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就业压力分析及其缓解策略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丹红 时间:2010-06-25
  [摘 要] 人口因素与体制性因素造成了辽宁省巨大的就业压力。缓解辽宁省的就业压力对于辽宁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分析辽宁省就业压力产生的原因基础上,提出在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就业空间,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发展培训,提高就业率,推广非正规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扩大就业范围等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就业压力;就业增长;对策
  
  一、辽宁省就业压力分析
  辽宁作为的老基地,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然而,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进程中,老工业基地的特殊条件导致劳动就业的总量供需矛盾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辽宁省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截至2005年底,辽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7%(见表)。而根据辽宁省统计局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实际失业人口137.7万人,失业率为10.89%[1]。辽宁的实际失业率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经济发展失业率7%的警戒线,形势严峻。
 
  目前,辽宁省的就业压力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新增劳动力人群。新增劳动力人群主要包括刚从各个等级院校毕业的学生,他们完成学业后进人劳动力市场成为新生的劳动力。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信息显示,2007年辽宁省预计共有普通高校毕业生19.44万人,较2006年的增幅为12%,再加上前面未能就业的毕业生,这部分新增劳动力群体造成大量的摩擦性失业。
  2.剩余劳动力人群。辽宁的城镇化速度在全国名列前茅,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都在加大。据估计,辽宁省农村外出劳务人员超过200万人,有2/3的外出务工农民集中在省内,每年由外省净迁入约30至40万人,这更加剧了城镇就业市场的压力。
  3.就业后的失业人群。就业后的失业人群就是下岗职工人群。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辽宁省国有大中型普遍推行了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措施,原有就业模式囤积的大量冗员在改革的过程中被大量释放出来,使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失业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显性失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现了大批下岗职工,仅2001-2003年全省有175.5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辽宁的多数有色金属和部分煤炭采掘企业早已处于资源枯竭状态,不得不采取关闭破产措施,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辽宁这类国有企业破产11户,涉及国有职工14.5万人,集体职工7.3万人。由于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享受着“高就业、低工资”的统包统分待遇,没有任何就业压力,职工缺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动力,造成了下岗职工群体的人力资本存量较为有限,这部分群体是影响辽宁地区就业形势的主要因素[2]。
  
  二、缓解辽宁省就业压力的有效措施
  1.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就业空间。经济的持续增长是扩大就业容量、拓展就业空间的基本条件。辽宁应推行能够让经济增长与就业良性互动的经济政策。首先,从经济制度上讲,调整国民经济布局,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仍然在吸纳就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大型国有企业、优势国有企业、关键性领域国有企业采取保障政策,通过下岗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债转股项目的实施、国债贴息项目的开展、主辅资产分离等方法,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参与竞争的能力。对一般竞争性领域采取退出政策,将有限的国有资产向关键性领域集中,以提高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同时鉴于辽宁国有经济将进行战略调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无法承担创造就业主力军的任务,应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混合经济。其次,从企业规模方面讲,应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正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该重视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中的作用,逐步在大、中、小企业之间形成新型的分工协作关系,促使中小企业真正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3]。
  2.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调整产业结构是增加产业就业弹性系数、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关键之所在。辽宁省要加快产业调整的步伐。发展第一产业,通过改组、改造来提高农业产业素质和发展后劲,将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发展小城镇并举,实现第一产业比重下降与劳动力减少的同方向变化。发展第二产业,对以装备制造为代表的传统支柱性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资本提升,运用数字化设计、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机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一批重大共性技术,进行技术革新,实现制造业的系统集成化、信息数字化、操作人性化、运行高速化、产品的精深化,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制造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广泛带动作用的生产体系,拓展第二产业的就业市场空间。发展第三产业,在注重发展传统的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传统第三产业的同时,应按照市场化、集群化、信息化、国际化的方针,重点发展物流业、房地产业、通讯业、信息咨询业和业等第三产业,实行全方位的城市开放制度并通过城市人口的聚集来扩张第三产业就业机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代理制、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服务方式,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贡献率[4]。
  3.发展教育培训,提高就业率。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是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实现长期持续就业的重点之所在,辽宁省要把构建就业型教育培训体系作为提高就业率的制胜法宝。对于正规教育体系而言,要在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大趋势下和实现现代化的大目标下,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与就业需求相互衔接,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出的人才符合辽宁省产业调整的需要。要充分利用辽宁省雄厚的高等教育资源,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大高校招生数量,既可以在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作用下提高民众的就业能力,又可以延缓劳动力适龄人群的就业时间而缓解就业压力。对于继续教育体系而言,企业应加大职工教育经费,履行对在职职工、本企业下岗职工、新聘用人员的培训责任,政府可建立人力资源培训投资经费所得税抵扣制度,鼓励企业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全面提升劳动力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失业人员而言,可以开展“创业培训计划”来培养创业带头人,政府出资为准备创业者和已经建立起自己事业的小业主提供培训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创业项目咨询、创业技术培训、跟踪扶持等方式帮助创业者获得成功。还可以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来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在依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政府以补贴的形式对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有效的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4.推广非正规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具有稳定的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联系紧密、采用全日制全职工作的就业模式称为正规就业;反之,劳动雇佣契约关系松散、劳动就业方式灵活、劳动报酬形式采用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的就业模式称为非正规就业[5]。辽宁省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城市大量职工下岗、高等教育快速扩招、城镇劳动力人口快速增长的多重压力下,正规的就业岗位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稀缺的资源,非正规就业因其雇佣形式的灵活性、就业方式的多样性、吸纳层次的包容性、准入门槛的低层次性、对消费需求的快速反应性等优势而具有创造新工作岗位的巨大潜能,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同时为辽宁省解决城镇贫困群体就业问题提供了最佳的渠道。辽宁省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基础建设施工、居室装潢维修、货物存放搬运业等劳动人口密度大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不确定性的行业中,广泛推行临时工、小时工、季节工、流动工、短期合同工、家庭工以及弹性工作时间等各种灵活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同时,运用优惠政策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失业者在家政护理服务、社区服务和劳务派送等行业从事个体经营。还要倡导合理的就业观念,消除对非正规就业的歧视态度,构建非正规就业体系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使非正规就业人员同样享受平等的社会权利。   5.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扩大就业范围。辽宁省应该把促进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就业基础性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来,着重建设旨在促进就业的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即完善产业项目咨询服务、产业投资保险服务、产业融资服务、产业孵化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产业公共行政服务等,为快速各种正规与非正规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与相应的各种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基金支持体系,即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产收益、社会赞助募捐等渠道筹资建立就业扶持基金,用于各种就业的贷款担保基金、小额信贷资金、低息贷款资金或创业启动基金,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体系,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群体、低学历群体、农民工等就业弱势群体,建立就业托底机制,政府为这些依靠个人能力无法解决就业问题的人员提供公益性、社区性或公共工程性的就业岗位,以月收入水平略高于本地最低工资的办法安置,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和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于吸纳就业人数多的、招用失业人员达一定比例的企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有效安置富余人员的企业,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建立和完善失业监测体系,建立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来及时掌握辽宁省失业动态变化,健全政府定期就业政策检查制度和社会举报监督制度,来了解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建立企业空岗申报制度来了解就业需求状况。建立和完善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当失业总量接近或超过警戒线时,辽宁省要及时采取措施均衡各地区之间的就业压力,对就业和失业实行总量控制,适时调控社会失业率,以减轻因失业造成的社会震荡[6]。
  6.建立劳动力市场,促进就业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低流动性对发展就业形成了很大制约,辽宁省在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时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完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具体包括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帮助维权等功能。辽宁省劳动力市场对就业过程中的维权工作做得较少,应对招聘过程中的歧视和不公平现象、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等行为展开维权帮助。目前,辽宁省劳动力市场还应加强职业介绍功能,培养正规的职业指导者,以便能够根据求职者的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现状提出职业指导意见。其次,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服务效率,急需实现 “一站式”就业服务方式来改进服务效率,应建立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破除在就业方面的各种壁垒,实现劳动力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的自由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后,逐步建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完善与用人单位、全国其他劳动市场的联网,可以在就业热点地区建立收集劳务信息的信息网点,构建分类周详的劳动力供给信息库和职业需求信息库,及时进行岗位匹配并发布就业指南,以降低劳动力进行职业配置的信息成本。
  7.向外输出劳力,缓解就业压力。向外输出劳动力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措施之一,辽宁省应有计划地拓宽劳务输出渠道,有组织地开辟劳务输出市场。首先,积极促进跨地区的劳务输出,鼓励失业人员向就业压力小的地区转移。鼓励辽宁中部、南部城市群中的剩余劳动力向辽西北地区转移,缓解中、南部城市群的就业压力,并有助于在辽宁省形成优势互补、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鼓励城市富余劳动力向转移,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并满足辽宁省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经营的集约化、产销的国际化的发展需要。鼓励全省富余劳动力向西部转移,尤其是鼓励资源枯竭城市和矿区向西北成建制转移,充分利用辽宁省产业工人的专业技术优势,承揽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项目,参与大西部开发。鼓励富余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满足其劳务需求。鼓励富余劳动力向境外转移,抓住亚洲发展中国家经济复苏的机遇以及中东、东欧、非洲的需求大力开拓劳务市场,有计划地进一步开拓欧洲、北美、拉美等地区的劳务市场,可以通过加强海外工程项目承包带动劳务输出。其次,积极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既可以加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招商力度,通过外商在辽宁创建独资或合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还可以通过开展服务贸易出口、扩大产品出口等加快辽宁省劳务输出。
  8.走城镇化道路,扩大农村就业。辽宁省农村拥有过剩的劳动力,由于传统农业对提高农民收入贡献率的下降,不能将其长期滞留在农村土地上。大城市受人均土地资源和资本短缺的制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基于辽宁城镇化水平较高,县级城市的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有了一定的基础,因此,辽宁的城镇化不一定非像其他省份那样在小城镇从头开始,可以以“大力发展县级城市,适度建设小城镇”为发展战略,借助已有的县级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目前,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多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微薄的补偿费用远不够失地农民维持终身生计和养老之用。笔者比较赞同“以土地换保障”的办法,用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其提供持续性社会保障。同时,辽宁还要统筹城乡发展,降低城市“门槛”,以使人口行政性聚集向市场性聚集过渡,在、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缩小差别。建立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增加乡镇财政实力,强化乡镇财政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为促进农村及落后地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
  
  :
  [1]辽宁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发布有关就业状况分析报告[N].沈阳日报,2006-06-07.
  [2]辽宁统计局.2006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data.acmr.com.cn.
  [3] 韩秀晨,张炜.关于辽宁省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对策[J].沈阳大学学报,2003,(3).
  [4] 张军涛,梁志勇.辽宁产业结构分析与振兴策略[J].渤海大学学报(社会版),2005,(5).
  [5]楚凤梅,李恩平.浅析我国非正规就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2).
  [6]于秋华.辽宁劳动就业的长期目标与政策选择[J].财经问题研究,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