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贸易便利化进展及变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沈铭辉 余振 时间:2010-06-25
  自APEC成立之日起,为提供开放、自由、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就成为其主要目标之一。贸易投资便利化,与贸易投资自由化、技术合作共同构成了APEC三大支柱。目前,APEC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已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而且,从今后的趋势看,贸易便利化也将是APEC最主要的活动方向之一。
  
  一、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进展
  
  (一)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
  自从2001年APEC上海会议提出在五年内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的目标后,2002年APEC即通过了“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和“贸易便利化行动和措施清单”,各成员方据此行动计划将在2002-2006年内将各自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后来,此次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被称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TFAPI)”。
  作为APEC负责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协调机构,贸易投资委员会(CTI)一直领导并监督此行动计划的实施。以此行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2期动计划为蓝本,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单边行动、集体行动等不同方式完成任务。“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涉及到了四大领域,即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商务。
  2006年,在越南河内举办的APEC领导人会议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被宣布顺利完成。在2002-2006年的五年间,APEC成员方选择了总数超过1400种的具体便利化措施方法,并完成了其中62%强的内容,包括关境网上服务信息、成员方关税支付及与贸易有关程序的无纸化或自动化、食品标签、电子电器等方面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成功使17个成员方参加商务旅行卡计划、成员方之间免签证范围继续扩大、推动APEC电子商务数据隐私框架协议等,并成功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降低5%。
   
  (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
  “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顺利完成后,在2005年APEC釜山会议上,领导人们提出了在2007-2010年间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再降低5%的目标,之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便应运而生。虽然“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仍然集中于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但是对其具体行动和措施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修订后的行动和措施清单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的清单为基础,删除了已经完成或不合适的内容,形成了涉及4个领域、14个方面、共70个行动措施的清单。   1、海关程序
  海关程序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它包括6个方面共24个行动措施:包括以加强贸易便利化自评并发现、改善海关相关手续瓶颈为目的的货物放行时间调查(Time Release Survey,TRS);实行基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标准框架协议”的APEC框架协议;在《京都公约》基础上简化和协调;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恰当、透明、可预见的贸易相关程序等6个方面。
  2、标准和一致化
  标准和一致化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4个方面共25项行动措施,包括:(1)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具体而言,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协调影响成员方之间货物相互认可的规章制度、编码和标准等;执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关于开发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原则的决定,在涉及国际标准的贸易协定、国内和规章的术语使用上也要与该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实施信息技术产品贸易便利化工作计划;将国内关于医疗设施的规章与全球协调工作组(GHTF)的原则保持一致,并积极采纳实施其指导文件;将国内关于化学品的危险品分类及标签制度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保持一致等10项具体行动措施。(2)在受管理和自愿的部门实现一致化认可。包括、电器设备相互承认协议(EEMRA);食品行业相互承认协议;电话产品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APLAC)多边相互承认协议等8项措施。(3)技术基础设施。即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参与食品安全合作;参与APEC标准倡议等3项行动措施。(4)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涉及到4项具体措施。
  3、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方面的便利化涉及到两个方面,共13项行动措施。包括在减少电子商务壁垒方面,通过范例交换,确定电子商务的主要壁垒;确保政府、商界和公众间在网上互动方面的兼容性等4项具体行动措施。在加速使用电子商务方面,包括APEC成员方为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方式提供便利;促进对消费者和的电子商务法律教育;实施能够提高有竞争力的信息通信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通过提高透明度减少商业成本;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供便利、识别电子商务中针对企业的特定障碍等九项行动措施。
  4、商务流动
  关于商务流动的内容,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中反映的比较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简化并规范程序以及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其中简化、规范程序方面涉及到旅行证件检查、专业服务、旅行证件安全性以及移民立法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继续实施和促进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等3项行动措施。另外,在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方面,则涉及到对短期居住申请创建网上居住安排;创建机读旅行证件(MRTDs),如果可能则在2008年底附带实现生物特征识别功能;创建先进乘客信息系统,确保已通关乘客在到达时快速通关等5项行动措施。
  
  (三)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最新进展
  根据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成员方在简化并规范程序、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等13个方面,实施了多个行动措施,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特别是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28个变化率统计值都是大于0%(见表1),这说明在这些方面,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是有进步的,而另外5个实施效果没有办法以数值形式体现,但是实施效果都非常显著,因此准确地说,在这32个以关键绩效指标衡量的贸易便利化行动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展。
  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12个的变化率是0%,也就是2006年12月31日至2008年10月15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实施过程中,这9个以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的行动措施没有进步,分别集中在如下方面或具体行动措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EEMRA第二部分;j:EEMRA第三部分;k:产品多边互认协议;l:关井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多边互认协议;m:质量管理体系太平洋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资料来源:APEC,(2008),Second TradeFacilitation Action Plan(TFAP m Key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and Re-porting Methodologies,CTI Annual Re-port to Ministers,pp.105-118,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如IEC、CODEX;APEC食品部门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等方面。特别需要指出,O%的变化率并不一定说明在该方面毫无成果,很多情况下,这是由于受限于关键绩效指标的选择,因而造成某些方面的进步没有办法以数字形式体现出来;而且还会出现同一个行动措施,如果以不同的关键绩效指标去衡量,测算出来的最终成果可能相差很大的情况。
  另外,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有两个关键绩效指标出现倒退,分别是以关键绩效指标“在自愿行动计划中的任何领域都满足100%的国内与国际标准一致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出现了-11%的变化率;以及以关键绩效指标“参与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关于最佳规章管理、标准与一致化会议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出现了-77%的变化率。
  总之,根据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进展还是比较显著的。
    二、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变化
  
  鉴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实施经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加强集体行动
  APEC逐渐认识到,通过成员方的集体行动解决贸易相关议题,可以为工商界带来更大的福利。因此,不同于以往各成员自愿采取单边行动计划、集体行动计划或者“探路者”方式,此次APEC成员方同意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加强集体行动,而且在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都有所体现。比如,在海关程序方面,APEC海关程序分委员会(SSCP)创建了一个论坛,使得成员方可以自由交流最佳惯例并探索集体行动目标;另外,为方便进出口商,减少他们周旋于各级政府机关办理各种手续造成的时间、金钱浪费,APEC提出了“单一窗口”倡议,该倡议旨在允许贸易商或货运方,可以在单一入口处提交标准化信息或文件,以完成所有进出口和转口相关规定要求。该倡议的最大好处在于以电子表格形式一次性提交贸易相关材料,极大地简化了贸易、运输过程中繁杂的官僚主义做法。在商务流动方面,如何深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将商务旅行卡的使用范围从目前的17个成员方扩大至全部21个成员方,将是APEC的商务流动工作小组(BMG)未来的任务之一;另外,该工作组结合能力建设要求,协助所有成员方建设具有生物特征识别功能的机读旅行证件及相关边境处理系统等多套系统。在另外两个方面,在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SCSC)的协调下,实施食品安全合作倡议等;在电子商务指导小组(ECSG)协调下,实施保护数据隐私倡议等。通过加强集体行动,APEC的贸易便利化行动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二)引入关键绩效指标
  为了确保“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顺利实施,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同意工作组构造关键绩效指标(KPI)以对集体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加以监督、评估。各工作组将决定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各具体行动措施制定合适的关键绩效指标,这些指标可以是时间上的节约、交易费用上的节省、能力建设上的提高以及安全性上的提高等。
  同时,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也同意,每年各工作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年度进度报告方法。2008年的APEC高官会上,工作组就向贸易和投资委员会建议了关键绩效指标以及相应报告方法。而且工作组的进度报告也会包含在贸易投资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同时也会提交APEC部长级会议。正如表1所示,通过引入关键绩效指标,可以更清晰地跟踪“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实施进度,也有利于评估其实施效果。
  
  (三)更广泛的商业便利化
  “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不只局限于四大领域,还对改进国内规章制度、商业道德建设和保障贸易安全等更广泛的商业便利化行动表示关注。事实上,釜山会议不仅提出了在五年内将贸易交易成本降低5%的要求,也提出在知识产权、反腐、投资和保障贸易安全等领域出台新的倡议,而这些新的领域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实质上是一个整体,都是为了在地区内创造更好的商业环境。因此,“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也对更广泛的商业便利化行动表示关注,并跟踪报告了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的私营部门发展议程(PSDA)、保障贸易环境安全的APEC地区贸易安全倡议(STAR)、提高商业信心的反腐和透明度专家特别任务小组(ACT)以及防范电脑恶意软件(Guarding Against Malware)等商业便利化活动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