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报谈网络监管:无规矩不成方圆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exp 时间: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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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是党的喉舌,看来以后就要被管起来了

相关专家指出,网络信息共享不是随意泄露别人隐私、到处散播谣言。    人民日报:    有底线,才健康    海量的信息,自由的交流,网络让人们体验畅所欲言的愉悦,感受天涯若比邻的便捷,这正是网络时代的魅力所在。然而有的时候,表达成为情绪宣泄,讨论变成了恶语相向,一些人借助网络展示恶俗,信息潮中涌动着谣言诽谤的暗流,这就变了味,过了界。    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恣意妄为,自由表达并不等于四处骂街,信息共享更不是随意泄露别人隐私、到处散播谣言。没有基本的理性判断、社会秩序和法治约束,这样的网络只会陷入混乱、走上歧途,不可能健康发展,更不是网民心中那片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天地。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让互联网更好发展,应该划出道德和法律的双黄线,这是网络赢得未来的发展底线。    网络信息需要“安全流动”    针对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管理,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必须有法可依,这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需要,是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民权益的需要,也是司法机关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    宋建武表示,网络立法的首要意义是为公民网络活动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通过网络立法,可以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使网络竞争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合法利益。此外,有利于政府的依法管理。把网络信息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而明确的规则和法律程序,也有利于规范网络秩序、提高政府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能力。    宋建武指出,很多国家和网民都标榜“自由流动”,但是“自由”也是有前提的。网络信息流动决不能任其放纵,应切实采取措施,使网络信息的流动既安全可靠又通畅有序。    经济日报:    依法治网 扶正祛邪    迅速崛起的互联网已经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家庭把网络视为“水电以外不可缺少的设施”。但是,由于相应的法律公共服务还没有跟上,也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使得网络既是正常民意表达的渠道,也成为谣言四起的温床;既是创新营销模式的利器,也成为“钓鱼”诈骗的工具。    “扶正祛邪”是网络健康发展之本,依法治网就是“扶正祛邪”的一剂良方。健全法制法规建设、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让网络摘下“虚拟世界”的标签,才能成为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现实世界,成为让人们更放心、更便利地享受现代文明与社会进步成果的和谐天地。    光明日报:    网络发展不应“沙地上盖楼”    作为常年关注网络法治建设的专家,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表示,我国通过立法保护个人隐私不仅是对亿万网民的保护,更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护, “就像我们不应在‘沙地上盖楼’一样,互联网要持续向前发展,必须有完善的法律作为坚实地基。”    “对任何国家而言,个人信息都是其发展的战略资源。”李欲晓说,目前在我国,从网络的系统、设备、硬件到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智能终端等核心技术仍处于巨大的安全风险之中。去年中国有890万台计算机受到黑客入侵,绝大部分来自境外。因此,不仅需要从国家层面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战略和规划,也同时应加快完善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