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企业审计问题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申春子 时间:2014-01-04

  [摘要]:森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比较复杂,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结合内部核算多样性的特点,涉及到多种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因此,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其财务报告时,为了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浅谈在执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森工企业;审计;探析
  
  森工企业是一个处于特殊行业的工业体系,除具备工业企业为社会提供产品实现其经济效益的价值功能外,还肩负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同时,还独立承办社会功能相关的教育、卫生、公检法等事业单位。特别是近年天保工程的实施,还负担政府天保补助专项资金的核算。
  
  一、森工企业审计的各个阶段所应关注的问题
  
  (一)审计计划阶段应关注的问题
  1、企业和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是否合理,有无乱挤滥摊成本现象,成本的计算及结算方法各期是否一致林业生产各项目中,有相当多的生产项目是露天作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受自然资源作业条件影响很大,如营林生产、木材采伐、木材运输、贮木等生产项目。不同的地形、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运输距离、不同的林场等级等,都直接影响到有关生产项目支出和单位成本的高低。这就要求我们在审计过程中,特别注意企业是否将营林生产和木材生产严格区别按照设计资料定额成本分设明细帐核算,并且与历史成本相比较。使我们能复核产品成本是否真实。
  2、当期费用是否存在挂帐问题有无为完成利润指标将当期负担的成本费用虚列在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不计人当期损益。审计时重点检查“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的列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在受益期限进行计提摊销,有无挂帐现象。
  3、育林基金是否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是否存在为完成利润指标,少提育林基金的现象维简费是否在规定的限额内使用。育林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营林三项费用是否有串项、虚列现象。营林道路、营林设施是否附竣工验收单,营林设备购置是否有发票。
  4、企业各种收入特别是容易游离于体外循环的耕地经营和租金收入,固定资产和土地出售出租变现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全部计入财务决算,有无在预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等帐户上留存各项收入,有无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现象。企业有无为完成利润指标,虚列销售网点,虚拟销售客户,虚开销售发票,虚列应收帐款和销售收入。
  5、各项财产损失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处理,有无未经过审批和超越权限的现象。各类固定资产变卖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破产、兼并、出租、出售、转让、无偿调出等使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变动时,是否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是否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二)实质性测试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
  1、由于林业局作为被审计企业所属基层汇总单位较多,根据重要原则,可抽取一定样本进行重点审计,对其他崩属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和分析性复核。审计时,除抽取财务科,营林处、贮木场等重点单托进行详细审计外,还要根据采伐量或汇总资产额抽取—定数量的林场和经营所进行审计,样本的抽取一般应达到样本资产额占被审单岜总资产额的75%以上。并根据上述样本审计结果考虑是否执行扩大实质性测试审计范围。以降低审计风险。
  2、执行审计过程中,对重要的报表项目应重点加以关注,实行打破常规抽样式实质测试程序,凡当期发生额度较大的应进行抽样。例如:银行存款,重要的债权债务等应加以函证。如未能获得回函,须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加以证实。对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应进行抽查盘点,以证实其存在性。对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利息及税金等要进行复核测算,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计提的准确性。
  3、审计计划关注的问题应该实施必要的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报告的结论。
  4、首先获取被审计单位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个别会计报表,核实汇总过程的正确性。企业是否对内部往来即财产清查、资金清理进行核实后对证。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合法。还要重点关注企业内部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经营单位的收入,成本利润等是否纳入企业财务决算,确保报表的真实合法。
  
  (三)在报告阶段应关注的问题
  森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实行先报后审的决算报批程序,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调整不符事项,披审计单位既使同意调整,也不能调整当期财务决算。因此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反映,导致审计报告基本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否改变森工企业的决算报批程序。先审后报以体现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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