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赖永坚 时间:2014-01-03
       摘 要:本文以目标成本管理和责任会计作为理论基础,构建了基于目标成本管理方式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责任会计模式,确立了目标成本管理方式下安全成本目标的内容和制定原则,划分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责任中心,以及安全成本在各责任中心的分解方式和实施结果的评价方法,从而构建了目标成本管理方式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责任会计体系。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成本 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的特点的研究都是为了更好的认识和理解安全成本,最终达到控制安全成本的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在从事与建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即建筑施工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因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可以进一步认为是建筑施工企业在产品生产中为保证实现一定的安全水平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产生于整个建筑的全过程,涉及到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因此安全成本与安全决策、安全管理与组织、安全设计、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有关,它是建筑施工企业产品生产的一种附加性成本。
  
  1.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的特点
  
  (1)安全成本的过程控制。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过程复杂,每一个过程都可能导致安全成本的发生,这也决定了安全成本的控制必须贯穿在每一个过程中。(2)安全成本数据采集复杂。安全成本可能发生在建筑产品生产的每一个过程中,因此安全成本数据的采集就要随时进行。另外,安全成本数据的数额跨度较大,小可以到几分几厘,大可以到成万上亿,但它们都是成本的发生,因此都应当准确采集,并且这些数据可能来源于引起成本发生各个方面,收集难度较大。(3)安全成本成本源复杂。影响安全成本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并且每项安全成本的成本源往往并不单一。安全成本和安全成本源的对应关系存在几种:一损一源、一损多源、多损一源、多损多源。这种不同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多损多源,使得成本源变得很复杂,难以准确确定。(4)安全成本归集复杂。成本源的复杂决定了成本归集的复杂。(5)安全成本难以准确计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中有相当多的都难以计量,比如安全事故后引起工人心理阴影,造成工效降低,这种安全成本就不容易计量,进而造成安全成本的不准确。
  
  2.施工企业安全成本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
  
  2.1 安全成本责任中心的确定
  构建合理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首要问题就是科学地划分责任中心,以分清各部门的责任,克服各责任中心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的弊端,避免推责争权的现象。责任中心的设置应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和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及内部管理层次、劳动组织来确定。根据建筑施工工艺及特点,本文认为其责任中心可划分为项目部责任中心、工程队责任中心和施工工段责任中心。
  2.1.1 项目部责任中心
  工程项目部既是本级的责任中心,又是下一级施工队的汇总部门和管理部门,其中心实际是以项目经理为最高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人,项目管理班子协同进行管理,负责整项工程的施工。其责任主要包括:(1)制定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保证业主或工程师的满意;(2)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3)履行合同义务,监督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变更;(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控制,具有内部职责。权利就是根据责权一致、以责定权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承担以上责任,本中心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利。包括:(1)生产指挥权。有权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根据项目随时出现的人、财、物资源变化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指挥调度;(2)劳动分配权。对项目部班子及工程队管理及作业人员的选择、考核、聘任、奖惩、指挥有绝对的权利。项目部责任中心的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它是项目管理具有能动性的重要因素。该中心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工程项目与工程处的分配、核算形式。在责任成本管理下,可采取独立核算、成本包干的形式,根据目标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1.2 工程队责任中心
  工程队责任中心实际上是工程队队长负责的中心,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对机械使用成本控制负责,同样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本责任中心的职责应以施工队长为总负责人,对提供施工生产计划、组织施工生产、控制成本中心及施工工段成本费用、考核施工工段的业绩以及会同项目部、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监督等方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责任相对应,施工队责任中心拥有如下权利:(1)组织施工生产权。施工队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的具体情况,有权安排施工计划,具体组织进行施工生产,如机械设备的调度、人员的调度;(2)部分材料采购权。在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责任中心代购代管(或由建设方统一提供)的前提下,本中心应拥有对其他材料的采购管理权,在某种程度上,这样才会使材料按需采购,有利于施工的按计划进行;(3)材料验收权。为了保证权利的相对集中和资金的统一管理,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责任中心的材料部统一进行采购,但施工队及施工工区有权对其所采购材料的质、量以及价格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有权拒绝接受。本中心的利益取得和分配与项目部保持一致,执行以权定责、以责定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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