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客入侵网站骗奖近5万目前已回归学校或步入社会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9-03-03
  核心提示  多名未成年人组成“黑客团伙”,利用电脑知识,先后7次非法入侵电视台抽奖栏目网站后台系统,窥视中奖信息,继而骗取电视台巨额奖品。1月12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据悉 ...  核心提示
  多名未成年人组成“黑客团伙”,利用电脑知识,先后7次非法入侵电视台抽奖栏目网站后台系统,窥视中奖信息,继而骗取电视台巨额奖品。1月12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据悉,此案也是江西省首例“少年黑客”团伙网络犯罪案件。
  面对互联网犯罪案件高发势头的今天,社会该如何处理网络这把“双面刃”?青少年网络犯罪日益严重,社会又该如何引导这些孩子?教育专家称,学校在网络与法律道德的教育上还很缺乏,让孩子真正接受网络法制教育的工作需落到实处。
  □ 事件
  少年黑客入侵网站骗奖近5万元
  在南昌读初二的14岁学生刘小华,从小对电脑和网络非常感兴趣。他以“云中鹰”的网名加入了南昌高校学生组成的黑客QQ群,和里面的“黑客”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在这个群中,刘小华认识了网名为“夜匪”的17岁的王军军和另几个网友。
  2008年2月4日晚,刘小华在上网时,无意中发现某电视台的网站有漏洞。他把这个“新发现”告诉了正在赣州全南县的网友“夜匪”。两人一起首次进入了电视台后台数据库,并篡改了网站首页内容,写上“云中鹰携手夜匪,祝江西人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安全检测,并无恶意,希望江西的网站安全性越来越高”的字句。
  2008年2月6日,刘小华在网络上碰到王军军后,表示要给王送上一份春节大礼。刘小华表示他可以修改电视台某中奖栏目的数据库,能窥视到此节目的短信平台。
  王军军觉得这是个发财的机会,于是让刘小华进入网站,将发送的短信全部统计出来,然后找到惟一最低价,他来给电视台发送短信。
  2008年2月17日下午,王军军接到电视台的电话,表示其中得价值875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第二天,王军军来到南昌,将该奖品领走,之后再以5000元的价格销售出去,并将部分钱分给了刘小华。
  2月29日,刘小华再次与江西某学院计算机专业的黄某合谋,从电视台领取了一台价值111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为了能领取更多的奖品,刘小华干脆将电视台网站的后门地址告诉了陈某、黄某和何某。
  2008年3月7日至2008年5月15日,这伙人曾7次入侵电视台后台系统,骗取了近5万元的奖品,奖品均被在不同地点低价卖出。
  □ 判决
  少年主动认错获缓刑
  据了解,几名嫌疑人作案时均为未成年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都主动交代了案情,能够立即承认错误,将赃物全部退还。为了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南昌市西湖区人关键字: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