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例网络黑客案昨宣判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07-07-05
    新疆首例“黑客”案在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犯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李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7年1月17日,自治区政协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新疆政协网站的公告栏被人写入“毛毛我爱你,记得5年后的约定呦”等字样,网站首页主要图片及新闻栏成空白,网站的后台密码也被更改,为了保证网站的安全,网站管理员只好断开网站服务器。由于当时正在召开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网站承担重要信息交流的重任,网站被人恶意篡改,影响十分恶劣。警方介入调查,1月25日,将远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的李某抓获。据交代,今年19岁的李某初中毕业后不愿上学,经常在网吧里消磨时间。毛毛是李某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新疆伊犁女网友。1月17日,他在一家黑网吧上网时,发现新疆政协网站存在漏洞。一时冲动的李某用黑客软件破解了网站密码,对该网站首页进行恶意篡改,在删除了其他管理员用户后下线。几天后,李某又以同样的方式侵入新疆巩留县某网站,以用户名“灵魂庄园”发了标题为 “黑客入侵……贵站有漏洞,请及时升级”的帖子,并将该网站管理系统篡改。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李某曾说:“我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进入了网站管理系统是违法的,我只是一时闹着玩,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和好奇心,没想到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我以后一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