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内蒙元史研究综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蔡春娟 时间:2010-09-06
  2003年国内蒙元史研究成果较去年更为丰富。就笔者所见,出版书目7部,一百三十余篇。论文集有南方出版社出版的《元史及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六辑(以下简称《集刊十六》),其中收录有关蒙元史的文章13篇。叶新民、齐木德道尔吉编著的《元上都研究丛书》(包括《元上都研究文集》和《元上都研究资料选编》两书,共58万字),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前者汇集了有关元上都研究的文章42篇;后者从辽、金、元、明、清以来形成的有关元上都的资料中精选部分资料汇集而成,分上都的环境、兴建与布局、行宫、驿路、行政管理、生活、生活、宗教等12章。此外南方出版社出版了王颋 《驾泽抟云——中外关系史地研究》一书,天津出版社出版了孟繁清、默书民、杨印民、张国旺等著《蒙元时期环渤海地区社会经济研究》一书,其中都收有有关元史的文章。译著有戴仁柱(美)著,刘晓译《十三世纪政治与文化危机》一书,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全书20万字。此外,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田建平《元代出版史》一书,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了郭声波整理的《大元混一方舆胜览》,84万字,分上、下册。这是目前所知现存唯一一部完整的元代地理总志,现存各种版本均不署作者名,整理者论证该书原编为宋末元初人刘应李,改编者为詹友谅等。下面将这些研究成果分类作一简要介绍。
  

  一. 政治 制度 与军事
 

  政治。谢咏梅《札剌亦儿部显贵“国王”爵位封授与承袭》(《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指出,札剌亦儿部木华黎是最早受封国王位号的功臣。自1217年木华黎受封国王讫元终,子孙承袭,世世无绝。但嗣封者往往受蒙、汉礼制的双重影响以及对蒙廷的亲疏等因素的作用。国王最初代表朝廷全权经营中原,随着大汗亲历戎行及蒙古重心的南移,尤其是中原统治机构的构建,国王的军权、政权渐被削弱,其职权也转为充当畿辅藩屏或充任“藩大臣”。元中后期,由于驸马及部分异姓功臣频繁封王拜爵而势力日涨,国王在异姓功臣中的地位也日渐暗淡了。船田善之(日)《色目人与元代制度、社会------重新探讨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划分的位置》(《蒙古学信息》第2期)指出:(l)在同时代的非汉语史料中,是找不到相当于“色目人”的词汇或概念的。色目人的词源是汉语,这个概念也只存在于汉语中。色目人一词及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的划分只是存在汉语世界即通用在汉族之中。总之,色目人就是汉族的认知世界的产物。(2)直到元朝中期连执法官吏也不清楚对色目人的明确界定。色目人的范畴由法律规定、社会习俗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而产生。汉族和非汉族之间的制度区别是由汉人官员提议的。(3)在户籍制度上没有划分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四个并列的分类方式。在元代户籍,收拢外来的户(侨寓户、北人户)是为了确保赋税及处理纠纷、犯罪等问题,与“约会”有很大关系。这种户籍制度是“集团主义”的表现。(4)元代许多高级官吏都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当,这不是四等而是“根脚"的反映,史料记述元朝的长官应由蒙古人担任,但都不能说明色目人的地位比汉人、南人更高。(5)为官上,史料中各处看到“参用”,其目的不是牵制汉人、南人,而是对广阔的版图和不同民族的统治有利。(6)“参用”与元代科举定员同数制应有关系,程矩夫期待科举制度能实现“参用”。总之,不能只由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划分了解元代政治、社会。元朝统治的特点是“集团主义”,即统辖每个集团的方式。可以说在为官方面重视“根脚”和“参用”之平衡。周志锋《试论蒙元时期皇后的政治活动及其影响》(《黑龙江民族丛刊》第1期)一文,论述了蒙元时期皇后摄国称制、垂帘听政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以及皇后干政的根源。包胜利《<蒙古秘史>中的汗权思想》(《内蒙古大学学报》第1期)探讨了汗权的属性、作用方式等问题。穆鸿利《论13世纪蒙元帝国在再造中华大一统伟业中的贡献》(《黑龙江民族丛刊》第1期),指出了以往的片面看法,从开拓疆域、促进民族融合、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建树、促进中西交流等方面,论证了蒙元帝国对中国和世界历史的贡献。任洪生《13世纪蒙古霸权的另一种视角--亚欧大陆腹地地缘经济与政治分析》(《西北民族研究》第3期)认为,冷兵器时代游牧民族拥有亚欧大陆霸权的原因在于其生产方式,游牧民族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他们对外部的取向,他们军事上的优势也来自其生产方式。龚阴《元朝民族等级政治述略》(《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第6期),对元朝的四等人制进行了论述。
  制度。李治安《元代政治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一书,汇集了作者二十年来在元代政治制度领域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全书60万字,分为四章:一、中央政治制度;二、地方行政与监察制度;三、投下与蒙古诸王制度;四、中央与地方关系及其他。内容涉及御前奏闻、上都分省、怯薛预政、质子军、行省制、宣慰司、路总管府、巡检司、肃政廉访司、奉使宣抚等等。作者注重将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与政策法令及政权机构的运作和政策法令的执行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一部具有较高性与系统性的研究著作。治元史者大多认为,元代的中书省基本上是一汉式宰相机构。屈文军《论元代中书省的本质》(《西北民族研究》第3期)一文,对此问题提出了不同看法。文章围绕制度设计和实际运作两项内容,从元代宰相制度与唐宋等朝代宰相制度的比较、元代尚书省和门下省设置风波、中书省与行省关系、中书省与怯薛关系等方面,论证了元代的中书省尽管拥有汉式官署名称和官职称号,但本质上并不是传统宰相制度的自然发展,而是大蒙古国时期大断事官机构的延续。同氏《元代怯薛新论》(《南京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认为,怯薛是蒙元王朝政治体制中的特殊组织,元代高级官员多出身怯薛,怯薛出仕后仍保留原先职务,而且怯薛世职是他们的真正身份和地位标志,外廷官称只相当于一种临时差遣;怯薛是巩固其成员同君主间主奴关系的工具,且怯薛的中枢地位使得蒙古权贵同大汗或皇帝间的主奴观念在整个官僚体制中泛化;所谓的怯薛预政并不属于非常行为,而是其成员参决政务的合法形式和途径,将这种参政方式看作近侍篡夺中书省权力是在拿中原王朝的政治模式去套其实不一样的蒙元王朝政治结构。金滢坤《从黑城文书看元代的养济院制度--兼论元代的亦集乃路》(《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指出,《俄藏敦煌文献》中的 《元至正三年亦集乃路巡检司为收养郭张驴等孤老状本路总管府及指挥使判》为黑城文书,是目前所见的唯一一件有关元代养济院的出土官文书。该文书证实了元代鳏寡孤独废疾收养制度曾有效地实行,并一直实行到元末。元代养济院制度受宋代的养济院和福田院等社会救助制度影响,并与其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元朝还建立了与养济相关的法律,以确保鳏寡孤独老弱残疾者得到收养。默书民《大蒙古国驿传探源》(《内蒙古社会科学》第1期)探讨了蒙元时期驿传制度的建立等问题。认为大蒙古国的驿传制度在成吉思汗时期便得到广泛的应用,但并非完全承袭前朝旧制,而是在草原游牧民族生活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在窝阔台时期得到规范。元朝政府比较重视西北地区驿站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驿站管理制度。陈广恩《元代西北地区驿站管理初探》(《集刊十六》)一文,从驿站的首思供应、符牌配置、站户签补、驿站整治、驿站赈济等方面,对元代西北地区驿站的管理情况作了探讨。元代沿用宋金制度,建置架阁库以收藏和管理档案。张金铣《元代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对元代的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考察。探讨架阁库的文章还有张会超《解读元代中书省架阁库文献》(《柳州师专学报》第3期)一文。
  。沈仁国《元代反赃贿法述论(续)》(《江苏学院学报》第1期)是其去年发表的这一文章的后半部分,本文揭示了元代反赃贿法产生和的过程,并将这一过程分为雏型期、初步确立期、确立与调整期、补充与完善期,分类探讨了反赃贿法在各时期的主要内容。曾代伟《<大元通制>渊源考辨》(《法学》第2期)一文,从追溯元代前期艰难的修律立法历程入手,结合当时社会环境,对《大元通制》的本原作了详尽探索。认为《大元通制》是世祖以降数十年修订律书的摸索与奋斗的产物,仁宗“延祐律书草案”是《大元通制》凭据的直接蓝本,延祐、至治年间仗恃兴圣太后权势的“后党”保守派与皇帝为首的“帝党”改革派之间激烈的政争,是《大元通制》难产的主要原因。判决离婚即官府断离,是我国古代离婚诉讼中常见的司法形式。谭晓玲《浅析元代的判决离婚》(《内蒙古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就元代的判决离婚及相关问题作了探讨。指出元代的判决离婚主要适用于犯“义绝”和“违律成婚”类诉讼,这也是元代判决离婚的两大特点。这些强制性的离婚措施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纲常、规范社会统治秩序。胡兴东《元代民事审判制度研究》(《民族研究》第1期)认为:元代民事审判机构是多元的,这是元代在民事法律适用上采用属人法的结果;民事审判程序的规范十分发达,并且出现对弱势群体的特别救济。田宅争讼在元代民事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杨淑红《元代的田宅争讼》(《集刊十六》)一文,就元代田宅争讼的具体内容和政府的审断进行了考察。
  军事与反元斗争。王献军《元代海南的黎兵》(《海南大学学报》第3期)一文,从黎兵及黎兵万户府的设立、罢废与复立;黎兵万户府与屯田机构的关系;元政府使用黎兵治黎的原因;黎兵与土官制度的关系等方面对黎兵进行了论述。张宁《不可把“入都汴梁”视作北方红巾军反元的鼎盛期》(《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当北方红巾军政权入都汴梁之际,正是其大规模的北伐事业失败和北方红巾军整体实力被元军分割肢解之时,因而“入都汴梁”绝非北方红巾军反元的鼎盛期;不宜太高评价北方红巾军政权“入都汴梁”,因为它在事实上并不具有推进北方红巾军反元事业发展的实际价值和意义。黄志繁《抗元活动与元代赣闽粤边界社会》(《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指出,文天样等人在闽粤赣边界的抗元活动不仅是延续宋室命脉之举,而且也是给三省边界地区带来重大影响的“地方事件”。边界地区持续的社会动乱不仅使化外的“畲”人与化内的“汉”民等人群相互交融,而且官方的行政区划亦因此而跨越原来的数省边界,使边界模糊不清,导致赣闽粤三省边界形成元代一个独特的地区。屈文军《畲族的反元斗争及其影响》(《集刊十六》)一文,探讨了畲民几次重大的抗元、反元斗争,认为畲民的斗争不是为了复宋,元代平定畲民的反抗也未造成畲民的大规模迁徙。


  二、
 

  手、商业。马明达继去年发表《元代笔工考》后,今年又发表《元代墨工考》(《西北民族研究》第1期)一文。作者以元人集部为主,钩稽出元代墨工凡38条46人。指出元代笔墨制作并不是毫无成就,而是处于唐宋到明清间一个承前启后的衔接阶段,不仅产生了一些新的工艺流派和一大批优秀工匠,而且还出现了诸如《墨史》、《墨法集要》等墨学论著,在墨史上占重要地位。胡小鹏《元代的系官匠户》(《西北师大学报》第2期)一文,从系官工匠的来源、类别、数量与待遇等方面对元代的系官匠户进行了全面探讨。指出系官工匠部分来源于早期征服过程中的俘虏,部分接收自南宋官手工业的工匠,均通过匠籍制度加以维系。系官匠户数目庞大,专业化程度高,是当时手工业生产的主体。虽然其身份管理严格,但在户籍赋役制度确立后,大多数系官匠户的待遇处境较一般民户为优,并不是毫无人身自由的工奴。刘莉亚、陈鹏《元代私营手工业初探》(《河北师大学报》第5期)指出,元代私营手工业是元代民间手工业的重要存在形态,与家庭副业手工业不同,它的生产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生产的商品化程度较高。生产者具备一定的技艺,技术较为专一,就其生产规模可分为个体工匠、个体手工业作坊两个层次。二人还有《元代系官工匠的身份地位》(《内蒙古社会》第3期)一文,认为元代系官工匠并非奴隶或工奴,他们与同一时期的其他人户一样,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享有与其他人户一样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上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官府应役之外,可在一定限度内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刘莉亚《元代国家各级机构的矿冶业管理权》(《中国经济史研究》第3期)指出:元代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矿冶业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中,在中央机构中以中书省、制国用使司、尚书省的作用最为突出,它们对矿冶业的管理全面而宏观。中政院、徽政院管理矿冶业是元代矿冶业的一大特色,其职责范围仅限于对其所属矿产的经营与管理。地方机构中以行省的职权最重,作用最为重要,体现了它作为中央派出机构的特色。路、州、县三级行政机构则以兼管矿课为其主要职能,而这一职能与它们作为国家财赋征集者的身份相吻合。王秀丽《元代长江沿线的与商业》(《集刊十六》)一文,对长江航运及其沿线的商业发展作了论述。胡兴东《斡脱:蒙元时期民事制度的一个创新》(《云南师大学报》第5期)一文,首先对蒙元时期的斡脱语义进行了分析,认为蒙古族中早就有这个音的词,后来西域人到蒙古国后,这个词出现了多重意义,其中之一即成为一种商业的专称;其次论证了斡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相当于现代的信托行为,并对其在蒙元时期的商业活动中的作用进行了评估。
  货币。仝鲁闽《宋元时期有关货币本质问题的认识及其深化》(《文史哲》第1期)一文指出:宋元时期货币形态的多样化,以及金属货币与纸币在流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消长演变,既为货币金属主义的,又为货币名目主义的兴起提供了条件。金属主义学说侧重于货币本质中的商品性问题,反映了金属货币流通时期的阶段性认识,而名目主义学说侧重于货币本质中的社会性问题,经历了一个从强调兑换到强调政府信用,从强调称提之术到注重信用制度建设的认识深化过程,同时也注意到信用授受双方的互动与协调,使其对货币本质观的探求与思考更加深入,也更接近实际。刘百平《宋金元纸币断想》(《河南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宋金元纸币先后经历了宋交子、金交钞、元纸币三种形式。交易、、战争、税收等多种因素促成了宋金元纸币的嬗变与演进。在此过程中,“国强币强,军败值跌”得到了充分展现。
  农业。20世纪40年代以来,元代土地典卖、土地所有权转让的契约文书,已有零星的、个别的发现,但尚未发现政府制定的土地典卖、地权转让的税契证书--契尾。赵华富《元代契尾翻印件的发现》(《安徽大学学报》第5期)首次从《婺源茶院朱氏家谱》中发现了一张契尾。这个发现不仅填补了元代社会史--特别是元代土地制度史和元代经济法史--一个空白,而且从一定意义上填补了社会经济史--特别是中国土地制度史和中国经济法史--一个空白。王献军《元代海南黎区屯田考》(《贵州民族研究》第1期)一文,研究了元政府在海南黎族地区进行大规模屯田的原因、过程及结果,并对元政府管理黎区屯田事务机构的设立与罢废问题、“黎兵万户府”与“黎蛮屯田万户府”和“黎兵屯田万户府”的异同问题进行了辨析。金元之际山西、河北、山东地区(元前期属腹里中南部地区)深被兵祸,社会经济遭到破坏。默书民《元代前期腹里地区的土地开发与田产争讼》(《河北师大学报》第4期)一文,从元前期该地区农业土地的开发利用及世祖中后期出现的土地价格暴涨、田讼剧增等现象,来说明腹里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程度和发展水平。程民生《试论金元时期的北方经济》(《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金元时期北方地区虽然久经战乱的摧残,但很快得到恢复,北方经济并未随经济重心的南移而衰落,仍是发展着的经济,并曾繁荣昌盛,某些方面不亚于甚至超过南方。默书民《元代海运粮食数量的变化》(《集刊十六》)指出,元代海运粮食数量前后变化很大,并且发生在腹里平原地区的灾害对海运的影响十分明显,它促使海运粮食数量不断增加,并且海运粮食数量一旦增长便不可回落。这种现象揭示了元代长江流域和华北平原这两大农业区在向官府提供粮食的过程中有明显的替代作用。此外有李倩《试论<元史·兵志>中关于元代屯田的漏载》(《江汉》第12期)、程美明《<农桑辑要>与元代经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第8期)、乐承耀《元代浙东的农业恢复和发展》(《宁波高等专校学报》第1期)等。
  其他。苏基朗《中国经济史的空间与制度:宋元闽南个案的启示》(《研究》第1期)一文,从宋元闽南的研究案例出发,探讨中国经济史上空间与制度概念,说明两者在表述复杂的长期经济表现时,不仅具有相当的解释功能,而且可以带来不少启示。文章触及宋元闽南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阶段,区域经济地理整合现象,国家政策与权力对经济的作用,正规的制度以及非正规的文化社会规范,对海外贸易交易成本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对长期经济表现可能构成的正面作用等。刘华《元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探幽》(《河北师大学报》第5期)指出,元代所采取的一些积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利和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措施,对今天的环保工作不无史鉴意义。谭晓玲《元代买卖女口现象初探》(《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第4期)指出,元代买卖女口现象很普遍。蒙古入主中原后,官军掳卖女口、籍没妻女断给仇家,使女口买卖呈现出新的特色;由于社会需求的存在,以过房为名转卖女口也是女口买卖的重要形式。
               

  三、社会与文化


  社会。本年度涉及到妇女婚姻问题的文章有徐适端《元代平民妇女婚姻生活考》(《西南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认为在元代,北方游牧民族论财购妻和收继婚俗使汉族平民妇女成了婚姻双方家庭的筹码。下层文化对游牧文化的兼容,为男性社会奴虐妇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封建传统女性观、婚姻观的长期积淀强化了妇女自身的依附意识,使女性自觉不自觉地兼充着可悲的受害施暴双重角色。李秀兰《浅谈<蒙古秘史>中的婚姻状况》(《青海民族研究》第1期)一文,通过对《蒙古秘史》中所记载的蒙古族婚姻状况的分析,认为在13世纪前,蒙古族就已经进入了较稳定的一夫一妻制,且形成了一整套的婚姻规章。葛仁考《元代汉族妇女守节问题初探》(《内蒙古社会》第3期)指出,妇女守节思想在元代得到提倡,但夫亡再嫁并未禁止。
  李祥林《从“勾栏”看元代城市的戏剧演出》(《文史杂志》第2期)一文从“勾栏”一词说起,指出元代大城市的演剧事业已相当发达。稳定的演出场所和较好的经济收入,保证了杂剧艺人的衣食来源,促进了杂剧的兴盛发达。王秀丽《海商与元代东南社会》(《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一文认为,元代是继宋之后东南地区海外贸易的又一高峰期,海商成为东南地区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东南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种十分明显的士商亲融现象,士人一反传统的抑商老调,开始对商人与商业大唱赞歌。申友良、蓝东平《元朝江南地主势力的持续增强初探》(《湛江师范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元朝统治者虽然推行民族等级制度,但江南地主势力在整个元代仍在持续增强,没有被削弱,这表明元朝的民族等级制度缺乏其生存的土壤,不能也不可能真正推行下去。延保全《广禅侯与元代山西之牛王崇拜》(《山西师大学报》第4期)指出,牛王被称为“广禅侯”者,不只临汾市魏村牛王庙。在元代的山西,大量广禅侯庙的建立,与普通百姓崇拜牛王的心理有关,而更深层的原因则与元代统治者强有力的劝农措施密不可分。申万里《元初江南儒士的处境及社会角色的转变》(《史学月刊》第9期)指出,宋元更替,使原先在江南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士阶层受到很大的冲击,迅速分化。有的敌视有的归隐,但大多数江南儒士承认元朝的统治,接受元政权任命的学官,于是江南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由学官组成的社会群体,儒士阶层完成了社会角色的转变。同氏《从社会交往看元代江南儒士的社会--以戴表元为例》(《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第4期)一文则考察了江南儒士集团的生活方式、观念所发生的变化,指出他们更注重建立社会网络,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
  。申万里、林建筑《元代江南儒学的小学与大学考》(《内蒙古大学学报》第3期)指出,我国古代学校教育有小学与大学之分。元世祖至元末年,随着江南儒学小学的逐步建立,元代小学到大学的二级教育体制建立起来。小学和大学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管理也趋于定型和完善。在蒙古统治之下,江南儒学的大、小学呈现出一些与中原王朝统治不同的特征,如重视儒家经典而轻六艺、管理松散等。申万里《元代江南儒学的管理系统考述》(《集刊十六》)指出,元朝统一以后,出于对江南儒学控制的需要,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行政管理机构。其中,行省儒学提举司、诸道肃政廉访司及路州县地方政府在江南儒学的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儒学本身则逐步失去了自主性和活力,成为地地道道的官学。这种管理模式对儒学的发展影响重大。同氏《元代江南儒学的建筑布局考述》(《暨南史学》第二辑)一文,指出江南儒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以大成殿为主的的祭祀设施(庙)、以明伦堂为主的教学设施(学)以及其他教学生活辅助设施。建筑布局主要有前庙后学、右庙左学、左庙右学三种形式,与宋朝相比,元代江南儒学的建筑布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学校建筑布局和结构趋于完善。王建军《从<庙学典礼>看元代世祖朝和成宗朝的儒学政策》(《集刊十六》)一文,对《庙学典礼》中所录元世祖和成宗两朝有关儒学事宜的78件公文进行了考察。指出,这两朝是元代统治者意欲按照汉族封建体制建构元代一统天下的关键时期,因而其儒学政策便成为影响这一进程至关重要的元素。世祖中统至元年间是元代崇立儒学政策的奠基时期,而成宗继位之后,元代崇立儒学的政策表现出大力推进的明显态势。“八合识”或“八合赤”是蒙古语bagshi一词的音译,译为师傅或教师。王风雷《“八合识”探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从资料入手,对“八合识”一词的渊源以及它的发展演化过程进行了探讨。李瑞杰《元朝国子学的伴读制》(《晋阳学刊》第6期)、《元朝国子学生员问题探析》(《张家口师专学报》第2期)、《元朝国子学的评价》(《学习与探索(哈)》第4期)三篇文章,对元朝国子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吴小红《论元代的书院官学化与社会教化》(《江西社会科学》第6期)认为,书院官学化在很多方面有助于加强社会教化。此外有洪玉凡《简述儒学对蒙古族上层社会的影响》(《青海民族研究》第1期)、杨玉芬、程仁桃《程端礼与<江东书院讲义>》(《殷都学刊》第3期)等。
  饮食、文字及其他。《饮膳正要》是一部系统介绍元代宫廷饮食文化的专著,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尚衍斌《忽思慧<饮膳正要>识读札记》(《文化研究》2003年夏)一文,通过对该书不同民族和区域食品在元代汇聚交融的考察,揭示了元代饮食文化的多元性。认为,各地、各民族乃至各国间的物种交流、物产交流和各类食品加工技术的交流从一个侧面再次向人们证实,元代是继唐朝之后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的又一高峰。贾晞儒《蒙古文字与蒙古族历史》(《西北民族研究》第2期),论述了从成吉思汗至明清时期蒙古文字的演变状况,指出文字发展史不仅与蒙古族形成、发展的历史相联系,而且与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相联系。蒙元时期的牌符制度极为发达,渗透于、、军事生活的各个方面。陈永志《蒙元时期的牌符》(《内蒙古大学学报》第1期)一文介绍了迄今为止国内外发现的17枚牌符,并就牌符的类别、牌符上的文字、管理机构以及渊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王福利《论东平府与元朝立国前后宫廷建设的关系》(《中国音乐学》第2期)指出,东平府因是曲阜故里,其礼乐文化迭代有加,具有相当丰厚的积淀;宋金元易代之际,东平府没有遭到很大破坏,宋金礼乐故老携乐谱器物云集于此,礼乐文化得以保护和发展,元廷诸多礼乐活动均自东平调动乐工人等,成为元宫廷礼乐的实际中心。后因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山东李璮的叛乱,最终导致了忽必烈礼乐政策的转向,东平府礼乐中心的地位便不复存在。还有赵心愚《试论元代方志在中国方志史上的地位》(《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第1期)等。
  文学。罗斯宁《元杂剧的鬼魂戏和元代的祭祀习俗》(《中山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元杂剧的鬼魂戏主要分为祭奠神明剧、祭奠亡人剧和祭奠冤魂剧三种,鬼魂戏反映了元人的祭祀习俗,并体现了元人的偶像崇拜、鬼魂崇拜及儒、道、佛思想在元人祭祀礼仪上的影响。高益荣《论元曲反传统观念的思想特征及其成因》(《文史哲》第5期),提出元曲反传统观念的三个思想特征。并从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影响、汉族人社会地位的下降及道教思想的影响等方面探讨了这种反传统观念思想的成因。王广超《元代散曲演唱传播试论》(《内蒙古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对散曲演唱的传播者、演唱传播的社会功能、演唱传播对散曲内容与风格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叶爱欣《姚燧的散文理论和创作及对元代文风的影响》(《殷都学刊》第2期)认为,姚燧是元前期南北文学整合过程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其散文创作中的明道、复古色彩,以及在折中文理、兼综古今中求变化的特征,都影响了元代散文的文风。徐永明《刘基与婺州文人》(《殷都学刊》第4期)叙述了刘基与婺州文人中的宋濂、王祎、苏伯衡等的交游状况。周少川《元初对宋末空疏风气的反正》(《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指出,元初社会对宋末空谈性命、不务实政的风气,从方式、假道学的虚言惑众以及本身的缺陷等方面,进行批评和反省。以许衡、郝经、刘因为代表的学者,提倡践履笃实、务实用世的学风,强调返求六经、经史并重的治学路径。这些思想倾向推动了元代经世思潮的发展,符合元代社会进步的需要。欧阳健《罗贯中研究三题》(《东南大学学报》第5期)一文,就罗贯中的生活时代、罗贯中与施耐庵的关系、罗贯中的著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白·特木尔巴根《元代蒙古族文学评点家郝天挺和他的<唐诗鼓吹集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论述了郝天挺《唐诗鼓吹集注》的特点、价值、版刻流传及其影响等问题。云峰《论蒙古民族及其文化对元杂剧繁荣兴盛之影响》(《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从蒙古族的音乐舞蹈、语言文字、统治者的爱好以及宽松的政治环境等方面,来说明蒙古族及其文化对元杂剧的繁荣兴盛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俞为民《元代南北戏曲的交流与融合(上)(下)》(《山西师大学报》第1期、第2期)指出,元灭南宋后,北曲杂剧南移杭州,与南戏在剧目、剧本形式、脚色体制及语言风格等方面都产生了交流与融合,这促进了我国古典戏曲的进一步成熟。由于资料的散佚,元代古音学鲜见学者言及。张民权《元代古音学考论》(《陕西师大学报》第4期)认为,元人在古音观念上有独到的见解,戴侗、熊朋来、刘玉汝等人的古音说对清代顾炎武古音学的形成有直接影响。还有朱天曙《论元代末期的苏州书坛》(《东南文化》第3期)等。
  宗教。与前代相比,景教在元代获得了更多的尊崇和特权。黄子刚《元代景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集刊十六》)一文,探讨了蒙古统治家族对宗教的态度和景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唐吉思《藏传佛教对蒙古族家庭伦理的影响》(《西北民族研究》第1期)一文,对蒙古族传统的“孝亲”观与佛教的“孝道”思想、传统的家庭夫妻伦理与佛教提倡的家庭夫妻伦理的关系等问题作了分析。熊文彬《从版画看西夏佛教对元代内地藏传佛教艺术的影响》(《藏学》第1期、第3期)认为,西夏在藏传佛教艺术向内地的传播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藏传佛教艺术随着藏传佛教不仅传到了西夏,而且在西夏生根、开花,在自己艺术的基础上融汉传和藏传佛教艺术于一体,形成了独特的艺术。这一艺术对元代内地藏传佛教艺术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邱树森《元代基督教消亡之谜》(《中国宗教》第3期)简单分析了了元代基督教消亡的原因。此外有哈宝玉《蒙元时期的穆斯林与伊斯兰教法》(《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第4期)、马娟《试论伊斯兰教在蒙元时期的传播及其特点》(《青海社会》第1期)、孙建平、朱汉民《蒙元帝王的儒释道观及其演化》(《船山学刊》第4期)及孙悟湖、孙庆章、蒋尉《元代宗教文化略论》(《内蒙古社会科学》第3期)等。


  四、考证


  陈得芝《再论蒙古与吐蕃和吐蕃佛教的初期接触》(《西北民族研究》第2期),依据史料,对蒙古与吐蕃和吐蕃佛教初期接触的年代、事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讨论。钱大昕的《元进士考》有很高的价值,但它是一部未得到钱氏最终认可的手稿,所收内容不很完备,也不完全可靠。沈仁国《钱大昕<元进士考>中至正末四科进士续考》(《集刊十六》)一文,对钱氏列出的至正末四科(至正十七年(1357)、二十年(1360)、二十三年(1363)、二十六年(1366))进士加以甄别和考证,并补充了钱氏手稿中未及的元至正末四科进士。同氏《钱大昕<元进士考>中至正甲午科进士续考》(《学海》第2期)一文对钱大昕《元进士考》中列出的16名至正甲午(至正十四年(1354))科进士进行了详细考证,指出了其中的错误,又另考出该科进士17人。“黎兵万户府”是元政府在海南设置的最高军事机构。对于黎兵万户府的设立时间众说不一。王献军《元代“黎兵万户府”设立时间考》(《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至元三十年(1293年)和元统二年(1334年)说皆不能成立,黎兵万户府应成立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它与该年开始的征黎行动有关。而李勃《元代“黎兵万户府”始置年代考》(《贵州民族研究》第4期)则认为,以上三说均不能成立,始置年代当在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之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之前。李克郁《宁濮郡王驸马长吉族属考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第1期)以为,宁濮郡王驸马长吉为翁吉剌惕德薛禅长子赤古的曾孙,则矛盾叠起,疑窦颇多。其实,宁濮郡王驸马长吉为白达勒达汪古部首领阿剌忽失之后裔。赵琦《河北省沽源县“梳妆楼”元蒙古贵族墓墓主考》(《中国史研究》第2期)一文,根据出土文物和相关,指出河北省沽源县俗传是辽代萧太后“梳妆楼”的古代建筑,实际是一座蒙古贵族墓的墓上享堂。认为墓主不是普遍认为的汪古部高唐王、驸马阔里吉思,而是元末晋宁忠襄王阔儿吉思(阔里吉思),并对其生平作了简单勾勒。江川《成吉思汗订亲完婚之地考释》(《蒙古学信息》第1期)一文,根据有关史籍和地表遗存,认为成吉思汗订亲完婚地扯克彻儿、赤忽儿古二山间,系指今兴安盟巴仁哲里木、索伦间的科尔沁草原。郭永利《甘肃永登连城鲁土司家族的始祖及其族属辨正》(《丝绸之路》2003年S1期)指出,甘肃连城土司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之一。对其家谱中有关始祖的资料进行分析,可知其始祖脱欢不是元宗室安定王脱欢,而是久居西北地区的蒙元旧吏,其子巩卜世杰时率众归附并授土官职,族属是蒙古族等。元代中后期的诗、画大家倪瓒的生卒时间及晚年行踪一直是困扰文化史、美术史研究者的重要课题。王颋、李晓娟《倪瓒生卒时间及晚年行踪考辨》(《东南文化》第9期)一文,通过对相关资料的考察指出,倪瓒生于大德十年,卒于洪武十二年,享年74岁;进入明朝后,他依然过着漂泊的生活,最后死于江阴,而非他的出生地无锡;明太祖的专制政策导致繁盛的浙西文化全面衰落。宫天挺是元代中后期一位重要的杂剧作家。刘宏英《宫天挺生平事迹考》(《殷都学刊》第1期)一文,对其生平进行了一些考证。张体云《仁山丛考》(《怀化学院学报》第1期)对仁山诗文稿板刻流传、《仁山文集》版本著录等问题进行了考证。许永璋《伊本·白图泰访华若干问题探讨》(《黄河科技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对伊本·白图泰的访华时间和行程及是否到过北京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薄音湖《买的里八剌与脱古思帖木儿》(《黑龙江民族丛刊》第4期),通过考证,指出北元——蒙古第二位皇帝脱古思帖木儿应为爱猷识理达腊之子买的里八剌。元代著名学者李治的名字是“治”还是“冶”,历来有不同看法。杜宏权、赵平分《李治李冶辨》(《哈尔滨学院学报》第5期)认为,其原名为“治”,后因种种原因又名“冶”。《元史》在历代正史中编纂最为草率,错误俯拾皆是。虽经专家整理,由中华书局出版了校点本,但遗漏未校的错误仍有不少。张帆《读<元典章>校<元史>》(《文史》第3期)一文,通过对读元刻本《元典章》中一些与《元史》纪、志记载有关的条文,校出校点本《元史》的错误十七条。对元代官员乘驿制度、封赠制度、亲属相盗量刑问题等,也都有所考辨。元代在同一时期内,有相同名称的路、州、县分属不同行省。《元史》中也有一些错误,往往把府、州混写在路中,而有的地方又把路降在州中。吴冬梅《元代同名路、府、州、县考--兼考<元史>所载有误路、府、州、县》(《云南师大学报》第5期)对这两种情况进行了一些考证。此外有蔡美彪《洛阳市出土元代防奸令牌诠释》(《考古(京)》第9期)、任崇岳、薛顺兴《陈友谅身世考辨》(《中州学刊》第4期)、郭声波《<大元混一方舆胜览>作者及版本考》(《暨南史学》第二辑)、王梅堂《廉阿年八哈考述》(《西域研究》第4期)、王彬《慈恩寺与沙剌市》(《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第2期)


  五、人物及家族研究


  赵琦《蒙元初期的行省丞相胡天禄及其结交的文士》(《集刊十六》),对胡天禄的出身、仕宦、交游等情况作了说明。蓝武《论元顺帝妥欢贴睦尔的文化素养及其文治》(《集刊十六》)一文认为,受害于党争的贬居生活客观上对元顺帝妥欢贴睦尔文化素养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他执政之初推行“文治”政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刘晓《耶律希逸生平杂考》(《暨南史学》第二辑)一文,对耶律楚材之孙、耶律铸之子耶律希逸的生平进行了考证,内容涉及耶律希逸的字与别号、家庭婚姻、仕宦与交游、传世诗歌与友人赠答等四个方面。张泽洪《元代回族诗人萨都剌与道教》(《西北民族研究》第3期),通过对萨都剌《雁门集》中数十首涉道诗的分析,论述了萨都剌与道门人士的交游情况。王素敏《乱世草原 英雄本色--<蒙古秘史>札木合形象的重新定位》(《阴山学刊》第2期)认为,札木合既不是代表平民利益的“蒙古人民领袖”,也不是“阴谋家、野心家”和“喜新厌旧、反复无常的小人”,而是一位有着超人的军事头脑和常人的性格缺陷的失败了的英雄。林海萍《元代畏兀儿航海家亦黑迷夫二三事》(《喀什师范学院学报》第5期)一文,就亦黑迷失卒年、五次出海、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阐述。还有 靳玲《成吉思汗用人政策探微》(《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等。
  孟楠《略论元代的察罕及其家族》(《内蒙古大学学报》第3期)指出,察罕是蒙古早期归附蒙古政权的西夏人之一,他以及他的家族在蒙元时代的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长期与蒙古族、汉族及其他民族杂居共处、相互交流,并与其他民族通婚,最终融合于其他民族之中。马娟《对元代色目人家族的考察--以乌伯都剌家族为例》(《回族研究》第3期)一文,考察了乌伯都剌家族的仕宦经历、与汉人关系、家族婚姻等问题,并分析了该家族华化缓慢的原因。甘肃连城鲁氏家族是西北地区著名的土司家族之一,以军功著称于西北地区。郭永利《试论甘肃永登连城鲁土司家族的联姻及汉化问题》(《青海民族研究》第2期)指出,这个家族在五百多年的过程中,凭借成功的姻亲关系和积极汉化的政策,不仅使家族得以长期地维系,而且对西北地区的民族融合和汉文化的传播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汪古马氏是元代著名的少数民族官僚家族,张沛之《元代中后期汪古马氏的社会关系——以马祖常为例》(《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第4期)一文从同乡、同年座主及门生后学、同僚等多层次探讨了马祖常的社会交往网络。


  六、民族 历史地理及对外关系


  民族。清人钱大昕、屠寄、柯劭忞均有元代西夏人物表,但受时代限制,收录元代西夏人物缺漏过半。汤开建《增订<元代西夏人物表>》(《暨南史学》第二辑)一文在前人基础上遍收各种材料予以增补,共收元代西夏人物有姓者400余人,各人物分名号、氏族、爵里、职官、事迹等栏,并注以资料出处,是研究元代民族史极有价值的工具。杨志玖(1915~2002)《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一书,从多方面对元代回回人进行了研究。全书共45万字,分七章:一、概说编,二、正名编,三、东来编,四、地位编,五、文化编,六、人物编,七、华化编。指出回回一词是从元代才普遍通行且作为一个民族参加到祖国的民族大家庭中来,他们对元代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都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和影响。今天的回族,溯其根源大都来自元代。女真族是我国历史上古老的民族,1115-1234年曾建立过金朝。蒙古灭金后,除一部分女真人留居东北故地外,大部分仍居于北方。邱树森《元代的女真人》(《社会战线》第4期)论述了这两部分女真人在元代的发展状况。马建春《元代东迁西域族类辑述》(《集刊十六》)一文,对原居葱岭以西的回回、哈剌鲁、阿儿浑、康里、钦察、阿速、斡罗斯、术忽、也里可温等西域族类分别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揭示了他们的活动轨迹。同氏《元代东迁中土的康里人》(《宁夏社会科学》第1期)一文,对康里人的东迁过程、职业结构及在华分布、社会活动、宗教信仰和文化成就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述,并分析了他们对元代社会政治的影响。同氏《元代的回回乐器与乐曲》(《回族研究》第2期),考述了元代东传的火不思、兴隆笙、七十二弦琵琶等阿拉伯--伊斯兰乐器,并论述了东来回回艺人在华的活动及回回乐曲的传播及影响。贾丛江《关于元朝内迁畏兀儿人的几个问题》(《内蒙古社会科学》第6期),探讨了内迁畏兀儿人的聚落和分布、内迁背景与原因等问题,指出各聚落的畏兀儿人不属于国家编户,即“皇帝民户”,而属于亦都护领有的投下封户。他们的社会地位和享有的权力,实际高于当时的国家编户。王献军《元代入居内地的藏族人》(《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从萨迦派僧人、噶玛噶举派僧人和世俗官吏三个方面对入居内地的藏族典型人物作了考察。此外有苏鲁格《蒙古与突厥》(《蒙古学信息》第3期)
  地理    陈庆江《元代云南通四川、湖广驿路的变迁》(《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第2辑)指出,元初数十年间,云南通四川、湖广的驿路经历了较大的变迁,最先的是由北境入川的建都道,继之开通的是从东北境入川的乌蒙道,再后新辟了出东境通湖广的普安道。三道并行,改变了云南以至西南地区的格局,有利于云南与中央政权及内地一些省区的联系和交往,并对明清云南与内地间的交通发展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王颋《元代的吴淞江治理及干流“改道”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4辑)指出,曾为太湖的主要泄水入海通道的今黄浦江支流吴淞江,当有元一代,曾经进行过规模相当、持续不断的“治理”。文章通过对相关资料的重新考察,得出以下结论:一、由于时人的“肆意妄为”,入元以后的十数年间,原本“安流”的吴淞江水系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而开始了难以“恢复”的不可逆转。二、至元末的淀山湖工程、大德末的吴淞江工程以及泰定、至顺、至正中的工程,都不是“有效”的水利工程,究其原因,一是没有从整体的利害关系考虑,二是有违当时已经形成的“”态势,那就是太湖水流宣洩日益向南的“必然”演化。三、关于南宋吴淞江的干流,并不如许多研究者所言即明代的“虬江”、今天的西虬江。准确的表述应是:当时的吴淞江河床包含今吴淞江南岸到虬江北岸间的整个区域。“虬江”亦是“旧江”,不过是由于河床垫高、水流分岔后的一股北去水道的遗迹而已。瞿大风《元代山西地区的行政区划》(《蒙古学信息》第4期)指出,元代山西地区的路府州县大体因袭金代建制。大蒙古国时期,山西地区还有一些因时设置的行政区划,后又不断省并改隶。元世祖前期,这些州县的变化改隶较为频繁。元世祖末期,这些州县的区划基本稳定下来,逐步形成元代河东山西的基本面貌。
  对外关系。何天明《试论元朝与察合台、窝阔台汗国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第1期)指出,元朝与察合台、窝阔台汗国的关系,在元朝与四大汗国交往中具有特殊性,和战并存是主要特点。在不同历史时期,因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角色的变化,他们与元朝的关系也有明显区别,最终,窝阔台汗国灭亡,察合台汗国与元朝分别走上了自主发展的道路。何天明、舒顺华《试论元朝与钦察汗国的关系》(《蒙古学信息》第4期)论述了元朝与钦察汗国在政治、、文化方面的关系。 
  元代高丽贡女制度是13-14世纪蒙元帝国与高丽王国之间一种持续达百年之久的固定惯例。喜蕾近两年发表了多篇与高丽贡女有关的。她的《高丽贡女与元代的社会文化变迁》(《集刊十六》)一文,探讨了高丽贡女群体对元代的社会文化变迁产生的影响。喜蕾、特木尔巴格那《元代高丽贡女制度与其政治文化背景》(《内蒙古社会》第5期)一文指出,这种制度与蒙古族和高丽的政治文化背景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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