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01
                                   作者:李红 叶醒芽 张呈念 杨加付

摘 要:近几年高职院校科研水平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科研管理的激励机制导向性不够明确,科研人员的应用性成果较少,而且研究内容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科研难以服务社会。如何引导高职院校科研朝着有利于为地方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是当下高职院校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本文从完善科研激励机制的角度出发,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个案,就高职院校如何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服务社会、扎根地方、服务地方,如何适应地方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科研激励 服务社会
        历年来,高职院校以教学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对科研重视不够。近年来,由于高校体制改革进程加快,高校科研人员饱和,充实到高职院校,使得高职院校科研实力显著提升。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队伍中的新生力量、地方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各地创造、积累和传播知识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建设地方创新体系的骨干力量,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技术支撑。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提高高职院校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人员的潜力,如何运用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服务社会成为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随着办学条件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以及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以往教学型的高职院校逐步向教学科研综合发展转变。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围绕为学科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为教学工作服务的特点,要求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高职院校自身的科研水平,才能在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文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例,介绍其如何运用激励机制引导科研服务社会。
        一、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职院校的科研激励机制都是借鉴比较好的本科院校的经验,但由于针对性不强,普遍存在激励不力的现象。此外,大多数高职院校把科研激励的重点放在项目申报、成果获奖、高质量论文等纵向成果和理论成果上,对横向项目或者服务地方社会这块工作的激励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均是高等教育的三大社会职能之一。好的科研激励机制对高职院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有着导向和促进作用,而完善科研激励措施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激励方式具有阶段性和时效性[1],激励机制缺乏系统性,激励手段单一,注重物质激励,缺乏精神激励[2],且激励机制不能与时俱进,存在不公平现象等等,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科研激励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高职院校科研激励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激励机制的实施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按劳所得、按知分配的思想,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2.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
        在对科研人员进行物质奖励的同时,还要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3.定性奖励与定量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除了有明确具有导向性的定性奖励以外,还必须科学地对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奖励。既要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又要保护其他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3]。
        4.激励约束机制并举的原则
        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实现科研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要制定必要的相应的惩处制度,惩罚、警告那些对科研工作消极怠慢、违背科研职业道德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个人或部门。
        总之,激励必须起到鼓励先进、惩治落后的作用,要奖得合理、惩得合法,奖惩均要起到激励作用[4]。
        三、我院科研激励机制现状
        为了推进科研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出台了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及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科研激励机制与时俱进及公平化。
        具体激励机制及实施办法如下:
        1.科研津贴分配办法(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研业绩计分办法》是2009年12月制定出台,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科研激励政策上是最受人关注的,有较好科研成果的老师都对这个文件有所了解。学校以半学年为单位,在每年的七月和次年的一月对全院教师在过去半年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并根据审核结果发放过去半年的科研业绩津贴。此管理办法将科研业绩大致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经费和专利等部分。根据办法,凡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科研业绩分,学术期刊定级标准主要参照的是浙江大学,按照SCI、EI、一级、二级标准,给予不同的科研业绩分;凡我校教师为第一著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按出版社的等级不同,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在科研处登记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学校给与科研业绩分;凡学校教师获得厅、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凡有科研经费进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按照经费性质不同给予科研业绩分;凡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为第一单位的我院教师为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学校给予科研业绩分。全院科研业绩分经过审核、计算完毕后,视学校当年的财务情况规定一个业绩分的津贴额度,发给科研人员业绩津贴,大大鼓舞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2.科技奖励办法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的《科技奖励办法》是对优秀的科研成绩再次进行奖励,以激励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科技奖励办法是以季度为单位,对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凡获准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奖励0.5-20万元不等;凡获市级以上成果获奖,奖励0.3-200万元不等;凡通过新品种审定或获得新专利,奖励0.3-2万元不等;凡争取到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区域试验站、测试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凡争取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等;此外,对成果推广、论文、著作等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而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主要是对没有科研经费的科研项目进行经费配套资助的政策规范。
        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规定:一、对立项文件规定配套的课题,按文件要求配套。二、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1∶0.5或1∶1的经费配套。三、对未有资助的项目视具体情况配套3000-10000元不等。
        3.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帮扶促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力争在3-5年内,按照“解决困难、推动发展、培养人才、注重实效”的原则,派遣16名科技人员奔赴温州各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通过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成果物化,培养一批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人才和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型成果。
近年来,我院共与县(市、区)农业局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农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土壤肥料等农业技术培训班;送科技下乡300多次,技术培训100多次,培训宣传近12000人次,分发资料20000多份;选送优良种子下乡……起到了很好的科技示范作用,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引进了新项目,增加了农民收入。
        4.科研团队建设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提高我院科技综合实力中的关键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浙委办[2008]50号《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了我院科研团队建设。通过优秀科研团队的评选,引领和带动我院科研团队的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研究骨干为主体,方向明确、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综合竞争力强的科研团队,并以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指标为省部级课题立项一项或到位经费100万(文科折半),每年对考核通过的团队,颁发优秀科研团队证书,并奖励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