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没有实施过科举吗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明士 时间:2010-09-06

前言

二十几年前,笔者曾就日本实施科举问题进行检讨,并指出在八至十一世纪之际,确实施行过科举。[1]自此以后迄今,学界仍少有讨论这个问题。[2]今再就此问题,作较深入的探讨。

科举,在隋唐创建此制时,正式名称应该叫做「贡举」,宋以后才逐渐称为科举。[3]一般人,甚至学界一般也都以为日本没有实施过科举。然则日本果真无实施过科举(贡举)?兹先看下列两则记事:

藤原明衡(?~1066)编《本朝文粹》卷二「官符」条记载天长四年(827)六月十三日太政官符「应补文章生并得业生复旧例事」云:

右得式部省解偁:

大学寮解偁:

文章博士正五位下都宿祢腹赤牒偁:

天平二年(730)三月廿七日格偁:『文章生廿人,简取杂任及白丁聪慧,不须限年多少者。』

而省去弘仁十一年(820)十二月八日符偁:

太政官去(年,819)十一月十五日符偁:『案唐式,昭文、崇文两馆学生取三品已上子孙,不选凡流。今须文章生者,取良家子弟,寮试诗若赋补之。选生中稍进者,省更覆试,号为俊士,取俊士翘楚者,为秀才生者。』

今谓良家,偏据符文,似谓三位已上。纵果如符文,有妨学道。何者?大学尚才之处,养贤之地也。天下之俊咸来,海内之英并萃。游、夏之徒,元非卿之子;杨、马之辈,出自寒素之门。高才未必贵种,贵种未必高才。且夫王者用人,唯才是贵。朝为厮养,夕登公卿。而况区区生徒,何拘门资!窃恐悠悠后进,因此解体。又就中文章生中,置俊士五人、秀才二人。至于后年(822),更有敕旨,虽非良家,听补之俊士者。良家之子,还居下列。立号虽异,课试斯同。徒增节目,无益政途。又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所以元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今专曰秀才生,恐应科者稀矣。望请俊士永从停废,秀才生复旧号,选文章生,依天平格。谨请处分。

寮依解状申送者。

省依解状状请官裁者。

正三位行中纳言兼右近卫大将春宫大夫良峰朝臣安世宣。

奉敕,依请。

此即淳和天皇于八二七年依据文章博士都腹赤之牒,而由太政官良峰安世宣敕不实施俊士、秀才生之新制,[4]回归到「令」制,时为天长四年(827)六月。所谓「令」,即《养老令》的〈选叙令〉、〈考课令〉,有关秀才、进士的课试办法,即见于〈选叙令〉、〈考课令〉。除此之外,都腹赤此牒又重申「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的规定。

有关设置文章得业生二人之规定,见于天平二年(730)三月二十七日太政官奏文(《令集解》卷3〈职员令〉「大学寮」条引《释云》、《续日本纪》卷10)。但是「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之规定,是否亦始于天平二年(730),一时无可考,就今所存之而言,都腹赤此牒所云,则为首见。因此,推测其事,当始于天平二年(730)三月。这样的贡举,堪谓日本的独特性。再者,都腹赤牒书反对大学寮文章科内再增设置俊士、秀才生,其所持的理由,在于强调唯才是举的「学道」,所谓「高才未必贵种,贵种未必高才」的理念,在日本教育史上实是重要突破。所以文章博士都腹赤此项牒书,是日本古代教育与贡举的重要文献。

俊士[5]、秀才生的新制,只有存在于八二O年到八二七年的八年间。自八二七年以后,虽恢复文章得业生制,但是实际的发展,仍有以秀才称为文章得业生。八二O年制定的《弘仁式》,其〈式部式〉「贡人」条犹见规定秀才、进士策试礼仪,但是到九二七年制定的《延喜式》,其〈式部式〉「贡人」条则改为文章得业生策试礼仪。足见八二O年以前,秀才、进士的贡举尚未被文章得业生所独占,也就是还没被贵族化。

另外,《本朝文粹》卷十二「记」条收录菅赠大相国(菅原道真)〈书斋记〉曰:

东京宣风坊有一家,家之坤维有一廊。廊之南极有一局。局之开方纔一丈余,投步者进退傍行,容身者起居侧席。先是秀才、进士出自此局者,首尾略计近百人。故学者目此局为「龙门」,又号山阴亭,以在小山之西也。……余为秀才之始,君下教曰:「此局名处也,钻仰之间,为汝宿庐。」余即便移帘席以整之,运书籍以安之。……癸丑岁七月日记之。

此文作者菅原道真(845~903),位至右大臣,从二位,卒后,追赠至太政大臣,所以称为赠大相国。此处所谓东京,指平安宫左京;坤维,指坤之维,即西南隅。菅原家私塾廊下有一书斋,此文即记其书斋,并谓在此读书而后登秀才、进士第者近百人,所以说在此读书即是登龙门。[6]道真本人亦是秀才及第者(此时正确说应该是文章得业生对策及第),其作此记之时间为癸丑岁,即八九三年,时任参议;翌(894)年,出任遣唐大使,成为最后一次的遣唐使。

以上两则记载,出现「贡举」、「秀才」、「进士」,甚至「俊士」,以及「令」(选叙令、考课令)等与科举相关的专有名词。这样的记载,初步应可断定日本实施过科举(正式名称宜曰贡举)。以下兹分为贡举制度、贡举实施两项,再作进一步说明。

一、贡举制度

日本《养老.职员令》「式部省」条记载式部卿之职掌,其中有一项曰:「策试贡人」。《义解》曰:「谓策试秀才、明经之类也。」(《令义解》卷1)《令集解》卷三〈职员令〉在此处引蔡邕《独断》曰:「策者,简也。不满百文,不书于策。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式部卿职掌除贡举之外,并掌内外文官名帐、考课、选叙、礼仪等职责,即相当于唐朝吏部与礼部尚书职掌。其策试贡人,又称为省试,有如唐朝的吏部试与礼部试。就贡举考试而言,唐朝初期归吏部掌管,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以后,权归礼部。通过唐朝吏部或礼部试者,通常称为登第,即通过贡举某科考试,或曰某科及第,再参加吏部的选试,通过后始可任官。日本的情形,从《养老.选叙令》看来,似得第后即可任官。这是唐、日不同之处。详细规定,兹说明如下。

1、「贡举」释义

《唐律.职制律》「贡举非其人」条(总92条)《疏》议曰:

依令(按,指选举令):「诸州岁别贡人。」若别敕令举及国子诸馆年常送省者,为举人。

据此可知贡举有两义,一为贡,一为举;凡是诸州每年贡送到中央尚书省参加考试者,叫「贡人」(含地方学校学生与非学生而通过州试者);中央国子监诸馆学生每年通过监试而参加尚书省考试者以及参加皇帝临时下诏考试者(即所谓制举),都叫「举人」。

日本《大宝令》、《养老令》也是接受这个定义。《令集解》卷廿二〈考课令〉「贡举人」条注引《朱云》问曰:「贡举一欤?二欤?」引《先云》:「一事者,未知。」而曰:

见下条,贡与举各别,又律(按,指前引《唐律.职制律》)二事说。

所谓下条,即「贡举人」条之次款,曰:

凡贡人,皆本部长官贡送太政官。……其大学举人,具状申太政官,与诸国贡人同试。

此外,《令集解》卷六〈职员令〉规定「左京职大夫」职掌之一「贡举」项下注引《朱云》:

贡举者,贡与举二事也。何者?(养老)〈职制律〉云:「贡举非其人者」云云。

于「孝义田宅」项下又注云:

(养老.职制)律(疏)云:「贡,谓依(选叙)令,诸国贡人;举,谓别敕令举,及大学送官并为举人者。」(同〈职员令〉规定「摄津职大夫」职掌之一「贡举」项下注引《朱云》亦同)

也就是说地方诸国(相当于唐朝的各州)所贡送参加科考者叫「贡人」,依据天皇别敕而来应试者以及由大学寮经过寮试后而推荐至太政官者,都叫「举人」。由此可知日本《养老律》对于贡与举的定义,与唐制并无二致。

2、应考资格

唐朝之贡举制,不论理论或实际,人人皆可参加;日本之贡举制,理论上虽人人皆可参加,事实上祇以学生为主,学生以外,欲参加贡举,实不可能。[7]前引日本养老〈考课令〉「贡举人」条云:

凡贡人皆本部长官页送太政官,若无长官,次官贡。

《令集解》注引《穴云》:

次官如初条,其判官以下不合贡举。本令,视「部内好学」等,亦如之。户令解说,此条贡人,谓国举生也。

又注引《古记》云:

问:「文限六位以下,若五位以上子若为?」答:「为限年别生文,其五位以上子孙,依学令,皆限年廿一申送太政官。若有贡举者,限年廿一表贡耳。但充色者,从本司出身。(下略)」

其人随朝集使赴集。至日,皆引见辨官,即付式部。已经贡送,而有事故不及试者,后年听试。其大学举人,具状申太政官,与诸国贡人同试。

《令集解》注引《迹云》:

「同试」,谓同时试心耳。

又注引《朱云》:

「与诸国贡人同试」,谓诸国贡人随朝集使十月、十一月至京也。如此,大学举人,十月十一月可举耳。

又注引《穴云》:

「与诸国贡人同试」,谓同时试也。假朝集使十一月一日申送也,(大学)寮亦十一月一日申送也,不合申十月也。

试讫得第者,奏闻留式部。

《令义解》云:

谓秀才、明经得上上、上中者,各有叙法。其上下、中上不在叙位之例,唯留式部待选乃叙也。

不第者,各还本色。

《令义解》云:

未满九年者,还本学;既满者,还本贯,故云各还本色。

以上,所以长引令文及其注解,是因关系到此处所要讨论的应试资格问题。

所谓地方的贡人资格,指经过各国长官(无长官时,为次官)选定而贡送中央太政官者。这个贡人资格,依前引《穴云》据〈户令〉规定「部内好学」,而解为「国举生」,也就是在地方各国国学生。但查大宝、养老〈户令〉对于地方的各国国守职责规定:

部内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发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

所谓「部内有好学笃道」,诸注解家看法不一。《令义解》以为:

好学者,秀才、明经等类;笃道者,兼行孝悌仁义等道,……凡此四者,人之高行,举为称首。

这是将「好学者」解为应秀才、明经考试者,就学生而言,依〈学令〉规定必须通二经以上,才有资格应举,所以其它注解家多直接解为通二经以上。这样的看法,其实不并冲突。此外,也有将「好学」与「笃道」被视为相须之项目。《令集解》注引《释云》:

好学,谓通二经以上者;笃道者,谓通二经者心笃圣道,……故好学、笃道必合相须。

此是将「好学」解为只要通二经以上者即符合条件,而与「笃道」相须。但《令集解》注引《迹云》:

好学,谓通二经以上人,方正清修,而非学生,而发闻乡闾。但学生依选叙令举耳。笃道,谓虽不通经,而仁义礼智信之道具,但自孝以下,虽非具五孝,而二名显闻者,亦合进。

此即同意「好学」指通二经以上者,且明确指出不包括地方国学学生,因为国学学生依〈选叙令〉可举送,但与「笃道」可以不相须。《古记》也将「好学」解为通二经以上,而行异于他人者。这又是二者相须论。《令集解》引述其下诸注解家,对于「好学」、「笃道」相须与否,赞否不一。

愚意以为当如《古记》、《释云》(《令义解》引)所说,「好学」指能够通二经以上,且有高行,即「笃道」者,才能举送。按,通二经以上本是〈学令〉规定学生出学而求出仕的最低条件,唐、日皆同。所以此处所谓「好学」者,也就是成为地方的贡人者,广义应包括地方学生与非学生的所有士人,只要能通二经以上(即通过地方考试后),即有贡送的机会,此义符合唐制;狭义则指地方国学学生。由于令文「好学」语义暧昧,似可推断令制是作广义解,实际上则依狭义实施。盖日本在七、八世纪的社会,其士人阶层恐不如唐朝社会普遍,实际士人的存在仍属于特定阶层,即豪族与官僚,而官学学生正是招收这些阶层子弟,所以地方贡人,仍当以学生为主,这也就是注解家们倾向通二经以上或国学生来解「好学」的理由。

以上是就「贡人」资格解释,看来有广狭两义。但对于「举人」,则清楚的指中央大学寮学生,以及应天皇临时制举者。制举者,系临时依需要而诏举人才,目的明确,其资格自亦有特别规定。至于中央大学寮学生,在大宝、养老〈学令〉是指明经生、算学生,另有书学生系隶属于明经科,但书科与算生之出仕,系通过寮试即可任任官,这一点与唐制不尽相同。养老〈选叙令〉、〈考课令〉规定贡举科目,则有四: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经七三O年的学制改革后,增设文章科、明法科,才成立与贡举相对应的四科制。此外,在典药寮有医、针两科,可列为贡举科目之一。因为养老〈医疾令〉规定:「医、针生业成送官者,式部覆试,各十二条。」《义解》注云:

谓宫内(省)申官(按,指太政官),官下式部。此宫内先已挍练,故云覆试也。

即其举送过程与大学寮同(见〈学令〉),最后由式部省考试,已具备国家考试形式。其叙位虽不见于〈选叙令〉,但在〈医疾令〉记载其制,故得视为贡举科目之一。惟就〈选叙令〉而言,秀才、明经、进士、明法四科,实是日本贡举考试的基本科目。

3、贡举科名与考试制度

贡举科名与考试制度方面,笔者已有说明,[8]读者可参照,此处略述其要。《令集解》卷17〈选叙令.两应出身〉引《古记》云:

两应出身,谓父荫、祖荫、秀才、明经、进士等,从高叙耳。

《古记》的注解文,是用列举式,明确地指出《大宝令》规定,贡举科目至少包括秀才、明经、进士等三科。同条在《义解》的注解则有不同,其曰:

谓藉父或祖荫,及秀才、明经兼有父祖荫之类也。

这是概括式的说明,故曰:「秀才、明经……之类也」。《义解》这种注解法,显然仿自《唐律疏议》。唐律〈名例律.除名者〉条疏议云:「出身,谓藉荫及秀才、明经之类。」此时唐制科目不祇秀才、明经二科,故云「之类」。《义解》之文意,当同于此。[9]

日本贡举制度定于《养老令》,其蓝本为唐之《永徽令》及《开元前令》,已为学界公认。《养老令》所见的贡举制度,如上所述,包括秀才、明经、进士、明法(见于〈选叙令〉、〈考课令〉、〈学令〉),以及医、针(见于〈医疾令〉)等六科。唐朝似只将医学列为太医署内部的教育事业,故《唐六典》卷14「太医令」条规定诸医针生「若业术过于见任官者,即听补替」。此一项规定,亦见于日本〈医疾令〉,但是日本〈医疾令〉又规定业成的举送办法,则为《六典》所无。依此看来,将医、针科列入贡举科目,若非为《六典》的脱漏,当是日本的新意。

兹将《唐六典》卷二、卷四所见(即唐朝前期)之贡举制度与登第授阶规定与日本《养老令》中〈考课〉、〈选叙〉、〈学〉以及〈医疾〉诸令所见之制度,列一表如下:

附表 八世纪前半叶唐、日贡举制[10]

          辦法

 

  科目

 

考试项目

 

评审标准

等第区分

及第授阶

 

 

 

 

 

 

 

 

 

 

 

方略策五条

 

以文理俱佳为通

上上:文理俱高

上中:文高理平

理高文平

上下:文理俱平

中上:文理粗通

不第:文劣理滞

上上:正八品上

上中:正八品下

 

上下:从八品上

中上:从八品下

 

 

 

方略策二条

 

同上

同上

上上:正八位上

上中:正八位下

上下:留省听选

中上:留省听选

 

 

 

 

 

 

 

 

 

 

 

 

 

 

 

 

 

 

 

 

 

 

 

 

 

 

 

 

 

 

 

 

 

 

 

 

 

 

 

 

 

帖:两经,每经  十帖,孝经二帖,论语八帖。每帖三言,通六以上,然后试策。

试策:九经中,若选周礼或左氏,或礼记,各试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与论语共三条。

试策:文注精熟,辩明义理。

通两经者:

上上:全通

上中:通八

上下:通七

中上:通六

不第:通五以下

通三经者:

上上:全通

上中:通十

上下:通九

中上:通八

不第:通七以下

 

 

 

上上:从八品上上中:正八品下

上下:正九品上

中上:正九品下

 

 

 

 

 

 

 

 

 

 

 

 

 

 

 

试:周礼、左传、礼记、毛诗各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与论语共三条。

同上

通两经者:

上上:通十

上中:通八

上下:通七

中上:通六

不第:通五以下,或仅通一经。孝经、论语全不通者。

通三经者、通五经者:

每经问大义七条,通五以上为通,以下为不第;孝经、论语全不通者不第。

上上:正八位下

上中:从八位上

上下:留省听选

中上:留省听选

 

 

 

 

 

 

 

 

 

 

 

 

 

 

帖:一小经十帖及老子

试杂文:两首

策:时务五条

文,须洞识文律;

策,须义理惬当者为通。

事义有滞,词句不伦者为下。

甲:经策全通

乙:策通四、帖过六以上

不第:策通一,帖过五以下。

甲:从九品上

乙:从九品下

 

 

 

 

 

帖:文选七帖、  尔雅三帖

试时务策:三条

策文词顺序,义理慥当,并帖过者为通。

事义有滞,词句不伦,及帖不过者,为下。

甲:全通

乙:通八以上

不第:通七以下

甲:从八位下

乙:大初位上

 

 

 

 

 

帖:律、令各十帖

策:试律七条、令三条

识达义理,问无疑滞者为通。

粗知纲例,未究指归者为不通。

甲:全通

乙:通八以上

不第:通七以下

甲:从九品上

乙:从九品下

 

策:试律七条、令三条

同上

同上

甲:大初位上

乙:大初位下

 

 

 

 

 

 

 

 

 

 

不明

不明

不明

不明

 

 

 

 

甲乙四条,本草、脉经各三条,兼习之业二条,总共十二条。

同明经科

及第:

通八以上(若兼习之业全不通而余经通八者,亦为得第)

不第:通八以下

全通:从八位下

通八以上:大初位上

通八以下,而知疗病合药之术者,听补医师。

 

 

 

 

 

 

不明

不明

不明

不明

 

 

 

素问四条,黄帝针经、明堂、脉决各二条,兼习之业二条,总共十二条。

同明经科

同医科

全通:大初位上

通八以上:大初位下

 

根据附表,可知日本有关考试项目、评审标准、等第区分、及第授阶等,主要系仿自唐制。例如等第之区分,唐、日在秀才、明经两科,均采自上上至下下的九等区分法;进士、明法两科,均采甲、乙、丙等区分法。及第等第之区分,唐、日在秀才、明经两科,均分为四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下);在进士、明法两科,分为二等(甲、乙)。

唐、日相异之处,约有如下几项:一、唐制除秀才科以外,均加考帖试;日制除进士科以外,均无帖试。二、唐制明经科,《毛诗》试策三条,日制四条。三、日制于明经科特别规定《孝经》、《论语》全不通者为不第,唐无此规定,则日本似较唐更重视《孝经》、《论语》。四、唐制进士科考试科目与日制略异,惟《老子》一门在唐制亦废置无常。五、一般而言,唐制考试内容较日制难,录取标准亦较日制高,此在明经、进士两科尤为清楚。六、及第后授与位阶之制度,日制明经、进士、明法等科,均较唐制高,秀才科则相同。此事说明日本较唐重视贡举出身者。日制秀才、明经两科,成绩为上下、中上者,不予叙阶,似取宁缺勿滥之意。盖日本之录取标准,本来较唐低,所谓「留省」者,其背后或含有提高官人水平之意。[11]

除以上几项,唐朝开元前期之贡举制,尚包括明书(字)、明算两科。日本之书、算两科未列为贡举科目。在大学寮,算科为一独立学科,书科则附属于明经科,两科之学生,祇要通过寮试,即可任官,此又与唐制不同者。

依此看来,日本贡举诸科的考试办法,大致较唐朝简易;而贡举诸科登第后的叙位,唐、日在秀才、明法两科皆同;但在明经、进士两科的叙位,日本方面显然高于唐制一阶。为何如此?详细不明,可能立法之初,已预见明经、进士两科较难,所以设定高于唐制一阶来诱发士子报考,结果似无如预期。

至于贡举及第之加阶叙位法,日本主要亦仿自唐制,但两者之间,仍有若干差异。《养老.选叙令》(《大宝.选仕令》)之规定如下:

A.其秀才明经得上中以上,有荫及孝悌被表显者,加本荫本第一阶叙。 B.其明经通二经以外,每一经通加一等。 C.凡两应出身者,从高叙。

《大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条注云:

A.若本荫高者,秀才明经上第,加本荫四阶,已下递降一等。 B.明经通二经已上,每一经加一阶,及官人通经者,后叙加阶亦如之。 C.凡孝义旌表门闾者,出身从九品上叙。

《养老.选叙令》A段之意,谓秀才、明经两科及第者,若有荫位资格或者因孝悌被表扬者,于荫阶或第阶高者一方,加一阶叙位。C段其实是对A段作原则性的规定。〈选叙令〉A、C段之意与《六典》A、C段有若干差异,《六典》A段之意,秀才、明经及第之加阶叙位,仅限于荫阶较第阶高者,且采递加制,即中上及第,于本荫加一阶,上下加二阶,上中加三阶,上上加四阶。唐制对于受表扬之孝义者,仅规定其出身制,并未如日制亦纳入贡举加阶之列。故《养老.选叙令》A、C之制,可谓为日本对唐制之修正。〈选叙令〉B段,显然仿自《六典》B段,惟〈选叙令〉少官人通经加阶之规定。

二、贡举制度的实施

日本贡举制度在八世纪以后实施后的情形,从太政官于延历二十一年(802)六月八日的奏疏中可窥知一斑,其曰:

建法(大宝令)以降,殆向百岁。二色(秀才、明经)出身,未及数十。(《令集解》卷17〈选叙令〉「秀才出身」条注)

此即自七0一年公布大宝令,其贡举实施百年来,较受重视的秀才、明经二科及第者,不及数十,人数并不多,也就是实施不盛,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实。如前所述,日本式部省所举行的任官考试,其科目可确知者,《大宝令》规定秀才、明经、进士三科;至七一八年《养老令》制定(七五七年公布实施)时,再增置明法、医、针三科,总共六科。(参看附表)相当于阴阳寮所属的天文、阴阳、历算三科,式部省有无订定考试科目,不得而知。九一三年的改革以及九二七年制定的《延喜式》,均规定参加国家任官考试,只限于大学寮各科的「得业生」。而阴阳寮所属天文等三科的「得业生」,于七三○年以后已经存在;七五七年以后,天文等三科学生得与大学、典药寮诸生出任国学学官。则国家任官考试制度,包括天文等三科在内,当可推知。其制或许创始于七三○年之际,至迟在七五七年之际,当已成立。

依《大宝令》,入仕之途径有三:一、依荫入仕,即所谓荫位制,限三位以上子与孙;四、五位之子,即所谓「荫子孙」。(〈军防令〉)二、以见习诸舍人之职而入仕,限荫子孙与位子(位子指六位以下八位以上之嫡子,无嫡子时,可包含庶子)(〈军防令〉)。三、以贡举入仕(〈学令〉、〈选仕令〉、〈考仕令〉)。[12]以上三种入仕途径,当亦皆可适用于学生。盖学生主要出自贵族家庭。依野村忠夫氏之研究,此三种当中,以前两种为主流。贡举虽为入仕途径之一,实际由贡举出身者不多。[13]八世纪以后,日本贡举的发展,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1、大学寮文章科的设置对贡举诸科的影响

大学寮于七三O年成立文章、明法两科,并设有博士、学生,与先前令制规定的明经、算学,共成为四科制的大学。文章科有文章生二十人,明法科有明法生十人,皆取杂任及白丁,不限年龄多寡。所谓「拟文章生试」,指大学寮进补文章生时所举行的考试,又称为「文章生试」,其名称之使用,今可考者始见于延历八年(789),菅原清公由文章试及第。其后,在八二0年以前的例子,有南渊弘贞(796)、小野岑守(803)、滋野贞主(807)、正躬王(816)、藤原卫(816)等人。[14]

七三0年又成立得业生制,有明经得业生四人、文章得业生二、明法得业生二人、算得业生二人,共十人,取自寮内同科性识聪慧者。此外,又有医得业生三人、阴阳得业生三人、历得业生二人、天文得业生二人,亦共有十人。(《令集解》卷3〈职员令〉「大学寮」、「典药寮」、「阴阳寮」等条)。就个别的得业生员额而言,明经科虽最多,但总的说来,实际上较重视实用学艺,这是日本在大学寮教育较为独特发展的地方。但是到了八二O年,如前所述,由式部省转达太政官在前年所宣达的文章科新制度,要求大学寮实施。此即将平民化教育的文章科改为限取三位以上良家子弟的贵族化教育。这是从七三O年以来,大学寮设置文章科以来,受到朝野重视的结果,而走向贵族化。八二O年的新制,并非突然出现,实与政情、学界贵族化有莫大关联。

但八二O年的新制似无严格执行。盖新制的文章科只有俊士、秀才生,而其应试科目只有秀才科。也就是文章生经过寮试诗赋,省再覆试,通过者称为「俊士」,取五名;再由五名俊士中取其翘楚者二名,称为秀才生。前引八二七年文章博士都腹赤上书说:「元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今专曰秀才生,恐应科者稀矣。」所以此时的秀才生即是文章得业生。也就是说八二O年到八二七年的八年间,文章生通过省试,可取得俊士(共五名)身分,而文章得业生通过省试可取得秀才(共二名)身分。于是二名文章得业生在此时皆可称为秀才生。只是都腹赤担忧这样一来,参加贡举秀才、进士二科考试的人会变少,因而上书反对此制。到八二七年,终于奉敕取消新制,再恢复旧制。

地方豪族出身的春澄善绳(本姓猪名部造),弘仁七年(816),以弱冠之年入学于大学寮,在天长初(元年为824年),成为俊士;天长五年(828),停俊士号,补文章得业生。(《三代实录》卷17贞观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卒条)[15]正是此期补俊士生的佳例。但依春澄善绳之例看来,其停俊士号在天长五年(828),也就是在下敕的翌年,为何延迟一年,不明。

就贡举制度而言,进士科在唐朝成为一枝独秀的发展,但秀才科不盛;日本反是,而以秀才科为盛,进士科则否。秀才科在唐朝所以不盛,是因为取人甚严,所以及第寡少。(《大唐六典》卷2「吏部考功员外郎」条)相对的,秀才科在日本,考试份量远较唐朝少(唐考「方略策」五条,日本考「方略策」二条),所以应考者多;加以圣武天皇(724-749年在位)以来,频频行幸与宴飨,而急需养成宫廷诗人与汉文学教养,所以秀才科在七三O年以后的日本独盛,其故或在此。[16]

秀才科考试又称为「方略试」,这是因为秀才科考以方略策,有时亦称方略策或策试。所谓「方略」,《令义解》卷四〈考课令〉「秀才条」注云:

方,大也;略,要也。大事之要略也。

《令集解》卷廿二〈考课令〉「秀才条」注引《古记》云:

秀才,谓文章(博)士也。方略,谓无端大事也。多闻博览之士,知无端,故试以无端大事也。假令试问云:「何故周代圣多,殷时贤少?」如此事类,二条试问耳。

所以方略策,就是试以大事要略或方法智略等问答题。《古记》所举之例可供。

又,前引文章博士都腹赤之牒曰:「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所以元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之规定,因而推测「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之规定,当始于天平二年(730)三月。以文章得业生举秀才及第之实例而言,菅原清公于延历十七年(796)为首见,此外,如:春澄善绳(天长七年,830)、菅原是善(承和六年,839)、大江音人(仁寿三年,853)、味酒文雄(贞观二年,860)、御船助道(贞观五年,863)、大雄(贞观八年,866)、安倍兴行(贞观十一年,869)、都言道(贞观十一年,869)、菅原道真(贞观十二年,870)、藤原佐世(贞观十六年,874)、高岳五常(元庆五年,881)、三善清行(元庆七年,883)、小野美材(仁和二年,886)、安倍安直(宽平二年,890)、平笃行(昌泰元年,898)、纪淑望(昌泰二年,899)、菅原淳茂(九世纪末)、藤原博文(九世纪末或十世纪初)等。又有以文章生举秀才者,纪真象(天平宝字符年,757)为首见,此外,栗原年足(延历二十年,801)、菅原惟肖(贞观年间)、纪长谷雄(元庆三年,879)、藤原菅根(宽平二年,890)、矢田部名实(宽平二年,890)等。文章生举秀才之例,似不合规定,可能较为出色之故。如纪长谷雄系以文章生举秀才(879年)之后,再补文章得业生(881年),已经超越当时的规定。[17]

九一三年,即延喜十三年五月四日宣旨曰:

诸道业生课试期,七年已上。方略试,文章得业生并拟文章生,召博士上?二三人。(《日本纪略.后篇》卷1)

此段文意不明,但《延喜式》卷二十〈大学寮〉有类似记载:

凡得业生者,补了更学七年已上,不计前年,待本道博士举,录可课试之状,申省。

按,《延喜式》制定于九二七年,九六七年公布实施,可视为重建律令制度最后的努力。

根据上引两项记载,可知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大学寮各科以「诸道」称之。按,以「道」一词代表大学寮学科,在平安时代早期尚未明白确立:八二0年制定之《弘仁式》有「其道博士」之语;[18]八八四年有「大学诸道博士」之语(《菅家文草》卷9元庆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请被补文章博士一员阙共济杂务状」条)。依此看来,以「道」代表大学寮某一学科之概念,可能出现于九世纪前半叶之际,成为日本独特的用法。[19]第二、所谓「诸道得业生」,依七三0年之制,当包括大学寮、典药寮、阴阳寮诸科之得业生,但当时无规定得业生修业年限,九一三年始明确定为七年。再者,九一三年之改革,同时规定得业生在七年之后由该道博士推荐参加式部省课试。此意似乎规定贡举各科(秀才、进士、明经、明法、医等)考试,即只限于学制各科(大学寮之文章、明经、明法,典药寮之医生)得业生。[20]依九一三年之改革看来,似欲确立秀才科只由文章得业生始可报考,此制又有回到八二O年改制之意。

至于《本朝文粹》卷三「对策」条所收诸文,当是秀才科考试的「方略策」文章。其著录对策者有: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行播磨大目都良香、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越前少掾藤原春海、散位正六位上菅原淳茂(延喜八年,903年,八月十日对)、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大江朝纲、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大江澄明、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行越前大掾大江匡衡、正六位上尾张掾田口齐名、文章生正六位上弓削以言、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行近江权大掾藤原广业、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行播磨少掾大江举周(长保三年,1001年,十二月廿五日对)、散乐得业生正位上行兼腋阵吉上秦安(一云藏人文章得业生藤原雅材)(应和三年,963年,六月□日)等十一人对策。以上都是十世纪以后的实例,其中文章得业生有七(八)人,文章生一人,均是正六位上,且大都出任地方诸国掾,如通过省试方略策,如前述引七七一年闰三月敕及七九四年官符,可知于本阶加一阶或数阶叙之,而出任中央官职。

兹再举《本朝文粹》卷三「对策」试方略策之一例,因文长仅择其要。策问「弁耆儒」,参议从三位行式部大辅兼近江守菅原朝臣辅正,问:

儒教所施,博哉大矣。正君臣而分老少,重仁义以宣典章。九流百家之道,由是永开;政范礼序之源,久达。百王损益,一以贯之。斯文不坠,虽老可弘乎?……云圣云贤之道,分别不同;亦大亦小之义,优劣相异。克采其旨,详着彼文。既谓江家之流,庶不孟浪者哉!

文章得业生正六位上行播磨少掾大江举周,对:

(前略)移风之化,随圣主而更新;就日之明,得贤臣而稽古。周文王之养耆老,已拓七百年之鸿基;唐太宗之求贤良,更置八千徒之虎馆。……崇儒重道之方,严严然尽峻礼;济世救民之术,荡荡乎施深仁。桓荣受天子之礼重,宁非侍读之力哉;孙弘居丞相之崇班,只是勤学之功也。……圣贤分别,大小优劣,儒行之道,深浅不同;礼典之文,长短无异。我后修文教而敦诗,偃武器而悦礼。……举拔萃之翘楚,自然骏珍竞至。(下略)谨对。

这是论辨圣与贤之别,对策虽不具体,但仍属于一篇华丽的骈体文。从策问针对江家而言,则对策者恐亦只大江举周一人而已。时为长保三年(1001)二月廿五日

进士科方面,唐人看来较为容易,但日人看来则较难(以「时务策」而言,唐制试五条,日制三条),所以前引文章博士都腹赤说:「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这样的差异,恐怕是两国的社会背景与文化水平有所不同的缘故。所谓「时务」,《令义解》卷四〈考课令〉「进士条」注云:

时务者,治国之要务也。假如:「既庶又富,其术如何?」之类也。

《令集解》卷廿二〈考课令〉「进士条」注引《释云》:

时务,谓治国之要道耳。《吕氏春秋》,一时之务是。假如:「使无盗贼,其术如何?」之类。

同条引《古记》云:

时务,谓当时可行时务是非也,谓试板之名也。案,《魏征时务策》:「问:『乡邑何因无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答:『九族之说,着在虞书;六顺之言,显于鲁册。故义夫彰于郄缺,节妇美于恭姜;孝子则曾参之徒,顺孙则伯禽之辈。自兹已降,往往间出,石奋父子慈孝著名,姜肱兄弟恩义显誉。当今天地合德,日月齐明,万国会同,八表清?。然上之化下,下之必从,若影逐标,如水随器。但能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教之以义,怀之以仁,则孝子、顺孙同闾如市,义夫、节妇连袂成帷,荡荡之化可期,魏魏之风斯在。』

《魏征时务策》今已亡佚,《令集解》在〈考课令〉、〈赋役令〉等处共收录《魏征时务策》三条,甚为珍贵。1977年,日本大宰府政厅遗迹中发现近一千枚木简,其中有属于「特进郑国公魏征□(时)务□(策)壱□(卷)」等文字,足见《魏征时务策》早已经流传至日本。前述《古记》成书于天平十年(738)之际,既见其引述,则八世纪前半是为下限。《魏征时务策》在《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五卷,但《宋史.艺文志》〈子部杂家类〉著录《魏征时务策》一卷,〈集部别集类〉著录《魏文正公时务策》五卷,所以一卷本可能为无注本,五卷本为有注本。[21]此书是否为魏征亲撰,甚难断定,可能假魏征之名而作的贡举进士科「时务策」的教材,至迟在玄宗开元年之际已经成为实用的通俗书而流传,乃至见于东瀛者。据此可知,所谓「时务」,就是治国之要务、要道;「时务策」,指治国要务、要道的对策,在考试时,是针对时务的问与答,形式上属于今日所谓的申论题,有其现实性、实用性,并非空论。

兹举一对策文,以供参考,但因文长只择其要。《经国集》卷二十记载天平三年(731)五月八日船沙弥麻吕对策:

问:郊祀之礼,责简尚存,孟春上辛,有司行事。由是正月上辛,应拜南郊。历(历)有盈缩,节气迟晚,立春在辛后,郊祀在春前。因以为疑,不知进退适用之理,何从而可?

臣闻:(前略)屡纪天平之号,犹思有迟速,历亦盈虚。立春上辛,或递先后,斯乃奉遵穹昊,敬授民时。窃以启蛰而郊,明之鲁策;立春迎气,着在周篇。然则拜帝南郊,是存启蛰(按,指三月初)之后;迎气东北,非在立春之前。因此而言上,事在后。谨对。(《经国集》卷20)

此策问及正月上辛日应祭祀南郊,若立春在辛日后,则郊祀反而在立春前,是否可行?对策根据鲁策、周篇,说郊祀本来是在启蛰后,所以不能定于立春前。对策文划线部分,当是就前引《魏征时务策》云:「九族之说,着在虞书;六顺之言,显于鲁册。」加以申论者。

《经国集》卷二十(此卷为策下,其策上,即卷十九已佚)所收诸对策文,已有若干文句摸仿《魏征时务策》者。[22]此处所收诸策文,均较上述《本朝文粹》为早,主要都在八世纪之际,正是令制实施时期,所以大多为无位者;其有位之文章生,都具有进士及第之位阶,且在八世纪中叶以后,当是文章科贵族化后的一个现象。[23]该卷所收具体对策事例如下:文章生大初位上纪真象(天平宝字符年,757年,十一月十日对)、文章生正八位上栗原年足、文章生大初位下道守宫继(延历廿年,801年,二月廿五日)、散位寮大属正八位上大日奉首名、百倭(百济君倭)麻吕(庆云四年,707年,九月八日)、刀宣令、主金兰、下毛虫麻吕、葛井诸会(和铜四年,711年,三月五日)、白猪广成、船沙弥麻吕(天平三年,731年,五月八日)、藏伎美麻吕(天平三年,731年,五月九日)、神虫麻吕(天平五年,733年,七月廿九日)等十三人对策。其中以大日奉首名、百倭(百济君倭)麻吕之例为最早,在庆云四年(707),当是大宝令制进士科的实施,受试二人看来是百济人后裔。其次,为刀宣令、主金兰、下毛虫麻吕、葛井诸会等人(和铜四年,711)。

但《朝野群载》卷十三〈纪传上〉引《登科记》云:「神龟五年(728)戊辰,始行进士试。」《桂林遗芳抄》(收入《群书类从》卷496第17辑)引《或记》亦云:「圣武天皇神龟中,始进士试。(注曰:「进士及第例」)承和六年(839)春,五星若连珠诗。及第三人(注曰:三月廿日判,少辅藤原氏宗朝臣):孙王茂世王(注曰:桓武御后,仲野亲王男)、三原永道、文长河。」两者引用之史源,当是所谓的《登科记》,其成书时间不明,或在平安中期以后,由于登录延喜十六年进士及第之事例,与史实不尽相符,所以此书之可靠性有问题。[24]就以神龟五年(728)戊辰,始行进士试一事而言,其具体事如前引《经国集》所示,在神龟五年以前已经有六人事例。即以一般将进士解为文章生而言,因为文章科成立于天平二年(730),也在神龟之后,所以神龟五年始行进士试一事,也不能解为文章生试。[25]这样一来,神龟五年始行进士试说法,实难成立。

文章生参加进士科考试,在九世纪以后之事例,有栗原连年足(延历二十年,801)、守宫继(延历二十年,801)、高阶令范(贞观二年,860)、文室时实(仁和四年,888)等。此外,只曰进士者,如:御船助道(嘉祥二年,849;贞观五年.863,为秀才)、菅原宗岳(元庆八年,884)、字中义(元庆八年,884)、字多信(元庆八年,884)、纪有世(仁和元年,885以前)、和气宗世(宽平四年,892以前)、多治宗范(宽平六年,894)、岛田房年(宽平八年,896)、山口谷风(昌泰元年,898)、藤进士(?)(九世纪后半?)、菅原淳茂(九世纪末)等。[26]兹再举一例,《文德实录》卷四仁寿二年(852)二月丁未条记载伴成益曰:

少在大学,长习文章,应进士举,遂得登科,弘仁十四年(823)为左京少进。

伴成益可能也是以文章生应进士科考试者,登第后即出任京官。

关于进士科考试,在八二O年制定的《弘仁式》犹见规定,但是到九二七年制定的《延喜式》,只见于割注处。这样看来,进士科考试到九世纪末以后,似逐渐成为冷门,十世纪以后,已找不到实例,可能废绝。[27]

明经科方面,《续日本后纪》卷十五承和十二年(845)二月丁酉条记载善道真贞云:

年十五(延历元年,782年),入学(大学)。数年之间,诸儒共推其才行,补得业生。大同四年(809),课试登(明经)科。

《三代实录》卷七贞观六年(864)正月十七日条记载山口西成云:

逮于成人,改节入学(大学),以春秋名家,兼善毛诗、周易。补得业生,奉试及第。

以上二例,皆为明经得业生应试明经科及第者。

明法科方面,《三代实录》卷四贞观二年(860)九月二十六日条记载御辅长道云:

元明经生,后学律令,号「别敕生」,官给衣食,同得业生。学殖渐优,奉试及第。

《三代实录》卷六贞观四年(862)八月条记载赞岐永直云:

幼齿大学,好读律令,性甚聪明,一听暗诵。弘仁六年(815)补明法得业生,兼但马权博士。数年之后,奉试及第。

以上二例,皆为明法得业生应试明法科及第者。

上举明经、明法科及第者皆为得业生,且都在九世纪以后,似乎说明九世纪以后的应试者逐渐以诸道得业生为主,根据七三O年的得业生制,明经得业生四名、文章得业生二名、明法得业生二名、算得业生二名,共十名;到九二七年制定《延喜式》时,大学寮这些得业生名额不变,仍维持十名。依此看来,九世纪以后,有逐渐以得业生作为省试应试对象,其及第人数自是有限,所谓百年及第不及百名说,是有可能的。

2、贡举及第叙位之改革

八世纪以后,日本对贡举及第叙位之改革,较重要者有三次,此即七七一年、七九四年、八○二年等之改革。惟七九四年之改革,实际乃对七七一年之补正。《养老.选叙令》「秀才出身」条《令集解》引宝龟二年(771)闰三月十五日敕云:

自今已后,有位见试以及第者,同阶以上加一等叙之。

《令集解》又引延历十三年(794)十月十一日官符云:

自今以后,出身得第之徒,先有本位者,于本位上计本第陪更加之,使后进辈有所希求。自余依令,以为恒例。

七七一年之制,指有位者贡举及第后,于本阶加一等叙之。七九四年之制,则未明定加一阶,其意指加一阶至数阶不等。此等改革,即将有位者与无位者之权益明白区分,目的在保障官人之既得利益,以促进官人阶层再生产之功能。桃裕行氏以为此等改革,与延历年间官吏任用考试之及格标准低下有关。[28]但桃氏对所谓及格标准低下,并无提出具体例证。既无具体事例可证明,愚意以为七七一年、七九四年之改革,实欲更进一步模仿唐制,以强化律令制。唐制指前引《大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条注云:「明经通二经已上。每一经加一阶,及官人通经者,后叙加阶亦如之。」此即取「官人通经者,后叙加阶亦如之」为依据,而对〈选叙令〉加以补充规定者。

八○二年之改革,系鉴于《养老.选叙令》对秀才、明经上下、中上及第者,仅作留省不叙位之处置,结果造成「白丁仅得留省,有位曾无所进,因兹赴学之流,无意果业,苟规容身,竞为东西」之现象。太政官遂依式部省所呈报之大学寮意见书,而奏请依唐令将秀才上下及第者,授与大初位上,中上及第大初下;明经上下及第者授与大初位下,中上及第少初位上。[29]

3、贡举考试的形式化

如上所述,贡举考试到九、十世纪时,文章科成为一枝独秀,文章得业生经省策试宣旨后,亦称为「秀才」。但十世纪以后,进士科似已废绝。由于国家所重视者为得业生,一般学生要应试甚为困难。于是九世纪末到十世纪初,又出现所谓「诸道举」与「诸道年举」的任官制度。「诸道举」,指大学寮文章道以外的明经道、明法道、算道诸学科学官,可推荐二、三名学生,无须经贡举途径,直接推荐给中央政府各机构,出任判官、主典(即四等官制之第三、四等),就个别的称呼而言,曰明经道举、明法道举、算道举,总称为诸道举。(见《蝉冕翼抄》,收入《群书类从》卷110第5辑)诸道年举,亦不经贡举考试,而由上述各学官推荐各学科学生给地方政府,出任判官(即诸国掾)。此等推荐学生任官方式,在十世纪以后似已成定制。[30]至于文章生,也有所谓「文章生外国历名」,系就文章生选取三人,经省试后,又称为「进士」,出任诸国掾,秩满后,给予「文章生散位」,然后叙任京官。(同前引《蝉冕翼抄》)(《除目抄》,收入《群书类从》卷109第5辑)另一方面,出现于九、十世纪之际的大学寮三大别曹:劝学院、学官院、奖学院,本为供本族子弟住宿及补习教育之需而置,[31]在十世纪中叶以后,也有「三院年举」事例出现。所谓「三院年举」,就是各该大学别曹无须经过贡举考试形式,而向地方政府推荐该曹学生任官(诸国掾),就各该别曹而言,即为院举。这些变相的任官发展,实际上严重影响贡举考试制度的运行,遂使贡举考试制度流为形式化。[32]

本来令制的规定,省试与唐朝一样,是每年举行。九二七年制度的《延喜式》,鉴于文章科一枝独秀发展,而规定文章生试的省试每年考二次,此即每年二月、八月举行,受试者原则上为拟文章生。但实施不久,已经没能够依照规定举行。或者二、三年才举行一次,直至十一世纪以后亦然,可能文章生人数(名额为二十名)不足,应考者少之故。[33]《类聚符宣抄》卷九〈方略试〉承平五年(935)八月二十五日条,记载方略试登第情形,曰:

谨捡案内,我朝献策者,始自庆云之年(704~707),至于承平之日(935),都卢六十五人。元庆(877~885)以前数十人,多是名其家者也;宽平(889~898)以后,只有儒后儒孙,相承父祖之业;不依门风,偶攀仙桂者,不过四五人而已。

此即应秀才科考试,自庆云以后到承平之际(707~935),二百三十年间,不过六十五人及第,其间尚包括七三O年以前未设得业生时期,七三O年以后就逐渐以文章得业生为主应试。从宽平(889~898)以后,也就是九世纪末以后,成为贵族家学化,非为贵族门阀出身者,到承平五年(935)之际不过四五人及第而已。非属于贵族门阀出身者,《朝野群载》卷十三〈纪传上〉承保二年(1075)五月十四日条举出如下数例:

谨考故实,起家献册之辈,多是历方略试,圣代不易之轨范也。贞观(859~877),菅野惟肖、滋野良?;宽平(889~898),参议菅根朝臣、矢田部名实、三统理平;天庆(938~947),橘直干、高阶成忠卿、永延田口齐名、弓削以言;长德(995~999),庆滋为政;万寿(1024~1028),藤原元范等是也。件元范应举之后,虽经五代(按,指后一条、后朱雀、后冷泉、后三条、白河等五朝,1016~1086),继迹之者,无有一人。

所谓「起家献册」,即指非属于「不依门风,偶攀仙桂者」,其历方略试登第者,自贞观以后到万寿年间(859~1028)的一百七十年,不过十一人,若就前述宽平后到承平之际不过四五人而言,其可考者只有参议菅根朝臣、矢田部名实、三统理平三人而已,所以前引《类聚符宣抄》之说是可信的。

九、十世纪之际,由于政界、学界明显走向贵族化。大学寮方面,有学官世袭化、大学寮别曹发展等;贡举考试制度的运行方面,则为文章科独特发展,其它诸科没落等。

即连文章科考试也发生变质发展,尤其是考试的形式化发展。这种形式化,可包括两方面,一为落第生可予再判及第,一为考试成为抄卷工作。就落第生经申请而予再判及第而言,如:前举大江音人在承和十二年(845)四月十九日参加秀才科考试不第,到仁寿三年(853)十月才改判丁第;同样的,山田春城也在承和十二年(845)夏参加省试(方略试,即秀才科考试)不第,但十年后(齐衡元年,854,正月四日),改判丁第。三善清行在八八一年受试,二年后(883)改判及第。曾为俊士而后为文章得业生的春澄善绳,在八三O年对策获丙第,虽是及第,并不光荣。所以到贞观年间追改策判,而进为乙第。这种改变评定等第的作法,无异说明贡举考试制度的权威性业已丧失。再者,天历二年(948)七月的省试,及第五名,但另由「别敕」赐予二名及第。宽弘四年(1007),伴方规系省试不第,亦由别敕赐予及第。一般说来,到十世纪中叶,这种申请改判评定的作为消失。此事并非重建考试权威,而是另有变通办法出现。此即考前出示题目,所以不见到有方略试落榜者。[34]甚至由式部长官作诗,令考生(即试众)抄写,此即「清书」。此事到十五世纪犹见其例。(参看前引《桂林遗芳抄》)

大学寮于1177年被大火焚毁后不再重建,地方国学及大宰府学亦先后于十二世纪之际沦亡,官学教育乃告消失。此后,也就是中世以后的教育,端赖家学、私学以及寺院教学等,但过去的教官、学生身分仍然存在。[35]而省试诸道贡举,除方略试外,皆已废绝。方略试亦只形式存在而已,例如补秀才(即补为文章得业生),经数年后(《延喜式》为七年,此时一般是指三年,但亦有一年者),举行策试任官。[36]例如《桂林遗芳抄》(收入《群书类从》卷496,第17辑)记载菅原氏在十三世纪之对策,曰:

菅原高(长),嘉禄三年(1227)三月补秀才,安贞二年(1228)正月对策。

同长明,嘉禄二年(1226)三月补秀才,同三年(1227)正月对策。

同在嗣,宝治三年(1249)正月补秀才,建长二年(1250)正月对策。

同清长,建长六年(1254)三月补秀才,同七年(1255)正月对策。

此即补为秀才(文章得业生)后,通常在翌年即应试对策,而后任官(中央官员)。这种考试,因为有上述诸种形式上的作为存在,所以这种考试是虚有其表,并无实质意义。

江户时代以后,方略试情形不详,可能无疾而终。但江户幕府对幕臣有建立学问修业与奖励制度,此即所谓「学问吟味」(学问考虑)制度(宽政四年至庆应四年,1792~1868,计七十七年,实施十九次),因仍具身分世袭,亦无建立国家统一考试及任官制度,所以不能视为科举制度。[37]

三、结 论

日本没有实施科举的说法,当指江户时代以后的事。至少到十五、六世纪的时候,还有形式上的方略试存在。方略试,就是秀才试或者文章得业生试。但论考试制度的建立,则要追溯到《大宝令》与《养老令》之际,也就是八世纪前半之际。《大宝令》、《养老令》所建立的考试制度,是否就是我们所说的科举?这个问题,关系到科举的定义。如果将科举定义为国家的任官考试,包括乡试(地方政府考试)、省试(中央政府考试),以及士人怀牒自进、登第后叙位任官等程序,则《大宝令》与《养老令》的规定,业已具备。见于养老〈选叙令〉(《大宝令》曰〈选仕令〉)、〈考课令〉、〈学令〉规定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见于〈医疾令〉的有医、针二科,总共六科。医、针二科之举送办法,不见于《大唐六典》,若非脱漏,即是日本新意。在日本实际运作方面,医、针二科不见实例,其真实情形,有待进一步查考。

所以就八世纪前半的令制与运作实例而言,日本的确存在科举制度,正式名称与唐朝一样叫贡举。贡与举有别,贡人指地方政府向中央推荐参加考试的士人,含地方官学生与一般庶人;举人指中央官学学生以及依据别敕诏举的士人。这样的用法,唐、日皆同。只是实际施行的结果,唐朝以进士科为盛,日本则以秀才科为盛。七三O年,日本大学寮设置文章科与明法科,有文章生二十人,明法生十人,都是招收杂任及白丁子弟;另外设置得业生制,有明经得业生四人、文章得业生二人、明法得业生二人、算得业生二人。结果,到八二O至八二七年之际,一度将庶民化的文章科予以贵族化,只招收三位以上子弟,虽然实际入学者不尽然皆是贵族子弟,到八二七年终于放弃此制,但文章科贵族化趋势已经无可避免。此事说明文章科在八、九世纪之际,已经逐渐形成一枝独秀的发展,同时也使贡举秀才科脱颖而出。其因当与圣武天皇(724-749年在位)以来,频频行幸与宴飨,而急需养成宫廷诗人与汉文学教养有莫大关系。

秀才科(即方略试或策试),到十世纪时差不多成为文章得业生应试科目,而进士科在十世纪时已经废绝,通过方略试的文章得业生,一般是补为文章博士,九世纪后半以后也逐渐走向世袭化。十世纪前半制定的《延喜式》,虽是努力重建律令制的成果,但是在氏族垄断、学官世袭化的情况下,诸科任官考试已经流为形式化,直至十五世纪,犹见方略试的形式考试。

贡举虽是八世纪以来的入仕途径之一,但不是主流,因为循由贡举入仕人数有限,加以十世纪以后考试流为形式化,弊病甚多,遂使考试选才、考试公正的目标尽失,遑论其于上所起的作用。江户时代以后,方略试已无所闻,乃至被认为日本无实施科举。其实不尽然,至少在八、九世纪之际,曾发生作用,这是日本国情与中国不同的缘故。


[1]参看拙著《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1977 初版)、1986增订一版 ),页277-291〈贡举制〉。拙著《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第七章〈隋唐贡举制度对日本的影响〉,页376-398。(原为〈隋唐贡举制度对日本、新罗的影响──兼论隋唐宾贡科的成立〉,收入《古代中韩日关系研究》,香港,香港大学亚洲研中心,1987。)

[2]大陆近年来有数篇相关发表,甚为可喜,但都极为简要。如萧瑞峰〈日本有没有实行过科制度──读日本汉诗献疑〉(《文史知识》1995-7)、刘乃亮《也谈日本的科举制度》(《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版》1999-8)、吴光辉《日本科举制的兴亡》(《厦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等,后者(吴氏文)亦参照笔者注1所举二文立论,而萧、刘二文主要依据平安时代若干诗文以及清朝陆心源编《唐文续拾》所收菅原道真的若干奏状立论。三文共同的地方,均认为日本曾实施过科举(萧氏以为在平安时代,刘、吴二氏以为在奈良平安时代),不足之处,即对秀才、进士与文章科(含文章生、文章得业生)之间的关系并不清楚,事实上,这也是包括日本学界在内没能分辨清楚的地方。其关键所在,正如刘、吴二氏征引《本朝文粹》卷二太政官符「应补文章生并得业生复旧例事」时,未能征引全文,以致不明原委之故,详下所述。又,萧、刘、吴三文,承蒙厦门大学刘海峰教授示知,特申谢忱。

[3]参看拙译、曾我部静雄着〈的选举、贡举与科举〉(收入拙著《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页402~442。

[4]俊士、秀才生之新制,如都腹赤牒书所称,系式部省依据太政官符而下达给大学寮者。但太政官符是弘仁十年(819)十一月十五日发给式部省,而式部省则在弘仁十一年(820)十二月八日下达给大学寮,时间相差一年,为何延误公文流程,令人不解。据此而言,此新制在大学寮之实施,宜设定在弘仁十一年(820)十二月。

[5]春澄善绳在弘仁七年(816)入大学,天长初(元年,824年,时为二十八岁),奉试及第,补俊士。天长五年(828),停俊士之号后,补为文章得业生,而且可能是首先被补上者。(《三代实录》卷17贞观十二年二十九日条)但其父、祖为地方下层官吏,未必是良家子弟,是其例。(參看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88、99,東京,目黑書店,1947年初版,1983復刻)

[6]「登龙门」一词,在唐朝为荣登进士科第,唐朝封寅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卷3「贡举」条曰:「近者,方略之中或有异同,大抵非精博通赡之才,难以应乎兹选矣。故当代以进士登科为『登龙门』,解褐多拜清紧,十数年间,拟迹庙堂。」(宋朝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8〈补遗〉亦同)但是大曾根章介、金原理、后藤昭雄校注《本朝文粹》(东京,岩波书店,1992、1996),页79注解「秀才、进士」,谓:「文章得业生与文章生」,久木幸男亦作如是解。(參看久木幸男〈日本中世におけるギルド的傾向〉,頁533,收入多賀秋五郎編《中世アジア教育史研究》,東京,國書刊行會,1980;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268,東京,玉川大學出版部,1990。)此事恐适用于九世纪末以后(详见后述)。菅原氏所谓首尾不知起始于何时,若在九世纪初期以前,即令制尚能实施时期,其说恐欠妥。严格而言,秀才、进士属于科名,所以可视为「登龙门」。文章得业生与文章生则为学生身分,即使在九世纪末变质行用时期,即以文章得业生称为秀才,以文章生称为进士,其称秀才、进士者,仍须通过省试。菅原家在九世纪末以前,有近百人通过秀才、进士,则较早者可能通过贡举这二科,八二七年以后,则为文章得业生与文章生经学习而通过省试入仕者。笼统而言,以秀才称文章得业生,以进士称文章生,虽不全错,容易误导读者,正如唐朝也有乡贡进士或前进士的用法,但终究不等于进士科及第的身分。所以此处仍以作为贡举科目登第作解。

[7]前引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九二。

[8]拙著《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1977、1986),页276~292,第四章第三节〈贡举制〉;拙著《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页376~398,第七章〈隋唐贡举制度对日本的影响〉。

[9]參看前引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17。

[10]引自拙著《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民66初版,民75增订版),页281。

[11]野村氏以为日制秀才明经两科之上下、中上二等留省,系日本不重视贡举制之一表现。(參看野村忠夫:《律令官人制の研究》(增訂版),頁266、574,東京,吉川弘文館,1967年初版,1970年二版增訂)愚意以為正相反。

[12]參看前引野村忠夫《律令官人制の研究》(增訂版),頁281;野村忠夫《官人制論》(東京,雄山閣出版,1975),頁145~146。

[13]參看前引野村忠夫《律令官人制の研究》(增訂版),頁266、574。

[14]参看古藤真平〈《登科记》.拾遗〉,页14~16;八二0年以后的例子,尚有纪长江(823)以下至藤原当干、纪淑光(898),计三十九例(页16-21),于此省略,载于《国书逸文研究》24,1991。桃裕行以为文章生试始见于元庆三年(879),其事可追溯至八二五~八六O年之间。(參看前引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90、145),此說恐嫌太晚。

[15]据《三代实录》此条记载春澄善绳「弱冠入学事师」,弱冠以二十岁计之,其卒年在贞观十二年(870),由此逆算,其弱冠应在弘仁七年(816)。

[16]參看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東京,玉川大學出版部,1990),頁84~86。

[17]参看前引古藤真平〈《登科记》.拾遗〉,页22~28。

[18]参看虎尾俊哉编《弘仁式贞观式逸文集成》(东京,国书刊行会,1992),页73。

[19]參看前引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63、133。

[20]大学寮之算学、阴阳寮之阴阳、历、天文诸科得业生之出仕,通过寮内试即可。

[21]参看东野治之《正仓院文书大简研究》(东京,塙书房,1977),页162~173。

[22]参看前引东野治之《正仓院文书大简研究》,页174~177。

[23]按,学生授予位阶,不见于令制规定。其事始于何时?无可考。七五八年有对廿五岁以上大学寮学生、医.针生、历.算生、天文生、阴阳生授位一阶。(《续日本纪》卷21天平宝字二年八月庚子朔条)七六七年的释奠,对博士弟子十七人,每人赐爵一级。(《续日本纪》卷28神护景云元年二月丁亥条)但如前引《经国集》所示,文章生大初位上纪真象在天平宝字符年(757)十一月十日对策,已是有位阶者;而文章得业生菅原是善在八三九年有从六位下,则为初见。[23]所以学生授予位阶,有可能在七三O年设置得业生制以后。

[24]参看大岛幸雄〈《登科记》.觉书〉(《国书逸文研究》16,1985),页12~13。又,大岛幸雄与古藤真平有关《登科记》之文,承蒙厦门大学刘海峰教授示知,特申谢忱。

[25]大岛幸雄亦持进士即文章生看法,参看前引大岛幸雄〈《登科记》.觉书〉,页12。

[26]参看前引古藤真平〈《登科记》.拾遗〉,页17~25。

[27]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171、177~178、204。

[28]前引桃裕行《上代學制の研究》,頁40。

[29]以上参看《养老令.选叙令》「秀才出身」条《令集解》引延历廿一年六月八日太政官奏、《日本纪略.前篇》卷13延历廿一年六月十七日条、《延喜式》卷18〈式部上〉。惟《令集解》与《日本纪略》均脱漏秀才中上之制,据《延喜式.部式》补之。又,《令集解》与《日本纪略》所引太政官奏文之日期互异,恐有笔误。

[30]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中世教育におけるギルド的傾向〉,頁565;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171~173。

[31]参看前引拙著《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页196~205。

[32]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220~222、276~278。

[33]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308~309。

[34]以上,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279、282~283。大江音人、山田春城之例,又可见于前引古藤真平〈《登科记》.拾遗〉,页26。再者,到十二世纪后半,也就是承安四年(1174)五月省试时,尚可见到右大弁藤原俊臣事先出示作诗之考题予考生,使考生在考前数日完成答卷。(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古代學校の研究》,頁283。)

[35]參看前引久木幸男〈日本中世教育におけるギルド的傾向〉,頁531~632,尤其頁560~562。結城陸郎〈中世日本の寺院學校民眾教育の發達〉(收入多賀秋五郎編《中世アジア教育史研究》,東京,國書刊行會,1980),頁437~530。

[36]前引結城陸郎〈中世日本の寺院學校民眾教育の發達〉,頁514~515揭載私家記載村校教育勉勵學子應試科舉,並附言這是基於古代律令制的科舉制度於中世猶見存在的證明。其例如下:《真愚稿》之〈村学试选〉曰:「柳民期受仪曹鉴,潮士堪登吏部场;今日村中举桂乎,他时天上探花郎。」《默云藁》之〈春初贺人赴举〉云:「诸公衮衮上云梯,辇路春风万马嘶;他日看花题雁塔,莫忘村校对寒藜。」《松荫吟藁》之〈村校夜雨〉云:「村校夜深灯火残,何堪圭窦雨声寒;书中自有登科路,绿发秀才听不酸。」《松荫吟藁》之〈贺人登科〉云:「雪案萤窗万卷书,功名一日上青虚;周游避乱江湖上,君已化龙吾故鱼。」足见「秀才」登科之路仍然存在。

[37]詳細論述,參看橋本昭彥《江戶幕府試驗制度史の研究》(東京,風間書房,1993)。尤其是第二章〈學問吟味の實施形態〉與結語〈江戶幕府における試驗制度の教育史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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