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运动的实质
摘要:我国城市各种类型的文化遗址均具有多方面的保护价值,但保护却存在多种阻力和误识;须在思想上、制度上来一个“保护复兴运动”,促进中华民族的城市历史文化为人类做出新的划时代的贡献。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文明的历史见证,是可持续的底蕴和储存着的能源。城市历史文化是财富,而不是包袱。“保护”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这些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关键词:;城市历史文化;广州十三行;“保护复兴运动”
Abstract: There is great significant and valu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history and culture remains of different types in Chinese cities. But the obstacles and misunderstanding. Therefore, the protection campaign is needed vital in ideological and systematical. Promoting Chinese cities history and culture will contribute great to the new era of the human.
Key words: China; cities history and culture; Guangzhou ShiSanHang; “the protection renaissance campaign”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发展城市建设,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已成了一个突出的、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认真研究的问题。坚持发展观,首先是保护,其后才是利用和发展。
一、 从广州十三行遗址的“保护”说起
十三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出现的、半官半商性质的、国家直接操纵的“一口通商”对外贸易组织。它预示着国际资本主义贸易越来越深刻地影响闭关锁国的封建主义经济模式。存活了近160年的十三行也记载了一个特殊的文化制度和特殊的战争背景,构筑了一个对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特区和对世界文明有贡献的国际舞台,在迎接中国近代社会的体制演变中,无疑具有某种划时代的作用。
十三行时期(1685—1842年)所形成的城市街区、码头、仓库、商馆、驿站、洋行、公行、园林、寺庙、会馆、工场、税口、炮台、海关、村镇……曾是“中国第一商埠”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经济“增长极”,对此后长期的城市建设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十三行历史街区及其相关历史地段,既是广州千年商都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开展涉外商贸难得的文化资源和空间环境。
最近,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均已明确批示:成立“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十三行”这一历史事物、历史现象、历史背景、历史经验教训,亦即十三行历史文化及其同国际社会的复杂关系开展学术研究,以此同国际上的“十三行”学者进行交流,共同探索内涵其中的社会、文化、经济,有利于当今世界多方面的合作共赢。
二、“保护”=增强民族自信力
国家名城第12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通过的《肇庆宣言》指出,历史文化是名城的生命基因和灵魂,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保护名城历史根基、传承历史脉络、延续历史特色,统筹、协调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设适合人类生存状态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历史使命。
英国文物学会曾统计:20世纪70年代的旧城改造所破坏的文物性建筑比二战时还多;我国20世纪90年代损失的文物性建筑比例可能更大,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在逐渐消失。就这种情况,我们生活得好吗?对于快节奏中的人们,保护传统文化与环境多样性,是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人们有必要走进自己身边的历史,体味自己的历史,生活得有滋有味[4]。种文化都需要保护与创新,要有改文化是无辜的。每一变被动地位的能力。其要点就是恢复传统文化的活力,提升传统文化的质量,使之成为当代社会的一种高级文明。建筑设计一味崇拜外国,一味贬斥中国,正如英国学者布尔克在《法国革命的反思录》中指出:“一个国家若没有改变的能力,也就没有保守的能力。没有这种能力,它将不免冒着一种危险:即失去其体制中它所最想保存的部分”[1]。中国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十三行”末期就演绎了一曲类似这样的悲喜剧。
三、 “保护” = 施展城市的魅力
城市历史文化是城市个性的美学本质积淀。“历史传统、环境、人文景观正是城市的特色所在,城市的魅力所在”(汪光焘语,2005)。固有的或不起眼儿的一些东西,有时正是需要我们认知与保护的城市历史文化,有些还是失之不再的“无价之宝”。
瑞典地方政府以及地区协会国际发展署的代表迪克留斯先生访问中国时特别提到:有些瑞典居民自行建造的、规范性不那么好的历史建筑,加上窄得无法通车的街区道路,甚至外观也不符合今天的标准,瑞典政府仍然努力保护这些有个性的建筑及其外观。因为魅力在于个性,而正是因为这些历史遗存,才使我们的城市显得有历史感和文化深度。广州名城某些历史街区的特色民居同样大有保护价值。正如《苏州宣言》(1998)指出,在当今城市国际化和各种飞速转变的急流中,唯有各自的历史街区,传统文化才能显示出各自城市的身份和城市的文化归属.如何把他们保护好,使它们继续长存下去,已成为城市整体发展中最根本的因素。”
历史文化名城最大的物质性遗产是一座座建筑物、构筑物、历史街区、老字号店、名人故居等等。这些要素对人的视觉冲击最强烈,所体现出的个性特色最具效果。时间越往前推,各地城市的风格特征区别就越大,地域性就越明显,与当地的气候生态环境越是相宜,与人民的情结也越深。所以,遗存反映出过去的城市形象各有特色、历史人文各有千秋。“我们总说要打造城市的‘名片’,其实最响亮和夺目的‘名片’就是城市历史文化的特征”[2]。
四、 “保护” = 潜在的发展动力
其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保护区(含风景名胜保护区)、历史街区(地段),也是一种宝贵的“发展要素”。
悉尼市有一栋百年建筑,面临被拆除的厄运,一位马来西亚商人,投入了在很多人看来很不值得的一大笔金钱,将其修复,并从印度买来一座英女王维多利亚的塑像来进行装饰。如今,这座建筑成为悉尼的一道美丽的景观(见《名城报》2005-11-11.刘涛前沿报告)。
在奥地利,保护老城风貌,意味着开发重要的旅游资源。最近一项调查表明,维也纳人自豪的不仅是,而且还有保护完好的老城。老城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维也纳已为大约一万座历史建筑设立了118个保护区,市政府甚至将市民所交纳的广播电视税的10%也用于历史建筑保护。相比我们的做法,差距就太大了。
在德国,保护鲁尔遗产,合理利用工业设施,不仅使被污染的大片国土变得生态亮丽,而且给国内外的游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游览、休闲、娱乐、表演、创作、购物的去处和空间。
陈万鹏先生呼吁:“为十三行历史街区划定保护紫线”(华中建筑,2006.11.)。用手段保护历史地段是迫不得已和必要的;保护的“将来”意义是无价的。
五、“保护”= 赋予城市记忆力
冯骥才先生指出,自觉地保留城市的记忆,是人类的文明要求和文明行为;而破坏城市历史记忆的思想行为,则是一种原始非理性惯性滞留的表现.把阅历丰厚的城市最终变成红光闪闪、而“腹内空空”的暴发户,变为失忆症的患者[2],无疑则是千百万市民的悲剧。
城市需要记忆。正如人一样,没有记忆就谈不上创新。在巩固已有成就的基础上,人类才能不断地提高、进步、。像黑熊掰包米,掰一个,丢一个,永远也不会有收获. 经常性的从“零”开始,一辈子“交学费”,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那谈何发展?这是错误的领导者自我包庇、掩饰之词。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是贯彻落实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举措和每一个建设者刻不容缓的责任。“历史主义”地看问题就是科学地、全面全过程地看问题。历史主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义”。君不见那些不要历史的人,最后总是被历史所淘汰。
在美国,“历史保护”既是认识、规划城市的观念尺度,也是规划设计的方法手段,同时还是规划目标效果,全体市民重要的“世界观”、“方法论”。广州十三行历史文化的保护利用虽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但毕竟开了一个好头。
六、 “保护”=加深亲和力
历史越往前,人、建筑与自然的和谐程度就越紧密、越深刻。当澳大利亚人觉醒而自觉地追求时,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绿色的公园、农田、荒野、海滩。对于一个忙碌而充满麻烦的世界来说,它们是一笔宝贵的财富[4]。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遗产包含着比建筑更多的东西。
不要以为城市堆砌了各种现代化的设施和功能,不断添加元素,就能永续发展下去,城市就永远不会衰落!人类文明早期,绚丽多姿的两河流域文明、印度文明、玛雅文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在历史的大漠之中。导致这些文明衰落的原因不在于连绵的战争和异族入侵,而在于生态环境基础的丧失[4]。城市的发展也是如此。如果不保护好城市的生态环境,城市建设不以生态化作价值取向,其结果也将是难以想象的。的许多城市已经亮出了黄牌,警惕啊!广州的高楼逼进麓湖风景区,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十三行地段插建的几栋“大厦”既玷污了十三行的名,又坏了十三行的历史文化环境。
七、“保护”—— 提高国家文化力
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永远不会落后的,除非人体与人心都发生了异化。对悠久、优秀的传统文化一知半解的人,其所谓创新至多算拿来主义,或是少数人、个别人的“新好”,有些还是倒退。过去拿苏联的,不久就丢了;现在拿西方的,贝聿铭并不看好。旧城被拆之后,宝贵的文明传统被割断,新建对未来表现得无所适从(何树青等2006)。多少年来,大破不能大立,只要“指标”、不要文化的历史根源、制度根源至今尚没得到根治。
《欧洲时报》评论: 别让“拆文化”毁了北京.“China”应 ≠“拆了”。外国人也为北京的保护操心!“大拆大建”源于“大破大立”、后朝毁前朝宫殿的恶习。“大破大立”的思想和做法,不论在哪个朝代、哪个历史时期,都是错误的、短命的、幼稚的。因为太绝对,破坏事物的时空连续性,缺乏辩证法,最后只能留下反例和笑料,只能使社会蒙受太多的破坏与损失。
“保护工作”很多时候表现出“文艺复兴”的运动特质。“文”、“艺”往往是超越时代、超越阶级、超越地域界限的全人类文化遗产或财富。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文艺复兴”运动,都表现出一定的历史进步性、时代进步性。开始总要一些理智清醒的哲人“杜鹃泣血”般的呼吁,然后赢得全社会的觉醒、响应, 最后掀起一个高潮。“保”,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保”中有创, 是有成就感的。而只建不保,等于走一条不归之路。
现实往往也给“保护”工作以不应有的冷遇。“保护”工作步履艰难,常使英雄饮恨终生。梁思成先生大概要算一个典型例子。他对北京城的“保护”就是中国城市文化的一部痛史[6]。让历史悲剧不再,更不能让“大拆大建”的歪风从城市蔓延到中国广大。
:
[1]何星亮.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N].名城报,2006-08-18(3).
[2]冯骥才. 城市为什么要有记忆[N].名城报,2006-06-30.
[3]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轮[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4]郭艳华.绿色不仅仅是城市的点缀[N].名城报,2006-03-10.
[5]黄永嘉,杨宏烈.城市设计与“留有余地”之美[J].规划师,2008,(2).
[6]梁思成.《中国建筑史》为中国人的一部痛史:书评[N].广州日报,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