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公布2013司考成绩,云课堂总结六大“拦路虎”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exp 时间:2013-11-22

  11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发布公告,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上午8时起公布,并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考试结果的公布预示着必将有一批考生需面对失利,为此,网易云课堂调研了部分2013考生的备考经验,并结合域内“2013司考真题”的答题情况分析,总结出导致考生落榜的六大主要拦路虎,以帮助考生尽快投入新一轮备考。

  网易云课堂合作伙伴“海天司考网校”负责人李后界老师表示:“为防止知识点遗忘,成绩公布后,今年未通过的考生应该迅速调整情绪、立即投入到新一轮的复习以应对明年9月的司考。”云课堂总结2013司考失误原因并提出改善建议如下:

  失误1:做真题的方法不正确

  备考过程中做真题至为重要,但做真题务求讲究策略和方法。不少考生做了无数遍真题,题目的答案都烂熟于心了,甚至看到题干就知道该选哪个选项,但是遇到陌生题还是不会做。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在于没有把握正确方法。不少考生平时做真题喜欢求快,只看结果而从不思考为什么对和为什么错,这种方法效率极低。

  现在的司法考试,绝大多数题目都不单纯地考一个点,而是综合考察几个考点,有些题目甚至每个选项就是一个考点。所以,做真题的时间点应该放在每轮复习结束后,做题时把某一年或者某一专题的题目归集到一起,根据题目的数量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完题目,然后核对答案。核对之后别着急看真题解析类材料,先得自己分析每一个选项,弄清楚它们在考察什么知识点,这个知识点涉及的是基本原理还是某一个法条,并问问自己对于这个原理或法条自己真正的掌握了没有;如果了解的不是很清晰,就需针对性通过翻查教材、法条、听老师授课录音等真正地弄懂每一个知识点。这样做题,虽然速度慢,但是效果好,用科学方法每天做认真做五道题,坚持一个月效果就会不一样。

  失误2:知识点掌握不全面

  2013年试题侧重对细节的考查,“因法设题”是司法考试命题中不变的规律。2013年试卷2第24题、第28题、第29题、第30题、第31题、第34题、第38题、第39题、第40题、第41题、第42题、第65题、第66题、第67题、第68题、第69题、第71题、第72题、第73题、第75题、第92题、第93题、第96题等都体现了这一命题特点,这也是考生比较容易出错的题目。而且,这些试题往往针对法条中的关键字眼,采取“张冠李戴”或者“以偏概全”等方法设置陷阱。针对“因法设题”的命题特点,考生需要采取的复习对策就是“因题找法”。

  失误3:纯背法条不可取

  法条很重要,但不能脱离教材去单纯的背诵法条,需重点掌握教材涉及到的法条或者新近颁布的法律条文。如果只背法条脱离教材,考生无法悟及法条背后的精华法理。海天司考网校的老师认为:“即使是开卷考试,把法条汇编放在考生面前,也不一定就能考到360分。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是选拔性的考试。不是记忆大比拼。”

  失误4:对新增或修改法律法规重视不够

  民诉中:2013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除了新增加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制度以外,还涉及到诸如协议管辖、管辖权转移、举证期限、证据保全、鉴定意见、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与检察建议、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等多项制度的具体修改,今年的司法考试侧重了对新增加和修改内容的考查,例如单项选择题第35题直接考查了公益诉讼制度,单选题第40题考查了举证期限制度,单选题第46题考查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单选题第49题考查了检察院抗诉与检察建议,单选题第50题考查了鉴定意见的运用,多选题第81题考查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多选题第83题考查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多选题第84题考查了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等。

  刑诉中:2012年全国人大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共涉及111个条文,修改后的刑诉法条文共290条。2012年底,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对《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六机关规定》等司法解释也进行了修订。修改的内容涵盖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管辖制度、回避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证据制度、附带民事诉讼、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及特别程序等方面。2013年试卷2和试卷4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共考查了50分左右,多数题目侧重考查考生对新增(或修改)条文的识记和理解能力。

  考生备考2014年司法考试时,应当高度重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及《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六机关规定》等司法解释的新增(或修改)内容。

  失误5:最后突击卷一

  对法理学不重视,大多数考生常常常在卷一容易失分。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给法理学足够的复习时间,觉得法理学知识背诵即可,常常临时抱佛脚考前匆匆忙忙背诵几个概念;其次,对法理学的知识没有融汇贯通,掌握的是零散概念,而现在的司法考试大多数题目都是综合性的。

  网易云课堂根据考生经验总结:开始就复习第一册是不科学的,而最后突击第一册则是危险的;第一卷应从第二阶段复习时就要重视起来,才会有可观的产出。

  失误6:平日对时事研究与改革的热点问题关注不够

  2013年司法资格考试不仅侧重于对民事诉讼法新增加与修改内容的考查,而且还关注了近年来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2004年以来,在讨论和确定司法政策时,普遍将重心放在调解上,而忽视了司法政策对判决的定位以及判决的功能和价值。尤其是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确立为一项司法工作原则以后,我国的法院调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然而,对调解的重视并未取得预期的理想效果,重新审视两者的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2013年司法考试第四卷案例分析题第七题第4问,试述调解与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即体现了对改革热点问题的关注。

  除了上述六大问题,考生还需在平时注意提升自己的应试能力。司法考试考什么?司法考试考核的是运用部门法法律知识发现问题、甄别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是案例化、实务化的考核法律运用,是动态化的法律应用考核,要求考生平时就锻炼良好的应试能力。应试能力包括应试状态、应试体能、应试心理、应试技巧、应试感觉。这一系列的能力形成了考生应试中的“题感”,题感的形成是整体备考进程所要追求和达到的目标。

  云课堂司法考试真题及相关课程:http://study.163.com/question/repository/2.htm#/repository

  2013司法考试查询途径: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