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文化的有关问题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伍先斌 时间:2010-09-05
  【摘 要】社会保障是一种文化,最主要表现在它体现了一种价值观念和文化;西方国家中如美国和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与其文化有一丝相牵的关系,传统文化下也孕育了丰富的社会保障文化价值观念;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下,应根据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文化和社会保障的价值诉求,构建社会保障新文化。
  【关键词】社会保障 文化 传统文化
  
  一、社会保障是一种文化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现代社会制度,它同时表现为一种文化,具有文化的特性。这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在于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代表了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也同样体现了一种以“人权”为支持核心的政治文化。社会保障是实现人权保障的有效途径,为此,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和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明确要求每个国家须承认和遵行“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所必需的、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另外,在1966年12月16日由第二十一届联大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也对社会保障权利也做出了全面的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确认人人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可以说,以“人权”为核心内容的保障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政治观念诉求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理念。
  
  二、西方社会保障文化简例
  
  (一)美国
  美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个人主义、劳动主义、新教工作道德(以专注的现世目标、克俭的生活作风、负有责任感的勤劳工作和合理的行为算计为特征)、社会达尔文主义以及“美国理想”(缔造美国的精神)等。这种文化所造就的国民性格在当初对待社会保障时表现得一览无遗,那就是上至总统下至平民把接受社会的救济和各种保障看成是对个人的价值的贬抑,是个人无能的表现。在它建立第一部《社会保障法》的时候,正是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的当口,这个时候的国民意识也只是认为人们之所以陷入贫困而需要救济,是因为制度使然,非个人的原因所致。所以美国社会一以贯之的传统文化仍然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的思想观念,也对美国现今的社会保障文化刻下了深深的烙印。今天美国社会保障文化所强调的仍然是认同通过个人的劳动奋斗来谋取财富,在它的社会保障条文中没有名目繁多的社会福利,而是根据个人对社会经济的贡献程度来考虑其生活保障;对于那些没有或不能参加劳动市场活动的个人,首先是创造条件力促其复归劳动市场,其次才是提供需要资产调查的救济。在这种社会保障文化观念下,美国的社会基本保障不是很发达,但是商业保险和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年金却很普及,这恰恰是个人主义和劳动至上的表现。
  (二)英国
  英国是西方福利国家制度的典型,它的这种社会保障模式与其一贯的社会保障文化价值观念是一致的。而英国的社会保障文化有两个方面深深地根植在其国民性格之中。
  一是宗教互助文化价值观。可以说基督教教义是英国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文化理论渊源。基督教明确反对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宣传基督会再次降临人间并建立人人平等、普遍幸福的千年王国,表达了人类追求福利的普遍性与迫切愿望;早期的基督教社团还实行财产公有和平均主义分配原则;在幸福观上,基督教强调爱人如己,主张在施爱于他人中体验幸福的境界,摩西十戒则劝人净化心灵,努力向善,等等。在这种宗教文化观念的熏陶下,19世纪的英国慈善事业一直比较发达,教会举办的慈善救济占有重要地位。英国的这种宗教思想其实直接构成了对其福利制度产生影响的社会福利文化,它奠定并强化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互助等道德基础。
  二是社会平等价值观。这方面英国受到了北欧社会平等文化价值体系的重要影响。在北欧社会文化体系中,认为获得由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是国民的基本社会权利,而与他们的市场地位无关。在这种思想观念下,公民有“不工作”的自由选择权,当个人认为需要的时候,他们有权利自由选择不去工作或者脱离工作,而不失去其收入保障和基本福利。受这些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英国着重强调了经济平等主义,它把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国民生活水准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义务。由于有了这种文化的影响,英国宣传在世界上第一次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成了一种曾经令人称羡的社会保障模式。
  
  三、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文化
  
  (一)中国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在人与的关系上重视人与自然的统一;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重视人与人的和谐;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提倡庄重自制,重视感化,提倡社会责任感,勤奋工作,很少强调私利。而这种文化传统形成了追求群体和谐的精神,表现出与西方个人主义文化的重大区别。这种传统文化有三个重要特点:一是“天人合一”思想。这种思想最早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的核心是认为在自然界中,天地人三者是相应的。按照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的解释,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所以,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人类只是天地万物中的一个部分,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保证。二是“农耕型”文化。这种文化以土地观念为核心,在我国古代每个村社都有土地庙,都要敬奉土地神,居庙堂之高的皇帝每年也都要到天坛、地坛祭拜天地,象征性地躬耕,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农耕型文化讲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要求人们事事脚踏实地,不违农时,循序渐进,切忌好高骛远,脱离实际。三是血缘纽带伦理型文化。敬祖孝亲、承宗接代、绵延世泽被称为“孝道”。而在血缘纽带基础上形成的伦常礼治秩序成了中国政治的一种法理安排。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礼治秩序。
  (二)中国传统文化下的社会保障文化价值观
  1.“民本”论
  以民为本在中国古代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这种民本思想就是指主张以民众为社稷之根本,并以民众为发政施治的基础与标准。商代君王盘庚曾经提出“重我民”,也就是说统治者要顺民之欲、施德于民;西周政治家周公认为殷鉴不远,提出了“用康保民”的思想,要求统治者要“怀保小民,惠鲜鳏寡”;春秋早期管仲提出要凡事以民为念,“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要采取“慈民”、“敬百姓”的政策;孟子直接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重要思想。在当代,作为一脉相承的思想学说,中国共产党人以“民本”作为其基本的执政理念,如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倡导“领导就是服务”,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胡锦涛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些思想的核心就是“以民为本”。它们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文化的重要部分。
  2.“弱势生存”论
  对弱势阶层的体恤和保证其生存是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文化的基本要旨。周代有“保息六政”,即“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孔子提出对“鳏寡、孤独、废疾者”要“皆有所养”。管子主张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
  3.以“孝”为核心的“尊老”论(尊老文化)
  《诗经•雅廖羲》中有“哀哀父母,生我幼劳”、“欲报之德,昊天同极”的说法;墨家则提出:“孝,利亲也”。《孟子历章上》论证“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而在汉简《王杖诏书令》中记载:“年七十始,授之以王杖。”律令,持这种特别手杖的老人,“入宫廷不趋”,“吏民有敢殴辱”者,处以“大逆不道”罪。   4.“大同”论
  古代的大同思想是中国人民美好的精神追求,全面反映了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最典型的如孔子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在理想的大同社会中,人们不仅要关心自己的亲人,还要为社会上的弱者提供帮助,使老年人得到赡养安度晚年,使儿童得到照顾教养而健康成长,使鳏、寡、孤、独、残者都得到社会的救济安置。应该说这种大同社会理想是社会保障的永恒价值追求。
  5.“相恤和互助”论
  这是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所延伸的一种乡规民约。在中国传统的自然村落里,乡亲邻里之间的“相恤和互助相帮”成了几千年来老百姓的重要文化观念。在实际的生活中,还有人特别联络乡亲制定互助相帮的乡约。如陕西人北宋大臣吕大防、吕大临兄弟俩在自己家乡蓝田与邻里亲友共同制定了《乡约》,(也称《吕氏乡约》或《蓝田乡约》),《乡约》把社会民众相互帮助的要求用契约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其主要内容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而这一《乡约》做法更经南宋朱熹推行于全国,成为中国很多地方采用的一种社会制度。
  
  四、和谐社会下的社会保障文化建设
  
  (一)弘扬中国古代“和”、“善”文化
  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文化中,包含了丰富的“和”、“善”思想,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传统美德。在今天,“仁、义、礼、智、信,忠、孝、节、悌”的传统文化以及孔子提出的“和为贵”,墨子提倡的“兼相爱”、“爱无差”;孟子追求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理想,在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传统观念和文化在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既可以规范和促进着人自身的身心和谐、也可以规范和促进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二)塑造“公平”和“正义”的制度文化
  建国后,我国建立了与计划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经济起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是这种保障制度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虽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反映出来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如现实中的不公平现象还很严重:长期以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正式规则的社会保障制度只覆盖城镇国有部门职工,其他从业者和广大的农村人口被排挤在国家社会保障范围之外,这种状况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改观;普通老百姓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等等。这种不公平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真正核心,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正确的社会保障价值取向——人本主义
  在中国,由于我们的国情与西方国家不一样,人口多,保障的任务特别繁重。基于这种国情,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关注某一阶层或特定的人群,而应该是整体上的“以人为本”。特别是弱势群体更应该应保尽保,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加强社会保障文化建设
  制定《社会保障法》。在我国,长期以来社会保障只是一种国家行政式的条例,而条例并不是法律,在实践中容易随意变化,影响社会保障的执行效果。把我国社会保障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法制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物质文明成果、文明成果和精神文明成果。这既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也是社会保障新文化建设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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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论语.
  [10]孝经.
  [11]宋史•职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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