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再涉侵权遭索赔1818万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exp 时间:2013-11-17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因通过网站在线提供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有限公司旗下三本书籍的电子版本,被指侵犯著作权,百度(162.33, 3.34, 2.10%)文库所属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818.65万元。

  据悉,此案为国内首个出版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的案件。

  称百度两次提供侵权电子书

  据中青文传媒的诉状显示,其依法享有文字作品《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和《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这3本畅销书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百度未经授权许可,就通过“百度文库”网站在线向公众提供这3部作品的各种版本。

  中青文传媒认为,百度公司侵犯了其出版者和作者的著作权,并造成巨大损失。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同时赔偿损失1818.65万元。

  “2011年3月,百度就曾删除其网站上的涉嫌侵权的上述3部作品,可时隔不久,百度又再次在其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且持续至今。”中青文传媒负责人刘炜说,通过调查得知,百度公司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但不包括“出版、教育和医疗保健”。

  百度称已删涉侵权电子书

  昨日下午,百度公司也作出回应。其称,百度文库作为百度为网友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该平台极大地满足了网民对知识文档的需求。

  同时,百度还表示,百度文库始终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响应投诉举报,对于涉嫌侵权的文档,一经权利人通知保证第一时间删除。

  目前,百度已上线了“反盗版DNA对比系统”,设立绿色举报通道,并且截至目前,百度文库已与1000多家版权机构进行合作,收录授权的文档超过1000万份。

  对于中青文传媒诉讼,百度方面称,他们在接到版权方的投诉后,就立即将3本涉嫌侵权的电子文档予以删除,并封禁了上传侵权文档的用户账号。

  据中青文传媒称,百度已在10月10日非正式开庭中提出调解请求。对此,百度方面未做回复。

  作家联盟曾诉百度文库

  此前,百度文库已多次身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并多次被作家起诉。此次由出版社单独将百度以涉嫌侵犯著作权起诉,在国内还属首次。

  2011年3月,50位作家联名声讨百度文库无果,随后成立“作家维权联盟”,启动诉讼战,作家韩寒、郝群(笔名慕容雪村)、韩瑷莲(笔名何马)等作家先后起诉百度。

  2011年7月26日,国家版权局就百度侵犯著作权,对百度作出行政处罚。2012年9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对韩寒、郝群、韩瑷莲三位作家诉百度公司侵权纠纷案作出宣判,认定百度的行为构成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1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