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关系的检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安民 时间:2010-09-05
  关键词:戏剧文学  道德文化  检视
  论文摘要:本文从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之联系,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的审美特征等三大理论视角,对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的关系这一命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检视。对于戏剧文学创作,可提供一定的新思考、新视野、新内涵。
  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原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一个属于学范畴,一个属于道德学范畴。但是,二者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不解之缘。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戏剧文学,都与道德文化密切相关。
  而对于这一古老的命题,人们却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在改革开放的当今,如何运用新的思维。站在新的高度,研究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这一重要命题,无疑对于戏剧文学创作,会提供一定的新思考、新视野、新内涵,为此,笔者作尝试性探讨,以作引玉之砖。
  一、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之联系
  要探讨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这一重要命题,首先必须弄清二者之关系。而从马列主义的辩证法来考察,二者的关系则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道德文化影响戏剧文学。所谓“道德文化”是道德文明的结晶;而“道德”,又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等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这又具体包括道德意识、道德关系、道德活动等内容。当然,道德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与其他精神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其中就包括它对戏剧文学的巨大影响。
  的美学历来十分强调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的有机统一,在先秦的典籍中,“美”与“善”几乎是同义词,也就是说,“美”即“善”;“善”即“美”。到孔子,虽然将“美”与“善”区别开来,但是他认为“善”比“美”更为重要。他十分重视艺术的社会伦理道德功能。后来的《毛诗序》更明确地提出了“教以化之”的理论,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要“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①。这种艺术观,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戏剧文学,明朝人高明(则成)创作的戏曲剧本《琵琶记》的第一出“副末开场”中,就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②的戏剧文学的创作主张。道德文化对戏剧文学的巨大影响,从戏剧文学的大量实例中可以得到有力的证明。例如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的话剧《玩偶之家》、法国小仲马的歌剧《茶花女》、我国的戏曲《秦香莲》等,都表现出道德文化对于戏剧文学的决定制约作用。
  另一方面,戏剧文学也影响道德文化。一定的戏剧文学,对新的道德文化的形成与确定,也具有异常巨大的反作用力。这种反作用力,主要体现在戏剧文学通过感人的艺术形象、生动的戏剧情节、独特的艺术魅力等,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地感染、影响、人民群众,对于人们道德观念的评价、道德行为的选择、道德水平的提升等等,都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无形的影响力。在这方面,也有许多典型的范例。例如我国明代的戏曲作家汤显祖的经典戏曲剧本《牡丹亭》(又名《还魂记》),就通过杜丽娘和柳梦梅的爱情故事,揭露了封建道德对青年男女爱情的压制与束缚,也揭露了封建伦理道德下权贵家庭关系的残酷与虚伪,直接向明代的“程朱”宣战,通过“情”与“理”的强烈冲突,反映出当时社会要求变革的心声,对于人们新的道德文化的形成,起到了巨大的影响作用。
  由此可见,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二者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二、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
  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是指道德文化在戏剧文学的含量、地位、作用。马克思曾有一句名言:“斗争与道德绝缘。”意思是说,政治斗争常常是无情的、残酷的,而道德则是有人性、有人情的。事实的确如此,政治斗争中虽然也折射出人的思想与人的品质,但远不如道德文化那样,更能反应出人的品德与人格。
  也正为如此,古今中外的许多有见识的剧作家,都把戏剧文学的内涵定位在道德文化的层面上,换言之,在所有的戏剧文学中,反映道德文化的剧作,占有极大的比重。
  在这方面,更有许多典型的范例。例如《玩偶之家》反映的是女主人公娜拉真诚、善良、纯真的美好道德与其丈夫海尔茂的虚伪、自私、无情的丑恶道德的碰撞;莎士比亚的名剧《奥赛罗》同样反映了男主人公奥赛罗的坦率、诚实、纯洁、幼稚与依阿古的阴险、奸诈、狠毒、老练的道德文化与性格的冲突,而性格文化又从属于道德文化。在我国传统戏曲中,就更以“高台教化”为题中应有之义。例如“三国戏”中的京剧《华容道》,宣扬的就是关羽的“忠义”道德,这也是孔子的“仁、义、礼、智、信”道德文化在京剧中的完美体现;京剧《风波亭》、《一捧雪》,宣扬的则是“愚忠”(臣子对君王的忠、仆人对主人的忠)的道德文化,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忠、孝、节、义”道德文化的完美体现;甬剧《半把剪刀》、莆仙戏《团圆之后》,则揭露了封建道德的罪恶及其所酿成的悲剧。
  有些剧作,不仅描写了不同道德文化在不同人物之间的相互碰撞,互相冲突,而且集中描写了不同道德文化在同一人物内心的自相矛盾、自我冲突。例如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之一索福克勒斯的著名悲剧《俄狄浦斯王》,就紧紧围绕主人公俄狄浦斯自身“弑父娶母”的道德文化,从想逃避神的“弑父娶母”的预言,到无意中弑父娶母,并生子女四人,再到得知真相后刺瞎双目,流浪而死,集中描写了俄狄浦斯在道德文化中的自我挣扎。 
  这种戏剧文学创作对于道德文化内涵的选择与关注,作为一种优秀传统,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新时期的戏剧文学创作中,更得到进一步关注与弘扬。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例如话剧《曹植》、京剧《洛神赋》,所表现的思想内涵,不在于曹丕、曹植兄弟二人的政治斗争与爱情斗争,而是通过这两层斗争,挖掘出这两个人道德文化品质的不同,并通过这两种道德文化的不同,反映出不同的思想文化与人格文化。又如京剧《曹操与杨修》,也通过政治冲突、性格冲突反映出两个人道德文化的冲突,同样折射出不同的人格文化与不同的思想文化的冲突。戏曲《老风流镇》“既嘲弄了传统道德观念的虚伪性,也写出了教条地维护道德‘纯洁性’所造成的悲剧。”③而评剧《半月沟》,也通过女主人公黄亚贤在山路口救起年轻的“盲流”孟凡立后,不甘于守活寡(其夫失去性功能),与孟相爱私通。八年后孟重返山村欲正式娶黄时,由于传统道德文化的影响,黄拒绝了孟的请求,仍在半月沟继续守活寡的戏剧情节,反映出“半月道德”所形成的“半月文化”——残缺的、多变的、丰富的、复杂的道德文化。由此可见,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应当受到剧作家的高度重视与特别关注,这是勿庸置疑的。
  三、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的审美特征
  我们强调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内涵的重要性,并不等于说这种道德文化内涵的表现可以是简单的道德宣传甚至道德说教,恰恰相反,必须强调指出: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内涵的表现与揭示,必须上升到美学层次。   为此,就必须首先弄清弄懂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的审美特征。具体而言,这种审美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性。戏剧文学是一种艺术形式,道德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虽然戏剧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它与道德不同,其主要特点是艺术性。因此,戏剧文学的道德文化,也必须具有艺术性,包括形象性、主体性、审美性等等。也就是说,戏剧文学中的道德文化内涵,必须通过人物形象、戏剧情节、戏剧冲突、戏剧情境、戏剧动作等艺术手段,含蓄地、隐蔽地、潜移默化地表现出来,而且这种道德文化内涵本身,又是深刻的、丰厚的、动人的。绝不是说教式的、贴标签式的、标语口号式的。
  二是民族性。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道德文化,因此,戏剧文学在表现道德文化内涵时,也要充分注意到这种道德文化的不同的民族性特征。例如,对爱情婚姻的忠贞专一,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文化传统,所以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京剧《西厢记》等,符合中华民族的审美习惯与审美心理,即使是妓女,也毫不例外,例如戏曲《桃花扇》、评剧《杜十娘》等等,其道德文化也具有中华民族的传统审美特征。而外国有些民族、则与此迥然有别,有些宣传“婚外恋”的外国剧作,如美国奥尼尔的《榆树下的恋情》中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爱碧与其继子伊本的畸形婚外恋情,就不易被人接受,认为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文化。诘难者也许会问:我国剧作家曹禺的话剧《雷雨》,不也描写了蘩漪与继子周萍的畸形婚外恋和周萍与同母异父的妹妹四凤的乱伦关系么?为什么就受到肯定乃至大加赞赏呢?笔者认为:第一,对于蘩漪与周萍的婚外恋,作者是站在批判周萍的立场上的;第二,对于周萍与四凤的“乱恋”,则属于悲剧性的误会,当事双方均不知情。因此,这才符合中华民族的道德文化标准,得到肯定与赞赏也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
  三是时代性。一切事物都要与时俱进,不断,不断变化,才能适应时代,永葆青春。戏剧文学中的道德文化亦如此。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三部不同时代的同名戏曲剧本《潘金莲》了。传统京剧《潘金莲》,对女主人公潘金莲,是“始于揭露,终于批判”,把她作为典型的“荡妇”形象,表现的是封建的道德文化;到“五四”时期,欧阳予倩的京剧《潘金莲》,对潘的态度是“始于同情,终于歌颂”,宣传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道德文化的激进性、极端性;到了新时期魏明伦的荒诞川剧《潘金莲》,对潘的态度变成了复杂的“始于同情,终于惋惜”,所反映的是新时期中华民族的新道德文化内涵。
  由此可见,戏剧文学中道德文化的内涵,必须考虑到其艺术性、民族性、时代性三大审美特征,使其具有真正的美学品格。
  综上所述,可见戏剧文学与道德文化不仅是一个新课题,而且是一个重要课题,值得每一个戏剧人,尤其是剧作家,仔细思考、认真对待。
  注释:
  ①转引自《美学史资料选编》上册第1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②[明]高明:《琵琶记》第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
  ③安葵:《新时期戏曲创作论》第361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
  :
  [1]安葵.新时期戏曲创作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3.
  [2]张葆成.黑土戏剧论[M].哈尔滨:黑龙江出版社,1995.
  [3]魏明伦.巴山夜话——魏明伦文集A[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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