心的位置。这个问题与现实关系最为密切,社会性质论战要接触它,社会史论战也要接触它,所以它成为联结社会史论战和社会性质论战的枢纽。

在大革命期间和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指出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其逻辑前提是认定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社会,因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正是由它演变而来的。1928年10月,陶希圣发表《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提出中国的封建社会在战国时代已经崩坏,秦以后的中国虽还而存在封建势力,但已不是封建社会,而是商业资本统治的社会。以后又连续发表了一系列相关的论著[10] 。陶希圣的这些观点显然是针对中共六大关于中国社会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结论的,从而在社会上挑起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并把这一争论从现实拓展到历史。中国共产党人以《新思潮》为主要阵地对陶希圣等人的观点进行了反击。这些争论虽然也涉及历史问题,但基本上属于社会性质的论战。以社会史为中心的论战,则是以《读书杂志》为主要战场的。《读书杂志》在其创刊号(1931年4月)即开辟了“中国社会史论战”专栏,刊登了朱其华与陶希圣讨论中国封建制度的通信,由此揭开了论战的序幕。从同年8月至1933年4月,相继出版了四个《中国社会史论战》专辑,演出了论战中最为热闹的场面。可见,社会史论战首先是围绕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的问题展开的。

关于封建社会问题,当时讨论的并不是中国历史上有无封建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哪个时代,什么时候形成,什么时候崩溃?也就是说,是在承认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封建社会的前提下的讨论。1937年,社会史论战的参与者陈嘨江曾对1937年以前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做过一个述评,其中收集罗列了20世纪20年代末至1937年中外学者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各家观点[11] 。我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列成以下三表。



表1: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起迄的各种意见

类|开始|崩溃|其余意见|学者名|或专著及其出处

A|殷|清末|中间又分六个阶段|波里耶柯夫|关于中国封建构成的发展之合则性问题,收入《东洋封建制史论》一书中

A|夏|最近|战国时为暂时没落期,秦汉以后到最近仍可说是延续封建状态|熊得山|《中国社会史研究》,昆仑书店,1929年

A|虞夏|秦以后至现代|秦朝打破旧时的封建局面,但迄民国初年仍是地主阶级政权|熊康生|“中国社会之蠡测”,载《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A|夏商周|清||杨一凡|“中国社会之解剖”

A|周|清末|中间又有几个曲折,如汉朝为封建奴隶私有制,元朝为新的封建化等|沙发诺夫|《中国社会发展史》,新生命书局,1932年

A|周|清|周以前为封建一期,周至秦为封建第二期,秦至清为封建最后期|叶非英|“中国之封建势力”,载《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A|周|清中叶|周为初期封建社会,秦至清中叶为后期封建社会|刘兴唐|“中国社会史诸问题之清算”

A|西周|清|周为封建领主制社会,秦至清中叶为封建地主制社会|吕振羽|“中国经济之史的阶段”,《文史》创刊号

A|西周|清|西周迄战国为封建初期,秦迄清为完成期|谷森克己|《支那社会经济史》

A|春秋|清||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

A|周|鸦片战争||马乘风|《中国经济史》第四篇:与陶希圣论中国社会史诸问题

A|周|近代|周为封建的纷争期,秦以后具备了集中国家的形态|米尔(Mir)|马札亚尔《中国农村经济研究》序

A|——|19世纪下半|秦汉迄清俱属此阶段|朱其华|《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

A|——|清初|乾嘉以后为没落期|祝百英|“我国封建社会问题”

B|唐虞|春秋战国|秦以后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梅思平|“中国社会变迁的概略”,载陶希圣编《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B|夏|春秋战国|夏商周为封建制,秦汉以后为商业资本发展的奴隶制|周绍溱|“对于《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及其思想的反映》的质疑”,《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

B|殷末|西周末|殷以前为原始共产社会,殷代为氏族社会,西周为封建社会,春秋以后至近代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陈邦国|“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

B|夏|战国|战国以后迄清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其中又可分为10个循环期|非斯|“中国社会史分期之商榷”,《食货》半月刊第二卷第十一期

B|周|周末|秦汉以后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张军光|《中国社会史发展史纲》

B||周末|秦以后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拉狄克|《中国革命运动史》,新宇宙书店,1929年

B|殷末|春秋战国|周为封建社会全盛期;秦以后为专制主义社会|王锡礼|“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之谜的时代”,《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

B|周|春秋战国|传说时代为原始共产主义时代,殷代为氏族社会,秦至清末为专制主义社会|胡秋原|“中国社会=文化发展草书”,《中国社会史论战》第四辑

B|周|周末|西周为封建时代,秦汉以后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或称“半封建社会”|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神州国光社,1936年

B|夏商周|周末|秦汉以后至清为亚细亚社会|魏特夫格尔|“中国经济史之诸基础及诸阶段”(日译文刊于《历史科学》第四卷10、11、13各期)

B|三代|春秋||陈公博|“中国历史上的革命”

B|殷|春秋|西周一代为全盛时期|李麦麦|《中国古代政治批判》上海新生命书店,1933年

B|西周|战国|周代是典型的封建社会,但战国已瓦解,论断当日中国尚有封建制度没有根据。|王亚南|“封建制度论”,《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

B|周|周末||张荫麟|“周代的封建社会”,载《张荫麟文集》

B|周|周末|秦汉以后为半封建社会,或称“农村商业社会”|梁园东|“中国各阶段的讨论”,《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

C|邃古至周初|秦以后至清|周初至秦为封建时代,秦至清封建制度在崩溃中|周谷城|《中国社会之结构》,新生命书局,1930年

C|周初|周末|秦至鸦片之役止为过渡时期|戴行轺|“中国官僚政治的没落”,《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

D|三国|唐末五代|西周为氏族社会末期,战国两汉为奴隶社会,三国至五代为封建庄园时期,五代以后迄清为先资本时期|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

D|五胡十六国|清末|周至西晋为奴隶社会,东晋至清末为封建社会|王宜昌|“中国社会史短论”,“中国奴隶社会史”,《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第三辑

|——||||

A|春秋|鸦片战争|西周以前为原始共产制,西周为奴隶制,春秋以后为封建制,最近百年为资本制|杜顽庶|“中国社会的历史的发展阶段”,《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A|西周|“太平革命”前||吴玉章|《太平革命以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分的析》,1928,整理稿载《历史研究》1884年第6期

A|西周|鸦片战争前|战国前为封建领主制,战国后为封建地主制|邓拓|“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问题”,《中山文化馆季刊》第三卷第二期(1935年)

A|西周|清末|两周是典型封建经济时期,秦汉至鸦片战争是变相封建统治时期|李达|“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1923);《经济学大纲》(193?)

A|西周|鸦片战争前||翦伯赞|“中国农村社会之本质及其史的发展阶段之划分”,《三民半月刊》第5卷第6期,1930年11月

A||鸦片战争前||何干之|“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历史根源”

A|周|晚清||嵇文甫|“对长期封建论的几种诘难和解答”,《食货半月刊》第5卷第5期,1937年3月

A|西周|鸦片战争前|西周至春秋末是古典封建社会,战国以后是特殊亚细亚形态的封建社会,特点是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与封建式的土地占有三位一体|陈伯达|“中国社会停滞状态的基础——封建生产方法在中国展开的特殊亚细亚形态”,《文史》第1卷第4期

A|西周|清末|战国以前是典型的封建社会,秦以后是多种经济因素和社会成分共存的社会,后来他称之为变态的封建社会|傅筑夫|“由经济史考察中国封建制度生成和毁灭的时代问题”,中央大学《社会科学丛刊》第1卷第1期;“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意义及方法”,《中国经济》第2卷第9期

B|西周|战国|秦统一是商业资本的统一,结束了封建时代;秦以后中国的封建制度进入循环圈,未能达到资本主义阶段|王伯平|“中国古今社会研究之发轫”,《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

B|西周|战国|春秋战国以前为封建社会,以后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虎子|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始,《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B|西周|战国|战国前为封建社会,战国后为佣佃社会|陈嘨江|《西汉社会经济研究》,新生命书局,1936

B|西周|战国||瞿同袓|《中国封建社会》,商务印书馆,1936年

C|尧舜|秦|自汉至清末为君主专制社会,而渐趋破坏;但封建势力仍居支配地位|黎标涛|“中国社会构造之史的观察”,《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

|——||||

A|西周|鸦片战争前|战国前为初期封建社会,秦汉后为官僚主义封建社会|王亚南|《中国社会经济史纲》

B|西周|战国|秦以后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说明:

1、 本表第一空行前为陈氏搜集的材料,我作了补充和修正,次序按类重排;
2、 本表第一空行以后为我补充的材料;
3、 本表第二空行后为两例特殊情况:陶希圣早在20年代末即为战国秦汉至鸦片战争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说的提倡者,其说影响很大,成为论战的焦点。虽然陈氏表中已列出他在三十年代初修正了的主张,但他原来的观点仍应列出。王亚南在三十年代初主张中国封建社会战国时代已经崩溃,陈氏已将他的意见列出,但他在其1935年编译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纲》中已改变了观点,认为秦以后中国仍然是封建社会,并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故应单列为一种意见。



表2: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崩溃期各类意见的统计

——|A清以后崩溃|B秦以前崩溃|C秦迄清间在转变过渡中|D秦迄清包含多种社会|合计

补充前统计数| A14 | B15 |C2|D2|合33
补充后统计数| A 24| B 20|C3|D2|合49


表3: 关于秦迄鸦片战争中国社会性质各种意见及其代表人物

各种意见|代表人

A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郭沫若
|后期封建社会|刘兴唐
|“变相”封建社会|李达
|官僚主义封建社会|王亚南
|封建地主制社会|吕振羽、邓拓
|亚细亚形态的封建社会|陈伯达

B非封建社会
|商业资本主义社会|陶希圣(前)、梅思平
|专制主义社会|王礼锡、胡秋原
|前资本主义社会|李季
|佣佃社会|陈嘨江
|亚细亚社会|魏特夫

C从封建向非封建过渡之社会
||周谷城、戴行轺、

D包含多种社会
|秦汉为奴隶社会,三国至五代为封建社会,五代以后为先资本主义社会|陶希圣(后)
|五胡十六国前为奴隶社会,其后为封建社会|王宜昌


以上统计虽然不是完整无缺,但已能反映大体情形,从中可以看出:一、上述论者虽然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崩溃期主张不一,却没有主张中国历史上不存在封建社会的[12] ;二、对西周或先秦为封建社会,多数学者不持异议,因此,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及相关问题的争论,聚焦于对战国秦汉到鸦片战争这一时期社会性质的认识和把握上[13] ;三、关于战国秦汉以后的社会性质的主张,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其中,是否封建社会之争是主要的。
(三)社会史论战中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之争



主张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者,具体观点虽各异,然亦有共同处。他们都认为西周春秋社会是封建社会,只不过这种封建社会在战国时代瓦解了,此其一;他们都强调商业资本、商品的对封建社会的解体作用,强调商业资本在秦以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此其二;他们都把战国以后的中央集权、官僚作为它区别于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之一,此其三。以上三条中的2、3条,既是他们论证封建社会崩溃的主要论据,也是他们确定秦以后社会性质的主要依据,只不过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说更强调第2条,而专制主义社会说则更强调第3条罢了。例如,陶希圣认为战国时封建社会崩坏的根由和表现主要就是诸侯国中商业资本主义的发达,以及由于商业、战争等因素导致中央集权代替了诸侯分立的局面;战国以后“商人资本却成了经济的重心”[14] 。另一位“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者陈邦国说:“商品经济是破坏封建经济(的生产形式)的。在中国上,自西周末年便已开始了商品生产的形式……封建社会已开始崩溃。”“秦的统一,是商业资本的统一。”“集权的君主国,如秦始皇,这已经不是代表封建,而是商业资本的形式了。”[15] “专制主义社会”论者王礼锡把西周当作封建制度的标本。“到了周末,自然经济已经在分解中,交换经济发达,在过去为自给自足的生产者,转变为市场而生产。政权的逐渐集中化。到秦朝大一统就成功了。‘政治关系的地域色彩和土地关系的政治色彩’(按,这是王氏引米诺贾托夫《英国中世纪的领地》中语)都逐渐地减弱了,这难道还是纯粹的封建制度吗?”他批评郭沫若秦统一完成封建化时引述杜波罗夫斯基的话:“封建制度的(政治上)特征是非中央集权化”。[16]

这些观点受到了主张秦以后为封建社会的学者的批评。他们指出,封建社会虽然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但商品经济和商业作为自然经济的补充早已存在;春秋战国时代商业资本的发展的确对封建领主制起了瓦解作用,但它没有能够破坏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在秦汉以后的漫长岁月中,商业资本始终没有摆脱它的隶属性和限制性。商业资本不是生产资本,它只能依附于其他生产方式来发挥其剥削和破坏的机能,而不可能创造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建立商业资本独立支配的时代[17] 。他们又指出,权力的组织形式不足以作为判别是否封建社会的标志[18] ,封建社会存在权力的分立和集中、离心和向心两种倾向,哪种倾向占优势,取决于交换关系发展的程度、居民的种族成分和地理条件等因素[19] 。既然商业资本的发展和政权形式的更换都不足以判定封建社会之存否,那么,一个社会的封建性质是由什么来确定的?他们认为“封建”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以及由它所规定的剥削方式和阶级关系决定的。在这种剥削方式和阶级关系下: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从独立生产者——农民——身上用超经济的压迫,以榨取其剩余劳动。这种剥削方法就是封建式的剥削,而维护这种剥削方法的制度,就是封建制度。[20] 以此标准衡量,无论是秦汉以后的历史上,还是当时的现实生活中,封建剥削方式和封建制度无疑是存在的。表现为:1、地主征收占农民农产品收入50%—70%的地租;2、地租之外往往有各式贡纳;3、徭役制的残余依然存在;4、地主统治农民的特权也不亚于从前的欧洲;5、地主和农民实际的社会地位属于不同的等级。[21]

七十年后我们回头看这场争论,当时的“新思潮”派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观点,显然是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也更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的。各式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论者虽然也征引马克思、列宁的词句,实际上主要是以当时他们所了解的西欧中世纪社会为样板来认识中国的封建社会的,并把认识固着在这一点上,把西欧中世纪社会的某些特点绝对化。例如,按照当时所了解的西欧中世纪的模式,他们认为封建社会是一种严格的自然经济社会,商品经济、商业资本与封建制度是对立的、不相容的,它们的发展必然导致封建社会的崩溃。又如,他们认为封建社会是贵族统治的权力分散的社会,一旦出现官僚、集权和专制主义,他们就认为不是封建社会了。这种认识,即使在当时也是片面的。例如早在1930年,李立三在考察了西欧封建社会的历史,尤其是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和商业发展的历史之后指出:“商业资本的发展,侵入,并没有改变农村的生产方法,而只是促起地主在原有的生产方法上更厉害地剥削农民”。西欧中世纪晚期集中统一的君主国家,仍然是封建国家,并非建立在商业资本主义基础上的国家。[22] 在对西欧封建社会的认识有了长足发展的今天,这种观点之片面,就更加清楚了。专攻西欧中世纪史的马克垚指出:早期西方学者的研究,主要是依据狭小的罗亚尔河、莱茵河之间地区9到13世纪的材料,概括出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比起以前的狭窄的认识,西欧封建社会无论空间或时间都应扩展,它实际上到18世纪才结束。法国史学家、中古史权威勒高夫就曾提出“一个扩大的中世纪”的主张。如果拿西欧“扩大的中世纪”来和中国秦以后的社会比较,可以发现许多共同点。例如,都是以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以人畜力为主要动力,工商业有相当的发展,而且是越来越发展,并非原来所理解的严格的自然经济统治。又如,国家形态都是君主制,而且君主的权力越来越大,官僚机构越来越健全。分裂割据的势力时有出现,但不能把封建国家框定为主权分割的国家。[23]

还应该指出,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论者,虽然各自别出心裁地给这个时代冠以花样翻新的各种名称,使自己区别于封建社会说,但他们几乎都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存在着封建势力、封建剥削和封建关系。正是在这一点上,暴露了这些理论的破绽和难以克服的矛盾。

例如,主张秦以后为“专制主义社会”的王礼锡就说过:“把由秦代至清鸦片战争以前的一段历史认为是封建制度,大体上是没有什么错误,虽然不是纯封建制度,但其最基础的生产方法是封建的。”那为什么不名正言顺地称之为封建社会?仅仅是因为他认定“封建制度的(政治上)特征是非中央集权化”(杜波罗夫斯基语)[24] 。殊不知他已因此陷入把政治形式从经济基础分裂出来的泥潭,其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不言自明。秦以后专制主义社会论的另一主将胡秋原,认为东汉、北朝、元朝、清初都出现过“副带”的封建制度[25] 。陈嘨江曾经指出“专制主义社会”说的特征是“封建制度通……官僚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所以较正确当说“封建专制主义社会”[26] 。李季认为秦以后为“前资本主义社会”。“前资本主义” 原泛指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各种社会形态,以之命名一种独立的生产方式,本来就含混不清。而他列举“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七个特征:“(一)小农业与家庭手的直接结合,构成一个地方小市场的网。(二)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很占优势。(三)商业主宰工业。(四)地主阶级和其他上等阶级的存在。(五)独立生产者——手工艺工人的存在。(六)向来各种生产方法残余的存在。(七)农工的破产流为贫民和生产工具的集中。”[27] 正如何干之指出的,都是封建社会后期的现象,没有一点可作否认封建社会存在的根据[28] 。最有意思的是他给自己的“前资本主义社会”起了一个“半封建社会”的“副名”,这岂不是说,所谓“前资本主义社会”,实际上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的别名吗?[29] 。

关于亚细亚社会说,已经被中共六大明确否定了。三十年代,有德人魏特夫来华宣扬此说,但中国学者应者寥寥。有一位叫王志澄的,是此说的信奉者,但他根本说不清其主张的“亚细亚生产方法”与封建制度有什么本质的差别。“的社会主义对于中国不正常的社会制度,不说是封建的,而说是‘亚细亚的生产方法’。这里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在本质上虽立于封建的榨取关系之上,但与欧罗巴之封建制度多少有些不同的性质。”有些什么不同呢?他举出了国家对土地的支配、封建官僚、封建土豪、封建家长制、土地买卖、农奴之隶属于地主、地主兼高利贷者和商人、灌溉农业、“没有私的土地所有”,等等,假如这些都能成立,也只是与欧洲有差别的封建社会的不同类型。但作者非得把它说成是“与封建的生产方法有差异的、个别形态”——“亚细亚生产方法”。可是,一忽儿他又说:“中国从前所存在以及目下犹在存在中的社会制度,实是封建制度,即为‘亚细亚的生产方法’之本质的特征之封建的榨取。”[30] 不同于封建制度的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以“亚细亚生产方法”为特征的封建制度,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呀,把它们揽在一起,叫读者何所适从呢?

首先从历史上挑战“封建”说的陶希圣,其实对秦汉以后和现实生活中封建制度的存在是心知肚明的。他说:“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关键,中国社会在这时候结束了封建制度,而破坏的封建制度仍然在另一基础上再建起来。” “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呢?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止,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既然如此,战国以后就应该仍然是封建社会;然而他马上改口说:“叫做封建制度也不确,否认封建势力也不许。”“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还存在着。”[31] 试问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势力”,如果没有某种制度作为它的根基和依托,可能吗?讲到战国以后的“封建势力”,主要应是地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这一点陶希圣也是心知肚明的。他说:“地主阶级是中国的主要支配势力。”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对立,正是战国秦汉以后封建社会最基本的阶级关系,也是秦以后社会封建性质最主要的表现之一。出于某种政治目的,陶希圣要掩盖和模糊这种关系,他像变魔术一样从地主阶级中分离出一个“士大夫阶级”,作为封建势力的体现者,又硬把商人资本驾凌到地主阶级之上,这样绕来绕去,绕出了“中国社会是商业资本之下的地主阶级支配的社会,而不是封建制度的社会”的结论。陶希圣以善绕多变闻名,其论述藏头露尾,前后矛盾,反映了他试图否认战国秦汉以后社会的封建性质,而又不得不承认封建关系之存在的尴尬。

当时讨论中有的学者强调秦至鸦片战争时期处于封建社会崩溃中的过渡性质,表面上似乎是不同于先秦封建社会的另一种社会,实际上仍然没有脱离封建社会的范畴。陈嘨江认为凡是主张“半封建”、“后封建”、“深封建”等等的,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他看到包括陶希圣在内的“商业资本社会”说、“专制主义社会”说、“前资本主义社会”说等都没有划清与封建社会的界线,都没有证明秦以后的社会是不同于先秦的另一种生产方式,于是提出了自己的“佣佃社会”说。他强调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强制劳动的基础上的,佣佃社会的特点则是在农业技术大变革基础上的“农业自由劳动”。陈氏认为他的佣佃社会既不同于封建社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又不是“过渡社会”,而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32] 但是他“农业自由劳动”说夸大了某些表面现象,实际上比或多或少承认秦以后社会封建性的诸说更加脱离历史实际,也没有获得什么响应。

为什么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论者各以不同的方式承认封建关系之存在呢?因为秦以后各种封建关系的继续存在毕竟是太明显的事实。有些人之所以主张非封建论,主要是囿于从有限的西欧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知识中形成的框框,总觉得秦汉以后社会与之相比不一样,但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封建关系终究不能一笔抹杀;观念与事实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使它成为一种不能贯彻到底的非封建社会论。当然,也有些人恐怕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歪曲和掩盖事实。

经过论战,秦以后非封建社会的各种论调受到了批评而渐趋衰微。例如最为轰动一时的商业资本社会说,由于自身理论上的缺陷,受到各方面的激烈批评,不久就销声匿迹,连首倡者陶希圣也不得不改变观点[33] 。其他诸说,或破绽屡见,或应者寥寥,鼓噪了一阵以后逐渐偃旗息鼓了。而唯物史观的正确的方法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掌握[34] ,秦以后是封建社会的观点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例如,王亚南就是从战国封建社会瓦解论转变为秦以后仍为封建社会的观点的,并为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我们在下一节还将论及。从上面的统计表看,分别持两种主张的人似乎大致旗鼓相当,但“新思潮派”的学者一般没有参加社会史的论战,而他们的主张无疑是清以后崩溃者,所以持这种主张的人比表中所反映出来的要多。而且,在当时特定条件下,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不仅是书斋中的问题,更是实践中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建立在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的,而后者的逻辑前提正是秦以后至鸦片战争前为封建社会。中国共产党正是根据这种认识和纲领指导革命获得了成功。

注释

[1] 《孔子之道与生活》,《新青年》第2卷第4号。
[2] 从1919年以前陈独秀对社会文化封建性的论述中,还看不出马克思主义的直接影响,但其中的某些思想渊源,却可以从严复、夏曾祐等人的著作中找到。例如陈独秀在《新青年》第二卷第六号《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中说:“商君李斯破坏封建之际,吾国本有由宗法社会转成军国社会之机,顾至于今日欧洲脱离宗法社会已久,而吾国终颠顿于宗法社会之中而不能前进,推原其故实家族制度为之梗也。”这和严复在《社会通铨·译者序》中对社会阶段的划分是一致的。严复认为“封建”是从宗法社会向军国社会的过渡阶段,中国的封建社会虽然在秦统一后结束,但秦以后的中国社会仍是“宗法居其七”(《社会通铨》“宗法社会”按语)。我们知道,在中国封建和宗法是互为表里的。从中国社会的宗法性出发,很容易导致中国秦以后社会仍然是封建社会的认识。夏曾祐在《社会通铨·序》中试图以与宗教(夏氏所说的“宗教”是指“其神智之所执着者”)的相互关系解释中国迟迟未能脱离宗法社会的原因。“考我国宗法社会,自黄帝至今,中可分为二期,秦以前为一期,秦以后为一期,前者为粗,后者为精,而为之钤键者,厥惟孔子。”把秦以前和秦以后视为同一社会的两个发展阶段。又说:“孔子之术,其的在于君权,而径则由于宗法,盖借宗法以定君权,而非借君权以维宗法。然终以君权之借径于此也,故君权存,宗法亦隨之而存,斯托始之不可不慎矣。”这和陈独秀等人抨击孔子所倡封建思想、封建礼教、封建政治为中国社会之痼疾,也是一脉相承的。
[3] 列宁的原话是:“……中国这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五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上,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独特形式——封建制度。农业生产方式和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中国农民这样或那样地受土地束缚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是以皇帝为政体首脑的全体封建主和各个封建主。”(《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426页。
[4] 《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35页。)
[5] 该文载于湖南自修大学《新时代》第1卷第4号。原话是:“中国是个农业国家,自周秦以至满清末年,可说是长期的农业经济时代。和这长期的农业经济组织相适应的政治组织,是封建的专制政治。两千多年之间,经济组织上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所以政治组织上虽有转朝易代的波澜,而在实质上也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参阅洪认清:《李达的历史理论和史学思想》,载《船山学刊》2001年第2期。
[6] 在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王亚南说过:“所谓‘封建军阀’‘封建思想’一类术语,早就流行于一般文人学士之口。”(《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一辑第39页)陈嘨江也说过:“封建说法之所以繁盛的原因,当回溯1925—1927革命的时候,那时把一切旧的都看作封建的,因而亦在被打倒之列”(《西汉社会经济研究·导言》,新生命书局,1936年)。
[7]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载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的秘密文件》第3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
[8]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土地问题决议案》,载《六大以来》第31页。该决议还指出:“现在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全受过去的封建制度之余毒束缚着。中国封建制度的历史发展之特殊情形,和西欧封建制度有许多差异;中国以前的国家封建制度(所谓国有土地)与地主土地私有制度同时并存,这两种制度互相斗争。然而根本的事实并不因此而变更,这个根本事实,就是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该规定为半封建制度。”“如果(因为)[认为]现代中国社会经济制度,以及农村经济,完全是亚洲式生产方法进于资本主义之过渡的制度,那是错误的。亚洲式的生产方法底最主要的特点是:(一)一没有土地私有制度。(二)国家指导巨大的社会工程之建设(尤其是水利河道),这是形成集权的中央政府统治一般小生产者的组织(家族公产社或农村公产社)之物质的基础。(三)公社制度之巩固地存在(这种制度根据于手与农业经过家庭而相结合的现象)。这些条件,尤其是第一个条件,是和中国的实际情形相反的。”
[9] 何干之:《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何干之文集》第1卷,北京出版社,1993年版,第186页。
[10] 《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载《新生命》第1卷第2期,1928年10月1日。从这开始,陶希圣陆续在《新生命》、《东方杂志》、《学生杂志》、《杂志》、《春潮》、《民族》、《经济学报》和《读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相关文章,后来结集为或展写为《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等书,成为当时论战中“新生命派”的主将。
[11]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总成绩及其待决问题》,载《社会论丛季刊》第三卷第一期。
[12] 我们还没有发现当时中国学者有否认中国历史上存在封建社会的,但在苏联学者中确实有持这种主张的,如坎脱罗维亚、别林和洛马金。参阅白钢《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论战的由来与发展》第3—4页。
[13] 当时主张西周以后才进入封建社会的学者很少,主要代表者郭沫若在国外,人们对他的批评也集中在秦始皇统一是否完成了封建化的过程这一点上。
[14] 《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新生命》第3卷第2期,1930年2月1日。
[15] 陈邦国:《中国历史发展的道路》,载《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
[16]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载《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
[17] 这方面的论述很多,可参阅朱新繁《关于中国社会的封建性的讨论》,载《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1辑;李达:《中国现代经济史之序幕》,载《法学专刊》1935年第3、4期合刊。李达指出:鸦片战争以前的商业,一、其剥削机能的发挥始终依存于封建的生产方法;二、历朝封建政府都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业资本始终没能独立发展;三、商业资本的活动,一直附属于封建的土地所有者;四、商业资本始终没有插足对外贸易。结论是:中国商业资本从来没有脱掉它的隶属性和限制性。
[18] 参见李达《中国现代经济史之序幕》。
[19] 参见王渔邨《中国社会经济史纲》,生活书店,1936年版,第112—113页。
[20] 参见立三《中国革命之根本问题》中的第2节“封建势力与封建制度”(该文载《布尔什维克》第3卷2、3合期,4、5合期,1930年3月15日,5月15日出版);朱新繁《关于中国社会的封建性的讨论》(载《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一辑);伯虎《中国经济的性质》(见高军编《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第490页);杜鲁仁(何干之)《中国经济读本》(见高军前书引第二阶段38、840页);李达《中国现代经济史之序幕》,载《法学专刊》1935年第3、4期合刊。
[21] 立三、朱新繁前引文。关于现实生活中的封建土地关系和剥削方式,新思潮派的吴黎平、王昂、丘旭、刘梦云、潘东周等均有阐述,可参看前引高军所编书。
[22] 参见立三前引文。
[23] 马克垚:《关于封建社会的一些新认识》,《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
[24] 王礼锡:《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载《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的论战》第三辑。
[25] 胡秋原:《中国社会=文化发展草书》,《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四辑。
[26] 《西汉社会经济研究·导言》。
[27] 《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第91页。神州国光社,1936年。
[28] 何干之:《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上海书店,1937年。
[29] 李季:《关于中国社会史论战之贡献与批评》及《续》,《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二、三、四辑。为什么不叫“封建社会”而叫“半封建社会”?据李季自己解释,是因为秦汉以后周代的“封建”已变成“封而不建”了。“半封建社会……只能应用于秦汉以后,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因为自汉景帝、武帝起,诸侯虽受封连城而不得治民补吏,遂逐渐形成一种封而不建的局面,不但封建的实质完全灭亡,即封建的名义也打掉一半,所以至多只能袭用‘半封建社会’的名词……把‘半封建社会’当作它(前资本主义)的副名,不独没有矛盾,并且很切合实情。”(《读书杂志·中国社会史论战》第3辑,第58—59页)
[30] 王志澄:《中国革命与农业问题》,载陶希圣编《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上海新生书店,1930年。
[31] 分别见《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陶希圣有时又称秦以后的社会为“变质的封建社会”或“后封建社会”。
[32] 陈嘨江:《西汉社会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总成绩及其待決问题》。
[33] 陈嘨江说:“商业资本说,因其本身的不健全,后来即受许多严厉的批判,在以后几年的史坛中,几乎销声匿迹了。”
[34] 嵇文甫说:通过论战,“从前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标准很不一致,有的根据交换关系,有的根据政治形态,随手拈来,并没有确定见解。到现在,不论真正的理解程度如何,总都知道拿出生产方法作为划分社会史阶段的利刃了。”(参见马乘风《中国经济史》序)。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