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破产企业托管经营会计处理
意向性收购企业对国有破产企业进行托管主要根据意向性收购企业与清算组签订的托管协议进行。托管企业的账务处理要根据托管协议进行,它与其他企业会计常规处理有诸多不同,既要为国有破产企业顺利破产服务,又要为意向性收购企业对国有破产企业成功收购服务。根据托管协议,托管期是有期限的,属非持续经营,但对于该意向性收购企业,如果对国有破产企业收购成功,它又是持续经营的,托管期间起承前启后的作用。此外还要找出国有破产企业破产的原因,压缩费用、降低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尽快使国有破产企业进入良性资金循环。意向性收购企业需要注意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与国有破产企业有关的债权债务
涉及对清算组的账务处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本文将其设为“其他应收款”科目。
(1)回收国有破产企业的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应收款——清算组”。
(2)涉及国有破产企业官司问题的会计处理。如果发生法院执行托管企业,那么托管企业应及时与清算组沟通确认,然后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清算组”;贷记“银行存款等”。
(3)涉及代付费用的款项,如托管企业提供的应由清算组承担的水电费等,经清算组确认后借记“其他应收款——清算组”;贷记“银行存款等”。
二、与国有破产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债权债务(含费用)
(1)出口业务的开发。如果在出口业务的开发中涉及国有破产企业的应收款项回收或应付款项,可以跟清算组协商,清算组同意后,如果涉及外商的预付款,可以借记“其他应付款——清算组”,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如果涉及外商的应收款项回收,可以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其他应付款——清算组”。
(2)国有破产企业应付工资及养老金的会计处理。为了便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如果涉及工资、养老金的应付款项,应该让清算组确认同意付款后作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清算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3)水电费、装卸资费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部门欠款处理问题。为保证职工、生产的稳定,经清算组同意确认后付款。破产公司职工的生活电费,也要与清算组协商,然后再进行支付。借记“其他应收款——清算组”;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