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域名封停事件:律师称属互联网霸权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河马 时间:2011-04-25

  2011年4月21日下午,慧聪网域名突然无法解析,导致长达4个小时内,慧聪网无法访问,之后慧聪网与其域名服务商中国万网进行沟通,得知系早在一个月前有国外客户投诉慧聪网上存在侵权产品,但中国万网一直未与慧聪联系,进而直接于一个月后,停止解析慧聪网的域名,导致网站无法访问,中国万网回应称,停止解析是依据相关规定而为,属依法行事。

  笔者做为互联网方面的专业律师,非常有兴趣知道中国万网所称的可以允许域名服务商随意停止解析的相关规定到底是哪个规定?

  事实上,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还是《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或断网的机构无一不是行政机关。

  再看最新的《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先该通知规范的对象是类似淘宝、拍拍之类的网络购物平台,而慧聪网做为联系国内企业买家和国内生产商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并不完全符合网络购物平台的定义,即便勉强算是网络购物平台的话,通知也仅是这么规定的:

  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商务、工商、通信、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要依法采取约谈、警告、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健康规范发展,限期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停止其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

  从以上规定可以归纳出三点:

  1、实施的主体是国家各行政机关;

  2、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先必须采取约谈、警告、限期整改等方式;

  3、上述手段无效且情节严重的,尚能采取停止网站接入服务和域名解析服务。

  而中国万网既不是行政机关,也无行政机关要求其停止慧聪网的域名解析服务,那么,中国万网粗暴的单方面停止域名解析服务的行为,只能是一种违约和侵权行为,违约违反的是中国万网与慧聪网有关域名服务的约定,侵权侵的是慧聪网正当的域名使用权,同时这种停止解析行为也已造成了慧聪网大量客户无法访问的巨大损失。

  综上而言,这次事件的发生,与中国的域名服务商特别比较大的域名服务商一向的强势有关,在这些域名服务商虽称服务但从未明白服务的真正内涵,这也与其责任的缺位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希望这次事件能够给这些域名服务商敲响警钟,如同国际关系中的霸权主义终会被国际社会所唾弃一样,互联网领域的霸权也终将得到应有的惩罚。