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百度文库已尽删除义务 中青文漫天要价为造噱头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exp 时间:2013-11-14

  【导读】中国青年出版社中青文传媒公司指控百度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百度文库”网站上擅自提供三本书的电子版,向百度索赔损失1800多万元的天价索赔。数字阅读未来的路怎么走?

  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百度文库因涉嫌侵犯著作权,被告上法庭。据了解,中国青年出版社旗下的中青文传媒公司指控百度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百度文库”网站在线提供中青文传媒旗下三本书籍的电子版本,为此向百度索赔损失1818.65万元。

  起诉书显示,这三本电子书分别叫《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现在,发现你的优势》和《考拉小巫的英语学习日记》,侵犯了出版者和作者的著作权,并造成巨大损失。中青文传媒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索赔数千万。

  对于中青文的指控,百度方面今天向经济之声发来回应。百度表示,在接到版权方的投诉立即将三本涉嫌侵权的电子文档予以删除,并封禁了上传侵权文档的用户帐号。

  百度回应:百度文库作为百度为网友提供的一个信息存储空间为,是供网友在线分享文档的一个开放平台,该平台极大的满足了网民对知识文档的一种需求,同时百度文库始终高度重视版权保护,我们也会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响应投诉举报,对于这个涉嫌侵权的文档,一经权利人的通知,我们保证第一时间来删除。

  2011年3月,包括韩寒在内的50位作家成立“作家维权联盟”,曾起诉百度文库。自那之后,百度也曾采取了大量措施以避免侵权。据了解,百度文库负责人介绍,他们上线了“反盗版DNA对比系统”,设立了“绿色举报通道”,还与一千多家版权机构进行合作,收录授权的文档超过1000万份,积极地与版权方和版权机构合作。此次韩寒出的新书,不计前嫌,也在百度文库独家首发了电子版。

  百度回应:百度拥有大量的用户和专业的技术,我们也非常的有诚意与相关的版权方进行深入的合作。今年5月百度文库正式发布了数字版权开放平台,我们希望在保护版权的同时,也可以给版权方带来更多的收益,同时还能为用户提供更多优质的数字版权内容,我们的平台不仅面向版权机构开放,同时也面向版权方个人来开放。我们也可以看到,截止目前百度文库已经签约了版权机构1170家以及版权个人240位,版权方提供的数字版权文档已经超过了1千万份,包括韩寒最新出的杂志书,一个《很高兴见到你》也选择在百度文库进行电子版的独家发放。

  知名IT专家赵占领表示,他也在关注这个案件。在他看来,1800万的赔偿款有点虚高。毕竟同类案件的最高赔偿额只有50万。

  赵占领:1800万,我当时就很震惊,我觉得索赔1800万肯定是没有依据的。当然对于权利人来讲,索赔多少是他的自由,但是从法院的角度来讲,这么高的金额,不可能获得支持的。即使认定被告侵权,也不可能赔这么多钱。因为按照《著作权法》,如果构成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三种,第一种是原告的实际损失,如果无法证明的情况下用第二个标准,就是被告的违法所得。第二点也无法证明的,就是法定赔偿,现在最多是50万,法院是在50万之内酌情判定,一般情况下可能几万块钱,所以1800万我觉得主要是制造一个噱头,可能是为了引起关注。

  在赵占领看来,从以往互联网企业与版权方之间的版权诉讼案例来看,“避风港”原则可能会左右案件的关键。什么叫避风港原则呢?

  赵占领:网络服务经营商如果只提供信息储存空间,不制作内容,这种情况下,它如果被告侵权,有删除的义务。接到通知之后如果没有删除侵权的内容,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但是它没有事先审查的义务。因为互联网上的内容非常多,用户也比较多,上传内容量很大,目前法律没有规定作为网络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经营商有事先审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