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家谱档案研究工作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9
一、国外家谱档案利用工作的特点
(一)利用率比较高
档案来自于社会,用于社会。随着人类社会的,档案利用也进入了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时代。人们对档案的认识有了飞跃性的提高,对档案利用的兴趣也越来越广泛。其中,家谱档案在欧美国家是利用的重点对象之一,利用率相当高。“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和北欧国家的档案馆中,家谱档案的利用者在利用总人数中均占50%以上,个别档案馆家谱档案利用者的比例甚至高达75%-80%。”②
(二)内容相当丰富
欧美国家的家谱档案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内容包括出生记录、死亡记录、婚姻记录、财产记录、业绩记录、籍贯和移民记录、家庭或家族成员关系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书信、日记、手稿、著作、书画作品)等。有的国家甚至将人口普查记录和土地普查记录也列入家谱档案的范畴。
(三)利用需求广泛
家谱档案包含了个人、家庭以及家族发展的各种信息,涉及寻根问祖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个人需求和进行学术研究及休闲的社会需求,因此往往受到极度关注和频繁利用。
1.寻根求源的心理需求。从心的角度出发,每个人都有寻求根源的心理需求。寻根满足的不仅是人们了解自身、家庭乃至家族轨迹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使每个人获得精神上的归属感,找到心灵的归宿。这一点在移民的心态上表现得尤为突出。随着全球人口流动的加剧,家谱档案的利用只会是有增无减,因此其也成了欧美各国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
2.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家谱档案由于包含当事人及其家庭、家族等各方面的信息,可以直接充当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力工具。当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害时,家谱档案可以为其提供相关证明,并有效地解决房产、地产、职业变迁或其他方面的纠纷。同时,有的家谱档案里还包含了日记、书信、著作以及书画作品等相关的个人创作,因此其也可以成为维护知识产权的重要证据。
3.进行学术研究的需求。档案是获取第一手知识的源泉。学术研究者认为,详细的背景材料和真正的动机材料,都隐藏在丰富的档案史料之中。而家谱档案由于其反映的内容广泛,对于研究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民俗学、人类学、遗传学等有着较大的研究价值。据统计,在欧美国家学术利用者的人数在所有各类利用者中占首位,其中又以家谱档案利用者为最多。法国国家档案馆1983年在苏比兹宫和克利松宫两处库房共接待利用者9045人,学术利用者占84%,其中,家谱学者占47%,其他学术研究者占37%。③
4.休闲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了解人类文化遗产成为了一种新的时尚。英国著名档案学家迈克尔·库克说过:“整个社会应该把档案馆看作是它的一个文化机构,即使是贴上‘文化娱乐’、甚至‘消遣’的标签也是无可厚非的。”家谱档案记载了家族的历史和社会的变迁,有的甚至还包括了一些手稿和书画作品等。人们闲暇无事时,怀着各自不同的兴趣去档案馆利用这些档案,可以获得无穷的灵感和乐趣,从而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
(四)服务类型多样
在英国,国家档案馆设立了“家庭档案中心”。该中心对来访者提供家庭咨询服务,指导他们如何利用家谱档案信息资源。该中心可以提供有关出生、收养、婚姻、死亡等方面的历史材料咨询,编制了不少档案索引。④而在美国,一些档案馆专门开辟了家谱、族谱档案利用室,并十分重视发布家谱档案的开放信息。同时,为了让更多的用户能方便地获取家谱档案信息,并实现资源共享,欧美国家的一些档案馆网站设有关于家谱档案内容的栏目。例如,美国国家档案馆的网站(http://www.archives.gov)主页上就设有“Genealogist/Family Historian”栏目,包含家谱档案的馆藏介绍、全国联机目录检索、研究指南、科研课题、利用成果汇集、网上答疑、最新消息以及与其他家谱档案研究机构的资源链接等。服务类型的多样性使家谱档案得到更加广泛和充分的利用。
(五)相关政策比较齐全
为了能更好地利用家谱档案,欧美国家制定了比较齐全的政策,既有促使家谱档案普遍利用的政策,又有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限制利用政策。
1.开放利用政策。1794年法国确立的档案开放原则是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在档案领域的体现,它的核心思想是:档案作为国家的公共财富,全体法国公民都享有利用和要求提供档案服务的权利。该原则也被誉为“档案的人权宣言”。1966年,美国率先颁布《信息自由法》,把利用包括档案在内的一切信息均规定为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些事件既促使档案机构更加重视信息利用,又赋予民众在档案利用中享有更大的自由,为普通民众利用家谱档案创造了一种良好的氛围。
2.限制利用政策。由于家谱档案涉及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因此大多数欧美国家宣布要尊重其中与公民私人及其家庭生活有关的秘密。例如,一些国家规定将出生证封闭100年,丹麦甚至规定永久不能传播;而涉及人身保护权的婚姻档案,德国列为敏感性档案,封闭期为80年。此外,在欧美,大多数国家对有关“家庭荣誉”的文件,规定封闭150年,既保护死者又保护其后代的名誉。
二、我国家谱档案开发利用的基本情况
家谱档案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演变长达数千年,地域遍布全国各地,种类数量相当多。近些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渴望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不少单位、团体和个人十分重视家谱档案的收藏与研究,从中发掘出有用信息并达到繁荣历史文化的目的。据《家谱综合目录》编委会的统计,全国各档案馆、博物馆、收藏的家谱有18589种。这个数字并未将民间收藏的家谱包括在内,还有一些单位虽有收藏家谱档案,但并未上报;有的虽然收藏了,但与实际收藏出入很大。例如,上海图书馆上报数字是562种,但2000年5月其公布的数字即达11700种近10万册。同时,家谱档案的利用服务也日趋完善。例如,上海图书馆历史中心的谱牒部专门设立了家谱档案阅览室,配有缩微胶卷阅读机,定期分批陈列珍藏以供参观,为寻宗溯祖作专题咨询,并提供代查、代编、代复制以及预约阅览原件等服务。此外,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中国家谱总目》,经过长达七年的编纂,也将于今年底完成。
虽然我国在家谱档案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1.归属范围不明确。随着家谱档案成为普通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之一,目前各级地方志办公室、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都收藏家谱。甚至国外的一些家谱学会也收藏中国的家谱档案。面临如此多的收藏单位,老百姓却很彷徨,不知道究竟应该选择哪一家单位去移交或利用相关的家谱档案。2.涉及的内容范围比较窄。由于客观的原因,我国的家谱档案以记载家族历史的变迁情况为主。而当今公民个人的社会活动比较广泛,加之一些职业变动比较频繁,家谱档案记载当前家族后代的信息略显简单。如果当事人要查阅这些关于自身信息的资料,就不得不再去找其他与之相关的专题档案,例如“知青档案”、“人事档案”等。同时,由于家谱档案植根于中国的宗法社会,特别是建国前的家谱档案带有较浓的封建色彩,家族中的女性一般不写入家谱中,只有在其结婚后,夫家的家谱档案中才有一些简单的记载。
三、启示
诚然,中西方的档案结构是不一样的,我们不可能完全照搬欧美模式,但是欧美家谱档案利用工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目前,我国“非公务利用档案的需求逐步攀升,公民个人为学术研究以及解决财产继承、纠纷、婚姻关系、学历资历证明、工作调动、劳动保险等问题查阅档案的越来越多”⑤。因此,笔者在分析了欧美家谱档案利用工作的特点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得出了家谱档案开发利用的两点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